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审理。媒体直击庭审现场,李天一在法庭上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称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而有被告称他是第一个和其发生关系;杨某则透露遭到李天一的殴打,并被威胁“今晚你是我们的了”,她称被强奸后一度不想活,用头去撞柜子。
李天一称未强奸 同伙:他第一个发生性关系 庭审中,李天一(原名李冠丰)对法庭详陈案情,他的语速不快,时有结巴,但说到案情关键处,李天一的语气比较激动。他指出自己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进屋(宾馆房间)后,她(被害人)自己把衣服脱了,躺在靠近厕所那个床上。我就坐在靠窗户那个椅子上玩手机,(同伴)说让我先来,我说我不来,后来我就玩手机玩睡着了,我记得我没干(发生性关系)。”后来在被害人律师田参军的再次询问下,李天一说:“我不记得了。”又说:“我没有。”
而其他人是否有?李天一则说:“没看清,不能确定。”
五名被告中另外一位张某的证词,则和李天一说法有出入。他称五个被告当时轮流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李天一是第一个,他是第四个。而脱掉被害人衣服的是李天一和另外一名被告王某。
被害人杨某当天并未到场,公证人提供了她的三份证词,证词大体一致,仅有细节不太相同。其中她称五个人都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李天一是第一个,且她的衣服主要是李天一脱的。过程中她没有唿救和反抗,因此前已遭到殴打:“李天一还说打死我我就不敢反抗了。他之前还告诉我说酒店都是他的人,我感觉唿救也没有用。”
被害人称被李天一威胁:今天晚上你是我们的了
在被公诉人直接问到“是否殴打了被害人”,李天一确定地说“绝对没有”,又否认曾限制被害人的自由。因为几人都是从酒吧出来,被害人也喝了酒,至于她当时是否醉酒至无力反抗,李天一否认称她在进宾馆时“状态挺正常的,就在电梯里说有点晕”。
对此被害人称,自己在酒吧时“被李天一灌了很多酒”,从在酒吧开始就不是很清醒,没什么意识。在随后出去吃饭时还一度去卫生间呕吐。她认为自己在李天一试图把她带出酒吧时,曾表达过不愿意,但没有用。在车上她清醒过来,求李天一让她走,对方拒绝称:“今天晚上你就是我们的了……你现在说什么都白费。”
被害人是否醉酒引争议 称被强奸后不想活了
张某的证词中,谈到被害人的状态是醉了,并多次称想吐。并在到宾馆前的车上试图逃跑,但没有成功:“她说过,想让我们放她走之类的。”还曾反抗并踢到正在驾车的魏氏兄弟之一。他认为,被害人不愿意和5人发生性关系,并确定表示,认为被害人当时“被挟持了”,且李天一有殴打行为,扇了她三四下耳光。在宾馆发生性行为后,被害人曾拿头撞柜子。
被害人的证词也提到:“当时感觉被强奸侮辱之后不想活了,就用头撞电视柜子,我撞了一下后就有两个人过来按着我,把我按在床边上,当时我撞得有点头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