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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所谓“颜色革命”,就是在一些不愿按美国意愿行事的国家,进行分裂和颠覆活动。他们通过建立反政府组织;通过 讲经、布道,组建和发展宗教组织;通过大学和学术研究机构以学术交流为名实施操作,形成各种研究报告,经美国政府筛选后挑选“颜色革命”的对象;通过输出 美国的“自由民主”,拉拢、培植亲美骨干分子,特别不惜代价全方位训练反对派领导人,千方百计扶他们上台,以达到更替或改造现政权的目的。美国在南斯拉 夫、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坦都是这么干的;而且这些招数屡试不爽,都收到了美国政府预期的目的。美国这种以颠覆别国政权为目的的策略,其实自二战以 后,已实施了几十年。比如,早在1951年,美国中央情报局就根据美国政府的国际战略部署和指示,在他们极其机密的《行事手册》中,专门就如何对付中国, 颠覆中国红色政权,制定了所谓的“十条诫令”。“十条诫令”其用心之险恶,手段之阴毒,计划之详尽,实在令人发指。比如,第四条写道:要在中国“时常制造 一些无风三尺浪的无事之事……特别要在他们的少数民族里找好机会,分裂他们的地区,分裂他们的民族,分裂他们的感情,在他们之间制造新仇旧恨,这是完全不 能忽略的策略”;又如第十条写道:要“暗地里运送各种武器,装备他们一切的敌人,和可能成为他们敌人的人”(引自中央组织部2000年第1期《党建研究参 考资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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