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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肃托与湖西烈士陵园
送交者:  2018年04月02日11:20:21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鲁边

湖西肃托与湖西烈士陵园

 

    湖西肃托事件是中共党史上的一大错案。这一错案的错误、荒谬、残酷程度,与苏区时期的“AB团”事件不相上下。事实上,事后亲自处理这一事件的罗荣恒元帅也曾多次把它与“AB团”事件相比。近日重读这段历史,除了震惊于这一事件的残酷、惨烈之外,更感到了种种的荒谬之处。其荒谬绝伦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即使是早已熟悉了中共党内斗争的种种“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现象的人也会感到不可思议。

    一、一个小教师牵出一大串“托匪”

    苏鲁豫边区是抗战开始后由中共地下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在八路军苏鲁豫支队帮助下开辟的根据地。包括山东湖西地区、苏北、豫东、皖北共二十多个县。中共苏鲁豫区党委驻单县东南边境上的张寨。党委下辖湖边地委、肖宿永地委、鲁西南地委和单县中心县委、沛县中心县委、丰县直属县委等。其中,湖边地委驻鱼台县谷亭镇。

    事件是从湖边地委的干校开始的。

    1939年8月,干校有一批学员要毕业了。在学员中发生了是否要服从组织分配的大讨论。不少沛县籍学员主张不服从分配,自行回沛县工作。干校非党员教师魏定远也支持这种意见。地委认为这是敌人在搞破坏,就把魏定远抓了起来。当时,地委书记李毅正在患病,就委派地委组织部长王须仁负责审理该案。

    王须仁认定这是托派分子的破坏行为,审讯一开始,就问魏定远是不是托派?魏不承认,就刑讯逼供。魏受刑不过,只好承认自己是托派。王仍不罢休,继续追问还有谁是托派?不说就继续用刑。魏只好按照中共的组织体系编造了包括托派省委、特委、县委在内的一套“托派组织”。干校的群众文艺团体“文艺作者协会”也被说成是托派的外围组织。王又根据魏的口供逮捕了干校干部郝晓光,并如法炮制,郝也供出了与魏不同的另一套所谓的“托派组织”。

    9月3日,苏鲁豫边区军政委员会在谷亭开会。参加会议的有区党委书记白子明、军事部长张如、统战部长王文彬,苏鲁豫支队四大队队长梁兴初、政委王宏鸣。在湖边地委帮助工作的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部长陈筹也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湖边地委书记李毅汇报了发现“托匪”的情况,与会者一起审讯了魏定远和郝晓光,肯定了王须仁“肃托”的成绩。从此,拉开了湖西肃托的大幕。

    魏定远、郝晓光先后供出了二十多个“托匪”同伙,其中包括湖边地委妇女部长常俊亭、鱼台县委书记史维功以及党员、非党员干部、群众。王须仁在苏鲁豫支队四大队政委王宏鸣的支持下,从一般群众开始抓起,抓起来后,就刑讯逼供,不招供就予以杀害,先后打死了从区党委派来干校受训的曹广善,杀害了普通群众王天章、朱新民、王民三、徐中舒等。当地有一国民党的地方武装——“胡团”,是中共帮助建立的。“胡团”设有中共总支委,各连指导员均系中共党员。而“胡团”在干校受训的营长李高松、政治干部孙兴民、连指导员朱光松、杨文成也被杀害。在“胡团”工作的王立然到地委来了解情况,并提醒地委书记李毅“肃托”要慎重,但李毅不置可否。王立然感到不妙,回去后召开了总支委会,把部队撤离了湖边,并向区党委书面反映了自己的意见,但并没有得到区党委的重视。

    在顺藤摸瓜的过程中,王须仁搞到了区党委宣传部宣传科长兼《团结日报》社社长朱华写给常俊亭、魏定远关于给报社投稿的信,王认定这是托匪在用暗语进行联络,把朱华、姚焕敏等打入了“托匪”名单;通过逼供,把湖边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军事部长尹夷僧也纳入“托匪”名单。甚至区党委宣传部长马霄鹏、参谋长李发、教育科长张基隆也榜上有名。这样,就把“肃托”的战火从湖边地委烧到了苏鲁豫区党委。

    由于肃托所依靠的苏鲁豫支队四大队这时已转移到湖东(微山湖东),湖边地委决定也转移到湖东,向四大队靠拢。在出发前借故逮捕了袁汝哲、尹夷僧,并于9月14日将地委机关及鱼台县委、县政府机关一起转移到了湖东的邹县郭里集。第二天,湖边地委和四大队召开了军队系统排长以上干部及地委、县委、县政府干部会议。四大队队长梁兴初、政委王宏鸣,及湖边地委的李毅、陈筹、李贞乾出席了会议。在会上由王须仁念名单,念到谁,战士就缴其枪并将其捆绑起来。结果,四大队副大队长秦廷奎以及连排干部、地方党政干部七、八十人均被作为“托匪”逮捕。一位叫刘宝勤的排长看不下去,大叫:难道这些人都是“托匪”?结果被打得皮开肉绽也抓了起来。当夜,他们在村外挖了个大坑,将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军事部长尹夷僧、四大队副大队长秦廷奎、鱼台县县大队长孙立言、指导员权新年等数十人(一说不到百人,一说二十余人)杀害。这就是湖西肃托中的第一次大屠杀——郭里集大屠杀。

    二、区党委也不甘落后

    由于在审讯中牵连到区党委的宣传部长马霄鹏、参谋长李发、宣传科长朱华等人,王须仁用密件将情况告知了区党委书记白子明及军事部长张如;陈筹、王宏鸣也分别写信向白子明报告。

    白子明接到报告,马上先将朱华、张基隆、关小力、魏钦公等人逮了起来。在区党委机关9月14日夜由单县张寨向丰县北的于王庄转移的行军途中,有战士不慎枪支走火,造成部队行军秩序大乱,而马霄鹏恰巧就在走火的战士附近。白子明等人则以此为借口,指称马霄鹏等人要搞暴动,在到达于王庄后,马上将马霄鹏、李发、两个警卫营营长、各连连长、排长以及参谋处、政治处的所有干部计60余人逮捕。

    在随即对马霄鹏进行的审讯中,白子明作为区党委书记,苏鲁豫边区的最高首长,却亲自动手对马毒打逼供。马霄鹏是山东分局派到边区来的干部,他要白相信分局,自己不会是“托匪”,但白根本不予理睬,继续毒打。马被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但马至死也不承认被妄加的“罪名”,结果,被活活打死后,拉到村外埋了。(一说是尚未打死即被活埋。)

    与此同时,在未进行认真审查的情况下,将宣传科长朱华、教育科长张基隆、两个警卫营营长孟宪琛和康文斌等共计47名党员和干部枪杀。这是湖西肃托中的又一次大屠杀——于王庄大屠杀。

    三、以下犯上,地委搞垮了区党委

    9月18日,苏鲁豫区党委,在于王庄开会纪念9.18事变时,接到报告说,苏鲁豫支队四大队来了。党委即准备迎接,但久等不见四大队进村。书记白子明和军事部长张如就到村口去看,看到四大队已经散开,正在包围村庄。白、张二人走上前去,告诉他们不要发生误会。王须仁却对白子明说,区党委中除白一人之外,全是“托匪”。他们是奉中央的命令,前来处置,以防发生公开叛变。并当场将区党委军事部长张如逮捕。然后,将白、张二人带到了附近的巩大庄。

    白子明到巩大庄后,按照王须仁、王宏鸣的授意,给尚留在于王庄村内的区党委几位部长写信,要他们到巩大庄来开会,并由王须仁的警卫员送到区党委。区党委几位部长对此产生了怀疑,当即由区党委统战部长王文彬亲自给白子明写信,要白速回区党委,并派组织部巡视主任张子敬前去查看来的队伍是否是四大队。当确认了来的队伍确实是四大队后,王文彬前去迎接,刚出村,就被逮捕了。

    区党委组织部长郝中士、社会部长赵万庆、青年部长孙衷文,看到王文彬也是一去不回,知道大事不妙,迅速把部队撤到村外。白子明又连夜给他们写信,说王须仁这次带四大队来是传达中央决定,要他们立即回村。几位部长没了主意,只好带部队回到村里。当夜,区党委的警卫部队被改编,第二天一早,赵万庆、孙衷文被逮捕,郝中士被软禁。区党委各机关的工作人员,除少数被软禁外,其余的全被捆绑了起来,然后,带回了湖边地委驻地——鱼台县谷亭镇。

    就这样,苏鲁豫区党委,一个相当于省级的党组织,却被它下属的湖边地委的一个部长和一个相当于团级的大队政委彻底搞垮了。

    这正是整个湖西肃托事件中最吊诡之处:按说,一个下级组织,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也不敢对它的上级组织采取军事行动的,除非它接到更上级组织(比如中共山东分局、中共中央)的命令。但是,所有的资料均表明,更上级的党组织并没有发出过这样的命令,而是王须仁、王宏鸣假传命令。如果说,在这之前“二王”的肃托行动还是出于肃托的理念,贯彻上级肃托的指示,那么,这样假传命令,明目张胆地端掉整个区党委机关就实属胆大妄为、公开叛变的行为了。但事后处理时似乎并没有就这一事件的性质作出这样的认定,确实匪夷所思。而区党委的一班人,面对“二王”这种咄咄逼人的军事行动,无任何反抗,却乖乖地束手就擒,也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四、明知山有虎,还要硬着头皮上山去

    在搞垮整个区党委,回到谷亭镇之后,“二王”联合白子明开始对区党委的几位部长分别进行刑讯逼供。军事部长张如、统战部长王文彬拒不供认所谓的托派罪行,三人就召开公审大会,将张、王二位部长公开枪杀,曝尸街头,并贴出了“奉中共中央之命……”的布告。青年部长孙衷文受刑不过,只好承认自己是托派,并编造了一套更大规模的“托派组织”,甚至连当时中共山东分局委员兼统战部长郭子化也被说成是托派。由此,又引发了更大一轮的清洗:区党委组织部长郝中士、湖边地委书记李毅等被捕,湖边地委妇女部长常俊亭、鱼台县委书记史维功以及引发这次事件的魏定远等相继被杀害。一时之间,谷亭镇上几乎天天杀人,每次杀人,少则6、7个,多则十余人。这就是湖西肃托中的又一次大屠杀——谷亭大屠杀。

    由于苏鲁豫区党委已经完全垮掉了,“二王”和白子明又组织了一个“整理委员会”代替区党委。由白子明任书记,李贞乾、梁兴初、陈筹为委员。王须仁为组织部长。并以区党委书记白子明的名义发出通知,要求边区下属的各地委、县委、各地方部队区委委员以上干部到区党委来“受训”,而且其所属部队也要全部带来。

    其时,边区肃托滥捕滥杀的消息早已经在全边区传开了。接到通知的各地委、县委等中共党组织无不人心惶惶,进退两难。不去,则有违抗命令,违反组织纪律之嫌;去吧,则是凶多吉少,说不定就会被当作托匪逮捕、杀害。不少党组织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但最终,大部分党组织还是由遵守党的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的意见占了上风,硬着头皮带队来区党委参加“受训”。只有肖宿永地委由于靠近新四军第五支队,被五支队阻拦未来;鲁西南地委靠近冀鲁豫边区,被冀鲁豫支队阻拦未来。事后,王宏鸣曾派部队去催(实际是抓),也被冀鲁豫支队给挡了回来。

    这也是湖西肃托事件中又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在那种情况下,谁都能看得出,参加“受训”,无疑是羊入虎口,肯定会被当作“托匪”挨整甚至杀害。只要不去“受训”,起码能够躲过这一劫难。但是各党组织尽管明知此行凶多吉少,但犹豫再三后,还都乖乖地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即使是最终未参加“受训”的肖宿永地委和鲁西南地委,如果没有外力(新四军五支队和冀鲁豫支队)的阻拦,他们敢不去参加“受训”吗?由此可见,中共的组织原则、组织纪律对党员的强制作用是如何巨大!

    五、作茧自缚,决策肃托的,几乎全都成了“托匪”

    各党组织的干部集中到区党委后,共300多人,其中,级别较高的被编入“教导队”,普通干部被编入“训练班”。说是“受训”,其实就是继续肃托。白子明在对“受训”的学员讲话时就说,你们中间谁是“托匪”,我都知道,就看你们交待不交待了。肃托继续进行。很快,原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长、“整理委员会”委员陈筹也被当作“托匪省委书记”抓了起来。而陈筹受刑不过,把“整理委员会”的另外两位委员李贞乾、梁兴初等也供作了“托匪”。由此,苏鲁豫边区创始人,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李贞乾、苏鲁豫支队四大队队长梁兴初、参谋长严世荣、政治处主任罗有荣等四大队的主要干部都被抓了起来。

    当时,苏鲁豫支队主力远离湖西,在苏豫皖边界一带活动。支队长彭明治听说连下属的四大队队长梁兴初也成了“托匪”,急忙带着苏鲁豫支队独立大队政委,原苏鲁豫边区创始人之一的郭影秋赶回湖西,希望能澄清问题。没想到,王须仁一见到郭影秋,立即下令缴了郭的枪,捆了起来。并对彭明治说,郭也是托匪,这里的党组织就是托派发展起来的。彭支队长本想就此纠正肃托中滥捕滥杀的倾向,但看到已经被逮捕的梁兴初、李贞乾等人早已被刑讯逼供折磨得不成样子了,而自己也面临着随时被打成托匪的危险,根本谈不上什么扭转局面,只好急急忙忙地返回了支队。

    至此,参加9月3日边区军政委员会会议,决策肃托的人中,除了区党委书记白子明、四大队政委王宏鸣外,全都成了“托匪”:张如、王文彬已被杀;梁兴初、陈筹,还有湖边地委书记李毅也已经被捕。这种结果,恐怕是他们当时开会决策时没有想到的吧。

    六、罗荣恒夜奔湖西,制止屠杀

    湖西地区的肃托愈演愈烈,连苏鲁豫支队队长彭明治都无法制止。就只好由中共山东分局、八路军115师首长亲自出马了。其实,自从湖西肃托开始以后,关于肃托中滥捕滥杀的消息,就不断地传到山东分局、115师。山东分局和115师也多次来电来函,制止屠杀,但均无任何成效。

    这次,八路军115师政委罗荣恒会同中共山东分局书记郭洪涛带领部队连夜从临沂奔向湖西。在他们到达区党委驻地之前不到4个小时,民运干事陈景文刚刚被毒打致死,而梁兴初、李贞乾、郭影秋等人也正要被处决。幸亏罗荣恒、郭洪涛等人及时赶到,他们才逃过了被杀的命运。正如建国后曾任“万岁军”38军军长、广州军区副司令员的梁兴初中将,在他的《湖西脱难忆罗帅》中所写道的:“如果不是罗荣桓政委果断处理,我早就成为“湖西肃托”的冤死鬼了。”

    罗荣恒等人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之后,立即采取措施:无条件释放一切被逮捕的人员;解散“训练班”、“教导队”;改组苏鲁豫区党委;逮捕王须仁;对肃托中负有责任和问题没查清的人送中共山东分局审查。喧嚣了两个多月的湖西肃托,至此总算被制止了。

    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肃托”一启动,就象一匹脱了缰的野马,再也控制不住了呢?我想,首先,这和“肃托”的“政治正确”有关。1938年2月,康生在《解放》杂志上发表长文——《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托洛茨基匪帮》,拉开了在中共党内“肃托”的帷幕。将肃托和清除内奸相提并论,使得长期以来,在敌人的残酷镇压和内部叛徒叛变出卖中顽强成长的各级党组织十分认同。尽管他们并不十分清楚所谓的“托派”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清除内奸却是天经地义的。因此,主持肃托的人总是理直气壮的,而被当作“托匪”整肃的人即使满腹委屈,也无法博得任何人的同情。这种“政治正确”,也使得上级党组织,即使想制止,也不得不犹豫再三,投鼠忌器;其次,这和中共的组织原则有关。中共的组织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肃托,是一种组织行为,而被整肃的人作为个人,只有服从的义务,根本没有争辩的权利。所以,一旦被指为托派,就只有乖乖招认的份了。当“二王”率部包围区党委时,一打出中央命令的旗号,区党委一班人也就只能乖乖地束手就范了;再次,这也和人性的弱点有关。求生,是人的本能,在肃托中,确实不乏坚强不屈,拒不招认被强加“罪名”的烈士,但更多的人已经看出,即使不招认,也是死路一条,而委曲求全,暂时招认,“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也许可以保住性命。从而顺着审讯者的意思,胡乱招供,致使“托匪”的范围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发而不可收拾。反过来,他们的招供又为肃托主持者提供了依据,从而进一步扩大肃托范围。如此恶性循环,肃托当然就象被打开的潘多拉盒子,再也控制不住了。

    七、冤有头,债无主

    残酷、荒谬的湖西肃托终于被制止了。按说,除了各种善后工作外,应该着重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了。但是,这一事件中另一个十分诡谲之处在于:王须仁、王宏鸣和白子明这三个重要的肇事者,几乎全都逃过了追究,最终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

    湖西肃托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据事后统计,在整个肃托过程中,有600多人被捕,300多人被杀(到底被杀的是多少人,至今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所有的资料都承认,起码在300人以上。)。这些被杀的人中,大多数是地方区委委员和部队连排以上干部。如王文彬、马霄鹏、张如、赵万庆、袁汝哲、尹夷僧、常俊亭等,都是湖西根据地开创时期的核心和骨干。这些人被杀,使得边区的干部队伍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各级党组织在一段时间内基本上陷于瘫痪。而国民党方面和日军则借机扩大自己的势力和地盘,挤压中共的活动空间。湖西根据地在以后的数年内,一直处于十分艰难、被动的环境之中,难以恢复元气。

    如此严重的后果,最终却几乎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湖西肃托被制止后,王须仁被逮捕,由罗荣恒带走,送往八路军115师师部。但实际上,所谓的逮捕,只能算是软禁——王的枪支都没收缴,还配有警卫员和马匹。1940年春,在去115师师部途中,行至费县白彦村时,王终于畏罪自杀了。王的自杀,给对肃托事件的追查,画上了一个句号——除了无法再追究他的责任之外,肃托事件的内幕也成了一笔难以查清的糊涂帐;

    王宏鸣在事后被撤销了职务,调回115师政治部工作。1941年2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湖西边区锄奸错误的决定》,其中指出:王宏鸣受暗害分子王须仁利用,假冒中央名义,乱杀乱为,既不报告分局,又不接受分局及115师的制止,应即撤销工作,开除党籍,送交军事法庭判处徒刑。但是,这一决定尚未贯彻,王就得到了消息,随即叛变投敌。他投到伪军郝鹏举的门下,成了汉奸。中共再想追究他的责任也是不可能的了;

    白子明在区党委改组后,仍任区党委书记。中共中央在上述决定中指出,对其应撤销工作,由正式党员降为候补党员。随后,白的职务被撤销,调离边区,由山东分局重新分配了工作。且不说在整个肃托中他所应负的领导责任,单就他亲手活活打死马霄鹏,就应该算是一件人命案。对这样的刑事犯罪,却用党内处分来代替法律判决,这也是中共处理干部的一大特色吧。

    八、44年的平反路

    肇事者虽然逃脱了惩罚,在肃托中被冤枉的中共党员、干部、群众总应该平反昭雪了吧?问题没有那么简单。要想彻底获得平反,他们面前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湖西肃托被制止以后,1940年,中共山东分局派员对事件进行了调查。6月,发出了《总结第五区党委肃托斗争的训令》。其中,对于在肃托事件中被诬陷而遇害的,一律追认为烈士;对于因刑讯逼供而承认参加托派或者供出别人,因而幸存下来的人,则视为“自首”、“变节”、“叛变”,分别予以永远开除党籍、开除党籍、停止组织关系、警告等党内处分。

    被追认为烈士的当然是“幸运”的,而那一大批在严刑之下而被逼招供的人可就惨了。他们不仅在肃托中受到了伤害,而且在事后还受到了更严厉的处分,有些人甚至因此而被影响了一生。1941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湖西边区锄奸错误的决定》中指出,对于因严刑拷打而表示自首者,基本上应当原谅他们的幼稚,不能当成党内叛徒看待,不能一律开除党籍,应按情节的轻重,给以分别适当的处分;彻底调查登记并审查此次被杀诸人,对于真托匪和暗害分子,应公布其罪状。根据这一指示,山东分局对被认定为“自首”、“变节”、“叛变”的人减轻了处分,但又把魏定远、曹广善、朱华、朱新民、王天章、单子英、牛籍庵7人认定为“真托匪”,以示这次肃托还是正确的,只不过是“扩大化”了罢了。

    1945年中共“七大”以后,中共中央在陈云的主持下组成了5人小组,专题讨论了湖西肃托事件,当时的湖西地委,根据5人小组的指示精神,对这些人因“自首”、“变节”、“叛变”而受到的处分分别予以撤销、取消或停止(但“自首”、“变节”、“叛变”的性质认定没有改变)。而那7个被认定为“真托匪”的倒霉蛋,则根本就没有提及。

    建国后,湖西肃托的受害者之一,时任云南省省长的郭影秋写信给中央组织部,对7名“真托匪”及大批干部被定性为“自首”、“变节”、“叛变”提出异议,希望能予以澄清。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55年8月29日复函称:辨别是否有“真托匪”已无现实意义,但可以进一步复查;对于“自首”、“变节”、“叛变”的定性,通知其所在单位,不作为历史关节问题看待,并在档案材料中注明。这其实还是维持原结论,只是要求各级党组织不要把这个问题当成问题罢了。但是,即使是这样的处理,由于当时的受害者已经分散到了全国各地,也无法很好的落实。致使不少人在以后的历次运动特别是“文革“中又因这一历史问题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文革“结束以后,在郭影秋、 郝中士、李毅、张子敬等湖西肃托受害者的多次申诉下,中共山东省委对湖西肃托事件进行了彻底调查,作出了《关于对湖西“肃托事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198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将该《报告》批转全党。该报告终于承认:1、明确湖西“肃托事件”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不是扩大化错误,应予以彻底平反;2、原定单子英、牛籍庵、朱华、朱新民、王天章、曹广善、魏定远等7人为“真托匪”是毫无根据,完全错误的,应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消除影响;3、对在湖西“肃托事件”中被错杀、错处理尚未平反的,一律彻底平反,消除影响。对受冤枉的人所戴的各种政治帽子和给予处分的,凡未纠正或纠正不彻底的,一律予以彻底纠正。

    一起由3个人在两个多月里制造的历史错案,在历时44年的艰难曲折之后,总算被彻底平反了。

    九、魂归大地,再遭蹂躏

    1945年8月,抗战胜利了,中共湖西地委(即原苏鲁豫区党委)及湖西专署进驻单县县城。10月,开始在琴台脚下,涞水河畔修建“湖西区抗战烈士陵园”。在湖西肃托中遇难的120多位烈士的遗骨,与其他的抗战烈士一道,入葬烈士陵园。据老人们说,那一段时间,天天都有从鱼台、丰县等地拉来的烈士遗骨。烈士遗骨是用大车拉来的,一辆大车上拉一口上好的棺材,一连拉了一两个月,才把烈士们安葬完毕。这些在荒谬的湖西肃托中,含冤受屈而牺牲了性命的烈士们,终于有了一个安息之地。

    没想到,到了1946年,国共决裂,内战开始了。国军向山东发动了重点进攻。9月,中共放弃了湖西根据地,国军进占单县县城。重回单县的国军,把满腔的仇恨都发泄到了烈士陵园的烈士们身上。烈士纪念塔,被国军用大炮轰塌了,烈士们的坟墓,被士兵们掘开,抛尸扬骨,毁坏一空。可怜这些冤死的烈士们,在生前受尽了自己队伍里的坏人的种种折磨、冤枉;死后,还要遭受敌人的蹂躏、污辱。

    1952年,中共湖西地委、湖西专员公署,决定重建“湖西区抗战烈士陵园”及“湖西区抗战烈士纪念塔”。烈士纪念塔好建,只要用石头砌起来就行了,可是,烈士们的尸骨早已荡然无存,烈士墓怎么修法?只好建起了两两相对的6个公墓及一个大的,上面建有纪念亭的公墓。这些公墓是没门没窗的房子,在两两相对的那面墙的花岗岩上,刻上烈士们的姓名、籍贯、职务及牺牲地点,每座公墓都要安葬2、30个烈士。我当年还小,看到这不大的房子前面的墙上,刻上了2、30个烈士的姓名。不免疑惑地问:“这么小的房子,怎么能放得下这么多棺材?”就有知道底细的老人叹道:

    “唉,这些烈士,早就让国民党给糟蹋了。这里面是空的!”

 

(本文资料均是从网络上收集的,虽然在使用时进行了比较鉴别,但错谬之处,肯定不少,还望网友们批评、指正)

 

首发时间:2010-12-1 6:16:10  2010-12-2 7: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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