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同普世价值 说起“普世价值”,很多人认为是很有争议性的政治概念;中共政权的御用文人们更把这种概念说成是现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企图强加给人类世界的,符合他们利益的政治制度和根据“普世价值”原则解释的人权,实质上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西方文化侵略。我不懂政治学,同时承认“普世价值”确实在定义上有争议,甚至在人类世界上是否存在“普世价值”都在争论;不过我认定“普世价值”在哲学、伦理学、心理学、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上不但有重大意义,而且这种政治概念中的很多含义已经在人类思想界有了越来越多的共识,特别是人权的解释上。 说起人权的概念,最早还真不是西方人提出和实施的。大家知道古犹太王国被新巴比伦王国灭掉之后,被俘的犹太人被押往新巴比伦王国做了奴隶,这就是著名的“巴比伦之囚”。几十年后波斯帝国征服了新巴比伦;其国王居鲁士下令释放所有在巴比伦的犹太人,让他们重返家园。考古学家们认为那时有记载的人类第一次人权意义的行为,堪称“第一部人权宣言”。后来到了十三世纪,英国的贵族们为了自身权利通过了《大宪章》从此国王的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十七世纪英国议会又通过了《权利请愿书》,普通民众的权利和自由有了法律上的保证(只是对英国人而言)。美国独立后的《美国独立宣言》宣布了每个人都有对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中确立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宣布,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人权的概念虽不是源于西方,但在列强各国中不断修正和完善。这里提请注意,那时的人权概念仅仅在西方世界奉行,并往往是在各个强国之内。 二战后的1948年底,第三次联合国大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列出了三十条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人权。这“是国际社会第一次就人权作出的世界性宣言,对于指导和促进全人类的人权事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部《宣言》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财产、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 “这些权利和自由可分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两大类。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权、不受奴役和酷刑权、人格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无罪推定权、财产所有权、婚姻家庭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参政权和选举权等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工作权、同工同酬权、休息和定期带薪休假权、组织和参加工会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和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参加文化生活权等等”。《世界人权宣言》同时规定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个人在享受各种做人的权利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恕我罗嗦的列举,《宣言》庄严地宣告了快70年了,可到了今天,太多中国大陆的人们对这些不是一无所知,便是不以为然或熟视无睹)。 因为当时大力倡导人权的是以美国为首的二战战胜国,同时前苏联及其盟国逐步与西方发生“冷战”并形成“两大阵营”的对峙,在非资本主义发达国中,特别是专制国家(不提“社会主义国家”是因为这些国家实施的制度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其统治者和很多民众中,对这部《宣言》便带有了极端的,“这是西方国家人权”的偏见。 上边说了,普世价值这种政治概念中的很多含义已经在人类思想界有了越来越多的共识,特别是人权的解释上。这“人权的解释”当然是以《世界人权宣言》为基础。由此可以说普世价值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人权。 然而,我也知道,就普世价值的提出到现在,其理念或多或少仍处于理想主义的阶段;不要说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一国中都难以完全贯彻和体现。这里原因简单,客观现实的复杂性远非想象。在国际上,二战后“冷战”拉开序幕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在全球范围内“遏制共产主义的扩张”,以对抗当时“社会主义阵营”的“革命输出”。当时西方并没有特别强调资本主义民主自由制度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但实际上是。上个世纪90年代前苏联崩溃,西方认为这是他们在制度上的胜利,普世价值开始成为世界的一面旗帜。然而非西方国家实施民主自由的制度并不成功。东欧各国和分裂的前南斯拉夫各国,实施资本主义制度后并没有取得傲人的经济成就。俄国的社会制度在西方看来越来越陷入独裁和专制。前些年的一些国家“颜色革命”也差不多成了“烂尾工程”。美国入侵伊拉克、阿富汗后,那里的局面始终半死不活;现在叙利亚的内战也无法按照美国的意图收尾。可以这样讲,普世价值的输出遭到挫败。 对此,中国的御用学者们对普世价值理论大肆批判。他们的观点大致如下: 把自由主义民主当作“普世价值”,是20世纪末西方国家基于“历史终结论”炮制的一种说辞,与19世纪西方建立殖民体系时提出的“白人优越论”是一个性质,是将基于一种文明体系的价值理念和政治模式,凌驾于由各文明体系构成的人类社会之上。 将“自由”和“民主”组合在一起的自由主义民主并非人类共同价值,而是一套以维护私有财产权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的价值理念,是以党派竞争来实现这一价值理念的制度模式。 冷战时期,西方国家按照自身社会原型搞出一套以“自由主义民主”为核心的政治现代化理论,只能根植于西方文化传统中的,也就是基督教文明之中。 非西方国家因实践自由主义民主而出现的政治乱象,加上西方国家难以克服的制度性痼疾说明“普世价值”理论的失败。世界文明多样性决定了政治制度的多样性,绝不存在什么“普世价值”。 我得承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输出(他们认为的,我现在也认同的)普世价值非常困难;人类世界有着政治上、经济上种种的不同,民众的价值观念就是不一样。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经济发达国也不可能不计代价的推行普世价值;他们根本没这个能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应该是这个理儿。美国不能因搞普世价值把自己搞垮。首先得在社会达尔文世界的竞争中弱肉强食,灭掉敌方。这也就是美国总统们最爱强调的“我首先是美国总统”。“冷战”时期美国的独裁者盟友可是“遍天下”。看看,美国这个超级强国作为“世界警察”,总是口口声声捍卫“民主自由”,要不遗余力地推行“普世价值”,可实际上没少干“缺德事儿”。严酷封锁中国大陆,极端地敌视中共政权,千方百计地出钱,扶植并武装分裂中国大陆的各种势力,CIA什么卑鄙的事情都做,在国会所有听证会上都是信誓旦旦地如此宣称的。美国政府不仅仅对中共政府,对世界上一切敌对政权都是尽一切可能摧毁之。这是“普世价值”吗?当然不是,仅仅是要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上击败同样不择手段的敌方。 这样看来,美国作为“世界警察”走得太远了;当今美国经济实力相对下降,推行普世价值就更力不从心。同时,西方学者也指责美国很多情况下仅仅是打着人权的旗号行事;“如果不是真心真意保护人权,而是在人权问题上怀着某种政治目的,甚至利用人权对其他国家发动政治攻势,这是不能允许的”。然而尽管如此,我仍认同普世价值。有人问普世价值理论会不会像共产主义理想一样,在实践中被证明是失败的?我认为共产主义理论的失败在于从根本上违背人性,而普世价值理论恰恰是符合人性;但有一点,就是不能强加于人。在世界范围内乃至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普世价值应该是越来越多的人群认同之后才能逐步的最终得以实现。换言之,普世价值传播不能靠征服,而是以身作则的示范和道义上声援。以往,现在和将来,人类世界社会达尔文主义一直存在;但这不是普世价值没有存在意义的理由。如果我们人类没有崇高的理想,例如普世价值,那我们人类社会和动物社会有什么区别吗?我看到一位学者说“民主不是前提,而是结果”,认为很对。西方政客们在前苏联崩溃后有些忘形,动不动就说“你必须民主”;其实西方的民主制度只有在越来越多的民众认同后才能实现(二战后战胜国美国强加给战败国日本民主制度,通过自身影响力在韩国和台湾实现了民主制度也是有的;但当今世界已不适用)。 不幸的是,因为当代世界的无序,很多国人把对普世价值的认定说成是“政治正确”,并认为其典型代表人物是与川普先生竞选美国总统失败的希拉里.克林顿。我也对她不以为然;这位老太太在阐述如果她成为总统后的对外政策上,总是把普世价值的概念掺杂其中。其实那些对外政策多多少少含有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成分,且对已入暮年的美国已是力不从心的;但把“政治正确”等同于普世价值我认为绝对错,根本不是一回事。 正是因为现在一些国人认定世界上只有社会达尔文主义畅通无阻,其中有的人看到“称帝”的习近平召见北朝鲜小皇帝金正恩便多有赞许;说这是美国川普总统朝鲜半岛去核化的重大挫折。另外有人猜测金正恩耍了美国再耍中国大陆。还有些人用算命方式将习金会八卦出各种各样的内幕。然而,就鲜有人谴责“习帝”和北朝鲜残暴的小皇帝“金三世”握手言和是无耻之尤。怎么就没人说“包子”和“金三”是一丘之貉,骨子里就是想奴役百姓?怎么就没人说他俩都是视人权为粪土,把国家看成自己的财产?怎么就没人说他俩实际上就是用手中的核武器绑架全世界?他俩真可以用“文革”时最常用的语言形容,是“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看到网上充斥着这种津津乐道的“高论”,我真的无语。我们人类世界到底应该属于谁? 让我们设想跟着这些高谈阔论者的思路设想一下,美国一步步走向衰落和失败,中国大陆在中共独裁政府统治下渐渐称霸世界,是吗?你到底盼什么?你到底是什么人?“赵家人”?如果你说“我就是个普通人”,你为什么不为中国的人权大声疾呼?作为人权为核心的普世价值有什么不对?不想再说下去了。挖苦我“企图占领道德制高点假充圣人吧”,人是应该有点良心和起码的社会道德观念的。哎哟,我好像有点强加于人了。如果津津乐道“习金会”的诸位根本不认为有以人权为核心的普世价值存在;那,算我什么都没说。 不,我还是说一句。中国大陆如能建立资本主义民主自由的,以人权为核心的制度,将会使中华民族在社会达尔文主义通行的世界中,更好的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成为强者。 让我们在重温这段话: 人权(基本人权、自然权利及人类基本权利)指“个人或群体因作为人类,而应享有的权利”。人权的许多价值以强化人的能动性并以普世原则要求所有人应享有此天赋权利。人权要求“把人当人”,是人的哲学。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人权是最核心的自然权利,没有人权,就没有自由、平等、民主、宪政和博爱。鉴于人类中资源有限的个体实力不足以防止自身的平等权受到侵犯,甚至被迫放弃这一权利,故而与人权相关联的集体有代为捍卫该集体之外的个体之平等权利的义务。任何集体也享有代为捍卫该集体之内的个体之平等权利的集体权利,但是集体权利不属于人权,更不被允许作为用于限制人权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