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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可:亡国奴与有国奴(新作) zt
送交者:  2016年09月15日08:21:20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亡国奴与有国奴

作者:辛可


  先秦太远,不说也罢。孔夫子常讲三代如何如何,可三代到底如何,他老人家知道的,未必比我更多。很多人喜欢折腾先秦,大概是因为有足够的模糊空间瞎掰。陈寅恪先生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但人家是谦谦君子,没我如此刻薄。

  自秦至今的历史,就简单得多。马大胡子版的奴隶社会,在中国似乎并不存在,郭大师的效颦之作,权当是愚人节的笑话。我们有的,是中国特色的奴隶制。简言之,中国社会就是皇帝+奴才+奴隶的结构。尽管城头变幻大王旗,但这个结构具有超稳定性,至于要稳定到猴年马月,在下不得而知。

  在皇帝+奴才+奴隶的社会结构里,皇帝至高无上,是独一无二的奴隶主,芸芸众生都是他卑贱的奴隶。只是奴隶也有高下之分,比如有机会被皇帝相中的,便飞黄腾达成了牛逼烘烘的奴才,所谓官僚集团。我华夏文明,就是皇帝带着一群奴才,役使千千万万奴隶的杰作。

  唐太宗讲“天下英雄皆入吾彀中矣”,所谓“引君入彀”,老李得意如斯,为何?天下英雄或自以为英雄者,都成了他的奴才,能不高兴吗?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很多读书人十年寒窗,不就图卖给帝王家时,混个好价钱,有机会跟在皇上屁股后边,一边享受舔菊的快感,一边欺负剩下的奴隶。

  朝廷选官,为何忠字当头?很简单,对主子忠诚、无底线服从,是做奴才的本分。奴才其实就是走狗,走狗须具备两大功能,一要把主子舔舒服,二要遵从主子意志,随时去咬别人。如果主子需要,果断干掉自己的牛牛也很有必要。

  不读书便能中西通贯的高人们认为,孔孟要为此负主要责任。尽管孔孟的政治伦理多有不堪,但就事论事,他们真没资格做奴才文化的祖师爷,否则就不可能混得惶惶如丧家之犬。同样是狗,丧家狗岂可与走狗相提并论?

  孔子带着门生到处乱窜,天天换老板,按现在的标准,根本就是鲁奸国贼。孟子叫嚣“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天啦,这哪里是做奴才,简直要造反嘛!如果老孟活到今天,恐怕不是举报封号喝茶那么简单。

  儒家最终成为奴才文化的代表,得益于叔孙通董仲舒等徒子徒孙对它的改造。也就是说,孔孟之道被修正后,才赢得了毒裁者的芳心。后来我们引进的文化,莫不如此,要么奴才化,要么就滚!美其名曰中国特色,其实就是修正主义。

  东晋时的名牌大和尚道安一语道破天机,“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简言之,老大不喜欢不支持,压根不尿你,一切都是扯淡。

  可有机会鲤鱼跳龙门,成为奴才的奴隶,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人虽馋得要死,也只有做奴隶的份。大家不但是皇帝的奴隶,而且是皇帝的奴才的奴隶,所谓二重奴隶。这就是绝大部分中国人的宿命,一世为奴,世代为奴。

  鲁迅先生认为,千百年来,中国式的奴隶,区别不过是做得安生不安生而已,在所谓盛世,就老老实实做奴隶,碰上乱世,连做奴隶也不得安生。当然了,元人张养浩讲得更刻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看来即便恭逢盛世,奴隶们的待遇,比乱世也好不到哪里去。

  除了鲁迅先生的二分法,其实还有另一种划分,就是亡国奴与有国奴。简言之,数千年来,大部分中国人要么做自己人的奴隶,要么做异族的奴隶。主子换若走马灯,但奴隶还是一样的奴隶。

  秦汉乃至三代,中国人是自己人的奴隶,就算有些人不小心被异族人掠去当牛做马或小老婆,也只是小插曲。

  两晋南北朝,异族堂而皇之入主中原,成了汉人的主子,我们开始给形形色色的大胡子当奴隶。蒙满权贵天下一统,更是如此。

  晚清已降,洋老爷骑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特别是日本鬼子血洗中原,我们又成了新款的亡国奴。东西洋的主子虽毛发各异,但对付我们的手段,似乎跟以前的奴隶主没什么两样。

  好在我民族中也有所谓好男儿,比如朱元璋,比如孙中山,比如蒋中正。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把异族主子赶跑了打倒了,大家敲锣打鼓欢欣鼓舞,因为我们终于又做回了自己人的奴隶。

  亡国奴当然很可怜,比如满蒙权贵以及后来的日本鬼子,没谁把我们当人看。翻阅宋明灭国的史料,多少国人横死在蒙满权贵的屠刀之下,血迹斑斑,不忍卒读。洋鬼子虽以先进文明自居,但扛着大炮到了中国,似乎并没有用文明的手段对待中国人。史实如铁,罄竹难书,任谁也改变不了。

  在任何一个国家,做亡国奴总是一件屈辱的事。要不法国人就不会在二战结束后,大搞惩处法奸运动。但有些中国人总能别出心裁,从中品出无上的幸福,以成为异族的奴隶沾沾自喜,为强盗们歌功颂德。江南的冤魂尚在冥冥中哭泣,有些人就急不可耐为多尔衮献上了冷猪肉。

  每年春节,我常去散步的天坛公园总举办祭天仪式,场面宏大,红男绿女对着假冒伪劣的满清皇帝三呼万岁。就算大家有做奴才或奴隶的瘾,为何不换做大明皇帝,难道北京城不是他或他们建的?简言之,这座貌似伟大的城市,每年以各种奇葩的形式,向世人宣示着一个民族的寡廉鲜耻。如果上天有灵,该如何看待这帮不成器的乌合之众?

  在有些人看来,做亡国奴不但幸福,而且很时髦,甚至为做不了亡国奴憾恨不已。他们认为,有些国家或地区之所以牛逼烘烘,就是殖民的结果。而中国始终文明不起来,无他,我们做亡国奴的时间和程度不够。如果我们一直死心塌地做亡国奴,大概早厕身于文明国家之林了。

  尽管我从不以爱国模范自居,但始终觉着,做亡国奴总不是体面的事。以我鄙陋的学识,对历史不入流的观察,靠被人殖民就能变成文明国家,除了无底线地作践自己,其实很不靠谱。如果洋人真想帮我们,办法很简单,支持孙中山先生一点票子不就行了,结果呢?简言之,做亡国奴除了被人羞辱,并没有幸福可言,认为殖民有理的高人,该醒醒了。

  当然,持此高论者,毕竟是少数。有些人动不动给国人扣汉奸帽子,在我看来,这比主张殖民有理者更无耻。因为除了做奴隶,没几个中国人有资格做汉奸,或者说,做汉奸从来都是奴隶主与御用奴才们的专利。

  相信绝大部分人跟我一样,没法从亡国奴的身上品出蜜一样的味道。如果做亡国奴真那么幸福,是我民族进步的良药,八年抗战就无合理性可言。可不做外人的奴隶,我们就翻身做主人了吗,事实如前所述,我们又变成了自己人的奴隶。

  朱元璋带着大家抛头颅、洒热血,终于赶跑了蒙古权贵,尽管他信誓旦旦地表示,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结果如何呢?站起来的不过是他的徒子徒孙和形形色色的御用奴才,老百姓又跪下去成了奴隶,而且比以往跪得更结实。

  在很多国人看来,即便是做奴隶,有国奴总比亡国奴强,给自己人跪总比给外人跪体面一些,似乎很有为之敲锣打鼓载歌载舞的必要。从民族自尊的角度讲,大概说得过去,可从人的尊严与幸福出发,无论亡国奴与有国奴,也不过是奴隶罢了,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何为奴隶?解释这个概念很简单,翻翻《聯合國人權宣言》就一目了然。《宣言》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什么是自由的人,该享有哪些权利,如说话的权利、迁徙的权利、拥有私产的权利、政治参与的权利等等,没有这些权利甚至与之相反者,当然就是卑贱的奴隶。一一对照,你会发现,亡国奴与有国奴的待遇大同小异。他们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自由的人,只是奴隶主肆意摆弄的工具。

  那些甘为有国奴,以做有国奴为荣,并从中品出蜜一样幸福的国人,跟从亡国奴身上品出蜜的人类似,一样地鸢肩羔膝,一样地不可救药。跟洋人一样,同生天地间,我们当然也是人,就应该像人一样自由、有尊严地活着,做奴隶,哪怕是有国奴,也不值得为此沾沾自喜。

  说的再难听点,古往今来,做自己人的奴隶,甚至比做外人的奴隶更下贱更悲惨。因为同样是奴隶主,我们自己养的奴隶主要比外人更残忍无耻。后者虽荼毒生灵,但跟前者杀自己人比,无论数量还是手段,岂可同日而语?后者虽巧取豪夺,但不至于把一切据为己有,为所欲为。后者虽睡过我们的姑娘,但跟后者的流氓行径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

  黄宗羲怒斥“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黄仁宇先生为此发历史之浩叹:中国的统治者从不把老百姓当人看!可见在自己人手里,我们从来都不是人,不过是草芥、蝼蚁罢了。既如此,何有幸福可言?

  “我自豪,我是中国人”等等口号的确听着很受用,也符合正能量的标准,问题是你首先应该是个有尊严、自由的人,如果是卑贱的奴隶,中国式的奴隶,有何必要为自己的贱民身份感到自豪,难道一天不犯贱,心里就痒得不行?

  有些中国人就是这样可爱,天天过着奴隶般卑贱的生活,却为奴隶主的幸福操碎了心,就像妓女因为嫖客的前列腺问题寝食难安。他们丝毫不关心奴隶们的悲苦,试着去改变自己奴隶的身份,念兹在兹者,是江山会不会变色、金瓯能不能永固。事实上,江山是奴隶主的,跟你这卑贱的奴隶何干?不管江山的颜色如何变换,你也不过是奴隶罢了。各种型号的奴隶主,不会因为你的痴情,多看你一眼,把你当人对待。据历史经验,一贯如此,如此而已。

  奴隶主却在你的愚昧里,找到了所谓的驭民之术。操弄民族主义,使用恐吓手段,让你服服帖帖、感恩戴德。广告词是:如果没有我,尔等将成为悲惨的亡国奴!为了不成为亡国奴,我们只好老老实实做他们的奴隶!所谓的“没有某某,就没有某某”、“没有祖国你什么都不是”等等,玩的就是这种把戏。

  就临床效果而言,这一招对很多人确实有效。原本对某些人有怨言,可一想没有他们自己会成为什么都不是的亡国奴,只好忍了,任由他们摆布。可问题是,做了有国奴虽然获得“我自豪”的资本,日子却依然过得牛马不如,这跟做亡国奴有多大区别?既然做有国奴并不比亡国奴实惠,又何必死心塌地做别人的工具,听任奴隶主摆布?

  简言之,做有国奴与亡国奴一样可悲,自己养的奴隶主跟异族的奴隶主一样无耻。我们需要改变的不只是国家的命运,更应该改变的,是千百年来皇帝+奴才+奴隶的社会结构,从而改变我们每个人的奴隶身份。

  我们不要做异族奴隶主的奴隶,我们也不做自己奴隶主的奴隶,以及奴隶主的奴才的奴隶,我们要成为真正自由的人,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民主与自由的终极目,就是把每一个奴隶变成自由人,让他们不再任人摆布,而是自己去把握自己的命运,自己对自己负责。

  如果一个民族还以做奴隶为荣,不管是亡国奴还是有国奴,即便她如何自以为了不起,都不会有真正的前途;如果一个王朝建立在奴隶们的血汗之上,即便它装得如何强大,也终将轰然倒塌,被文明社会唾弃;如果一个人总甘于奴隶身份,并企图从中品出幸福,毫无疑问,他失去的不只是获得幸福生活的可能性,还包括世人最后的一丝同情。

  爱自己,像个人一样自由地、有尊严地活着,古往今来,还有比这更重要的吗?对个人是这样,对国家更是如此。因为一个体面的国家就应该是自由人的联合体,靠奴隶血汗苟且的国家,何有体面可言,不过是文明社会的败类罢了。无底线地爱这种国家,是不是有点犯贱,太不把自己当回事?

 辛可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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