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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大农村深入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乡镇企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去年总产值达一千七百多亿元相当于1964年全国社会总产值
促进农村产业就业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本报讯 记者陈健、刘允洲报道:七十年代末踏上新起点的我国乡镇企业,在“六五”期间获得迅速发展,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带动农村经济总体性的“转型”,使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了具有根本意义的变革。
统计资料表明,乡镇企业的总产值,由1980年的七百二十亿元,增加到1984年的一千七百零九亿元,相当于1964年全国社会总产值,每年递增26%。其中工业产值由1980年的五百七十三亿元增加到1984年的一千六百二十亿元,相当于196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乡镇工业改变了我国的工业布局,成为整个工业不可缺少的一翼。1984年,乡镇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17.8%。有些行业和产品在全国同行业中已占相当大比重。服装总产占一半左右,建材产值占全国的53%。乡镇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从1979年到1984年累计向国家缴纳税金二百七十七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3.7%,1985年预计向国家缴纳税金一百二十亿元。
在振兴农村经济,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乡镇企业的作用尤为重要。1984年,乡镇企业产值已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34%。农业总产值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由1980年的74.2%,下降到1984年的66.1%;第二、第三产业却由1980年的24%和1.8%,分别上升到1984年的30.2%和3.7%。乡镇企业就业人员1984年达五千二百多万,今年已突破六千万。它使农村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乡镇企业还为农业广泛开展产前产后服务,发挥了以工促农、以工补农的重要作用,促进农业向大规模商品经济转化。“六五”前四年,乡镇企业为农业提供资金五十一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三倍;从乡镇企业取得的工资和利润用于社员分配的共有七百六十五亿元,每年人均二十七元。乡镇企业税后利润,每年约有20—30%用于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各项事业的建设。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发展新型城乡关系、带动农村小集镇建设、带动文化教育、卫生,乃至带动整个农村人口的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的进步,都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