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洲三天“认罪”是薄冤案的续集?
----薄案教训之九
安玛 2013、10、27
羊城晚报属下的小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为揭露社会黑幕而被湖南警方抓捕,《新快报》在头版头条发出了“快放人”声明,一时间陈永州成为国内和国际舆论的新热点,中纪委不敢怠慢迅速介入。
紧 接着, 陈永洲在央视突然“认罪”了,承认是在收受了的金钱后报道不实新闻了,一时间原来极度同情陈永洲的公众舆论被泼了一瓢大冷水。
然而,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中纪委介入三天之内陈永洲就在最高人气的央视突然“认罪”的背后,中纪委最拿手使用威逼利诱手段强迫当事人含冤“认罪”的痕迹凸显再现。
邓以后的江湖以降,中纪委办案最高目的就是保住党永远正确的面皮,为达到此目的可以不择一切手段,党纪国法全部踢开地痞流氓手段大行其道。这不,刚谢幕的审薄闹剧,薄熙来就是不肯中纪委多番威逼利诱含冤“认罪”,结果领受了无期徒刑的重判。
庙堂一贯坚持,被告如薄熙来若不认罪就等于昭示党有错了,这还了得?!所以必须加罪重判。 现在轮到了小记者陈永洲了,不认罪的话眼前的薄案就是例子,认罪了党的名誉保住了自然小记者自然保党的面皮有功,等缓过气来此事不再是舆论焦点了,党自然会对小记者的及时“认罪”予以客观的各种利益回报。各位请问,陈永洲能不立即在央视“认罪”?不是决不可能也是几无可能!
个人渺小的血肉之躯是难以承受一个不受监管的绝对权威之下公权力的敌意打击的,一万个进入中纪委视线的涉案人,大概只有一个可以为了坚持真理甘愿承受纪委会的公权力的种种迫害。
于是乎,多来以来,纪委会的职责功能从防范和惩罚犯罪,逐步变质成了制造新冤案错案的专业中心了;
于是乎,神州大地冤案遍地横流冤魂到处招摇,各级的上访道路血泪艰辛苦不堪言但上访人群却年复一年地步步膨胀;
于是乎,当薄熙来在面对黑暗无边的司法皇权,敢于不顾个人安危在庭上毅然翻供还原案件真相, 坚持不接受威逼利诱不含冤“认罪”的铮铮铁骨之罕见和宝贵,犹如在已经久违的干涩苦逆司法黑暗中闪出了一道甘露的曙光,立即赢得全社会震撼与共鸣,此壮举足以在中国的司法历史与包公齐名流芳千古。
如果有网友不服,认为以上仅是凭经验的研判推测缺乏中纪委对陈永洲逼供利诱的证据,那么,垦请中纪委公开公正公平的立案陈永洲案,用民众和媒体和司法界都能自由的发言,以厘清各方的权责改善现行的法制,以此案的公众关注度为一个司法改革的契机,确是有效的推动中国现行千苍百孔的司法制度,这才是中纪委应当做的正能量,也是习近平高喊群众路线的一项有实际意义的社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