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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的逻辑
送交者:  2018年03月28日11:00:1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宪政的逻辑

陈申申

 

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宪政的出现,一定会伴随着宗教,道义,理论的呼声。这一切都会在推行宪政中产生作用。可是,宪政的成败一

定还有自身的逻辑。在自身逻辑的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果,时常会给支持和反对宪政的人都带来惊喜和失望。

本文是对宪政的自身逻辑的分析。这样的分析,一定会得出不同于流行看法,但是有实际意义的结论。

一、宪政是通过权力制衡来实现,而不是通过发扬民主来实现的

现在普遍的看法是,只要发扬民主,民主越来越多,宪政自然就会实现。可是,实际情形完全不是这样。我们常说的民主宪政不是通过发扬民主,而是通过权力制衡来实现的。

权力制衡,整体上来说,就是在政府的权力中实现立法,行政和司法之间的相互制约。政府的立法部门没有行政权。行政部门又没有立法权。不论什么事情,立法部门没有授权,行政部门就绝对不能去做。像我国这样,行政部门权力独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状况,在宪政之下是不会发生的。

立法部门不仅决定了行政部门可以做什么,还要做出评价。对行政部门工作的评价是立法部门来完成的。像我国这样,各级行政部门的工作评价完全是上级说了算的现象,在宪政之下也是不会发生的。

出现了纠纷,来处理纠纷的司法部门既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行政权,只有处理纠纷的仲裁权。宪政下的独立司法,意味着司法部门不会像我国这样,必须满足行政部门的需要。

在宪政之下,政府做的每件事,都是你牵制我,我牵制你,在权力制衡中实现的。没有人能够号令整个政府。

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三者都是政府的权力。所以,权力制衡,是在政府的各部门之间实现的,而不是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实现的。权力制衡的实现和政府发扬民主多少没有直接的关系。

现在的政府都是高度组织化的庞大的机构。监管这样的大权在握的庞大的机构,不仅分散在社会上的意见难以产生作用,即使是德高望重的政治领袖,或者党政官员的意志,如果不能细化成可以执行的命令,也难以产生作用。因此,依靠领导人发扬民主,听取社会的意见,来监管政府,不可能有任何实际成效。即使出现了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甚至在一段时间里出现了反对政府,瘫痪政府,更换政府的大事件,也改变不了什么。一阵风潮过去,就又回到原来了。

在历史上,声势浩大的民主运动从来都没有能够建立起宪政。实际生活的逻辑正好相反,是有了宪政,有了权力制衡,才有了民主。

法国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我国的民主革命,民主的大旗高耸云天。可是革命胜利之後,并没有如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建立起宪政的国家。另一方面,真正建立起了宪政的英国的光荣革命,美国的立宪,都没有声势浩大的民主运动来推波助澜。在美国立宪的过程中,那些开国先贤们不仅没有依靠民主运动,而且还高度一致的,坚决的,明确的反对民主。美国的宪法中对民主只字不提。

建立起了相互制约的政府部门,也就是在立宪成功之後,政府首先要确立自身的合法性,于是就有了选举制度。为了监管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就会首先在社会上搜集法律证据,听取来自社会的意见。面对立法部门的挑战,行政和司法部门也就不可能无视民意了。民主自然就一步一步的实现了。

没有权力制衡,政府就没有民主的需要。有了权力制衡,政府就会需要民主。有了来自政府的主动的民主需求,还愁民主实现不了吗?

我国行政权力独大。对各级政府的工作评价完全取决于上级的态度。党政官员必须唯上是从。来自社会的意见都会被认为是对于政府工作的干扰,甚至是对政府权力的挑战。所以,各级党政部门,上上下下,对于社会上的不同意见的态度在整体上一定是反感的和抵制的。

现实生活有自身的逻辑。不论当初民主的期望有多真诚,也不论曾经为民主革命做出的牺牲有多大,革命胜利之後如果没有实现权力制衡,而是建立起了一个行政权力独大的政府,民主就一定会失败。当初为民主事业奋斗的英雄豪杰,就会成为民主事业失败的陪葬品。

二、宪政的目的不是为了镇压敌人,而是为了避免自相残杀

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制定法律,就是为了打击敌人。这些流行的观念根深蒂固。

可是,实行宪政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镇压敌人,而是为了避免自相残杀。

人类学研究显示,人类在十几万年的成长过程中,能够站到食物链的顶端,杀戮是这一路走来的生存方式。众多猛兽被人类灭绝。

杀戮,捍卫了人类的生存,也导致人类的相互残杀。人会杀人的基因,存在于每个人体之中。人类大规模的屠杀同类,在自然界的各类物种中,绝无仅有。整个人类历史,都在杀戮。昨天的合作者,转眼间就会变成明天的死敌。自相残杀,让整个人类处在对未来的恐惧之中。

宗教和道义的力量可以改变政权。但是,不可能保证政权内部的稳定。高举道义的大旗,不断革命,就需要找到敌人。谁是敌人?敌人的朋友是不是敌人?敌人的朋友的朋友是不是敌人?如果不是敌人,那很快就没有敌人了。道义诉求,不断革命,就成了无米之炊,继续不下去了。如果是敌人,敌人就会越来越多。在社会上找敌人,在自己人内部找敌人。革命的锋芒就会转向朋友和战友。

过去的自己人,都难免成为将来的敌人。道义的旗帜举得越高,革命的声势越大,伤害的自己人就越多。

肉体的杀戮之外,还发展出了精神摧残。西方历史上的宗教裁判,我国文革中的斗倒斗臭,都是另一种杀人武器。

法国大革命,从杀掉国王开始,直到杀掉了革命领袖都停不下来。

俄国的十月革命,政权建立以後,就开始不断的杀人。到了苏联的大清洗,大规模屠杀的都是自己人。

中国的反右和文化大革命,都是在革命胜利後的喜悦中突如其来的自相残杀。今天轮到你,明天轮到他。几乎让所有的人都面临险境,也让反右和文革以罪恶之名载入历史。

不论有多么高尚的理由,让任何人获得绝对的权力对社会和对他们自己都不是福音。庆贺胜利的欢呼,就是一场新的灾难开始的序曲。任何人,包括当政者,都可能成为受难者。在物质生活日益丰裕的现代社会,生存安全却越发日益紧迫的成为最广泛的社会需求。

宪政是在合作者为了防止自相残杀的共识中产生出来的。

宪政是通过制定超然于一切宗教和道义原则来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制度。为了创建宪政,怀有高度宗教激情和道义责任感的人们,必须放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企图让任何宗教信仰至高无上的追求。因为任何一种宗教和道义原则,一旦掌握了国家机器,都意味着杀戮。杀敌人,更杀自己人,永无止境。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禁止国会讨论建立国教。宪法不承认任何宗教和道义原则在政治上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是超然于宗教和道义的。

宪法是治理国家,维持政治生活秩序的规则。正如交通规则,不会规定车辆和行人的去向,只注重维护交通秩序,以减少交通事故。宪法也是这样。宪法不站在任何政治主张一边。宪法是维持政治生活秩序,避免自相残杀的法律。虽然,宪法不能保证没有自相残杀。

在权力斗争中,受到威胁最大,牺牲最多的,首当其冲是当政者。所以,出于自身利益,宪政会成为越来越多的当政者的明智选择。

我国没有宪政,受到损害的首先是党政官员。现在党政官员已经成为我国各行各业中犯罪率最高和风险最大的行业。滥杀无辜的权力斗争还会频频引发社会灾难。

中国共产党在取得政权将近四十年後,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才重新提出了在宪法的框架下治理国家的政治改革的大政方针。十三大的政治报告,是中国共产党老一代的革命家毕生经验的最後总结,也是他们的遗愿。可是,历史的经验正在被全党忘却。在行政权力独大的政治体制下培养出来的党政官员们背弃了老一代的遗志,集体的选择了背离宪政的道路。宪政正在离开他们远去,越来越远,也让他们自身的处境越来越凶险。

三、宪政维护的是财产权利,而不是人民利益或者大多数人的利益

建立普遍的安全感需要法律。法律是严密的逻辑体系。严密的逻辑体系需要找到逻辑的起点。

人类社会最宝贵的就是生命和财产。

可是生命和财产却常常是相互冲突的。为了争夺财产而牺牲生命,从来都是人类社会最大的问题。因此,要保护生命,就必须用法律来保护财产权利。不能保护财产权利,就不可能保护生命。

所以,宪法必须以维护财产权利作为逻辑起点。

这样的法律不维护所谓的大多数人人民的利益。制定宪法,就是为了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财产权利。人民在法律上无法定义。在我国哪些人属于人民,哪些人不属于人民,其中的界限从来都是根据党政高层的需要随时改变的。有了这样的随意性,那些所谓的维护人民利益的承诺也就名存实亡了。

宪法以维护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所以,在有产者是少数的社会里,宪法维护的就是少数人的权利。在有产者是大多数的社会里,宪法维护的才是大多数人的权利。

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从一个无产者社会变成了有产者社会。所以,在我国,现在推行宪政就是在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在国家管理的层面上讨论维护财产权利,就一定要讨论怎样限制政府的财产权利。

政府的财产权利是什么?首先就是税收的权力。税收是政府的财政来源,是命根子。政府永远不缺少增加税收的冲动。

所以,最重要的维护财产权利的法律,就是税法。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更是限制了政府收税的权力。政府的行政部门没有超越税法,自行向纳税人征税和摊派的权力。可是,在我国政府的眼里,全社会的收入都是政府的。企业和个人的收入都是政府给予的恩惠。所以政府无视税法的行为比比皆是。

维护财产的权利,还要限制政府的支出,特别是要限制政府的负债。我国政府,制定经济计划,掌握预算的发改委不属于立法部门,而是各级政府的行政部门。所以,我国的行政部门从来就是自己花钱自己批准。这种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制造出的贪官污吏,人数之多,金额之大,都已经是世界之最。更糟糕的是,比贪污造成的损失更要大上几十倍,几百倍,甚至上千倍的因为坏账而导致的浪费,还完全处于无法无天放任自流的状态。改革开放至今,还没有一个党政官员因为浪费,或借债不还而受到惩处。

维护财产权利,还需要政府提供随时可查的账目。可是,我国政府藐视会计工作,从来不做资产负债表。各级政府欠了多少债,从来都是糊涂账。各级政府的统计和会计报表,都是用来取悦上级的。谎话连篇,没有人在意数据的真实性。

在我国,维护财产权利还是一个新话题。我国已经成为有产者社会,可是却普遍不知道怎样维护财产权利。

无法无天和谎话连篇,是现行体制的两大顽症。除去这两大顽症,都要从维护财产权利开始做起。

四、维护财产权利要依靠预算管理,而不是依靠民主选举

宪政要维护财产权利,就要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以及政府的一切行为,实行无时无刻不在的监管。这种监管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方法就是预算管理。

政府预算必须有立法部门的审核批准。政府工作几乎没有不花钱就能完成的。没有立法部门批准的预算,行政部门就什么都不能做。立法部门最重要的权力就是审批预算。不按照立法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工作标准来完成预算,行政部门就会被追究责任。立法部门掌握了预算这个钱袋子,就能指挥行政部门,让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

每年的预算,就是立法部门给政府工作制定的一年一度的法律依据。详细的预算,包含着经济计划的每个项目的明细和时间表。有了预算管理,维护财产权利就会落实在政府工作的每一天,每件事,每个人,每分钱上。

政府的立法部门又称民意机构。通过立法部门,民意就能反映在政府的施政上了。民主也就实现了。

很显然,维护财产权利不可能仅仅通过选举来完成。选举虽然重要,可是在维护财产权利的实际过程中作用非常有限。实际上,政客对选民的承诺能够实现的实在不多。上台的政客想做坏事的却不少。只有严格的监管制度才能让政客多做好事,不做坏事。

审核预算,实行对行政部门的监管,是立法部门的最主要的日常工作。美国国会每年用九个月的时间审核预算。除去假期和国定假日,国会几乎每天都在审核预算。

我国有宪法,但是没有真正的预算管理。所以,宪法只停留在纸上。

说难也不难,只要把掌握预算权力的发改委合并入各级政府人大的预算委员会,来依法实行对行政部门的监管,宪政就实现了一半了。

五、拥护宪政需要的是承认自身能力有限,而不是人定胜天的雄心壮志

革命,需要天不怕,地不怕,人定胜天的雄心壮志。可是,推行宪政必须承认自身的能力有限,才会有愿意接受法律制约的社会和政府。

宪政之前,社会秩序的建立从来都要依靠某些个人或者家族的不可挑战的权威。打得过别人,相信自己会永远胜利,是历史上的英雄豪杰自信的来源,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必须的精神支持。强者拯救世界,弱者期待救世主。

可是,通过杀戮来建立的权威,逃不出两种命运:或是被更强者杀戮,或是内部分裂,在自相残杀中灰飞烟灭。

即使看到了这种命运安排的残酷血腥和黑暗无边,也难以逃脱。生活的选择经常简单到了极点:不去杀人,就被人杀。

只要社会还在普遍的希望出现强人,只要政治领袖还在普遍的认为自己就是救世主,只要社会还普遍相信人定胜天,而不是人必须顺应自然和遵守规则,强人政治就会继续。杀戮就不会停止。

直到近代社会,不通过杀戮来维持一个社会内部稳定的制度才出现。这就是宪政。

宪政的前提是社会普遍认识到了任何个人的能力在自然法则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建立规则,顺从自然,共存共荣,才是出路。当政者愿意放弃用杀戮来建立和维护自身权威的企图。社会基层已经不再期望政治领袖是救世主,大救星,而是自己意志的执行者。所有的政治领袖都愿意坐下来,商议出一套法律,建立起公共的政府,而不是哪一家的政府。这套法律就是宪法。这样的政府就是宪法之下建立起来的权力制衡的政府。

什么是智慧?这就是智慧。智慧,就是敢于去怀疑那些被以往的经验一再验证的结论。曾经依靠杀戮建立的政权,却要通过放弃杀戮才能长治久安,这是在认识上的自我否认。

宪政,是在挑战传统。宪政之下,再也没有不受法律约束的强人的地位。拥护宪政,要从承认人类在自然法则面前的卑微地位开始。

六、实现宪政需要的是渐进的改良,而不是激进的革命

时代已经变了。催生宪政的时代变化不表现在谁掌握政权,而是表现在社会生活正在走向新的方向。

一百多年来,宪政在我国举步维艰。其根本原因在于用革命的方式实现不了宪政。唯有渐进的改良,才可能实现宪政。

也就是说,不论谁在台上,只要社会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水到渠成,宪政就会到来。

现在社会生活的变化正在朝着有利于宪政的方向。

首先,生活水平提高了。在一个赤贫的社会里是不会有宪政的。因为太穷,谁能让大家有饭吃,谁就是政治领袖。种不出粮食,就去抢粮食。那就只能强人当道了。宪政要建立的规则,都是有产者吃饱了饭以後的事情。处于普遍饥饿中的社会,不会有宪政。

其次,机会越来越平等。现代技术的应用,让每个人成功的机会越来越平等。在家不靠父母,出门不靠朋友。不论贫富,想吃的,想玩的,个人兴趣和事业成功,社会条件都是现成的。只要自己努力,就会有希望,有成就。山沟沟里照样能出世界名人。强人社会,是因为有太多的人们有求于强人。强人是众多人的靠山。当人们都不需要找靠山了,就没有强人了。

还有,信息透明。强人政治,个人崇拜的前提是当政者有着天然的信息优势,重要信息只有他们知道。这才让当政者在众人面前有了先知先觉的形象和神秘的色彩。他们的荒谬却可以不为人知。现在这种信息优势正在迅速丧失。数字化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带来的结果是,任何事情让别人知道越来越容易,保密越来越困难。验证事实的途径多种多样。所以,现在建立和维护个人崇拜,需要说更多的谎话,而谎话的作用却一天不如一天。

最後,打打杀杀的事情,越来越无利可图。战争已经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赔钱的买卖。从上个世纪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发动战争的国家不仅没有一个发财,还都把老本赔得精光。在国内生活中,依靠杀人越货来发财,也越来越不可能。既然打打杀杀让谁都无利可图,那就只能坐下来谈条件了。谈条件就要先讲规则。即使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承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技术进步带来的。只要技术进步还在继续,这样的趋势就不会停止。

从这样的角度观察历史,就多少可以理解为什么宪政首先在欧美出现,也可以理解俄国和中国革命之後,为什么走上宪政道路会如此艰难。

在这样的世界趋势下,任何政党和个人的行为都只是历史大潮中的一个浪花。没有人能抵挡这样的趋势,所能改变的只有历史对他们的评价。

今後,强人不是被另一个强人打倒的,而是被自然淘汰的。不需要革命,也不会有革命。水到渠成,宪政的实现,只需要时间。快点慢点,也差不了多少。该来的都会来。

七、党的领导是党的政策的感召力,而不是以党代政

最後要说说党的领导。因为推行宪政需要党的领导。

什么是党的领导?在战争年代,那就是只要派一个政委过去,就能把敌军的部队变成共产党的部队。调转枪口,为共产党打仗。共产党派过去的政委是不管作战指挥的,只管枪口对准谁。这就是政治领导。那时候,没有闲工夫去清理阶级队伍,抓几种人。一个胜仗打下来,原来的敌军将士就都成为有功之臣了。

党的领导是依靠党的政策的感召力来实现的,根本不需要把大小权力都揽在自己手里,更不需要去划分四类分子右派,或者几种人

相信党的政策的感召力,就是自信,就能有浩浩荡荡的队伍。

迷信行政权力。谁有不同意见,就整死谁。最後悲惨的一定是自己。

现在的共产党把政府的行政权力都抓在手里。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没有权力制衡,没有法律,只有官大一级压死人的上下级。为了保住官位,各级官员都在欺上瞒下过日子。谁的嘴里都没有真话,谁也不相信谁。自信从哪里来?还有什么党的领导?

生活的逻辑就是这样,党政不分,抓住了政府的行政权,就会丧失政治上的领导权。自然法则公平得很,有得必有失。政令不出中南海,原因就在中南海。现在共产党的领导权不是被别人夺走的,而是自己弄丢的。丢到哪里去了都不知道。

自己没有自信,跟着的人也就不会有信心。所以,就会另找出路。出了那么多的贪污腐败分子,意味着什么?如果还是在战争年代,那就是派出去的收编敌军的政委都向敌人投降了。

不怪别人要投降,只怪共产党丧失了自信。

宪政之下,立法部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舞台。立法部门失去功能,也让党的领导失去了舞台。没有了在立法部门中不同政治主张的碰撞,就不会有从碰撞中产生的自信。自己胡来,就会害怕别人也胡来。每天遇见活人都像碰见了鬼似的,担心着别人来夺权索命,怎么可能有自信?

以毛泽东那样的威望和政治经验,抛弃宪政,发动文革,疑神疑鬼,怕人夺权,最後都一败涂地。在自然法则面前,任何人都是微不足道的。

应该重新看一看党的十三大的政治报告,诚心诚意的把国家的政治生活放在宪法的框架之下。这是当年打江山的老共产党一代人的经验总结,是他们留下的共同遗产。没有他们,就不会有共产党。难道他们都错了?他们都不懂党的领导,都不要党的领导?

2018年1月26日初稿

2018年2月7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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