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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b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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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当签约代表谁就得戴上“卖国贼”帽子
送交者:  2019年08月05日16:30:22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李鸿章签下马关条约就心中有数:“卖国祸首”帽子戴定了。后来更经历八国联军谈判的劫难。梁启超评价:“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不学无术、不敢破格,是其所短也;不避劳苦、不畏谤言,是其所长也”


  老高按:今天接着将李鸿章伊藤博文日本马关谈判对话实录的下半部分刊出。
  昨天刊出上半部分之后,有朋友来电话说,很想接着看后面的谈判过程:李鸿章极力想降低赔款数额,并抗拒割让台湾,最后怎么就同意、签字了呢?
  其实这后半部分谈判没有悬念:李鸿章有心拒贼,无力回天——日方早就通过破译中方电报密码,掌握清廷的底线,伊藤博文胸有成竹,寸步不让。这一段过去了124年的结果我们早就知道:中国赔款2亿白银,割让台湾、辽东和澎湖。后来是列强三国俄、法、德干预,日本不得不归还辽东,但是中方增加了三千万白银“赎辽费”,一共赔款2.3亿白银。三国为何干预?为何要求归还辽东?日本拿中国的赔款怎么花的?俄国如何以“还辽功臣”自居,向清政府租借旅顺和大连,又酿何种祸殃?……这是又一个曲折的故事,此处不赘。但有个情节不妨一提:当时也有张之洞等人,策划鼓动列强干预日本割走台湾,希望能像“还辽”一样“还台”,但列强无心理会了。
  中日马关条约对中日双方产生的后果,不用我多饶舌——正如李鸿章签约后感慨:“日本将成为终世之患!”但把这两个谈判代表后来的情况简述一下。
  李鸿章签下《马关条约》时就很清楚,自己这个“卖国祸首”帽子算是戴定了。不料灾难未完,又经历八国联军、辛丑条约谈判的劫难。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评价:“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吾欲以两言论之,曰:不学无术、不敢破格,是其所短也;不避劳苦、不畏谤言,是其所长也。” 
  李鸿章1901年11月7日辞世(享寿78岁)。去世之前写下绝命诗:
  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
  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
  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
  海外尘氛犹未息,请君莫作等闲看。

  伊藤博文(1841-1909)比李鸿章晚死8年,却是横死:在哈尔滨火车站死于朝鲜志士安重根五步之内的连发三枪,得年68岁。
  中国人对伊藤博文的感受,很复杂。1898年,戊戌变法时他刚刚卸任内阁总理大臣,前往北京访问,面见光绪皇帝和康有为,提供改革方针。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大肆逮捕维新党时,伊藤博文参与救援被捕的黄遵宪,并协助康有为和梁启超逃往日本。两年后,1900年,重新担任内阁总理大臣的伊藤博文,领导日本加入八国联军对华征战。


  李鸿章伊藤博文日本马关谈判对话实录(下)

  冯学荣翻译,出处:读书人冯学荣


  (续前)第五轮谈判(公历1895年4月15日,日本马关,春帆楼酒楼)

  李鸿章:陆奥大臣的身体康复了吗?(指日本外相陆奥宗光,时患春季流感)
  伊藤博文:好了一点,他自己说要来(参加本次谈判),但是佐藤医生劝他安心养病、不要外出。
  李鸿章:佐藤医生今天早上也见了我,他也说了陆奥大臣身体尚未完全康复,最好不要外出吹风,昨天我派经方(指李经方,原系李鸿章的侄子,过继为儿子)去了您处商谈和平条约各款,您一一回复谢绝了,您还是毫不放松、一点都不肯相让啊!
  伊藤博文:我早就说过了,我们已经让步到尽头了,这个条约草案已经是定案了,万万不能修改了,我也觉得很遗憾。
  李鸿章:我现在已经接到北京方面给我的指示了,说要我“酌情办理”,这件事(割地赔款)是真的不好办啊,我想请您帮我“酌情办理”一下?我真的不知道怎样“酌情办理”才好。
  伊藤博文:换了我是你,我也会感到十分难办。
  李鸿章:您在日本,说一就是一,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
  伊藤博文:哪有?朝野各界也时不时有对我批评指责的。
  李鸿章:总之是比我在中国好,骂我的人可多了。
  伊藤博文:根本不是,我的处境根本比不上你,您在中国位高权重,地位无人可以撼动,然而我们日本有国会,我做事只要有一处闪失,国会就要弹劾我。
  李鸿章:去年北京有许多许多的人在皇上面前弹劾我,说我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是好朋友的关系,其实他们弹劾得对啊,今天我和你谈判签约,难道不就是明证吗?
  伊藤博文:那些弹劾你的人,都是无知之辈,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他们应该知道自己错了,我想他们一定会后悔当年弹劾您。
  李鸿章:今天您要我签这种条约(指《马关条约》),条款凶狠至极,一旦我签字了,我回国又要被骂啊,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伊藤博文:那些人爱胡说八道,就随他们好了,像今天(签《马关条约》)这样的重任,他们也没有担当的分量,中国只有中堂您一个人,才能担当这个重任。
  李鸿章:我签字之后,他们(指中国诸位大臣)又要弹劾我、对我群起而攻之。
  伊藤博文:说风凉话的人到处都有,我们日本也有。
  李鸿章:暂且不说这些了,这次皇上(指光绪皇帝)叫我“酌情处理”,如果您能将草约的条件再减少一些,我就敢担当这个重任,请您替我想想,哪些地方可以稍微让步一下,例如赔款和割地这两条,还是要请您再减让一些,只要稍微减让一些,我可以马上签约。
  伊藤博文:我早就说了,无法再减了,昨天我也告诉了贵方李经方代表,我们已经让步到尽头了,不然的话,我和你开四五次会议,逐次减让,让到今天的地步,结果也是一样,正是因为我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所以我一次性减到最低,同时也是为了节省会议时间,谈判议和与到菜市场买菜不同,讨价还价的,根本有失体面。
  李鸿章:前些天临别的时候,我说请您在赔款一条再减五千万两白银,当时我看您的意思,是可以减让的,今天如果您减让五千万两白银,则条约就可以马上敲定。
  伊藤博文:我方如果是可以减让的话,那么根本就不需要您来提,我早就减让了,该让的,我都已经让了。
  李鸿章:如果说减让五千万两不行,那么减让二千万两,怎么样?我这里有一份贵国发行的《时事新报》,上面刊登的文章说贵国(甲午战争)的军费只花了八千万日元,这种说法也许不足为凭,但是恐怕也不是空穴来风。
  (伊藤博文从李鸿章手中接过《时事新报》,仔细阅读相关报道)
  伊藤博文:这份日本报纸的言论,都是与国家作对的,根本不可信。
  李鸿章:这份报纸反不反动,我们就不争论了,总之,是要请您再减让一些,这样就好。
  伊藤博文:我国在甲午战争中的花费,超过这个数字(八千万日元)。
  李鸿章:请您稍微减让一些,我就可以马上签约,只要您减让了,我会发电报回国,我们国家会记得您的情分。
  伊藤博文:能减让的,已经都让了。
  李鸿章:依据条约割让给贵国的土地很大,财源广得很,请您从大处着想,不必只盯着眼前这二亿两白银。
  伊藤博文:您说的这些财源,都是未来的事情,不可以纳入这次的赔款,两码事。
  李鸿章:割地带给贵国的财源是源源不断的,而现在这二亿两白银,和割地的财源相比,并不太重要。
  伊藤博文:将来我们开发这些土地(指辽东、台湾)的财富,其实都是再投资到本土产业之上,不会有现金盈余。
  李鸿章:土地的财源远远不止于此,贵国得地之后,肯定会更加兴旺。
  伊藤博文:我们去开发这些地方(辽东、台湾)的资源,本身也是要花费金钱成本的。
  李鸿章:我就拿台湾说吧,中国人不善于经营实业,事实上台湾有煤矿,有煤油,有金矿,如果换了我是台湾的巡抚,我肯定一一挖掘。
  伊藤博文:我们即便去开发这些矿产,也是以很便宜的价格出售给中国人。
  李鸿章:那中国的中间商也要用钱跟你们买呀,总不能白给吧?
  伊藤博文:这些地方都是未开发的地区,我们必须投入巨资,才能开采有成。
  李鸿章:成本越高,利润越少。何妨将赔款再减少一些,将来你们开发的资源和财富,很容易就能弥补回来,您答应减让了,我国向外借债,也相对容易一些,我还在北京的时候,有外国人说愿意以台湾为抵押品,贷款二千万金镑给我国,后来我来日本议和,他们都知道日本想要台湾,这件事才搁起不谈了,您想想,台湾单单是抵押,就值这么多钱,更何况是出售?出售的价格更高。
  伊藤博文:你们中国地大物博,借钱很容易的。
  李鸿章:无论如何,都请您再减几千万两白银,您不必如此口紧的。
  伊藤博文:说过很多次了,无法再减让了。
  李鸿章:又要赔款,又要割地,双管齐下,您出手太狠,让我很难办。
  伊藤博文:这不是平时轻松谈事,这是打过仗之后的谈和。
  李鸿章:既然是讲和,就要彼此妥协,您办事太狠,才干太大了!
  伊藤博文:这不是我的才干问题,而是打过仗之后的大势使然,不得不这样办,我要与中堂您比才华,我万万比不上。
  李鸿章:既然赔款一分钱都不能让,那么割地方面可以减少一些吗?总不能一毛不拔吧?
  伊藤博文:割地、赔款,都不能减,我已经多次表明,这个草案已经是最终方案了,已经让到尽头了,一点都不能再让了。
  李鸿章:我并非没有签约诚意,不过是请您再少一些,如果稍微再少一些, 我立马就可以定约,如果您能做到,那就是对我的情分,我回国之后,必定会记住您的情义。
  伊藤博文:我已经减了一亿两白银,这就已经是我的情义了,昨天我已经告诉李经方先生,我们的初稿本身是一点都不能修改的,后来是念及我和中堂您多年的交情,所以才减少了一亿两白银。
  (冯注:伊藤博文原开价3亿两,后来减让了1亿两,现在是2亿两)
  李鸿章:您如此手紧,将来我也许要记仇啊。
  伊藤博文:我与中堂您交情最深,早前减让一亿两白银,日本人民一定会骂我,但是我为了和您的交情,我愿意挨骂,请您于停战期满之前,赶紧敲定条约,不然的话,赔款只会更多,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意志,这是日本全国人民的意志。
  李鸿章:既然赔款本金少不了,那么利息总可以免了吧?
  伊藤博文:我前些天开会的时候已经说过了,条约签署之后一年之内,分两期各偿还五千万两白银,然后第二年将余款一亿两白银还清,则利息可以全免。
  李鸿章:万一到期了,我们借不到钱,不给本金,只付利息可以吗?
  伊藤博文:不行。这个你前些天开会的时候已经说过一次了,只给利息,不给本金,这就相当于是日本借钱给贵国,我们日本没有这么大的财力。
  李鸿章:你们日本没有财力,那我们中国更是没有钱啊,这次(甲午)战争开战以后,你们日本都没有找外国借钱,而我们中国则已经找外国借了好几回了, 这就是你们日本比中国有钱的明证。
  伊藤博文:并不是由于日本比中国有钱,只是我们国家稍微懂一点点理财之道而已。
  李鸿章:那么我们就要向你们日本学习理财之道了,可是就现在来说,中国很穷,要借钱,很不容易。
  伊藤博文:依我看,挺容易,根本一点都不难。
  李鸿章:找谁借呢?我们现在是毫无头绪,要等我回国之后,再和他们商量,这样行不?如果三年之内,我们将本金全部还清,那么可以免掉所有的利息吗?
  伊藤博文:如果贵国三年之内可以还清所有的本金,则利息就全免。
  李鸿章:条约内可以写明,如果三年之后还清,怎样怎样,这只不过是灵活用语,只是为了体面而已,我们并不会多占什么便宜。
  伊藤博文:条约可以这样写,首期交清之后,余款要计算利息,如果三年之内不能交清,那么从前免掉的利息,就要补交。
  李鸿章:不如这样写,三年内交清,免息,如果三年内没能交清,则所有的款项都要补交利息。
  伊藤博文:所有款项一并补交利息,好像不太好计算。
  李鸿章:不如干脆这样,二亿两白银,减去两千万两,抵偿利息,余下的的一亿八千万两白银,依照你草约内计算利息的办法,这样岂不是更好计算?
  伊藤博文:不行,三年内交清免息,这个要在条约内写清楚,以免日后合同纠纷。
  李鸿章:我们借钱都还没谱,怎能将交款期限预定呢?
  伊藤博文:我也担心你们两年内筹不到款,所以我在原稿里,将还债期限延长到七年之久。
  李鸿章:请您减免两千万两白银,这样我们中国就可以少借两千万两白银了。
  伊藤博文:不行。绝对不行。
  李鸿章:三年内还清免息,不必写进条约,可以附一个实施细则。
  伊藤博文:不行,这种事要在条约里面写得清清楚楚。
  李鸿章:请您将条约第四个条款再仔细看看,有没有别的办法?
  伊藤博文:要写明三年内还清免息,如果还不清的话怎么办?也要写明。
  李鸿章:可以加一句灵活的,说如果三年内还不清,就怎样怎样。
  伊藤博文:必须要写明白,到期还不清怎么办。
  李鸿章:我们借钱的权力是另有其人,要借到钱了,才能写清楚。
  伊藤博文:那就只好依照原来草稿的措辞了。
  李鸿章:我们以前给英法两国的赔款,都只是写明到期不还的情况下才有罚息,而现在您一开始就索要利息,是不是有点儿太没人情味了?
  伊藤博文:英国法国有钱得很,所以他们不在乎你们的利息。
  李鸿章:你们想钱是想疯了吧,赔款狮子大开口,而且利息又高。
  伊藤博文:你们当年和英法联军打仗,英法两国出兵并不多,而我们日本在甲午战争中出兵很多。
  李鸿章:英法联军时候,英军中许多其实是印度(英属殖民地)兵。
  伊藤博文:印度兵不多,主要还是英国兵。
  李鸿章:直接把“三年内还清免息”添加到原稿里面,可以吗?
  (伊藤博文想了好久)
  伊藤博文:你们要想免息的话,只有一个办法,三年内利息照交,如果三年内真的可以还清本金的话,那么已经缴纳的利息,可以抵扣本金。
  李鸿章:是不是如果我们三年内全部还清、而且也缴纳了利息,可以将已经缴纳的利息抵扣作本金?
  伊藤博文:譬如说签约后六个月内,先交五千万两,再过六个月,又交五千万两,这时候要按照一亿两白银的本金来计算利息,第三、四期的付款,也是这样算,如果三年届满,你们将所有的余款都交清了,那么头两年半所交的利息,就可以用来抵扣应缴的余款,只是说这里的“三年”是指从签约换约之后开始算。
  李鸿章:那么我们可以将三年之内如果能将全款等等云云之类,写明白,请您过目之后,就可以添加到条约第四款中去。
  (伊藤博文和随员商量片刻)
  伊藤博文:可以添进去。
  李鸿章:还是有几条和您商榷,并不是要增减内容,只是要将条约里面的意思说明白,以免将来产生条约纠纷,例如说辽河口的界线,这条线一到营口的辽河,就顺流而下,直通大海,所以我们应该以河中心为界线,这符合国际公法,凡是以河流为国界的,都是以河中心为界。
  伊藤博文:将来我们两国人员现场勘界的时候,可以划定。
  李鸿章:那么就请将这一点添加到条约第二款的第二项下面。
  伊藤博文:说得对,可以加。
  李鸿章:还有条约第五款,两年后割地之处中国人不迁出的,视为日本臣民,应该加上一条:但是如果有物业在割地之内,而人迁出的,两年后物业应该由日本政府提供保护,应和日本臣民的物产一视同仁。
  伊藤博文:这个不行,依照我们日本现在和西方各国签署的条约,外国人不可以在日本购置物业。
  李鸿章:我所说的是割让地面上原本属于中国人的物业,和外国人后来购置的物业不同。
  伊藤博文:这个与日本的法律冲突,不好办,一旦开了这个口,就会给外国人口实。
  李鸿章:割地之处中国人的物业,都是祖先留下来的,可以依照法律缴纳物业税,有什么难办的呢?中国人都可以跨县购置物业。
  伊藤博文:中国人跨县购置物业,与外国人到国内来购置物业,不是一回事,如果日本允许中国人在日本的土地上购置物业,那么外国人必定也要求一视同仁,到时我们就难办了。
  李鸿章:如果台湾的中国人不肯迁走,也不愿意变卖物业,那么日后你们日本政府出了告示,到时候要闹出事来,可与中国无关哦。
  伊藤博文:土地一旦经过割让,日后就是我们日本的责任,不用您操心。
  李鸿章:我刚刚接到台湾巡抚发来的电报,说台湾人民听说台湾要割让给日本,群情汹涌,都说誓死不做日本人。
  伊藤博文:随便他们鼓噪,我自有对付的办法。
  李鸿章:我这样说不是恐吓您,而是出于好意,直言相告的。
  伊藤博文:我也听说了。
  李鸿章:台湾人民谋杀官员,聚众闹事,是常有的事,你们接管台湾之后,日后就不能怪我了。
  伊藤博文:中国一旦将台湾的统治权让出,日后就是日本的事情。
  李鸿章:还是要在先声明。
  伊藤博文:你们中国只需要将台湾的官员撤走、将台湾的驻军撤走,就可以了。
  李鸿章:绿营的士兵不能撤走,驻防的部队可以撤走。
  (伊藤博文读免息一条的英文翻译,并与中文进行核对)
  伊藤博文:可以了,就按这个翻译添加进去。
  李鸿章:台湾这个地方的官员和乡绅,要做工作,所以你们应该给我们六个月的时间,再进行交接,这个应该写进条约。
  伊藤博文:我本来的计划是签约之后几个礼拜之内,就派兵接收台湾。
  李鸿章:贵国可以派人与台湾巡抚洽商,以将交接事宜办的清清楚楚。
  伊藤博文:我们换约之后,还请你们中国政府出台告示,告诉台湾民众,日本即将派官员和部队到台湾接管,在这个过程中,台湾一切的武器,都要暂行收管。
  李鸿章:日本会派文官去吗?
  伊藤博文:对,也会派文官。
  李鸿章:领土交接是一件大事,应该先订好具体的办事大纲,日后照办,避免纠纷。
  伊藤博文:我们不能等六个月之后才去接管台湾,换约之后,我们会立即派人去台湾,开始筹备办理交接事宜。
  李鸿章:我们可以在条约内说明,换约之后,两国商订台湾交接办事大纲。
  伊藤博文:早就写好了,在这里,就是为了台湾而起草的,你看看。
  (说罢,伊藤博文将台湾交接事宜大纲的日文版、英文版交给李鸿章,李鸿章看日文,说看不懂,于是叫部下口译英文版,部下说了大略:一切堡垒、枪炮与政府物品,都交给日本武官接管,所有中国兵的行李和个人物品可以随身带走,日本官员指定一个地方,让中国兵暂时居住,直至调回大陆,中国应限期撤兵,撤兵费用自己承担,撤兵之后,日本官员将洋枪送还中方,然后派文官治理台湾,公家产业由日本政府接管,其余细节,由中日两国文武官员商定, 云云)
  李鸿章:这是换约之后的事情了,这个不归我管。
  伊藤博文:中堂大人您连改期都有权,这个交接细则与和平条约同样重要,怎么能说不归您管呢?
  (冯学荣评:听李鸿章说他对台湾交接一事撒手不管,伊藤博文感到十分紧张,因为伊藤博文知道当时台湾巡抚唐景崧态度反日,而李鸿章无论怎么说都属于当时中国官员里面相对好打交道的,所以伊藤博文希望李鸿章负责到底,不但割让台湾,而且还要主持台湾的交接事宜)
  李鸿章:这些都是换约之后才应该谈的事情,与日后的中日两国通商水陆章程等事情,可以一并商议。
  伊藤博文:台湾交接,这是目前最要紧、最紧急的事情。
  李鸿章:这个要等(马关条约)换约以后,再进行商议,您要知道,台湾巡抚不归我管,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才有这个权力管他,台湾交接一事,应当在总理衙门商议,我现在和您谈的,不过是将台湾割让给你们日本而已,或许这样也可以,等到换约的时候,可以另行订立台湾交接简明章程。
  伊藤博文:这样纯粹是浪费时间。
  李鸿章:在没换约之前,还不能这么说,台湾仍然属于中国。
  伊藤博文:这个你倒说得对。
  李鸿章:要么我们在条约里约定:台湾交接事宜,等本约互换批准之后,两国再另行商议。
  (冯学荣评:李鸿章这是在尽量为中国拖延台湾交接的时间)
  伊藤博文:既然这样,我马上派兵前往台湾,幸亏台湾不在停战声明的地域范围之内。
  (冯学荣评:伊藤博文这句是赌气话,意思是你故意拖延我,那么我就派兵打,不跟你客气)
  李鸿章:既然你们出兵,那么我们可以在(马关)条约里删除有关台湾的内容, 就让你们日本出兵自己去拿好了。
  (冯学荣评:李鸿章这句也是赌气话,意思是你要打,你去打好了)
  伊藤博文:为什么台湾交接的时间不能提前限定?
  (冯学荣评:伊藤博文其实也不想谈崩,他看自己没吓倒李鸿章,于是语气立马恢复正常,回归商量的口吻)
  李鸿章:这事真不归我管。
  伊藤博文:六个月交接台湾,时间太久了,和平条约换约之后,你们的总理衙门可不可以马上订立章程,说条约一经互换,台湾马上交给日本?
  李鸿章:给是给日本,但是在交接之前,还是需要另行订立交接办法。
  伊藤博文:根本不需要什么交接办法,你们中国只需要将台湾岛内的中国兵全部撤走即可。
  (冯学荣评:伊藤博文很警觉,他知道割让这么大片领土是一件大事,宜迅速解决,不宜长拖,以免夜长梦多,以防各种变数)
  李鸿章:如果说台湾交接不需要章程的话,那么你刚才给我看的细则又是怎么回事?
  伊藤博文:我刚才给您看的细则,只有寥寥几条,而且都是请你们撤兵的,你说台湾要拖延六个月之后才转交给日本,这也太久了吧?
  李鸿章:这样吧好不好,我们换约之后,各自派出代表,议定交接章程。
  伊藤博文:那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也要约定一个期限呢?
  李鸿章:不用。
  伊藤博文:和平条约一经换约,台湾马上交接。
  李鸿章:难道就不用订立交接章程吗?
  伊藤博文:限定一个月之内,够了没?
  李鸿章:可以这样定:条约批准互换之后一个月内,中日两国派代表商议台湾交接章程。
  伊藤博文:不行,不是“一个月内商议”,而是“一个月内交接完毕”。
  李鸿章:你刚刚不是说了,贵国会指派文官去台湾,既然这样,贵国为何不指派几个文官,去找中国台湾的巡抚(唐景崧)另行协商交接事宜呢?
  伊藤博文:我让(助理)伊东用英文写好:换约之后一个月内,中日两国各派代表,办理台湾交接事宜。
  李鸿章:一个月的时间,太仓促了,总理衙门和我都离台湾很远,不能详细知道地方的情形,最好由中国的台湾巡抚和日本的代表在台湾商议交接办法,(马关)条约一经签署,中日两国就是友好国家,有什么事情不能商量的呢?
  伊藤博文:一个月内交接,完全足够了。
  李鸿章:台湾交接一事,其实很繁琐的,至少要两个月的时间才够,这样办事才能稳妥,贵国何必这样猴急呢?台湾已经是你们的口中之物。
  伊藤博文:口中之物又怎么样?要咽下去才算,只要没咽下去一天,我们都是饿得慌。
  李鸿章:我们都赔你们两亿两白银了,足够你们填饱肚子、撑一段时间了,换约之后,我们还需要请旨、指派官员交接,一个月的时间,确实是太过于仓促了。
  伊藤博文:可以在条约里写明:一个月之内,请旨派人办理交接等等。
  李鸿章:请旨这些敏感字,就不要写进条约了。
  伊藤博文:你们一个月派出官员办理交接,能不能做到?
  李鸿章:我们一个月内派出官员没有问题,但是具体的交接事宜,还是需要中国台湾的巡抚(唐景崧)来酌情裁定。
  (冯学荣评:李鸿章多次将台湾交接事宜推给台湾巡抚,一是拖延时间,二是不想管交接事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伊藤博文:那么我们应当这样写:限两个月之内,台湾交接完毕。
  李鸿章:我们应该写一个月内两国派出代表协商交接,但不必约定多久之内必须要交接完毕。
  伊藤博文:我觉得要写明白,两个月之内台湾必须交接完毕,否则会夜长梦多,我不想节外生枝。
  李鸿章:只需要写明:一个月内,两国指派代表,办理交接,就可以了。
  伊藤博文:不行,要这样写:一个月内,两国指派代表协商交接事宜,两个月内,台湾必须交接完毕。
  李鸿章:要么这样吧,两个月内,两国必须派员协商,并交接完毕。
  伊藤博文:不如这样,一个月派员协商,再过一个月,交接完毕。
  李鸿章:两个月内,中日两国各派代表,将台湾交接完毕。
  伊藤博文:为什么“一个月内派员协商,再一个月内交接完毕”这样不行呢?
  李鸿章:因为我觉得你提的方案不如我提的好:限定两个月以内,两国派员协商、并交接完毕。
  伊藤博文:可以改成这样:条约换约之后,立即派员协商。
  李鸿章:干脆加一条,说关于台湾,本条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立即派人至台湾,并于本条约互换之后两个月内,将台湾交接完毕。
  伊藤博文:行。就按这个办。
  李鸿章:再说这个第六款第三条,说日本国臣民在中国租住客房,中国官员不得干涉,这条的本意是预防中国官员勒索日本商人,但是这样写太模糊了,你比如说日本人在我中国犯罪了,他躲到他住的客房,我们的官难道就不能去抓他了?我觉得这条应该删掉。
  伊藤博文:嗯。这个可以删掉。
  李鸿章:再说第四条,中国海关都用关平银纳税,然而这条说要用库平银,做不到统一,而且你们日本的银元在各个通商口岸,都和墨西哥鹰洋按照市价通用,这一条何必写上?直接整条删了吧。
  伊藤博文:可以全部删掉。
  李鸿章:第五条说日本臣民可以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这个还是不够清晰,因为如果照这样写的话,那么日本人也可以深入中国内地开厂制造,我觉得应该写明日本臣民在通商口岸的城市,制造一切货物,这样才有所限制。
  伊藤博文:(与其随员互相商谈好久,答复可以照李鸿章说的修改)
  李鸿章:第八款说日本要在威海卫保留驻兵,驻兵多少?
  伊藤博文:一万人。
  李鸿章:一万人根本在威海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伊藤博文:我们会在威海建造兵房。
  李鸿章:刘公岛已经没有多余的地方了。
  伊藤博文:还有地方,在威海卫口子的左边附近,我们的武官一开始的想法是派两万到沈阳,两万到威海。
  李鸿章:这一条里面说驻兵的费用由中国支付,可不可以将这一点删去?以前英国、法国也曾经在我国驻兵,可是都是他们自费的,我们都没有付钱。
  伊藤博文:驻兵由驻在国付费,这是欧洲各国的通例。
  李鸿章:我们已经割地、赔款,而且还要支付利息,因此你们的驻兵费用,应当包含在我们的赔款里面了。
  伊藤博文:你们的赔款是赔的战争支出,驻兵是驻兵的支出,不是一回事。
  李鸿章:这个我们中国负担不起啊。
  伊藤博文:这个应该照欧洲各国的通例办理。
  李鸿章:现在我们是在亚洲,你谈欧洲干什么呢?而且英国法国当年在我国驻兵,我国并未付费,这个我们是有档案可查的。
  伊藤博文:什么时候的事情?
  李鸿章:当年英国部队驻兵在广东、舟山、大沽口等地,就是先例。
  伊藤博文:他们当时驻兵,不是为了赔款抵押的目的。
  李鸿章:英国和法国在同治初年,驻兵在大沽口和上海,都是为了索要赔款的抵押,当年我们中国并没有承担驻兵费用,今天我们的割地赔款大事都已经约好,驻兵费用这种小事,你为何不能让一下呢?
  伊藤博文:这样吧,驻兵如果不满一年的话,费用你们不用出。
  李鸿章:我们所赔给你们的钱,已经是你们日本几年的财政收入,此外又追加了数百万,你何必这样斤斤计较?驻兵费用是很小的一笔钱。
  伊藤博文:本约(指马关条约)何时签订呢?
  李鸿章:只要备好了条约文本,就可以立马签约。
  伊藤博文:这次我们签的条约,英文版本不必签名,我们只需要在中文、日文两个版本上签名就可以了,英文版是为了万一你我双方日后对某一段文字产生误解,就以英文版本为准,为了这个,我们专门写了一个专条,请你过目。
  李鸿章:(看过之后说)这个中文版本没问题。
  伊藤博文:我们准备条约的英文、日文各一式两份,你们准备中文一式两份。
  李鸿章:你们的英文版和日文版,什么时候可以准备好?
  伊藤博文:明天早上就可以准备好,至于威海卫驻兵这一节,我另外写了中文的专条,请你过目。
  李鸿章:(看了之后说)都可以照办,但是必须删去负担驻兵费用这一点。
  伊藤博文:从签约之日起,15天之内,我们换约,怎样?
  李鸿章:批准换约,是(光绪)皇帝的事情,我不能作主,必须请旨之后,才能确定。
  伊藤博文:明天签字的时候,应当约定换约的时限。
  李鸿章:我一旦回到天津,就会派人带条约回到北京,送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然后进呈给皇上,才能够择日批准,这里面要转好多道,我真的很难预先确定期限。
  伊藤博文:条约里面一定要约定好换约期限的。
  李鸿章:条约里可以这样写:本条约签字之后,多则一年,少则六个月,必须换约。
  伊藤博文:这个条约的换约期限,15天就够了。
  李鸿章:我刚刚已经解释过了,这事情要折腾好几道,当然也许也用不了15天,可这个是皇上的事情,我实在是预定不了。
  伊藤博文:我们的皇帝也是这样。
  李鸿章:确实无法在条约里写明。
  伊藤博文:凡是条约,一定要写明换约期限,我们天皇现在人在广岛,马上就可以批准。
  李鸿章:你们皇帝离你近,我的皇帝离我远,不能相比。
  伊藤博文:换约的地点约定在哪里呢?
  李鸿章:应当在北京换约。
  伊藤博文:北京我们没有使臣,如果派人去,还要派兵护送,太不方便。
  李鸿章:这次我来日本谈和,花不少钱,签约之后,中日两国就是友邦,批准换约之后,那就更是和好,这样吧,可以在天津换约,我国历史上换约,向来不是北京就是天津。
  伊藤博文:这不是成例。
  李鸿章:我来贵国议和,贵国派人到我国换约,有来有往,这才是真正的和好。
  伊藤博文:在换约之前,我国在旅顺、大连有二十万的官兵,两个地方都没有兵营可住,现在都住在船上,听候换约了,才能撤兵回国,所以换约的事件,应当越快越好,能不能就在旅顺换约?
  李鸿章:你们的兵现在就可以撤走了,这个条约我们皇上一定会批准的。
  伊藤博文:没有换约一天,我们两国的和平局面,都还不能算定下来。
  李鸿章:为何不能派武官来天津换约?最好派川上来。
  伊藤博文:派谁去换约,是天皇决定的,川上未必可以去。
  李鸿章:川上人比较和气,和我们天津的文武官员关系不错。
  伊藤博文:他恐怕还很难离开部队。
  李鸿章:我们签约之后,肯定不会再打仗的了,川上呆在部队里,也没有什么意义,你们就派川上来吧。
  伊藤博文:万一你们皇帝不批准条约,怎么办?
  李鸿章:这样吧,我们皇上一旦批准了,我马上发电报通知你。此外问你,电报用哪个密码本?
  伊藤博文:电报用英语就可以了,不需要密码,但是何时换约,何地换约,我们要约定。
  李鸿章:这是我们皇上才能决定的事情,我真的定不了。
  伊藤博文:天下所有条约都指定换约期限,这样吧,就以15天为限。
  李鸿章:15天太仓促了,这样吧,一个月,稍微宽松些。
  伊藤博文:我们的官兵人数太多,住一个月,时间太久了。
  李鸿章:就一个月之内吧,可以吗?
  伊藤博文:三个礼拜之内。
  李鸿章:条约从来不见“礼拜”这种字眼。
  伊藤博文:不用“礼拜”这种字眼,可以写“20天”。
  李鸿章:一个月之内。
  伊藤博文:最多20天。
  李鸿章:是否可以确定在天津换约?
  伊藤博文:天津换约我们要派兵护送,不方便。
  李鸿章:派一艘兵船,就可以了。
  伊藤博文:兵船过不了拦江沙,这样吧,烟台换约?
  李鸿章:烟台换约,要请示皇上。
  伊藤博文:必须要约定了换约的地方,条约才能签署。
  李鸿章:天津换约,我现在就可以定。
  伊藤博文:为什么就不能在烟台换呢?
  李鸿章:签约之后,可以去天津,但是绝对不能生事,此外,所谈的驻兵费用一事,你能否定下来?
  伊藤博文:就如刚刚所谈,在烟台换约,以20天为限,可以吗?
  李鸿章:总是要一个月,时间才够。
  伊藤博文:我猜这个条约应该能批准,可是万一你们皇帝不批准,到时候我们又要开打,所以说你换约是越快越好。
  李鸿章:条约批准绝对没有问题,你放心。
  伊藤博文:总是要约定换约的时限。
  李鸿章:我皇上给我的委任状上说了,如果看了我的条约,觉得没问题,再批准。所以我不能替皇上做主。
  伊藤博文:我天皇给我的委任状不也是这样写吗?
  李鸿章:要皇上批准了条约,才能换约的,总之皇上一旦批准,我会立即发电报告知你。
  伊藤博文:那么就要约定,我要等接到你们皇帝批准的电报了,才能派人过去和你换约。
  李鸿章:你已经说了20天,我的要求也不过是一个月,差也就差10天,并不多。
  伊藤博文:明天签字,后天您启程回国,回到天津之后立马就可以把条约送回北京,其实很快的,要不了多久。
  李鸿章:我回到天津之后,还需要请假,此外派人将条约送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中国人做事比较啰嗦,限期不要约定太短。
  伊藤博文:这次是打仗讲和,不是平时一般事务可比,所以说越快越好。
  李鸿章:我们平时签约换约的事情,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伊藤博文:去年我们与英国订立新条约,7月17日签字,18日英国皇室就批准了。
  李鸿章:中国的事情,做不到这么快,举例说皇上批准了条约,又要派人去天津,从天津等候坐船到烟台,这些都快不了,这样吧,就听你的,在烟台换约,但是日期得由我来定。
  伊藤博文:20天足够了,你多要10天,我们多花10天的钱,我们有60只兵船在大连,官兵都在船里等候呢。
  李鸿章:依我看,条约一旦签署,你们的兵真的可以调走了。
  伊藤博文:不可以。
  李鸿章:我来到马关,仅仅用了30天,就把和约敲定了下来,算快了,这个条约从天津送到北京,等皇上盖章,然后派人送来天津,然后等船去烟台,这里面耽搁的时间不少,你又何必苦苦催促?
  伊藤博文:你多要10天,太多了。
  李鸿章:这是小事,何必为这个闹得你我不愉快?中国人办事,向来拖沓,例如说我正月十九奉旨,立马加速办理,来到这里也已经是二月廿三了,换约的时限,写明30天之内,我应该不用30天就能办好,你给我限定20天,太短了,万一来不及,我就要失信。
  伊藤博文:西方国家议和,都是皇上自己决定,马上签字敲定的。
  李鸿章:这里是亚洲,何必老拿欧洲说事?总之换约地点我听你的,期限由我说了算。
  伊藤博文:一个月真的太长了。
  李鸿章:驻兵费用这一条,到底能不能删掉?
  伊藤博文:不可以。
  李鸿章:那我也没办法了。
  伊藤博文:你们中国说为难,但是无论如何,至少也要承担一半。
  李鸿章:200万两银子的驻兵支出,太贵了,就算一方一半,也要一百万两,这样吧,我不管你花了多少钱,每年我补贴50万两,全包。
  伊藤博文:50万两,只能养一个营的兵。
  李鸿章:你何必留那么多的兵在我国?我们两国很近,万一需要派兵,马上就可以派来。
  伊藤博文:驻兵是为了保证你们能支付赔款,不是为了别的。
  李鸿章:英国法国当年在我国驻兵都没有要钱,你们应该宽大一点。
  伊藤博文:换约的期限,20天,可以定下来了吗?
  李鸿章:我已经说了,要一个月。
  伊藤博文:太久了,换约应该越快越好,双方都是这样。
  李鸿章:中间有许多折腾耗费时间。
  伊藤博文:20天足够了,烟台很近,如果可以约定20天,我就答应你们兵费50万两的提议,不然就要100万两。
  李鸿章:换约的期限,我真的需要请示皇上。还有那个驻兵费用50万两,应当从换约之日算起。
  伊藤博文:如果你答应20天之内换约的话,可以。
  李鸿章:我真的不能做主。
  伊藤博文:你说一个月可以,为何20天不行呢?
  李鸿章:写明一个月,我自然会为你催促,我们今天开会也好久了,我们互派参赞将条约文字核对一下,后天签字吧。
  伊藤博文:为何不是明天签字?我们明天早上就可以写好。
  李鸿章:我们要明天晚上才能准备好文本,所以后天签约。
  伊藤博文:那么就定后天10点钟吧。
  李鸿章:还是在这里吧,我们当面签约可以吗?
  伊藤博文:可以。但刚刚还有两件事,要决定。
  李鸿章:我回去请示,换约期限,暂时空着。
  (李鸿章站起来,伊藤博文又重申要20天换约,才能答应中方只承担50万两银子的驻兵费用,李鸿章说刚刚已经说好了,不必再谈了。告别,当时已经是七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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