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信徒进行“奉献”捐款,这是所有邪教都正在用并且也是最常用的手法之一。在所有敛财手段中,引导奉献是最有效、最可靠的手法,无本万利、屡试不爽。邪教获取的大部分资金都来源于信徒的“奉献”。邪教通常会在教义中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反复引导教徒进行“奉献”。如李洪志宣传“以钱换德,以德长功”理论,多次强调看淡钱财,用《出家弟子的原则》的话概括就是“修大法就必须放下为钱为物之心”;赵维山抛出“神享用论”,在全能神教义《神隐秘的作工》中称:“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 ,规定刚入教时要求交纳2000元会费;“三班仆人派”的教主徐文库通过向信徒灌输一系列错误观点,对他们进行洗脑,诱导信徒“窃物上缴”;“被立王”教主吴扬明用所谓“圣经”里要奉献十分之一财产的说法,要求信徒“聚集财宝在天上”;“统一教”教主文鲜明和唯一教教主拉兹尼什都鼓励信徒“献身效劳”;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直接要求教徒进行家产捐献,出家前必须提出两种“布施物品单”。奉献的力量有多大呢?赵维山要求将收取的“奉献款”兑换成黄金收藏,仅在受“全能神”危害比较严重的“豫北区”,就发现“全能神”账目上记载黄金数十公斤。“而根据本港媒体之前的报道,2012年底全能神赴港时,所携带的从大陆信徒手中搜刮的资金至少有1.2亿人民币”。(《“全能神”在台湾:排场大花1亿新台币做广告》)唯一教教主拉兹尼什通过信徒的无偿劳动、捐赠大量钱财和金银珠宝,在到美国的短短4年时间里,就聚敛了4亿美元、4架飞机、一架直升机、91辆豪华汽车。
最常用的敛财手段:贩卖教义,出售物品
最暴利的敛财手段:培训开班,入会收费
最无耻的敛财手段:装神弄鬼,非法行医
最恐怖的敛财手段:制造恐慌,趁火打劫
最隐蔽的敛财手段:投资项目,商业运作
正是在这些手段的有效实施下,李洪志在美国才有了那么多的豪宅;赵维山才会不惜巨资在香港和台湾的媒体上烧钱做邪教广告;各种邪教教主有了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的生活。借我们每一名善良的人一双亮眼吧,让我们把邪教的卑鄙敛财伎俩看的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