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再次語出驚人 - 人民有權收回執政權! |
| 送交者: 2011年01月24日12:19:49 於 [世界時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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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再次語出驚人:人民有權收回執政權
中共體制內學者、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再次語出驚人。他說,在民本政治下,民意只是工具,統治者重視民意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在民主政治下,民意才成為價值,執政者重視民意是為了維護公民的權益。如果大多數公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人民就有權收回委託給執政者的權力。 《南方周末》1月20日以“敬畏民意”為題,“略有刪改”發表了俞可平在零點調查公司舉辦的首屆“傾聽民意政府獎”頒獎大會上的致辭。 俞可平說,天大地大,民意最大。民意是民眾的願望,民眾的需求,民眾的評判,民眾的心聲,民眾的輿論,民眾的信任。古今中外所有理性的統治者幾乎都極其重視民意。但在傳統政治下,統治者把民意當作工具,他們重視民意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地位。在民主政治下,執政者把民意當作價值,他們重視民意是因為民意是其執政的合法性基礎,是其執政資格的源泉。中共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當作自己的宗旨,把人民當家作主的人民民主視作社會主義的生命。對中共來說,人民的利益應當是其根本的價值追求,民意則是其執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礎。 權力本身不應當是官員的目標,公民的利益才是權力所要實現的最終價值。要實現這種價值,就必須了解人民群眾有什麼要求,有什麼希望;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喜歡什麼,痛恨什麼。要使政府的政策體現民意,要用好人民群眾給予的權力,就需要一整套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的制度。沒有民主的決策制度,公共政策就難以真正體現民意,“權為民所用”就會流於形式。 俞可平認為,在民主政治條件下,人民應當就是擁有合法權益的公民。“權為民所賦”的基本前提,就是掌握國家權力的黨政官員應當是公民的民意代表。國家應當有一套公平公正的程序和制度,確保政府官員真正成為人民群眾的利益代表,成為廣大公民的民意代表。在現代民主政治條件下,選舉制度、代表制度和罷免制度就是最重要的授權制度和限權制度。在民主政治條件下,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才是國家主權的掌握者。“人民當家作主”或“人民主權”,“人民統治”,這是民主的真實含義,也是與“民本”的實質性區別所在。 俞可平說,只有民主政治,才能為自由、平等、人權等公民政治權利提供基本的制度環境。離開民主去談論自由、平等、人權,就像離開市場經濟去談論自由貿易一樣不得要領。能否從制度上保證民意的向背成為執政者權力去留的決定性因素,是“權為民所用”、“權為民所賦”和“權為民所有”的試金石,也是民主政治的試金石。 敬畏民意!這應當成為民主共和政治下所有官員的基本態度。人民至上!這應當是黨和國家全部政策的根本原則。俞可平說,如果沒有健全而合理的政治制度,民意就可能被阻擋,被遮蓋,被扭曲,被濫用,被不適當地代表,有時甚至變得軟弱無助。敬畏民意,就要敬畏公民權利,敬畏法律制度,敬畏公眾輿論,敬畏公共責任,敬畏社會評價。敬畏民意,首先就要傾聽民意,通暢民意渠道,廣開自由言路,虛心聽取公眾對政府的意見。敬畏民意,更要認真對待民意,要有科學的決策機制,善於將公民的需求轉變成政府的政策。總之,敬畏民意,就要大力推進民主法治! 俞可平在“作者自題”說,看到此文,一些官員會以為迂腐而竊竊私笑;一些文人會以為幫閒而嗤之以鼻;一些讀者會以為空談而不屑一顧。明知如此而仍重申之。“因為我深信,會有更多的民眾珍惜權利,會有更多的學者懷抱理想,會有更多的官員敬畏民意。”民意所向,有如潮流所趨。“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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