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接受难民史 多年以来加拿大一直在难民保护领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这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最早来到加拿大的难民是从19 世纪末到20 世纪初从俄国来的犹太人和孟诺派教徒,他们以难民身份在加拿大定居。二战以来,加拿大向来自世界各地的70多万人提供了庇护。在过去二十多年中,不论世界局势动荡还是安宁,加拿大每年接受的难民都在25000人上下。 但加拿大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对来自所有国家的难民敞开大门,一视同仁的,而是有选择的,被拒难民很多。最典型的是1939年,九百多名从纳粹德国逃出的犹太人乘坐“圣路易号”来到美洲大陆。他们先后被古巴、美国和加拿大拒绝,不得不返回欧洲,其中有数百人后来死于集中营。 二战结束,冷战开始。联合国在1951年制定了《难民身份公约》。但加拿大直到1969年6 月4 日才在公约上签字,从此正式开始承担保护难民的国际法律义务。在当时的冷战氛围下,加拿大政府对逃离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的难民比较偏爱。 在20世纪50年代的东欧一系列危机中,加拿大率先启动了国际难民救援和人道主义援助的机制,在匈牙利事件中,加拿大接受并安置了将近四万名匈牙利难民。此后,加拿大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接受了数以万计来自捷克斯洛伐克的政治难民、乌干达难民、智利难民和中南半岛难民。 加拿大真正获得“避难者家园”的国际声誉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1976年,加拿大现任总理贾斯汀·杜鲁多的父亲,前总理皮埃尔·杜鲁多领导的自由党联邦政府通过了新的移民法,第一次在移民中划分出难民的类别。最典型的是上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接受越南难民潮。越南战争结束之后,大约有超过一百万越南人逃离家乡,滞留在东南亚国家的难民营。1975年到1976年仅仅一年时间里,加拿大就接收了5,608名越南船民。但加拿大民众认为还不够,呼吁政府加快接收越南船民,于是,1979年,加拿大出台了政府与个人“匹配方式”,规定加拿大个人(也包括教会、企业以及公民组织)每资助一名越南难民,加拿大政府也相应资助一名难民。到了1985年,总共有110,000越南船民抵达加拿大。虽然当时加拿大经济正处于低迷期,但加拿大人并没有丝毫犹豫,仍然张开双臂迎接这些经历苦难的人们,加拿大总共接受越南船民达六万人之众。“2015年加拿大阅读奖”获奖华裔女作家金翠就是当年的越南难民,她10岁时与家人被逐出家园,漂洋过海,九死一生,最后来到了加拿大,找到了安身立命之地。她的代表作《漂》是自传体小说,讲述了当年只有10岁的她与家人乘船逃离越南,抵达马来西亚难民营,后来作为“船民”移居加拿大,在“新世界”艰苦奋斗,开始新的人生,最后获得成功的故事。难民是加拿大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对加拿大做出过重要贡献。前加拿大总督武冰枝和米凯伊.让当年都是以难民身份来到加拿大的。 1986年,联合国难民署(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把“南森奖章”授予“加拿大人民”,以肯定加拿大在国际难民事务中作出的重大和持续的贡献。这是南森奖章首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被颁发给一个国家的全体国民。 那么,加拿大人对难民的态度变了吗?为什么会发生变化?从网上的反应看,主要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忧虑。在加拿大人看来,如今的难民和当年的越南船民是不一样的。 美国国土安全部发表报告,透露伊斯兰国(ISIS)早在两年前便已控制叙利亚当地的护照部门,取得护照印刷机及大量空白护照,这就意味着他们可以任意批量生产叙利亚护照。黎巴嫩政府曾提醒过英国首相卡梅伦,说每一百个叙利亚难民就混进两个伊斯兰国分子。去年年底袭击巴黎的八名恐怖分子中就有一人是以难民身份通过希腊进入法国的。这些事实无疑加重了加拿大人的忧虑。如果统计一下网上的评论,可以看出,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反对声音。加拿大人在电视上看到那些衣着光鲜、拎着名牌箱包、拿着Iphone手机的“难民”,心里很不是滋味。政府要花十几亿元安置这些难民,而加拿大街头有那么多无家可归者、食物银行有那么多人排队领取食物,政府为什么不能过问一下呢?有愤怒的网民对自由党政府发出了警告,他们必须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负全责。还有人声称要发起请愿活动,弹劾自由党政府。加拿大已经发生数起“独狼式”恐怖袭击事件,虽然目标不是公众,但造成的心理冲击是一样的。巴黎恐怖袭击发生后不久,美国加州也发生类似恐怖袭击,虽然规模较小,但产生的震撼效果相同,以至于共和党总统竞选者川普声称要完全禁止穆斯林进入美国,得到了众多呼应。应该说,这波恐怖危机比9·11更加深重,因为这是直接从一个文明社会内部发出的致命一击,恐怖分子大多数都是本国公民。 加拿大多元文化与难民的融入 近几十年来,西方社会一直提倡多元文化或者文化多元主义。加拿大一向以多元文化为自豪。在多元文化政策的“民族平等,反对民族歧视”精神指引下,加拿大政府对难民的资助和安置政策相当慷慨。一旦被加拿大政府接收为难民,就可以得到政府的资助和安置,包括住房、生活费、医疗保险,甚至牙医保险等,资助力度之大令很多通过正常渠道来到加拿大的移民感到羡慕。 多元文化论假设每一种文化都是平等的,只要互相宽容、理解和尊重,便可以和谐共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然而,在同一个国家里,要真正实现文化的并存和互不干涉并不容易。当国家经济平稳发展时,各少数民族间能在一定程度上和谐共处,但是一旦出现经济危机、 失业率上升、那么各个民族和种族间的矛盾和不公平问题就会凸显为明显的社会问题。 叙利亚难民问题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和不满,不仅因为这批难民背景特殊,而且因为加拿大经济正处于困难时期。 总的来说,国际多元文化主义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以后,因为强化差异而导致在同一性方面的问题越来越明显,西方移民型多民族国家都开始强调同一性教育。在上届保守党执政时期,加拿大国家战略已经发生变化,即由过去一个包容性极强的多民族国家向一个一体性认同为主的国家转型。 巴黎恐袭案,不仅与伊斯兰国有关,也是一个欧洲内部的伊斯兰化问题。欧洲在历史传统上是一个基督教的世界,随着外来移民的增加,越来逐渐成为一个多宗教、多民族的世界,穆斯林人口比例在急剧增长。从20世纪初到战后的50年代,法国接受的移民大多数是来自东欧波兰、捷克的犹太人以及有著基督教世界相同社会文化背景的欧罗巴人种的欧洲移民,尽管存在商业纠纷或生活习惯的冲突等问题,但都没有危及社会稳定。1960至1974年大批北非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前殖民地移民被引入,为战后法国大规模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而目前法国移民问题正是这批移民的后裔造成的,问题的症结在于世俗化的欧洲与穆斯林后裔的矛盾。 如何化解这种矛盾?一直以来盛行两种模式,一个是多元文化模式,另一个是同化模式,分别以英国和法国为代表。英国采取的是文化多元主义,而法国则实行同化政策。但在遭遇穆斯林群体后似乎都失败了,欧洲陷入了深刻的困境之中。 先说英国。英国在19世纪是日不落帝国,它的殖民地遍布全球,被英国统治的种族、民族和所信奉的宗教也五花八门。英国统治殖民地的经验是建立一个上层法律政治结构,笼络一批上层讲英文的本土精英,但在社会和文化层面,则放任自流,保持原生态,相当自由和开放。 这一文化多元主义在殖民地有效,但在应对英国国内的穆斯林移民时发生了尴尬。十年前伦敦的地铁爆炸案,虽然由基地组织策划,但参与者都是有英国国籍的阿拉伯穆斯林。英国一些穆斯林聚集地区几乎成了法外之地,警察不敢进入。一些激进穆斯林举行游行示威,要求实行伊斯兰教法。于是,一些英国人开始反思文化多元主义,有人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强制同化,在公共领域,强制实行世俗化政策,女人不许戴面纱,男人不许蓄胡子。 但是,巴黎恐袭案证明法国的强制同化政策并未成功。与英国尊重传统、尊重经验不同,法国一直实行的是同化政策。法国人的启蒙传统使他们相信人的普遍理性,相信启蒙与教育的改造功能。在殖民地时期,法国倾向于对殖民地进行改造,不仅要建构一套全新的政治法律,还要创造新文化,创造新国民。法国的移民政策是所谓的“共和模式”(Republican Model),就是在共和、平等、世俗的基础上,赋予合法移民平等的公民资格,政府以“同化”(assimilation)的方式整合移民,希望移民能适应法国社会,达到自然同化的效果。 民族融合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发展趋势,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民族,如鲜卑族、拓跋族等,最后都被同化进了汉族。近代以来,民族融合也是各个国家普遍采取的政策,如美国的“熔炉”政策。 以约翰-斯图亚特- 密尔为代表的一些自由主义者主张,大民族应该独立,小民族体应被强制同化,以便为自由政体提供必要条件—纯净化的民族。他说:“ 经验证明,一个民族合并和被吸收到另一民族是可能的, 并且当它原来是一个低等的和较落后种族的时候, 这种吸收对它就大大有利。” 在密尔看来,“ 在一个由不同的民族构成的国家,自由制度简直是不可能的。在一个缺乏共同情感, 特别是语言不同的人民中, 不可能存在实行代议制政府所必要的统一的舆论。” 以法国为例,1790 年, 法国只有1/5 的人口在日常生活中讲法语, 懂法语的人数不到总人口的2/3,有1/3 多的人根本不会法语。1790年1 月, 法国大革命产生的新政府将法语确定为全国通用语。政府认为, 要把法语作为立国工具, 将其作为法国大革命意识形态传播的载体; 保留、迁就民族语言会削弱国家的统一。1794年, 亨利- 格莱戈瓦教士关于《消灭方言的必要性及手段与普及和使用法语的报告》促使当时的法国政府出台了一项法律, 规定在法国公共场合和学校只准讲法语。一直到1951年《戴克索纳法》 的颁布, 才结束了长期以来地方语言在法国没有地位、倍受排挤的现象。 除了科西嘉人的成功抵制, 法国在100 多年的时间里几乎成功地同化了巴斯克人等群体。 对待穆斯林移民,法国政府花了大量的资金,采取了各种措施,试图同化他们,让他们融入世俗化的法国。但去年年初和年未发生的巴黎恐袭案,证明这一政策是失败的。不仅是第一、二代移民,如今到了第三、四代,穆斯林依然没有被同化,反而出现了极端的原教旨主义。足球比赛开赛前唱起法国国歌《马赛曲》时,观众席上的嘘声几乎掩盖了国歌声。 荷兰:从多元文化政策到公民融入政策,强制同化成为潮流 “穆斯林问题”在欧洲已经成为一个焦点话题,政府政策也在发生明显的改变。强制同化正成为一种潮流。以荷兰为例,已经开始抛弃包容并蓄、善待差异的多元文化政策,转而实施严格限制、凸显普世价值的同化政策。导火索是发生在1989年的“拉什迪事件” (英国作家萨曼·拉什迪因出版一本名为《撒旦诗篇》的小说,遭到了穆斯林世界的强烈反对。1989年2月14日,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宣布判处拉什迪死刑,并悬赏数百万美元追杀他。由此引起了一场国际风波,伊朗宣布与英国断绝外交关系。),这次事件是西欧国家与穆斯林移民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转折点,自此,西欧对穆斯林移民的态度发生了从开放到排斥、从正面到负面的急剧改变。 1991年,荷兰自由民主人民党党魁弗里兹·博尔克斯泰因声称,“伊斯兰价值观与西方价值观不相容”,抨击现行政策与本土价值观背道而驰,呼吁当局向移民施压,迫使后者接纳荷兰社会价值规范。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荷兰的多元文化政策发生改变,到2000年则完全抛弃此一政策,转而实施公民融入政策。 荷兰各界对多元文化主义的质疑和批判,集中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对族群认同和群体差异的过度强调以及对特殊文化权利的过度保护,助长了穆斯林“平行社会”、“族群飞地”和“隔离主义”的滋生蔓延,非但无助于实现社会整合,反而加深了社会分裂。第二,多元文化政策并未缓解穆斯林弱势的社会经济地位,反而养成其对社会福利制度的过分依赖,滋生其“不负责任”的心态和习气,进一步加深其社会经济边缘化。第三,穆斯林抵抗世俗主义和现代性,不愿主动接纳和适应荷兰社会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反而一味固守传统的生活方式。清真食物、祷告场所、承认一夫多妻制、实施无利息贷款等一连串的特殊文化要求,不可避免地引发争议,招致主流社会的怀疑和抨击。第四,穆斯林问题造成本国社会的分裂。 从90年代中期开始,以反移民、反穆斯林为政治诉求的极右翼势力迅速崛起,不断抨击多元主义政策,强烈要求采取断然措施控制移民和穆斯林的肆意蔓延,结果造成了移民和少数族裔事务的高度政治化。至此,社会各界一致认为多元文化主义已寿终正寝、宣告失败,应结束“多元文化主义闹剧”,改弦易辙、另起炉灶。 从90年代中期起,荷兰的移民融入政策逐渐转变,倡导“好公民”和“公民融入”成为关键性的政策概念。鉴于多数新移民缺乏对荷兰语言及文化的掌握和了解,无法有效进入就业市场,政府决定新移民必须参加“强制性的公民融入课程”。1997年,荷兰议会批准了《新移民公民融入法案》。该法案规定:来自非欧洲地区的新移民必须参加强制性的600小时“公民融入”课程,其中500小时为荷兰语学习,100小时为公民教育和劳动市场准备培训,所有费用均由政府支付。荷兰公民融入举措很快得到其他欧洲国家的积极响应,并纷纷效法实施。 2004年马德里“3.11”爆炸案、提奥·梵高谋杀事件,2005年伦敦“7.7”爆炸案等恐怖袭击事件,使整个欧洲的反穆斯林、反移民的伊斯兰恐惧症和排外情绪更加高涨。极右翼人士攻击穆斯林为包藏祸心、执意摧毁西方文化和自由民主制度的“第五纵队”。这些攻击和丑化穆斯林的语言暴力颇具广泛的民意支持和社会基础,加剧了整个社会的集体右转, 造成主流社会与穆斯林社群之间关系的空前紧张。 极右翼民粹政党的崛起反映出荷兰社会对穆斯林人口不断增长的担忧、对暴力恐怖主义所带来威胁的恐惧、对社会凝聚力和国家认同日渐削弱的焦虑。彻底抛弃多元文化主义、实施严苛强硬的同化政策,已成为跨党派、跨阶层的基本共识,一系列限制移民和强化整合的措施纷纷出台: 第一,增强民族国家认同,致力公民参与自助。公民融入更强调个人的自主自助精神,移民有责任自觉融入接受国社会,政府不再为其承担高额的融入成本,因为日常生活中教育、就业和住房等政策已提供充分的融入机会,要求移民自己支付公民融入所有的费用。 第二,强化移民控制,实施准入管理。2000年,荷兰颁布《外国人入境法案》,有效减少政治庇护者的准入,从2002年的1.83万人剧减为2003年的8262人,随后每年大约只有3000人。荷兰2000年12月通过《国籍法》,要求对移民申请者进行考试,考核其语言能力和国家知识,移民申请者大幅下降,由 2003 年 的3.7万人减至2004年的1.93万人,仅不到半数的申请人通过考试。2005年3月,荷兰《公民融入国外法案》规定,外来移民须先通过“公民融入国外考试”方有资格入境。申请人须参加荷兰大使馆举办的荷兰语测试和荷兰社会知识测试,观看包含半裸女性、同性恋亲吻等隐含社会道德取向的影片,使申请人尽早了解“荷兰价值观”。倘若考试失败,申请人将无法进入荷兰;申请者可无限制申请考试,但须支付每次350欧元考试费;政府不提供任何有关考试的辅导材料。这种考试尤其针对以土耳其裔、摩洛哥裔穆斯林为主的家庭组成移民(已定居荷兰的移民在国外的配偶)和家庭团聚移民,而欧美移民或高技术移民不在限制之列。2011年,荷兰宣布移民必须在三年内通过融入考试,否则取消其居留权。 第三,采取严格安全措施,遏制暴力极端主义。“9.11”事件后,荷兰通过了一系列的反恐立法或修正案,并任命全国反恐协调员的官职。2004年11月提奥·梵高谋杀事件后,荷兰政府迅速提议将剥夺拥有双重国籍极端分子的荷兰国籍,关闭部分清真寺,驱逐极端伊斯兰信徒。2005年,移民局驱逐了四位宣扬极端思想的伊玛目。据2004年荷兰情报机构估计,社会融入政策的失败造成穆斯林移民严重的疏离感,这为极端主义思潮的蔓延提供了沃土。2008年,荷兰内政部研究报告估计,荷兰国内有2500至3000名潜在伊斯兰极端分子。 第四,强化国家对伊斯兰事务控制,培育本土化的伊斯兰机制。2004年,荷兰成立全国性的伊斯兰委员会,旨在扶持一个充当沟通穆斯林社群与政府之间桥梁的对话者,减少跨国网络及外部宗教势力对本国穆斯林事务的渗透、干预和影响,培育熟悉本国文化传统的土生土长的伊斯兰宗教人士,发展荷兰式的“温和中道”的伊斯兰力量,以求缓解穆斯林社群与主流社会的敌对情绪。政府与伊玛目签订“合作协议”,鼓励伊斯兰宗教领袖与执法机构合作,甄别辖区内的极端分子,正确理解伊斯兰教义,共同防范恐怖主义的威胁。这种自我监督机制已成为协助政府部门、加强监控计划的有益补充。时任移民部长丽塔·维尔东克提议,要求所有伊玛目必须完成包括荷兰语训练、本国法律制度、人文风俗等内容的文化涵化课程。借此,2005年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专门制定了一个培养伊斯兰宗教人士资格的课程计划。 但是,荷兰强制同化的后果并没有成功。据荷兰社会研究所的调查,第二代穆斯林变得愈益对宗教虔诚,在1998至2011年间参加清真寺礼拜的人数,摩洛哥裔从9%增至33%,土耳其裔从23%升至35%,而经常参加礼拜的第二代穆斯林通常对“过去母国”的认同超过对荷兰国家的认同;这些人更可能囿于其族群的小圈子,在对待妇女和同性恋等问题上采取更加保守的立场。不言而喻,穆斯林“平行社会”的存在和伊斯兰认同彰显,对荷兰国家认同、基本价值及社会凝聚构成了严重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