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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写《资本论》让企业家蒙冤150年
送交者:  2021年12月30日13:49:1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俞先生

我写了两本学术书(Language and State: An Inquiry into the Progress of Civilization, Second Edition以及Language and State: A Theory of the Progress of Civilization, Second Edition),从人与语言的关系、语言与媒介的关系以及媒介与人的关系重新解释了人类社会的形成和演化,特别解释了原始社会是怎样解体的,以及文明社会是怎样形成的。由于前人没有这样描写过人类社会的形成原理,本人能够运用一种独特的方法解释人类社会,也能解释资本主义社会。这样的方法不同于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的解释,于是,我能够凭借我自己的理论来剖析和批判马克思的理论。

又想到,学术界似乎没有人创立一个新的系统的社会理论,这可能是学术界没有能力批判马克思的理论的原因。个人顿时觉得写一本书来系统地批判马克思的理论已责无旁贷。于是,我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动笔写一本书,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写完以后,进行校对,再交给出版社。由于是自费出版书,出版社很快就出版这本书,但是,目前网上书店内还没有看见有售。出版社告知,要两个月以后才能上网。

这本书的书名是:The Capitalist Society: A Critique of Marx’s Economic and Political Theory。中文名: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的经济政治理论批判。

目录

       序言

  1. 私有财产

  2. 市场交换

  3. 通过交换产生的剩余价值

  4. 利用科学技术

  5. 大规模生产

  6. 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7. 民主对专政

  8. 国家:其形成及废除

后记

我采用的写作方法是,主动提出我自己的主张,说明我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解,同时质疑马克思的理论和观点。

第叁章是专门批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一章。这也是全书中最重要的一章。我从我的语言哲学的角度来看资本主义社会。同时,我的写作是一种以社会语言学为基础建构的理论,立刻就与马克思的理论发生冲突。我现在简明扼要地陈述我的一部分观点,喜欢理论问题的读者一定能够判断孰是孰非,因为我的理论并不复杂,而马克思的理论也不复杂,都在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士的理解范围之内。

我自己也创造了一个剩余价值理论。我认为,若一个劳动者生产一个产品来自己消费这个产品的话,他为自己的再生产提供一个价值。这个价值称为基本价值;若一个劳动者生产一个产品后将这个产品出售给市场上的另外一个人供这个人来消费这个产品的话,他额外地利用自己的生产能力(包括技能)为别人提供了一个价值。这个价值是剩余价值。就是说,他还有剩余的能力来生产产品供给给另外一个人消费,他创造剩余价值。据此,我认为,人们会在交换过程(流通过程)创造或提供 剩余价值。由于所有的劳动者都掌握某种特殊的生产技能,而这种技能可能在某一个场合下被另外一个人利用,人具有社会性。这是人组成社会的原因的一个本体论解释。劳动分工就是每个劳动者为社会提供剩余价值的社会条件。

马克思认为我的这个观点是错误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内明确提出,剩余价值不可能在流通过程中产生,只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通过雇佣劳动制度,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资本家生产产品。资本家违背道德良知会采用某个工作程序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或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让工人付出更多的劳动力,于是,工人付出了资本家支付工资的劳动以后,工人还会无偿地为资本家劳动。一部分劳动已付工资,而另一部分劳动没有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劳动称为社会必要劳动,而未支付工资的劳动为剩余劳动,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称为剩余价值。这是一种绝对剩余价值。同时,资本家可能采用某种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样,会导致进一步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在工人劳动的时间不变情况下,缩短必要劳动时间意味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延长的剩余劳动时间内进行的劳动产生相对剩余价值。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无偿获得剩余价值的行为就是剥削。剥削是造成社会贫富差别的根本原因。

我承认工人创造剩余价值,但只是认为工人出卖劳动力,换取资本家给与的工资,彼此进行交换,交换过程产生剩余价值。但是,马克思说的那种仅仅局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价值不存在。我的理由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违反经济学公理。什么公理?就是商品的价格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或受供求关系影响。当一种商品的市场供给量维持不变的时候,如果市场的需求量上升,该商品的价格上升,反之则下降。用中国人的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或者物以多而贱。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与这个经济学公理抵触。如果我们肯定这个经济学公理没有错,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商品的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例如,一家鞋店出售皮鞋,其中一双皮鞋定价500美元。在叁个月内,鞋店未能出售任何一双这样的皮鞋。鞋店决定降价,先降至400美元,再降至300美元,最后,降到100美元的时候,有一位顾客愿意购买这双皮鞋。那么,这双皮鞋的价格是100美元。其交换价值是100美元。这个价值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卖家愿意以100美元的价格出售该双皮鞋,而买家愿意以这个价格购买,于是成交。双方达成一致时才成交。

这样,我们来看工人出售劳动力给资本家的情形。工人出售自己的劳动力,也是在出售商品,而这个商品的价格也必须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就是由工人和资本家共同商定。例如,劳动合同规定,工人的小时工资是10美元,如果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资本家支付日工资80美元。这就是劳动力的价格。马克思认为,虽然劳动合同规定了工资,即劳动力的价格,资本家在使用劳动力的过程中会故意设计一些程序让工人付出更多劳动力,如延长劳动时间等。但是,本人认为,工人与资本家交易有一个语言表述过程,就是由劳动合同规定工资金额,马克思讲的这个剩余价值不在这个语言表述过程之内,因而它并不存在。人们实现任何交易都必须依赖一个语言表述过程。如果马克思说的这种剩余价值存在,那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就只能是一个潜规则。潜规则不合法。如果存在这个潜规则,工人就会采用法外手段来应对。比如,工人会怠工。或者工人会罢工。这样会形成企业内耗。结果是双输。事实上,大多数企业都是合法经营。

如果工人意识到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他会要求资本家支付工资。例如,工人会向资本家提出要求小时工资定在20美元这个水平上以避免让资本家无偿占有剩余价值。这样,会有两个结果。第一,资本家同意,于是,马克思说的剩余价值立刻消失;第二,资本家不同意,于是,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工人没有提供劳动力给资本家,资本家也没有购买工人的劳动力,于是,不会产生马克思说的剩余价值。这意味着,一旦剩余价值进入语言表述过程,它就立刻消失。由于我们坚持任何交易都必须依赖一个语言表述过程,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并不存在。

马克思说的剩余价值只能用劳动时间来度量,却无法用货币金额来度量,它无法进入交换过程。没有这个交换过程,人与人之间就不会产生剩余价值。人们无法确定马克思说的那个剩余劳动时间能否折合多少美元。如果那个剩余价值存在,人们也会争论它究竟值多少钱。由于它无法实际度量,人们就不会针对这个剩余价值进行交易。人们只能依赖货币度量的劳动力来进行交换。人们只能相信工资所代表的或对应的那个劳动量。经济活动是合法交换,不可能采取类似偷窃的方式来获取利益。 马克思说的榨取剩余价值行为类似偷窃,因为它是一种不法行为。劳动合同已经规定工人应该怎样工作和工作多小小时,而马克思却让社会科学来研究资本家会如何绕过劳动合同非法攫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他的研究类似于犯罪学研究,但是却指责这是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换言之,一种社会制度是合法的,不可能从事犯罪。

当然,我的这个观点尚不足以推翻马克思的全部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提出他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初衷是要揭示造成资本主义社会贫富差别的原因。这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如果我们不能说明这个原因,质疑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的理论也是没有意义的。我的看法是,马克思的理论特别强调,资本家的富有是剥削造成的。那么,反过来推论,如果没有剥削,工人就应该富有,因为剥削造成财富的转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家不劳而获。

我的看法是,虽然工人和资本家都处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劳动与资本家的劳动性质不同。工人负责生产产品,而资本家负责销售产品,如果我们不谈资本家的经营管理的话。资本家也劳动,销售产品是劳动。资本家要负责运输产品,从事客户服务,还可能递送产品,这都是劳动。但是,工人的劳动永远也不会让工人变富,而资本家的劳动有可能让资本家变富。

我们做一个思维实验。假设资本家成立一家生产冷冻食品的公司,生产冷冻水饺。资本家租用厂房,购买设备,购买原材料,如面粉、肉馅、白菜、调味品,并且提供水电气,由工人来生产水饺。生产的水饺全部归工人所有,资本家不得任何产品。就是说,资本家一无所获,而且倒贴。在此情况下,应该没有剥削,因为资本家一无所获。但是,工人仍然不能变富。工人的劳动是只生产,不交换;而资本家的劳动是只交换,不生产。工人无法变富。假定工人一个月生产了一万只水饺,他只能将水饺存在冷库内。时间一长,水饺过了保质期,或者没有过保质期,长期租用仓库需要支付费用,而长期支付仓库保管费会抵消产品的价值。工人唯一可能补救的方法就是赶紧将产品销售出去,将产品换成钱,将钱存银行,这样才能变富。货币的职能就是支付和储藏。在某种意义上说,储藏财富的唯一形式是货币。但是,这是资本家做的事。

只要工人不去交换,其劳动本质上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活动。从事自给自足的生产的人通常总是根据自己的消费量决定自己的生产量。由于自己的消费量有限,生产量也有限。于是,不会变富,即不会拥有大量财产。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农民生产粮食供自己的家庭消费,实现自己家庭的再生产。农民总是根据自己家庭一年的消费量生产粮食。每年耕作,每年吃新米。如果生产可供一家人消费二年或叁年的粮食,存放在仓库内的粮食会发霉,会生虫等。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则是面向市场,向市场要潜能,于是,能够扩大再生产,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资本家的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工人的劳动仍然根据自给自足的生产来定义。

关键的一点是,当资本家面向市场而从事生产和经营的时候,由于生产量巨大,他会采用机器来生产,机器能复制大量相同的产品,然后,资本家能够和消费者进行一对多交易,就是资本家能将同样的产品销售给千家万户。资本家是媒介。所谓媒介,我的定义是,凡是能进行一对多通讯者就是媒介。能进行一对多通讯者,也能进行一对多互动或交易。媒介具有无可估量的潜能。资本家能进行多重市场交易。每出售一个产品,赚取一点利润,薄利多销。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支付货币。货币代表一定量的抽象劳动,因为持有货币的人原本通过劳动获得这些货币。货币内含一定量的剩余价值。资本家从消费者那里获得大量剩余价值。他并没有榨取这些剩余价值,因为剩余价值是消费者自愿给与的。然后,资本家将其中的一小部分给与自己工厂内的工人,支付工资。这样,资本家用一定量的剩余价值换取工人提供的剩余价值。在没有剥削的情况下,资本家获得大量剩余价值。

这并不意味着资本家违背道德而非法地获得了大量剩余价值。消费者认为资本家提供的商品物有所值,因而愿意支付货币。双方在市场上进行平等交换,没有胁迫。而资本家的财富其实就是他服务于消费者的证明。他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越多,为消费者提供的剩余价值越多(因为我假定,只要进行交换,各方都提供一个剩余价值),他获得的财富就越多。人们没有理由来谴责资本家,说资本家剥削工人。

关键的是,资本家是媒介,而工人不是媒介。由于资本家是媒介,他通过一对多交易获得利润。倒不是因为马克思认定的剥削人的雇佣劳动制度令资本家变富。我们可以进行一种思维实验:一家生产企业不建立雇佣劳动制度,不雇佣工人,只要资本家能生产大量产品并且能进行市场的一对多交易,他就能变富。我举一个例子。英国有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叫J.K.罗琳。她写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她的小说吸引了千千万万个少男少女,几乎每个有少男少女的家庭都购买了她的小说。由于发行量巨大,她抽取大量版税,她成为英国有名的富人。她拥有的财富甚至比英国大垄断财团的所有人拥有的财富还要多。她并没有建立雇佣劳动制度。她没有雇佣工人替她写小说。据说,英国还有一些其他的文学家也因为生产文化产品而变得富有。引申开来看这个情况,人们还发现,社会上的影星、歌星和球星等都是这一类人。他们并没有建立雇佣劳动制度,但是,他们是富人。他们是怎么变得富有的?他们是媒介。例如,一位歌星在体育场开演唱会,每张门票30元人民币,10万人入场,门票收入300万。中国还出现了直播网红带货的现象。据说,中国政府查漏税,一位叫薇娅的网红被罚款13亿元人民币,等值60亿新台币。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她一定是剥削工人才致富的。其实,网红没有雇佣工人。他们是媒介,能进行一对多交易,他们获得财富。

因此,我的结论是,是媒介造成了人间社会的贫富差别。就是,在经济生活中,媒介的收入和非媒介的收入天差万别。但是,这却不是剥削造成的。所以,马克思说雇佣劳动制度是剥削制度是一个神话。马克思只看假象,并没有真正准确地理解人类的社会的组成方式。我的意思是说,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的理解没有准确到位,因而只是根据假象而匆忙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我的意思是说,人类按照一种自然的方式组成自己的社会。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来促使人群中的某些人成为媒介。社会的形成不仅仅是一群人汇聚在一起。当人们聚合在一起的时候,会有其中的某些人,通常是少数人,来担当媒介的角色,由媒介来发挥作用,促成社会的形成。任何个人都无法阻挡这个社会的形成过程。

人类的文明社会包含叁个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

在文化共同体内,文化人士,如文人或知识分子,是媒介。例如,文学家写一部小说,有很多读者阅读他写的小说,小说是媒介,通过这个媒介,文学家与很多人通讯,普通人就没有这个能力进行这种通讯。文学家写小说的目的是与读者交流生活经验、社会思想和感情。由于普通人没有能力采用这种方式来与他人进行这种交流,社会依赖文学家来帮助人们进行这种交流,于是文学家成为社会自我交流的媒介。就是人们通过文学家来进行交流。当然,还有艺术家、历史学家、哲学家等等也是媒介。这些媒介帮助建构了一个文化共同体。由于同一个文化共同体的人具有同样的文化观点,具有共同的历史记忆,持有相同的宗教信仰,他们会联合起来形成一个社会。同时,作为社会名流,文化人士获得荣誉。

在政治共同体内,掌权者,包括统治者、政府官员以及政党领导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都是媒介,他们向普通大众发号施令,进行一对多通讯,将同样的命令发给所有人,他们是媒介。普通人没有组织能力,他们是一盘散沙。如果他们也想形成一个社会,他们需要依赖于少数具有组织能力的人。那些胆大、具有雄心且足智多谋的人往往成为社会的管理者。他们就是普通人依赖的媒介。由于人们依赖他们,他们获得影响力。有时,宗教人士也会参与建构政治共同体;有时,军队首领也会参与建构政治共同体。只要他们具有感召力,他们就可能动员成千上万的人加入他们的事业或运动。他们获得权力。

在经济共同体内,企业家就是从事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者。企业家是具有某种经营特质的人,他们敢于冒险,他们具有生产组织才能,他们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他们具有运作资本的丰富经验,他们敢于投资,他们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科学和技术这些人类文明的成果。他们通过大规模生产,获得生产的规模效益,提高产品的质量,并且生产丰富多彩的消费品。由于普通人不具备这种能力,他们需要借助于企业家来实现更有效率的生产,企业家成为建立经济共同体的媒介。由于企业家成为媒介,他们获得独特的社会影响力,他们能够取得社会的信任,他们能否促使大众社会喜爱他们生产的产品,他们获得财富。

英国哲学家贝特兰罗素在他所写的《论权力》一书中说,人有叁大欲望:荣誉、权力和财富。我宁愿相信,人们会分别获得这些可以享用的对象,只要他们能在某个领域内成为一个媒介。一个人可能很难同时获得这叁项,但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可能获得其中的一项。

就人们采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事生产的实际结果而言,资本家成为媒介其实就是一种自然的力量推动社会形成的结构化的必然结果。因而,资本家富有,而工人不富有是社会结构化的结果,却不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家道德沦丧剥削工人的结果。其实,资本家无需为社会贫富差别承担任何道德责任,因为这种贫富差别并不是剥削造成的。

我从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研究就能看出马克思并没有深入和细致地了解社会的构成和成长。他不了解媒介的作用。他们没有能够从社会的整个的结构的形成过程来理解社会的贫富差别。他研究剩余价值的方法仍然是一个通过感性认知过程来解释社会的方法。由于普通人理解社会的方式也是一种感性认知社会的方法,马克思的研究并没有体现社会科学研究的本色。换言之,社会科学的研究要采取理性认知社会的方法。马克思的研究如同小市民理解社会的那种方法。马克思只认为人们建立生产关系的过程就是社会形成的过程。他没有理解媒介发挥的作用。所以,马克思的研究聚焦于工人与资本家合作生产过程中一方不合理地占有了过多的利益而使另一方利益受损,而普通人也通常采用这种感性认知社会的方法来理解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其实,即使资本家雇佣工人进行生产有时可能会压低工资从而多占一些经济利益,这种多占经济利益的行为远远不足以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那种令人炫目的收入差别。根据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内,1%的人口占有整个社会总财富的50 %,而另外99%的人口持有社会总财富的50%

事实上,社会中只有极少数人成为非常富有的人,同样的,能够在社会结构化过程中成为媒介的人也是社会中的极少数人。正是这些成为媒介的人成为社会里的富人。但是,本人宁愿相信,正是社会的结构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涌现各式各样的媒介,而造成了媒介与非媒介之间的收入差别。而这正是因为社会的自我构造所产生的必然结果。人们只能从理解社会的形成的原理出发来理解社会的贫富差别,而不是认为,从人与人互动中一种人漠视道德而采取类似偷窃或欺骗的手法来获得不法所得。

当然,我不说社会因此而不得获救。人们仍然有办法来减少社会贫富差别造成的不利影响。成为媒介的人通常有某种能力。人们可以通过学习,接受教育,来获得某种能力,从而成为社会某个领域内的媒介,然后改善自身的条件,争取实现社会的平等。我将这种平等称为积极的平等,即一种动态的平等。还有一种消极的平等。这种平等意味着,社会规定所有人都获得同样的劳动报酬,而不论他们的实际贡献有多大。这后一种平等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因为劳动者会失去劳动的动力。这是一种静态的平等。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由于社会的自我构造过程中必然要出现媒介,人类社会的贫富差别可能永远也不会消失。人们可能通过政府进行二次分配,来救济那些处在困境中的人,但是,社会可能永远会保持某种收入的差距,来奖励那些积极劳动的人。只不过我们应该停止对那些富人的道德谴责。社会应该理解那些富有的人通常就是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宽容那些富有的人和接济那些低收入者,可以并行不悖。

以上就是我批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一部分主要观点。我的这些看法完全来自于我自己研究的人与语言的关系、语言与媒介的关系以及媒介与人的关系得出的看法。原本我并没有意识到,研究语言和媒介能让我意外地破解马克思创立的剩余价值理论。你作为一位读者,你能肯定本人已经成功地破解了马克思的最为重要的理论观点吗?马克思的战友恩格斯曾经在马克思的墓前发表一个历史性的演说,称马克思完成了两个最为重要的理论发现:剩余价值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从此,人类历史已经走过了近150年,人们是否能够通过质疑先知马克思的理论从而提升人类对自己的社会的理解?这样的事情能够在人类历史上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就是说,当有人对前人的理论提出质疑,这是否意味着人们的认识会得到提升?

在整个中国,所有的哲学社会科学学者都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是对的,只有我一个人质疑马克思的理论。我是一个最最孤立的人。没有人愿意理睬我本人。但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据我所知,我写的这本书是自从19世纪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人类社会里第一本系统地批判马克思的理论的学术书。到目前为止,本人写的书是唯一一本批判马克思理论的书。西方学者介绍马克思的理论的时候,也会对马克思的个别结论提出质疑,例如,美国有一位黑人经济学家托马斯索维尔在他的书《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经济学》内对马克思的若干个个别观点提出质疑,但是,他们从未系统地批判马克思的理论。本人研究和批判了马克思关于私有制的理论、市场交换的理论、社会化大生产的理论、阶级斗争的理论、民主与专制的理论以及国家的理论。还有很多。你怎么看马克思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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