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胜利闭幕 —— 中国的天,要亮了!
“全会”出现了一个温和辞令:“土地自由流转”,低层次的毛左和民逗都懵懵懂懂。悄悄告诉你们:土地流转就是土地买卖!怎样的土地才可自由买卖?私有化(民有化)土地!
反观《井田制》时代和《人民公社》时期的土地,因为都是公有制,所以都不许买卖。
井田制:三千年前夏、商、周盛行的土地公有制:
——土地“公有”,严禁转卖;
——以“方块井字”划分土地,分封给“诸侯、士、大夫”等各级政治贵族领导;
——先剥夺了庶民“自由谋生权、自由迁徙权”,再强迫庶民集体耕种;
——大多是公田,周边少数为“私田”;
人民公社:上世纪50年代末重新复辟的土地公有制:
——土地“公有”,严禁转卖;
——以“公社大队”划分土地,分归给“公社书记、生产队长”等各级政治新贵领导;
——先剥夺了农民“自由谋生权、自由迁徙权”,再强迫农民集体耕种;
——大量为公田,少数为“自留地”;
以上两种制度,都是原始社会“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的延续或回潮。
人民公社 = 井田制。内容全部吻合、形式完全相同!
正因为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对2200多年前“封建土地公有制”(井田制)的复辟,所以一年不到就造成“三年饿死三千万”。导致如此人间惨剧的复辟逆流,永遭世人诅咒。
民主=竞争,宪政=契约,都源于“自由经济”,仅凭革命或选票是无法孕育竞争与契约的。所以从世界主流民主进程来看,“经济民有化”(自由经济)才能“政治民主化”(自由选举)!欧美日本台湾韩国全是这个过程,中国绝不会例外。只要复辟“土地公有制”,再怎么贴上“人民公社”的新标签,腐臭本质不变,都是借公权之名、强制垄断地权、强行禁锢并奴役劳动力,是重蹈“封建公有化经济”的倒行逆施。在这种经济政治体制下,人民只能当牛做马,绝不能当家做主,所以必为现代文明所唾弃。
袁腾飞认为:曾经强大的民族不会永远沉沦!我深以为然。中国社会在变革中前行,高层改革派在改良中行动,无论是剥夺人民自由谋生权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还是剥夺人民自由迁徙权的“封建土地公有制”,必将被彻底否定!
土地自由流转 —— 中国的天,要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