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通常遇到事了,由其沾上法律无论刑事民事都觉得是天塌下来的大事, 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律师, 毫无疑问,律师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 但有 很多时候用律师其实并非是最好的选择。我个人的经历有很多可以说甚至是带着血泪的经验和教训, 我讲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尽管这等于砸了人家律师的饭碗)。
我从温尼伯迁到卡尔加里后急于找到个生意, 就买了一个印刷复印店, 当时那个店座落于一个大的商场里面, 由于我和我太太都是文墨人感觉很适合我们。我们花了近五万元又从原店主手上贷了另一半。刚开始感觉还可以, 尤其是赶上一个大活, 学校老师在我们那里印了几十本书。 随着那机器答答响我感觉那个爽:同样挣1000元, 我开餐馆可是一个一个汉堡一杯一杯咖啡得干多少时间呀? 然而好景不长。生意 买了没到一年,这个商场要大改建正好要拆掉我们的店所处的位置。房东一纸通知要求我们6个月后搬走。这一下等于要了我们的命。本来我们的生意百分之百都是靠的过路客, 商场人来人往才有生意, 搬离商场生意肯定要黄。我先是找大房东去求大房东开恩,请求留在商场,没想到那个大房东更坏,嘴上答应我骗我继续规规矩矩交租,到最后时限到来时突然翻脸。我自认为此事我也有理, 决定找律师。 我于是从卡尔加里大学法律系老师推荐的三个专门处理商业事务律师中选了一个。尽管咨询费昂贵, 一小时300元, 我觉得应该花。 我第一次咨询的一个小时时间里,事情的前后整个过程我叙述用了半个小时, 律师在剩下的半个小时中并没有给我解答问题也不明确告诉我该怎么办, 而是问我需不需要雇佣他, 由他来替我给房东写信(写信要付他500元),还是由他帮我先到法院主动告房东(先付他1000元开始启动法庭程序)。从他谈话的口气让人感觉我还很有希望能赢的。我付了他一个小时的咨询费后决定暂时按兵不动。 不想不久以后, 等到我拿到房东告我的法庭通知再找律师时, 他这次先收了我2000元后,转天从打印机上打印出几个案例告诉我此案必输,只有搬家走人。他告诉我马上搬走, 法庭我一定会输。他整个人完全变了一幅面孔再不是我上次咨询他的模样。我问他怎么回事, 他煞有介事地对我说他接到我的委托费(retainer)后仔细研究并查找资料得出的结论。我完全惊呆了, 这就是我费了好大力气找的律师?!我簡直不敢相信是这样的结果。 事实上, 当我第一次找他时,他完全知道这个结果。 尽管他收了我的咨询费, 但他并没有看上那300元的咨询费, 他要做我的代理人, 只有那样他才能赚更多的钱。 如果第一次找他咨询的是他的朋友亲戚, 他一定会说, 这个情况你没有可能赢, 房东答应你的是口头合同,尽管你有人证但估计到时很难出现在法庭中, 而房东有所有的书面合同。唯一减少损失的最好的办法是从房东给你通知那天起,你不再交房租,利用一切有利的手段及法律程序拖延时间并寻找新的地方最终搬走,那样的话,最少也能拖一年半载( 我后来投诉这个律师到律师协会及小额法庭)。
另一个事例发生在我的朋友身上。 前几年我的一朋友在列治文帮助别人管理物业经营“Air B & B”家庭宾馆,赶上列治文市政府强力打击家庭宾馆,由于朋友经营的家庭宾馆规模大, 办得太火由此被做为市政府打击的重点, 他们又在出了问题后没有马上处理好,反而质疑市政府工作人员执法程序。 结果被市政府当成典型告到法院。而房东当时正在国内渡假, 为此马上改机票赶在开庭前回来找了个中国律师。由于我朋友和房东是分别作为房主和管理者告上法庭的, 而房东不懂英文只好一切听律师的, 而那个女律师个把月后告诉房东, 经过多么努力交涉,事情给争取到最好的结果,总共要交罚款一万五千并保证不再违犯政府规定即可。房东觉着太多,已经花了六千律师费有点犹豫, 而那个中国女律师居然吓唬房东说, 如不接收罚款会更高甚至转为刑事。我的朋友找我咨询, 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分析后做出决定, 由房东解除与那女律师的委托。房东和我朋友两被告人共同一起与市政府委托的律师面谈和解方案, 同时房东给市议员市长分别写信请求原谅及减少处罚。最终, 此事被罚了一万做了了结。 其实, 此事房东一开始不找律师的话, 肯定最多也就罚五千。( 一开始惊动律师了事情也不好办了)
在实际生活中, 我越来越发现这就是加拿大律师对待客户前后的通常态度。民间有句老话“车船店脚衙,无罪都该杀”那是指在过去这几个行业大多由无良人经营。这里的“衙”当指帮人打官司的律师, 可能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 如果是杀了人的刑事大案, 或是成百上千万标的的民商官司我劝当事人既便倾家荡产也一定要找最好的大律师, 那样你真可得到不一样(最好)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