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敏
一,社会上罪恶的主因是人性恶,制度是次要的原因。
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柏拉图的共餐主义时就指出,由于当今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私产社会中,他们发现这种社会里有许多罪恶,便误认为这些罪恶源于私有制,以为一旦共产了,这些罪恶就可完全消除。殊不知这些罪恶源于人类的罪恶本性,决不是共产制可以消除的。“问题不在私有不私有,而在于人类那种企求均富的欲望”。相反,公有制带来懒惰、浪费和贫穷。试想那些还未变得懒惰的人看到竟然有一部分人少劳动甚至不劳动却与他们辛勤劳动后得到的同样多,他们能长期忍受这一状况吗?这会导致争斗、懒惰、浪费和贫穷,贫穷会使人性恶加剧。
亚里士多德说:“野蛮人比希腊人更有奴性,亚洲人比欧洲人更有奴性;因此,他们毫无反抗地忍受专制统治。”这是因为越往东方走,人性恶越厉害,统治就越发黑暗。比如,整体而言,东欧的布党明显比西欧的弓餐党更坏;在东欧弓产集团内部,最东方的罗马尼亚齐奥塞斯库政权最腐败残忍;而在取得独立地位的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当中,最靠西的波罗的海三国很快融入民主自由的欧盟怀抱,最靠东的、若干带有“斯坦”后缀的中亚国家,如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 哈萨克斯坦等国,却仍深陷于独裁暴政的奴役之中。越往东方走,东方就越唯物而不信神,甚至发展到鼓吹吃人。“天赋人权”说就是以绝对的不妥协的态度拒绝儒家鼓吹的父母辈的吃人霸权。君不见,孝道树立的以割自己的肉给家人治病的无数典型就是践踏人权!没有人权的地方必然是灾难!
人性恶是前提!耶稣说:“你为什么称我是善良的呢?除了上帝没有人是善良的”。使徒保罗告诉罗马人,“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圣经》中“原罪”的描述,确定了“人性恶”假设,准确说,是“人世间不可能有圣贤”、“上帝面前人人是罪人”的假设,是一种平等主义的人性假设。“人性恶”假设自然会合逻辑地推导出对掌权者的防范,才需要社会大众和制度来限制人性恶!中国文化的圣人论以及愚民对大救星的期盼本身违反“人性恶”这一前提!而且把希望放在圣人的身上造成全国的一边倒的个人崇拜和个人专制的无边的黑暗而不自知。
二,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
二,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
东方人性更恶,为什么日本能民主文明呢?日本列岛隔离了人性恶的加剧,当年蒙古人征服日本就失败了,避免了人性的彻底恶化!中国大陆就没有这种幸运。岛国可以躲避专制,逃到无人岛屿。孟德斯鸠说:“岛屿的人民比大陆的人民爱好自由,岛屿通常是很小的;一部分的人民不那么容易被用来压迫其他部分的人民。”如果这些自由人从事商业或海盗等集团性质的活动,最容易建立民主制度!海盗社会表面上给人的印象是暴力、血腥、船长权威至上。实则不然,无论船长还是水手都习惯于民主。有一个特别的例子,一伙海盗在一次航行中,竟然换了13任船长。正因为海船生活的权力分散,海盗们得以建立起一个分权制衡的民主体系。而这个体系既让船长更为可靠,也削弱了船长对船上生活各个重要方面的控制。海盗们到海岛后更容易把船上的民主生活体制保存下来。这就是希腊罗马在人类历史上率先建立民主制度的原因。
康有为、孙中山、陈独秀都是制度决定论者!康有为的君主立宪模仿日本的虚伪立宪,康有为是个半吊子,他最后是孔子救国,鼓吹大同共产主义!孙中山以为推翻了帝制有了临时约法,中国就会步入文明轨道,哪知军阀只认枪杆子,不认约法,把临时约法废掉了。他最后也只能走枪杆子为基础的军政训政宪政之路,其宪政设想终于在台湾开花结果!陈独秀认为共产主义公有制是灵丹妙药,他至死都这么认为!现在人们认为私有制不好,但要把私有制搞好依然需要民主法治!
民主当然是一种制度,但更是一种集体性的生活方式,绝不是老子的“无知无欲”,“上善若水”(实质是随波逐流),以及“民老死不相往来”的一盘散沙似的生活生活方式;“老死不往来”的道家生活方式实际上是终结任何民主与法治!因此,中国走向民主文明必须是生活方式和信仰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