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因腐败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共喉舌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发表社评说,中国无法“根治”腐败,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反腐败需要依靠“发展”。社评列举了允许官员腐败适度的种种理由,要求民众理解。
原文:
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昨天被宣布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一消息再次触动了公众关于腐败那根最敏感的神经。从全国范围看,腐败官员落马的消息的确不断冒出,给人贪腐者“前赴后继”之感。没少抓,但像是抓不完。这究竟怎么回事?
中国显然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彻底根治腐败的条件目前不具备。有人说,只要“民主”了,腐败问题就可迎刃而解。然而这种看法是天真的。亚洲有很多“民主国家”,如印尼、菲律宾、印度等,腐败都比中国严重得多。但中国很可能是当前亚洲“腐败痛苦感”最突出的国家。
这跟中国“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在全社会深入人心有关。但现实是,市场经济冲击了它的落实,敷衍甚至背叛它的官员从各种制度的缝隙中不断漏出。中国是全球化很深入的国家,发达国家廉洁的高标准已被中国公众见识,这些不同时代、不同条件下的信息强行压缩在中国舆论场上,痛苦和纠结因此无法释怀。
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而要做到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尤其困难。
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实行高薪养廉,美国的参选者很多是富人,一般人当了官后积累名望和人脉,卸官后可以通过各种“旋转门”把这些积累全变成现金捞回来。而这些路在中国都是死的。
给官员大规模提薪,中国舆论断不会接受。官员退下来后一转身利用影响和人脉赚大钱,制度就不允许。让富豪们去当官,更让人觉得“变味”。中国官员的法定工资很低,一些地方官员的福利常常通过“潜规则”实现。
整个中国社会现在都有些“潜规则化”,医生、教师这些涉及公共福利的行业也在流行“潜规则”,很多人的法定收入不高,但有“灰色收入”。
哪里是“潜规则”的边界,这点并不清楚。这也是当前腐败案较多,而且有些是“窝案”的原因之一。民间流行“法不责众”的说法,一旦有哪个官员相信了此说,并且以为“别人和自己一样”时,他就已经十分危险了。
必须对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这可以极大增加腐败的风险和成本,起到必要的震慑作用。官方必须以减少腐败作为吏治的最大目标。
民间须坚决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官方推进反腐败的动力。但民间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不举国一起坠入痛苦的迷茫。
写这些话,决不意味着我们认为反腐败是不重要的、可以拖延的。相反,我们认为反腐败确应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头号问题,它也是整个国家的共同追求。
然而我们认为,反腐败不完全是能够“反”出来的,也不完全是能够“改”出来的,它同时需要“发展”帮助解决。它既是腐败官员自身的问题,也是制度的问题,但又不仅仅是。它还是中国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问题。
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但它的胜利同时取决于其他战场上对各种障碍的肃清。中国不会是其他方面很落后,唯独官员们很清廉的国家。即使一时是,也持久不了。反腐败是中国的突破口,但这个国家最终只能“综合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