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應該建立“對應手段死刑”制度 |
| 送交者: j14bc 2011月04月02日10:50:36 於 [世界時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 回 答: 藥家鑫同學指受害人記車號“不要臉”、“應該捅” 由 天下無戰事 於 2011-04-02 00:3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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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證據確鑿是故意殺人罪,則罪犯怎樣殺人就用同樣的方法對其
執行死刑。比如這個姓藥的,先將他用汽車撞倒,然後在同等地部 位扎八刀致死。 對判處死刑應該慎之又慎,因為一旦有誤是無法挽回的。但是對這 種沒有疑議的故意殺人行為,應該在社會上樹立以牙還牙的道德准 則。對罪犯實行“人道主義考慮”是對被害者和廣大遵紀守法者的高 度不人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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