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就打进口疫苗”是在推卸责任
“要打就打进口疫苗”是不合法的好言相劝
王传涛
近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通报,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产科17日有一例新生儿死亡病例。患儿死亡前曾接种过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家长怀疑孩子突发死亡与本次接种疫苗有关。前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暂停使用深圳康泰的全部批次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深圳市疾控中心表示称“现在如果要打就打进口的疫苗”。(12月22日《南方日报》)
接种问题疫苗导致婴儿死亡的事件,再一次成为了新闻——湖南、广东等地已经有4人死亡。虽然过去几年时间里,类似“毁人命”加“毁三观”新闻已经不少,但是,面对这样的关乎生死与家庭幸福的大事,我们每一位人,都不可能平复内心的愤怒,无论是问题疫苗生产厂家,还是医药监管部门,还是地方防疫部门,都不应该一笔带过……该追查的一定要追查,该问责的一定要问责,该判刑的一定要判刑。唯此才有可能还社会一个公道。
在国产疫苗习惯性遭遇信任危机的当下,官员口中讲出的“要打就打进口疫苗”,应该是一句说给新生儿家长们的“经验之谈”,属于“好言相劝”的范畴。似乎我们也应该感谢这位官员的劝慰。可是,面对量少价高的进口疫苗,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能够没有顾虑的自由选择,有些时候,还要看一看自己的钱包,有些时候,还要看一看接种站里的库存。一味的劝慰打进口疫苗,既然是对于疫苗生产监管的推卸责任,也把疫苗接种的高成本转嫁到了家长身上。
首先,打进口疫苗,没有现实条件。一者,不是所有疫苗都有“进口版”,想接种进口疫苗,还要看具体情况,据统计,我国上市的疫苗种类有33种,这些疫苗中,19种只有国产的而没有进口的,有2种只有进口的,剩下12种才既有国产又有进口;二者,从总量上看,每年我国批签的进口疫苗数量仅有5%-10%,这个数量显然不能供给全国所有的婴幼儿;三者,就价格而言,有些进口疫苗也是昂贵的很,最贵的一针疫苗有时能够标到七八百元的价格。
其次,打进口疫苗的劝慰,不符合相关规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进行接种;只有“第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也就是说,政府防疫部门向婴幼儿提供安全的、免费疫苗是责任所在,政府部门不应该让公民必须接种进口疫苗。
疫苗免费,不是放松监管的理由。我国既然实施了疫苗接种制度,政府部门就有责任和义务建设一个让公众认为是安全无忧的接种体制。疫苗接种,是卫生领域的公民权益,也是减少社会性疾病大面积突发的有效保障。但要明白的是,疫苗是打在孩子们的身上,如果疫苗出现安全问题,很可能会对弱小的生灵构成“一招致命”。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监管部门,如果不能守住自己的良心,不能给孩子们提供良好的疫苗,则就是在做断子绝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