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2008年11月11日,经过约6个小时的传讯,陈水扁涉嫌触犯贪污治罪中的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及触犯洗钱防务法,被台湾特侦组送交地方法院声请羁押。 《易经》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想想八年台湾“总统”任上何等威风的陈水扁,而今一朝被拘,等待他的将是三十年的囚徒生活!一个刚卸任半年的“大总统”,想当初举手为云复掌为雨,八面威风,怎么转眼间就戴上手铐,愈混愈差,又混回了以前的绿岛生涯? 但仔细看看,还是天道不差。《易经》说:“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陈水扁任八年“总统”,制造了八大案,开创了台湾领导人的史无前例。“3?19”枪击案,是陈水扁为竞选连任“总统”而爆发的一件大案、奇案: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其“机要费案”与“洗钱案”,贪污受贿数值是天文数字,连和珅见了都相形见绌!一个台湾地区的领导人,搞经济无方,敛财却是天才,且死钱死到这个份上,正如《易经》说的:“何校灭耳凶!” 但问题是,真正的可看点还不在于此。还在被声押之前,陈水扁曾进行所谓“南下取暖”之旅,竟然面对广大民众大叫:“阿扁错了吗?阿扁错了吗?”一个大贪腐领导人,一个至死不悟的政客,其大言不惭,竟到了如此的地步!真是可悲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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