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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留下她獨自面對命運|懷念那時候的媒體記者|權威是如何喪失信譽的?
送交者:  2022年02月24日10:59:37 於 [世界時事論壇] 發送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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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鹿為馬,並非讓人信,而是讓人服|豐縣調查組通報結果後,淺談兩句

仍留下她獨自面對命運

照相的宋師傅 一碗爵士飯 2022-02-23 10:00

一碗爵士飯: 本篇為轉載,轉自公眾號舊聞評論,作者為照相的宋師傅,我昨晚看到第一時間申請了轉載並獲得同意。但由於原文昨晚被刪除(猜測原創認證也被刪除),導致本篇沒有顯示轉載字樣,特此說明。

我認為這篇寫得非常好,省級通告裡依然使用收留、丈夫、家庭成員這樣的字眼,讓人無法接受。同類事件沒有處理,只是平息了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反而將她“合法”地留在了豐縣,而不是解救出來,我不知道覺得歡欣鼓舞的網友覺得哪裡值得歡欣鼓舞了?未來對於人販子“收留”的婦女,男人大可以買來生娃,不但沒問題,還能獲得合法的夫妻關係,這他爹有什麼可歡欣鼓舞的?...

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17日成立,五天后,於23日近午時分發布了調查通報。官微 @徐州發布 轉載時,評論區基本都是異議,但它沒有限制也沒有精選評論(截至下午2時),不知道這是不是調查組要求,為釋放輿論壓力預留一個渠道。

考慮到只有5天合成調查的時間,比照通報的內容,可以看到江蘇省調查組的工作範圍沒有比徐州和豐縣的既定調查更大,應該只是對市縣兩級調查作了更細的覆核,協調了更高的鑑定權威。而且,調查集中在“小花梅”個案上,調查權不及其他。

這是豐縣事件的第五份調查通報,也應該是最後一份終極結論。較之前四份通報,省調查組的通報的增量是:用了更多鑑定手法,權威認定楊某俠就是“小花梅”;增加了“小花梅”從河南夏邑縣被賣到豐縣的經歷;增加了兩名涉嫌拐賣犯罪分子。

問責占通報的比例大,看起來像是省調查組此行主要工作。在17名被問責的當地人員中,涉及公安的只有一個,其餘多是民政、計生條線或以此為問責依據。其中,豐縣縣委書記和縣長一擼到底,涉及到“批准發布不實信息”,可能會讓輿論略微解氣。

這份通報能不能讓人信服?綜合社媒的反應看,略微遲疑地附議通報事實的聲音也有,但礙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以及通報“只下結論、不給證據”的形式使然,尚不能坦然地認同這份通報。而占據輿論顯著位置的,仍是“保留看法”的多數人。

即使對通報抱着隱晦信服態度的人,估計也沒有十足把握說“這就是真相”。這跟塔西佗效應關係不大,實際上還是因為調查的程序不能儘量透明,導致其得出的結論受到非議。信或不信,指向的都是於事無補的程序。這是五份通報的共同點。

很多人都有誤解,官方調查也有一個誤區,那就是將“真相”狹隘地理解為一堆結論,以為只要給出結論就等於有了真相。可實質上,“真相”是一個可操作的過程,是公開論證、推導的透明體。“真相”不是名詞而是動詞,是一整套核查、去偽存真的技術動作。

如果不理解這個問題,可以去看看瀘州警方作過的一個示範。在一起中學生跳樓事件的偵辦中,為了說服滔天輿論,通報使用了嚴密、完整的證據推理,得出學生是自殺的結論,完美化解“被人推下”的傳言。這個證據推導過程,就是支撐真相的程序正義。

官方通報之後,新華社發布了一篇調查組負責人的答疑文章。它基本上是通報的重複,沒有信息增量,好像只是完成一套標準流程。對大事件的”一錘定音”,通常是“2+x組合裝”:官方通報+權威媒體答疑+一篇走訪調查報道。其中走訪調查報道不一定是必需。

在針對人們對鐵鏈女結婚證的質疑上,省調查組通報下了一些功夫。這方面的簡略敘述,大體上要講清楚鐵鏈女身份被洗白的過程。但從圍觀者角度,尤其是女性視角看叫人不寒而慄:一個被拐賣的女性從村級就開始被置換身份,從此“消失”在所有官方文件中。

這是外界至今無法忽略的心結——或者說恐懼——查實一個被拐賣的女子的身份需要多久?在省里介入的前提下,也要一個月之久。那麼,如果沒有被這麼強烈的輿論關注,是不是只能聽天由命?省調查組給出了一些答案,但沒有回答被問詢的更深關切。

這也是通報拒絕承擔責任的部分,它明知道無力或並不準備一攬子解決問題(甚至未涉及村里另一個相似案例的傳言),個案解決並不能消除普遍不安,更何況個案在解決上早已預設了立場。比如通報將鐵鏈女視作“家庭成員”的表述,掀翻了通報的政治倫理。

概括省級調查組本次去蘇北出差的歷程,可以是:省城派出了一隊高階官員,抵達豐縣後,在證據核實上不擴大、不鋪張,沿着下屬既定的證據鏈坐實坐強,按照精神病患救助、計劃生育、輿論影響等名目處分了一批低階官僚,然後返回南京。

從處分決定上看,調查組確實“破除”了一批失職失察的低級官僚,令某些人仕途受挫;但遺憾的是,它未能立起來“一個人”。輿論迫使省里來人,可“有破無立”的直接後果是,“小花梅”在25年間遭到至少三次販賣後,仍被留在豐縣獨自面對她的命運。

省里通報沿用“楊某俠”的賜名,因為它已經成為法定文件確證的名字;在檢察院的官方行文中,她儘管被買家虐待,卻仍然是董志民的“家庭成員”。這些稱謂受制於法定實際,曾經最讓外界憤怒,可如今省調查組來了又走,這些拐賣的副產品反而合法了?

如何照顧和贍養“小花梅”?省調查組默認了她在豐縣繼續生存下去的正當性。可是,這與外界期待的“解救”完全不是一回事。這也是調查組即使公布部分人接受的通報、仍無法獲得輿論全盤肯定的根本原因。人們本希望它去豐縣解決問題,而不是平息問題。

所以,省調查組在處理了一批豐縣官員後,依舊是把鐵鏈女留給當地解決,將她建基在墮落罪行與無恥之上的所謂家庭,留給當地組織的“愛心媽媽”關懷呵護。一起延續了20多年的多重販賣婦女案,最終仍局限在家事範疇內被調查、被處置,這合適嗎?


懷念那時候的媒體記者

Original 曉看君 曉看 2022-02-20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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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八孩鎖鏈母”事件,官方四次通報,均未能“一錘定音”,四錘落下,四次都遇到強大的質疑而落了個空。

而在此次輿論風暴中,拿胡錫進的話來說,傳統媒體“乾乾淨淨”,基本沒有參與報道,整個輿情始終由網友自發推動。因此有人感慨,這是媒體的集體淪喪。一位媒體界前輩大聲疾呼,要警惕“媒體監督曲線下滑”的危險。

媒體以其社會功能而成為媒體,其社會功能包括關心熱點事件,澄清事實真相,監督批評社會不良現象,鼓舞發動人民群眾,傳承文化遺產,提供精神產品等等。“你關心的,才是頭條”,而現在,老百姓關心的重大事件,媒體就有義務站出來走兩步。

也有朋友翻出了最近的《徐州日報》,發現哪怕已經鬧得沸反盈天,物議洶洶,這家當地排名第一的主流媒體,依舊我自巋然不動,沒有一絲一毫的消息。哪怕是江蘇省級層面要成立調查組的重大新聞,也在版面上沒有痕跡。

這是非常奇怪的景象,當媒體主動放棄了自己的社會職責的時候,實際上就已經放棄了自己存在的價值。不是媒體的媒體,人民要他何用?

然而,這兩天讀到一個叫“冰雪不聰明”的公號(瞧,還是自媒體)轉發的兩篇文章,卻令我大為震撼。這兩篇文章一篇叫“獨家:《黑色漩渦》——34年前的一篇調查報告文學,就已揭開瘋縣拐賣婦女之罪”,另一篇叫“獨家2:《黑色漩渦》作者講述當年調查報告出籠背後不為人知的故事”,均來自一個叫唐冬梅的前徐州日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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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兩篇文章,我才知道,原來,34年前的徐州日報記者唐冬梅和她的同事徐寧,就已經報道了當地存在的拐賣婦女現象,用大量令人震驚的真實材料,揭示了當地的罪惡產業鏈。在報道之後,還與當地一把手的正面硬剛,維護了一個記者的尊嚴。

這樣的故事,在當時其實是比較普遍的。不僅僅是那些著名的報紙,那些“頂流”的大報,就是在徐州這樣的二三線城市,一個普通的媒體記者,也發生着這樣驚心動魄的故事。這就是當時的媒體生態。

唐冬梅現年64歲已經退休,早年就離開了徐州日報。她和徐寧根據當地公安的辦案卷宗,經過大量採訪,撰寫了報告文學《黑色漩渦》,發表在江蘇省作家協會主辦的雜誌《雨花》第十期(總二0八期)上。

這篇文章反響巨大,如晴天響雷一般。雜誌問世不久,全國就有四十多家報刊轉載,台港媒體、海外媒體都紛紛摘要報道。一時間,洛陽紙貴。

徐州一把手震怒!在一次市委擴大會上,點名批評了徐州新聞界的三件事:

一是徐州電視台的“沛縣打狗”——當電視台拍攝到縣人大主任拒絕將自己家的狗拴起來,回答記者時口出狂言:“群眾算什麼東西!”電視一經播出,全市民眾一片譁然。

二是電視台做的一期“企業家話‘官^倒’”。

第三個就是唐冬梅和徐寧的關於拐賣婦女的《黑色漩渦》。

僅僅從這三件事,就可以看到當時徐州的媒體生態到底是怎樣的。

書記親自約談唐、徐二位記者,兩位記者沒有怯場,並在現場進行了錄音。書記再次大怒,要求交出錄音,並罵兩位記者是“無賴記者”。兩位記者死死咬住,這是你書記的個人意見,不代表市委決定。磨蹭了多日,錄音始終沒有上交。

其實,不能怪今天的媒體不給力,我們曾經擁有過如此給力的媒體。那麼,這樣的媒體環境是如何形成的?兩個小記者,一個剛三十歲,一個才二十來歲剛剛從部隊轉業的記者,就能夠在當地一把手的雷霆震怒中毫不怯場,當面硬剛,周旋得有來有回,不落下風,靠的是什麼?

媒體記者要發揮作用,需要:

第一,首先是氛圍。唐冬梅回憶說,那是一個八十年代的最好的時期,是那個寬鬆的時代給了我們勇敢,面對權力,我們沒有認輸。

第二,報社領導力挺。徐州日報當時的總編輯保護了兩位記者。當地官方調查組入駐報社,調查之後,兩位記者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唐冬梅依然做副刊編輯,主編當時的“放鶴亭”文學副刊。徐寧依然在採訪部當記者。

第三,媒體共同體強烈支持。徐州官方派人去了南京,找《雨花》編輯部要全部買下那一期刊載《黑色漩渦》的雜誌。當時的主編葉至誠(葉聖陶的次子)先生對來人說:“你們買得完嗎?只要有紙我們會不停地印!”

第四,記者的良心。雖然後來唐冬梅受到打壓,但也是無可奈何,不過,從報社層面依然是一種保護。她被調到了“新聞研究室”,不許發文,不許報道,不許接受採訪。但是她並不後悔,“我慶幸自己在石頭和雞蛋面前,選擇站在了弱勢的這一邊。”

良好的氛圍、強有力的領導、媒體共同體的維護、記者個人的良心,四者缺一不可,才構成了完整媒體生態環境。現在,這四者都受到各種方向的衝擊,以至於媒體生態環境受到嚴重衝擊。所以,批評媒體是簡單的,但有深度的批評是膚淺的,應該細究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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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不說,所謂央媒記者孫魯威撰寫的文章,抨擊網絡大V在八孩女事件中“雞一嘴,鴨一嘴”,給當地官方帶來了“很大的壓力”。還說自己“沒去過豐縣,但是對豐縣很熟悉”,這樣荒誕的表達,很難令人相信出自央媒編委之口。

孫魯威身上,集中體現了生態的墮落程度。她即是一個老媒體人,也是媒體的領導,是所在媒體的編委,同時也屬於媒體共同體的一員,自己也是記者。所以,她代表了媒體所處的社會氛圍,代表了對權力諂媚的媒體領導,代表了蕩然無存的媒體共同體,代表了崩壞的良心。

唐冬梅後來也離開了報社,因為她不想躺平。所以,老兵不死,只是凋零。許多有能力、有情懷、有良心的媒體人並沒有離場。正如在此次豐縣“八孩鎖鏈母”事件中一樣,前媒體人事實上推動了整個輿論的進展。不管他們有沒有媒體的身份,他們都是媒體人。而有的媒體儘管還有着媒體的身份,但實際上已經不是媒體。

唐冬梅說自己很懷念“那個有着一群勇敢無畏的記者的徐州”。我們何嘗不是呢?

徐賁:權威是如何喪失信譽的?

經濟學原理 2022-02-20 05:0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三輝圖書 Author 徐賁




作    者:徐賁

來    源:三輝圖書


對於任何一種權威來說,喪失信譽的後果是嚴重的,民眾不再相信一種權威,不只是在某一件事情上,而是在所有的事情上。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Publius Cornelius Tacitus)曾經總結過這個教訓,人們稱之為“塔西佗陷阱”,那就是“當一個部門失去公信力時,無論說真話還是假話,做好事還是壞事,都會被認為是說假話、做壞事”。

——徐賁


亞里士多德把“信譽”(ethos)列為說理三要素之一——另外的兩個要素是“邏輯”和“情緒”。他說:“在不可能確定事實真相或者意見相當分歧時……我們更相信,也更容易相信好人(一方的說法)。”換句話說,越是在需要說服別人的緊要關頭,就越能感覺到信譽和形象的重要。誰名聲好,形象佳,誰就能夠比較成功地說理,取得說服他人的效果。亞里士多德的同時代人,希臘修辭家伊索格拉底(Isocrates)也曾強調一個人的名聲和影響力的關係,他說:“誰想要說服別人,誰就不能忽視自己的品格……他要努力為自己在其他公民當中建立好的名聲。名聲優秀者比名聲蒙羞者說話更有說服力。一個人一生的行為比他一時的言論更有說服力”。伊索格拉底甚至認為,就話語的影響力而論,誰說話比說什麼話更重要。

說理的信譽

信譽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在行”(expertise),另一個是“可信”(trustworthiness)。阿部謹也在《在中世紀星空下》中說,中世紀的人為了建立信譽制度,就已經有了市民社會的道德監督機制。那時候的商品是有品質保證的,不允許造假、賣假,而實行管理的不是官員或城管,而是同業組織。烏爾姆的斜紋棉布、斯特拉斯堡或是紐倫堡的金飾匠、奧格斯堡的武器製造、科隆的絲織業等同業組織都設有專門的監視員。他們在市場上巡視,監督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如果發現不合格,立即沒收商品,“格萊夫斯瓦德的桶匠,如果製造了不符規格的桶,要立即將桶放在高台上燒掉……所收的罰金,一半繳納市場,另一半繳納同業組織的金庫”。在這樣的制度中,所有的商品都是呱呱叫的名牌,這就是“在行”,有專業水準。與此同時,不符合標準的偽劣品都必須禁止,這就是“可信”,有信譽。在行和可信是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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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trustworthiness


在說理中,可信和在行都有客觀和主觀的成分,可信的主觀成分大一些,但也包括客觀成分,如說話者的“口碑”和“名聲”。在行是指說話者的知識和說話內容的可靠性,一個人對問題越內行,越有了解,說話也就越有可信度。在行的客觀成分大一些,往往是由同行或內行評定出來的,當然也有主觀的成分,例如,人文知識的深淺、高下就沒有絕對的標準,對它的優劣判斷不可避免有主觀因素。

對於信譽來說,最重要的是誠實,這種誠實又被稱為正直或正派 (integrity),它的反面就是虛偽和偽善。Integrity拉丁詞源的意義是“完整”,在說理中,完整不是指把不能說圓的話說圓,說得四平八穩、滴水不漏;完整指的是一種內在的誠實和準確,與說理者的正直品格相一致。這種完整可以來自說理者所一貫堅持的價值觀和原則,也可以來自他所擁有的真誠信仰。

說理的完整或正派往往也體現在具體的說理方式之中。理智、客觀、邏輯、言之有據的說理,有助於在讀者中形成說理者正派和正直的形象,而這樣的形象則使讀者覺得他可以信賴,是一個可靠的、可以打交道、值得傾聽其意見的人。對於許多讀者來說,他們事實上不可能一一了解說理者提供的依據的實質意義,更不要說對它進行準確的評估了,因此,說理者是否值得信任,就成為他是否能夠成功說服的一個重要因素。

一個人在說理的過程中其實是在不斷地形成他的可信度,說理對於說理者來說是一個可能使他變得更可信,也可能使他變得不可信的過程。在這樣的過程中,如果他撒謊、自相矛盾、濫用邏輯、無法證明自己的觀點,他就會犯錯誤。如果他要把可笑的、滑稽的說成是嚴肅而高尚的,那麼情況就會更糟。例如,為了突出和證明唱紅歌深入人心,據稱,2011年6月20日下午,江蘇淮安市淮陰區在淮州禮堂隆重舉行宗教界慶祝建黨90周年“同心同行”紅歌大賽。來自全區宗教界的13支演出隊伍共表演了29個節目,社會各界群眾800餘人觀看了演出。又據稱,“七一”建黨日紀念之際,連向來“生活在神的國度”的僧侶、修士等也受到“感召”,在中國多地組織高唱紅歌,向黨獻禮。有網友對此頗不以為然,認為宗教本與無神論者對立相向,此番活動是“不能用‘紅歌穿腸過’‘佛祖心中留’來解釋”的。宗教界人士本來是有自己宗教信仰的人,現在高歌無神論的紅歌,思維正常的人都會覺得滑稽和荒唐,不像是在讚揚,反倒像是在挖苦。如果連這樣的見識和判斷力都沒有,還怎麼能令人信服?這樣的“紅歌”宣傳違背了理智、客觀、邏輯,又如何能成為有效的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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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http://news.sina.com.cn/c/2011-06-24/123422699354.shtml

里士多德在《修辭學》中說,說理要令人信服,需要具備三種品質:見識、美德和好意,“任何一個顯然具有這三種品質的人,必然能使聽眾信服”。相反,說理者所說的話,所提的建議,所讚揚的事情,所推行的理念,之所以不能具備說服力,往往是因為這三者中缺了一二如果說美德和好意也許不容易從話語裡聽出來的話,那麼見識的長短卻是大多數人一下子就能明白的。用尼姑、和尚、僧侶、修士來宣傳紅歌,是顯而易見的見識短淺。有的聽眾甚至會將此視為一個拙劣的玩笑,是對他們智力的嘲弄和蔑視,他們會認為說話者根本就是不懷好意。更有人會對這種顯然無法取信於人的宣傳的真實動機有所懷疑,凡此種種,它還怎麼會有說服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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