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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網絡上楓葉君評的一篇文章《阿拉伯 伊斯蘭 穆斯林 塔利班幾個概念怎麼分》關於沙里亞法( الشريعةal-Shari‘ah law):阿拉伯語音譯,原意為“通往水源之路”?正確!沙里亞法是“通往水源之路”是一種引導。而不是目的地和水源。
凡是遵守沙里亞法的人,都還仍然沒有到達 水源,沒有獲得真理與生命力。 而是在通往水源之路上,通往生命之路上!所以沙里亞法是死的,沒有靈活性,是非解釋性的硬性條文,無法更改,也沒有自由,沒有現實性,創造性與生命力。同理,今天摩西律法的猶太教法也是“通往水源之路”。還沒有到達!因為,只有耶穌基督 才是真正的水源,道路,生命和真理! 只有耶穌基督派遣的“聖靈”進駐到心裡,才能夠產生 真正的活生生的憲法,憲政,以及真理的可實踐性。這一件事情耶穌已經在《約翰福音》 - 第 4 章 第 14 節講了: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約翰福音 - 第 6 章 第 35 節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很可惜,猶太人並不真正理解這些意思。也沒有幾個人信。今天,他們能夠理解了嗎?也不知道。
在耶穌以前,猶太教徒可以通過獻素祭,贖罪祭,平安祭,贖愆祭等等宗教儀式,把摩西律法“激活化”,成為有生命力的法律,成為水源(或水源的一種替代形式)。這樣的猶太教徒與今天基督徒也一樣就都是生活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
但是,從耶穌基督以後, 猶太教與伊斯蘭教一樣都是一種沒有生命力的律法。上帝已經廢除了猶太教所有的素祭,贖罪祭,平安祭,贖愆祭等等宗教儀式。 所以,今天猶太教與伊斯蘭教一樣,沒有激活的法律效應。
上帝驅趕猶太人到西方國家,融合於西方現代文明的基督教徒國家與群體,享受了基督教國家有生命力“憲法”的優惠。所以,今天的猶太教徒是從西方現代文明的基督徒中,間接獲取上帝的恩惠,與自由。更簡單的說,有獻素祭,贖罪祭,平安祭等等宗教儀式的摩西律法 ,和有耶穌基督差遣的“聖靈”進駐的基督徒所屬國家的憲法,才是有生命力的,自由的,活生生的律法。
而今天的猶太教摩西律法,和伊斯蘭教的沙里亞法,都僅僅是一種引導!“通往水源之路”的律法?
塔利班認為世界上的憲法制度是人類無知蒙昧狀態下的產物,它必須服從沙里亞法.塔利班希望建立的是“最純潔的伊斯蘭國家”。一個以沙里亞法為根本大法的政教一體的酋長國。沒有宗教自由,沒有言論自由,沒有思想自由,沒有藝術表達的自由,沒有新聞自由。
塔利班認為世界上的憲法制度是人類無知蒙昧狀態下的產物。事實上,憲法如果僅僅是出於人類?當然是人類無知蒙昧狀態下的產物。但是,美國和西方基督教信仰產生的憲法,不是出於人類!!而是出於基督教徒在上帝的引領下,通過基督徒最廣大範圍的社會理解並且實踐證明的一部,活生生的一部有生命力的法律。
伊斯蘭教之所以,沒有宗教自由,沒有言論自由,沒有思想自由,沒有藝術表達的自由,沒有新聞自由,婦女不享有人的權利!道理很簡單,因為他們還沒有到達水源。所以,都沒有上述自由。只有他們到達水源以後,才可以有上述自由。因為,自由是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和精神資源的條件。否則,就會被濫用。 這也是理所當然,例如今天西方很多的“自由派”人士! 他們正在濫用 憲法賦予的自由。同性戀政治化,女權主義,吸毒,犯罪。。。等等
更加嚴格地講:所謂“自由”是在上帝恩賜的基督教信仰的國度,在憲法,憲政主導和支配,保障下的“公民”的一種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