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中央办对王立军调查报告的录音是伪造的 |
送交者: 2012年03月23日10:55:02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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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对王立军事件的下了文件没有?的确有这份文件存在。 只是目前唯一能找到证实该文件存在的证据: http://www.zgsz.gov.cn/sz_content/2012-03/18/content_2104581.htm 从这里面,县委强调的三点似乎与文件一致,但是文件最重要的内容王立军出逃的原因,经过没有证实,所以为篡改留下了很大空间。 从石柱县的这篇报道看,传达文件者至少是区县领导(没有再往下传了),当下混到这一步的官员至少是大学本科,如石柱县的郑平是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讲普通话根本不是问题。 那么重庆在公务员讲普通话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2004年3月25日,《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其中第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会议、接受媒体采访等面向公众的发言及公务活动中,应当使用普通话。
http://61.186.220.70/bx70/sites/yw/col17/col20/article.htm1?id=4115 检查重点第一条: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和职工在会议、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的情况。 2008年09月04日,新华社:《重庆:开会不说普通话 公务员要遭曝光 图》 http://cq.xinhuanet.com/news/2008-09/04/content_14308345.htm 2010年3月9日 人民网:《接受采访没说普通话 重庆市6公务员被通报批评》 http://cq.people.com.cn/news/2010310/201031073019.htm 可以看出作为一方领导的区县级领导开会带头不说普通话是不可能,特别是在薄这样令官不聊生的上司监督执行下。
“2月1日下午,重庆市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免去王立军的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事先未按规定征求公安部的意见。” 那么公安局长的任命机制是怎样的呢? 简单的说,任免的程序是这样:地方常委-》上级公安部门-》地方人大常委 所以这一段只能得出编造录音的人对中共官员政策法律掌握的水平极低。地方常委是不能直接罢免公安局长的,只能提议。 所以重庆市常委提议本身不存在绕过公安部的问题,因为这只是程序的起点,何来绕过公安部一说。最终任免必须地方和公安部同时点头才能报人大通过。 前几天我就发过文章,一直找不到罢免王立军公安局长的正式文件 3月23日的报道证实了这一点: http://news.sohu.com/20120323/n338679305.shtml 今日上午,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挺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立军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也就是说王立军的公安局长职务是3月23日才被撤,难道一个职务能被撤两次?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网站将该录音讲话后整理的文字稿全部删除。这种删除一可以说是为了保密,但已传达到科级了,还有保密的必要吗?另一说就是否定该文的真实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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