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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1.21 开庭公审林江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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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21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
开庭公审林江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
江华宣布开庭后,主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由法警押送到被告席上 黄火青宣读起诉书,八百多名代表旁听,对这伙反革命元凶的滔天罪行表示无比愤慨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今天开庭,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
下午三时,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布开庭后,江青等十名被告一个个由法警押送到被告席上。
在法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了长达两万多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
起诉书指出,以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在“文化大革命”中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凭借其地位和权力,施展阴谋诡计,利用合法的和非法的、公开的和秘密的,文的和武的各种手段,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给我们国家和民族造成的灾难是难以估量的。
起诉书列举了这个反革命集团犯有四大罪状、四十八条罪行之后指出,他们所犯的严重罪行都有大量确凿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关于适用法律的规定,特别检察厅确认,十名主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犯有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反革命杀人、伤人罪,反革命诬告陷害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法庭正中,悬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兼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坐在审判席前排中央。他的旁边是副庭长伍修权、曾汉周、黄玉昆;后面是特别法庭的全体审判员。坐在他们左侧的,是出庭支持公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后面是特别检察厅的全体检察员。审判席的两边分别是法庭书记员席和辩护人席。
今天出庭的辩护律师是:甘雨霈、韩学章、张思之、王舜华、马克昌。
起诉书宣读完毕,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布:对本案十名被告人,将由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分别进行审理。由第一审判庭审判的被告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由第二审判庭审判的是: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
江华还向被告人宣布:被告在庭审过程中,必须听从法庭指挥,不得违反法庭规则。被告有辩护权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随后,庭长传令把被告人带下去。
下午五时二十分,庭长宣布休庭。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共中央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代表共八百八十人,旁听了今天的审判。他们当中许多人曾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诬陷、迫害的受害者。他们专注地听了起诉书中指控的江青等十名主犯的滔天罪行,对这一伙反革命元凶给我们国家和人民造成空前深重的灾难,表示无比愤慨。
在审判过程中,旁听代表将分批轮换出席旁听。
特别法庭设在北京正义路一号。(附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
新华社记者摄
林江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
①江青②张春桥③姚文元④王洪文⑤陈伯达⑥黄永胜⑦吴法宪⑧李作鹏⑨邱会作⑩江腾蛟
上图: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
左图:辩护人席。  新华社记者摄
左图: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布开庭。


第1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
特检字第一号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侦查终结,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审查确认,以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谢富治、叶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林立果、周宇驰、江腾蛟等,在“文化大革命”中,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凭借其地位和权力,施展阴谋诡计,利用合法的和非法的、公开的和秘密的、文的和武的各种手段,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1971年9月,林彪、叶群、林立果、周宇驰、江腾蛟等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失败,林彪等叛国外逃,以林彪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被揭露和粉碎。以江青为首的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继续进行反革命阴谋活动,直到1976年10月被揭露和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给我们国家和民族造成的灾难是难以估量的。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犯罪事实如下:
一、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各方面的领导干部。
(一)策动迫害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干部,篡夺领导权。1967年1月23日,林彪策划夺权,说:“无论上层、中层、下层都要夺。有的早夺,有的迟夺”,“或者上面夺,或者下面夺,或者上下结合夺”。并煽动迫害领导干部,说:“有的关起来,有的戴高帽子,有的抄家”,“有些方式,如搞‘喷气式’”,“对有些人就得用这个办法,如对彭、罗、陆、杨就很需要”。
1967年1月22日,张春桥在上海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自始至终就是夺权,从基层到中央,党权、政权、财权、文权以及其它权”,“我们对所有的权都要夺”。4月,张春桥在上海说:老干部“他们没有一个好东西”,“一个也不留!”1967年到1975年,张春桥在上海和北京多次说,“文化大革命”就是“改朝换代”。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策划夺权,提出“改朝换代”,暴露了他们的反革命目的就是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
(二)诬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1966年8月刘少奇仍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并重新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的时候,林彪就指使叶群于8月11日、12日两次找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雷英夫,把林彪、叶群捏造的诬陷刘少奇的材料口授给雷英夫,指使雷英夫写诬陷材料。8月13日,林彪看了雷英夫写的诬陷材料。8月14日,林彪在他的住处告诉雷英夫,用给林彪和毛泽东主席写信的形式,附上诬陷材料,由他批转毛泽东主席,并说“这样更政治化些”。当天,林彪就把雷英夫写的信和诬陷刘少奇的材料批送给江青“酌转”毛泽东主席。
1966年12月18日下午,张春桥在北京中南海西门传达室单独接见清华大学学生蒯大富。张春桥说:“中央那一两个提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人至今仍不投降”,“你们革命小将应该联合起来,发扬彻底革命精神,痛打落水狗,把他们搞臭,不要半途而废”。在张春桥的指使下,蒯大富于12月25日在北京组织游行示威,张贴标语、大字报,散发传单,呼喊口号,公开煽动“打倒刘少奇!”“打倒邓小平!”
1967年7月,江青、康生、陈伯达擅自决定批斗刘少奇,并由“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于1967年7月18日组织召开“批斗刘少奇大会”,进行抄家,对刘少奇、王光美进行人身迫害。1967年7、8月间,康生、谢富治、戚本禹等煽动组织“揪刘火线”,围困中南海,冲击国务院。
江青直接控制并伙同康生、谢富治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刑讯逼供,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王光美是“叛徒”、“特务”、“反革命”。江青于1967年5月至10月,擅自决定逮捕关押河北省副省长杨一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承祚、天津市居民(原奉天纱厂协理)王广恩、刘少奇的炊事员郝苗等十一人。在杨承祚病危期间,江青对专案人员说:“要突击审讯,把我们所要的东西在杨死前搞出来。”杨承祚被折磨致死,王广恩也被迫害致死。1967年10月23日,谢富治对专案人员说:“审讯要有狠心,下得手”,“要集体审讯,一审几个钟头,非攻破不可”。江青、谢富治为了诬陷王光美是“特务”,还指使对病势垂危的河北北京师范学院教授张重一进行刑讯。张重一被折磨致死。为了诬陷刘少奇是“叛徒”,他们对1927年在武汉同刘少奇一起搞工人运动的丁觉群和1929年同刘少奇在沈阳同时被捕的孟用潜,进行逼供。
1967年9月25日,丁觉群在狱中就申明,他被逼写的材料“是打破事实的框框写的”。孟用潜从1967年6月15日至1969年3月18日,在狱中先后二十次书面声明,他在逼供下写的关于刘少奇的材料,“是虚构编造的”,应该撤销。但丁觉群、孟用潜的更正、申辩材料,均被扣压,不许上报。刘少奇被迫害致死。
(三)江青、康生密谋诬陷、迫害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成员。1968年7月21日,康生亲笔写了一封绝密信,信封上署明:“要件即呈江青同志亲启”。信中说:“送上你要的名单。”在康生亲笔写的这个名单中,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九十三名,有八十八名被分别诬陷为“特务”、“叛徒”、“里通外国分子”、“反党分子”。名单中,列入“靠边站的尚未列入专案的”七名和“有错误的或历史上要考查的”二十九名,绝大多数也先后受到康生等的诬陷、迫害。
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中共中央局第一书记被诬陷的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彭真、陈毅、彭德怀、贺龙、李先念、谭震林、李井泉、陶铸、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乌兰夫、张闻天、陆定一、薄一波、宋任穷。
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彭真、王稼祥、谭震林、李先念、陆定一、罗瑞卿、陶铸、叶剑英、刘宁一、刘澜涛、杨尚昆、胡乔木。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邓小平、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
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贺龙、聂荣臻、陈毅、徐向前、叶剑英。
中共中央局第一书记:宋任穷、刘澜涛、李井泉、王任重。
被诬陷的中共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还有:
肖劲光、粟裕、肖克、陈少敏、王震、曾山、欧阳钦、王树声、王恩茂、邓华、邓子恢、谭政、刘晓、李维汉、杨秀峰、张际春、程子华、伍修权、钱瑛、王从吾、马明方、李葆华、许光达、林铁、郑位三、徐海东、肖华、胡耀邦、习仲勋、安子文、吕正操、张经武、廖承志、叶飞、杨献珍、张鼎丞、舒同、潘自力、杨勇、黄火青、陈漫远、苏振华、冯白驹、范文澜、李坚真、高克林、钟期光、江华、李志民、杨成武、章汉夫、帅孟奇、刘仁、万毅、周扬、徐子荣、刘澜波、奎璧、区梦觉、朱德海、张启龙、马文瑞、王世泰、廖汉生、洪学智、章蕴、徐冰、廖鲁言、宋时轮、周桓、陈丕显、赵健民、钱俊瑞、蒋南翔、韩光、李昌、王鹤寿、陈正人、赵毅敏、孔原、张苏、杨一辰、赵伯平、张爱萍、姚依林、汪锋、方毅、王尚荣、刘震、张劲夫、李颉伯、廖志高、江渭清、谭启龙、张仲良、张平化。
(四)陈伯达、谢富治和吴法宪利用1967年11月在天津破获的“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传单案,以追“后台”为名,阴谋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1968年4月28日和8月19日,他们接见公安部领导小组成员赵登程等时,陈伯达说:破案“是起点”,“不是终点,老板在后台,后台不是一般人,一般人干不出来。不是仅仅一个人搞的,可能有一个组织”。谢富治说:“是起点,不是终点”,“根子就是刘、邓黑司令部的人”。吴法宪说:“还不是第二个大走资派”。1968年12月,谢富治、赵登程等在追“后台”中,制造了“中国(马列)共产党”假案,诬陷朱德是“中国(马列)共产党”中央的“书记”,陈毅是“副书记兼国防部长”,李富春是“总理”,参加的有董必武、叶剑英、李先念、贺龙、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谭震林、余秋里、王震、廖承志等,诬陷他们“里通外国”,“准备武装叛乱”,要搞“政变”。直到1969年8月21日,谢富治还对办案人员说:“有的目前找不到证据,下决心斗争,案犯口供也算数”。
(五)康生和他的妻子曹轶欧指使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郭玉峰,于1968年8月23日编造《关于中央监委委员政治情况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中共第八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六十名委员、候补委员,有三十七人被分别诬陷为“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其中有:刘澜涛、王从吾、钱瑛、刘锡五、帅孟奇、李运昌、王维纲、杨之华、李士英、李楚离、马明方、龚子荣、陈少敏、方仲如、刘亚雄、张子意、王鹤峰、刘慎之、李培之、周仲英、陈鹏、陈曾固、郑平、薛子正、高克林、吉雅泰、王世英、丘金、吴溉之、马国瑞、张鼎丞、吴德峰、张稼夫、廖苏华、龚逢春、李景膺、肖华。
(六)康生、曹轶欧指使郭玉峰,于1968年8月27日编造《关于三届人大常委委员政治情况的报告》,并经康生亲笔修改、审定。在这个报告中,一百一十五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有六十人被分别诬陷为“叛徒”、“叛徒嫌疑”、“特务”、“特务嫌疑”、“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三反分子”、“有严重问题”。其中有:委员长朱德,副委员长彭真、李井泉、林枫、刘宁一、张治中,委员陈少敏、杨之华、帅孟奇、赵毅敏、钱瑛、刘亚雄、李达、徐立清、王世泰、胡子昂、刘澜波、徐冰、徐子荣、张经武、杨尚昆、李延禄、韩光、梅龚彬、王昆仑、南汉宸、龚饮冰、曹孟君、史良、唐生智、孔原、胡耀邦、谢扶民、罗琼、吴冷西、张苏、武新宇、马纯古、俞霭峰、刘长胜、古大存、周礼、赵寿山、胡愈之、胡乔木、梁思成、童第周、叶渚沛、陈其尤、王维舟、叶剑英、林锵云、郭健、杨蕴玉、华罗庚、赵忠尧、陈劭先、赵九章、茅以升、胡厥文。
(七)康生、曹轶欧指使郭玉峰,于1968年8月27日编造《关于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政治情况的报告》,并经康生亲笔修改、审定。在这个报告中,一百五十九名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有七十四人被分别诬陷为“叛徒”、“叛徒嫌疑”、“特务”、“特嫌”、“国特”、“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里通外国”。其中有:副主席彭真、刘澜涛、宋任穷、徐冰、高崇民,委员王从吾、刘锡五、平杰三、杨东蓴、李楚离、王维纲、张子意、李运昌、龚子荣、李初梨、曹瑛、刘清扬、孔祥祯、马辉之、张友渔、章蕴、王照华、周扬、吴溉之、何长工、林修德、唐天际、朱蕴山、苏子蘅、巩天民、邹大鹏、安子文、楚图南、汪金祥、李立三、曾宪植、萨空了、张秀岩、吉雅泰、于毅夫、哈丰阿、王世英、刘晓、阎宝航、杨奇清、孙起孟、赵朴初、车向忱、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王稼祥、伍修权、张治中、孙晓村、史良、朱学范、刘斐、张孝骞、寸树声、俞大绂、郑位三、陈国栋、高文华、王子纲、张邦英、胡克实、李昌、贺诚、钟惠澜、吴鸿宾、傅连暲、金如柏、陈其尤、熊庆来、张劲夫。
(八)诬陷、迫害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1974年10月,江青诬陷周恩来等搞阴谋,说:“他们国务院那些人,经常借谈工作搞串连”,“总理是后台”。1974年10月17日,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帮”在北京钓鱼台十七楼密谋策划,18日由王洪文到长沙向毛泽东主席诬告说:“总理现在虽然有病,住在医院,还忙着找人谈话到深夜,几乎每天都有人去,经常去总理那的有小平、剑英、先念”,“北京现在大有庐山会议的味道”,诬陷周恩来、邓小平等象林彪在1970年庐山会议一样搞篡权活动。1974年,江青、张春桥、姚文元指使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迟群、中共北京市委书记谢静宜、《人民日报》总编辑鲁瑛和上海写作组负责人朱永嘉等利用舆论工具,煽动在全国范围内批“现代大儒”、批“宰相”、批“周公”,影射诬陷周恩来。
(九)诬陷、迫害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1966年9月到1968年12月,林彪、张春桥、吴法宪和邱会作等诽谤、诬陷朱德是“黑司令”、“老机会主义者”、“军阀”,“野心很大,想当领袖”。
1967年1月底,在戚本禹的策动下,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些人在北京街头贴出了“打倒朱德”的大标语。接着,成立了“揪朱联络站”,并策划召开批斗会。3月4日,戚本禹接见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些人,授意继续对朱德进行迫害。戚本禹说:“你们自己搞,就搞成了;你们说是我叫你们搞的,就搞不成了。你们以为你们很聪明,其实最傻了,要不要搞,你们自己考虑。”
(十)诬陷、迫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1966年12月6日,林彪诬陷邓小平是“黑帮分子”、“反党分子”。1967年1月29日,康生诽谤邓小平是“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
1974年10月4日,毛泽东主席提议邓小平担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10月17日,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北京钓鱼台十七楼密谋策划,18日由王洪文到长沙向毛泽东主席诬告周恩来、邓小平等搞篡权活动,阻挠邓小平出任第一副总理。
1976年2月到5月,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和江青反革命集团重要成员毛远新进一步诬陷邓小平。2月3日,张春桥针对1975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任命邓小平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1976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任命华国锋为国务院代总理,写道:“又是一个一号文件。去年发了一个一号文件。真是得志更猖狂。来得快、来得凶,垮得也快。”并引用古诗:“爆竹声中一岁除,东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这再次暴露张春桥妄图“改朝换代”的反革命野心。2月22日,毛远新对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马天水、徐景贤等说,邓小平“崇洋媚外,出卖主权”,“代表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搞“全面回潮”,“国家性质都要改变了”。3月2日,江青在部分省、自治区负责人座谈会上,诬陷邓小平是“反革命两面派”、“谣言公司总经理”、“法西斯”、“大汉奸”、“买办资产阶级的代表”。4月26日,江青诬陷邓小平有象林彪一样的“大小舰队”,说“他们的大小舰队活动有些雷同,有些不同。小舰队有过之而无不及”。4月5日,张春桥诬陷邓小平是“纳吉”。5月16日,姚文元在《人民日报》送审的《党内确有资产阶级——天安门广场反革命政治事件剖析》文稿中,亲笔写了邓小平“就是这次反革命政治事件的总后台”。
(十一)诬陷、迫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陈毅。1967年8月7日,“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说:“揪陈毅大方向当然对”,“打倒刘、邓、陈的口号为什么不能喊”?!煽动篡夺外交领导权。1968年11月,张春桥指使王洪文、徐景贤等,借为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准备材料之名,编造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在上海的“九大”代表学习班中散发,诬陷陈毅“投降帝修反”,“为复辟资本主义大造舆论”。同时,搜集、编造了诬陷叶剑英、李先念、陈云、陈毅、聂荣臻、李富春、谭震林等的材料共七十六份,一千一百六十三页。
(十二)诬陷、迫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彭德怀。1967年7月,康生、陈伯达和戚本禹接见北京航空学院学生韩爱晶等,戚本禹布置对彭德怀进行批斗迫害。1970年11月3日,黄永胜审批“同意”专案组的报告,这个报告提出要“撤销彭德怀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公民权利”。彭德怀被迫害致死。
(十三)诬陷、迫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贺龙。1966年夏,康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群众大会上和“中央文革小组”会议上,诬陷贺龙和彭真“私自调动军队搞二月兵变”。1966年8月,林彪指使吴法宪编造诬陷贺龙在空军阴谋夺权的材料。9月3日,吴法宪把他写的诬陷材料送给林彪。8月下旬到9月初,叶群将她捏造的诬陷贺龙的材料,当面口授给中共中央军委办公厅警卫处处长宋治国,指使宋治国写诬陷贺龙的材料,并对宋治国说:“以你主动向我反映情况的口气写,不要以我指示叫你了解的口气写”。9月7日至24日,宋治国把他写的四份诬陷贺龙的材料送给林彪。1968年5月16日,康生说:“由贺龙的历史投敌叛变,联想贺龙现行反革命活动绝不会没有,可以由历史这个此,到现实这个彼”,进一步诬陷贺龙。贺龙被迫害致死。
(十四)诬陷、迫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徐向前。1967年4月,在叶群的授意下,蒯大富派人收集编造诬陷徐向前、叶剑英的材料,发表诬陷文章:《炮轰徐向前,打倒拿枪杆子的刘、邓——徐向前》。同年6月,邱会作指使总后勤部
“文化革命办公室”主任王希克等,编造诬陷徐向前的材料,并编印传单,诬陷徐向前是埋藏在党内、军内的“一颗大定时炸弹,是个标准的个人野心家和阴谋家”,提出“打倒徐向前”。
(十五)诬陷、迫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聂荣臻。1968年4月,林彪指令北京部队召开党委扩大会,策动批判所谓“华北山头主义”,并派黄永胜、吴法宪和谢富治参加。江青、陈伯达诬陷聂荣臻是“华北山头主义”的后台,阴谋打倒聂荣臻。同年11月,黄永胜诽谤说:“聂荣臻这一辈子也没有干什么好事”,“这些人心是不会死的,一有适当气候就会出来搞名堂的”。1971年1月5日,江青又诬陷聂荣臻等在华北是“坏人当了道”。
(十六)诬陷、迫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1967年6月23日,黄永胜批准广州市公安局军管会负责人报送的《关于揪叛徒调查工作的请示》和这个请示报告所附的调查叶剑英的“第一号调查方案”,阴谋陷害叶剑英。1968年6月,黄永胜利用他在广州制造的陷害广州部队副司令员文年生等的冤案,追查“黑线”,将逼供取得的假材料交给叶群,诬陷叶剑英等开“黑会”,“密谋发动反革命政变,篡夺党和国家领导权”。
1968年4月3日,李作鹏伙同海军第二政治委员王宏坤、海军政治部主任张秀川写材料,诬陷“贺、叶配合刘、邓、陶企图篡军反党”。
(十七)诬陷、迫害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1966年5月,林彪捏造罪名,诬陷陆定一是“反革命分子”。江青、康生、陈伯达、谢富治和吴法宪等,诬陷陆定一是“叛徒”、“内奸”、“军统特务”。陈伯达提出要把陆定一“交红卫兵审判”。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指使、煽动下,中共中央宣传部九名副部长分别被诬陷为“叛徒”、“特务”、“国民党分子”。
(十八)诬陷、迫害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罗瑞卿。林彪、叶群、康生、谢富治、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等诬陷罗瑞卿“里通外国”,是“内奸”、“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对海军“怀有巨大阴谋”。
(十九)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帮派体系骨干诬陷、迫害的,除本起诉书(三)(四)(五)(六)(七)条所列的以外,还有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干部:康克清、贾拓夫、周荣鑫、谷牧、吕东、高扬、段君毅、刘杰、孙志远、王诤、张霖之、刘裕民、孙大光、袁宝华、何伟、钱信忠、肖望东、万晓塘、张淮三、赵林、赵紫阳、吴芝圃、阎红彦、魏文伯、曾希圣、惠浴宇、王延春、方志纯、文敏生、卫恒、霍士廉、杨植霖、王昭、杨静仁、傅秋涛、刘少文、梁必业、刘志坚、李聚奎、饶正锡、李耀、彭嘉庆、汤平、赵尔陆、肖向荣、王平、蔡顺礼、刘道生、杜义德、陶勇、方正平、成钧、徐深吉、张廷发、聂凤智、吴富善、吴克华、欧阳毅、刘何、贺晋年、程世才、顿星云、谭友林、崔田民、傅崇碧、庄田、晏福生、陈再道、钟汉华、杨秀山、唐金龙、刘培善、刘转连、张仲翰、黄新廷、郭林祥、甘渭汉、袁升平、杨嘉瑞、秦基伟、胡荣贵、孔飞、廷懋、王其梅等。
(二十)诬陷、迫害中共中央组织部的领导干部,篡夺、控制中共中央的组织大权。1968年1月,康生指使郭玉峰,列图表,写报告,诬陷1937年以后历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张闻天、陈云、彭真、邓小平、安子文是“叛徒”、“特务”、“三反分子”或是“双料货”;诬陷先后担任过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的二十二人是“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分子”和“三反分子”。还诬陷中共中央组织部有个“反革命集团”,是“黑窝子”,在全国“建立反革命据点”,“招降纳叛,结党营私”,提出把中共中央组织部“彻底解散,宣布撤销”。
(二十一)诬陷、迫害各级公安保卫部门、检察机关、法院的领导干部,篡夺、控制专政工具。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指挥、策动下,全国公、检、法机关遭到彻底破坏。谢富治在全国煽动“砸烂公检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杨秀峰等和全国大批公安保卫、检察、法院的干部、民警遭到诬陷、迫害。康生、谢富治等在公安部还制造了“罗瑞卿为首的地下黑公安部”等冤案。公安部除谢富治和另一名兼职副部长外,其他副部长都被逮捕、关押。副部长徐子荣被迫害致死。
(二十二)1967年1月,林彪亲笔批示“完全同意”“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关锋、王力等提出的“彻底揭穿军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口号,阴谋搞乱军队。
林彪为了控制军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制造冤案,诬陷、迫害大批干部、群众。1968年4月,黄永胜在总参谋部说:“总参出了不少坏人,有黄克诚、罗瑞卿、张爱萍、王尚荣”等,“他们是不能翻案的,不能翻天的”。
1967年7月25日,林彪提出“彻底砸烂总政阎王殿”。林彪、叶群多次诽谤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原主任罗荣桓、谭政,制造“罗(瑞卿)、梁(必业)反党集团”等冤案。黄永胜诬陷总政治部“是几代招降纳叛的地方”。邱会作诬陷总政治部“和国民党的特务机关差不多”,并积极参与“砸烂总政”的阴谋活动。总政治部大批干部、群众遭到诬陷、迫害,四名正副主任、二十名正副部长被诬陷为“篡军反党分子”、“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分子”,受到关押审查,袁子钦、王冰等十七人被迫害致死。
1974年3月5日,江青、张春桥接见总政治部文化部原副部长陈亚丁等。江青说:“今天把你陈亚丁也请来了,就是要整一整军队”,“看来要夺权,陈亚丁你去把权夺过来嘛!我看军队的文化工作还是让陈亚丁管起来”。并对陈亚丁等说:“你们要放火烧荒。”策动乱军夺权。
(二十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通过陈伯达、姚文元,控制宣传舆论工具,煽动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1966年6月,陈伯达组织编写和审定的《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社论,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搞乱全国,乱中夺权,制造反革命舆论。1974年至1976年,江青、张春桥和姚文元指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梁效”、上海的“罗思鼎”、《红旗》杂志的“池恒”和中共中央高级党校的“唐晓文”等写作班子,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1976年春,姚文元亲自修改审定,在《红旗》杂志、《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从资产阶级民主派到走资派》等文章。姚文元、张春桥还审定马天水、徐景贤的讲话稿。这些文章和讲话稿,把各级党政军领导机关的老干部诬陷为“资产阶级民主派”、“走资派”、“老走资派”,煽动加以迫害。
1976年3月底,南京群众张贴大标语反对张春桥,姚文元诬陷南京贴标语的群众是“反革命”,并对鲁瑛说:“这股反革命逆流,看来有个司令部”,“要注意北京的情况”。姚文元指使鲁瑛派人到天安门广场,搜集、编写材料,这些材料经姚文元篡改,把群众反“四人帮”、悼念周恩来、拥护邓小平的革命言行诬陷为“发表反革命演说和反革命口号”,“是没落垂死势力的挣扎和疯狂反扑的一种表现”,诬陷群众是“一小撮坏人”、“反革命分子”。姚文元还主张要“枪毙一批”。
1976年1月至9月,姚文元、王洪文指使鲁瑛派人到中央一些部门和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四川、云南、黑龙江等省,搜集诬陷党政军领导干部的材料,诬陷他们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还在走的走资派”,“组织还乡团”,“翻案复辟”。
二、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夺取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实行反革命统治,煽动打砸抢,挑动武斗,制造冤案,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
(二十四)在林彪、江青、康生和谢富治等的指使、策动下,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仁、郑天翔、万里、邓拓等七人和北京市副市长吴晗、乐松生等六人全部被分别诬陷为“特务”、“叛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反动资本家”、“反动学术权威”。1968年1月,康生诬陷刘仁和副市长冯基平、崔月犁等“出卖党政军核心机密,叛党叛国”,并批示“对他们不能用一般对犯人的方法对待”,“应将他们铐起来,进行严厉地突击地审讯工作”。5月,康生、谢富治制造“以冯基平、邢相生为首的旧北京市公安局反革命集团”冤案,诬陷冯基平等“与美蒋特务勾结,进行特务间谍活动”。刘仁、邓拓、吴晗、乐松生被迫害致死。
(二十五)1968年1月,张春桥、姚文元诬陷中共上海市委是“资产阶级顽固堡垒”、“黑班子”,诬陷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是一个极其狡猾、极其阴险的反革命两面派”,“是无产阶级最危险的敌人”,诬陷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曹荻秋是“叛徒”。在他们的指使、策动下,上海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和市委常委等十七人被分别诬陷为“叛徒”、“特务”、“走资派”、“反革命”。曹荻秋和副市长金仲华被迫害致死。
(二十六)1967年12月,陈伯达在唐山说:中共冀东党组织“可能是国共合作的党,实际上可能是国民党在这里起作用,叛徒在这里起作用”。在陈伯达的煽动下,制造了冀东冤案,使冀东地区的党员干部、群众八万四千余人遭受诬陷、迫害,张文浩等二千九百五十五人被迫害致死。
(二十七) 1968年1月21日,康生在京西宾馆当面诬陷中共云南省委书记赵健民,说:“你是个叛徒!”
“我凭四十年革命的经验,有这个敏感”,“你有刻骨的阶级仇恨”,捏造赵健民执行国民党云南特务组的计划,“想乘文化大革命把边疆搞乱”。康生、谢富治不准赵健民申辩,由谢富治当场宣布逮捕赵健民。在康生、谢富治的煽动下,制造了“赵健民特务案”,这个冤案使云南大批干部、群众遭到诬陷、迫害,一万四千余人被迫害致死。
(二十八)康生等利用挖所谓“内人党”,在内蒙古诬陷、迫害广大干部、群众,破坏民族团结。1968年2月4日,康生说:“内人党至今还有地下活动,开始可能揪的宽点,不要怕。”1969年2月4日,康生又说:“军队也有内人党,这个问题很严重。”谢富治说:“内人党明里是共产党,暗里是内人党,要把它搞掉。”在康生、谢富治的唆使下,内蒙古自治区因“内人党”等冤案,有三十四万六千多名干部、群众遭到诬陷、迫害,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二人被迫害致死。
(二十九)1967年,康生等制造“新疆叛徒集团”冤案,诬陷1942年9月被新疆军阀盛世才逮捕关押的中国共产党的干部一百三十一人“投敌叛变”,“潜伏我们党内”,是“叛徒集团”。马明方、张子意、杨之华、方志纯等九十二名干部受到迫害,马明方等二十六人被迫害致死。
(三十)1967年至1969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帮派体系骨干,把1946年2月吕正操、万毅、张学思、贾陶、刘澜波、栗又文、于毅夫等四十二人根据1945年中共中央批准的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经延安新华社联名通电蒋介石要求释放张学良一事,诬陷为“经过长期预谋,妄图叛党投敌的一起重大反革命案件”,并制造了“‘东北帮’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九十人的冤案,进行诬陷、迫害。张学思、贾陶、车向忱、陈先舟等被迫害致死。
(三十一)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诬陷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的北平、上海、天津、广东、四川、云南和全国其他地方的中国共产党的地下党组织“招降纳叛”,是“国民党”、“叛徒党”、“美蒋别动队”,提出“一定要从地下党开刀”,致使各地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大批中共地下党领导人、党员和群众被诬陷为“叛徒”、“内奸”、“日本特务”、“国民党特务”、“美国特务”、“间谍”、“反革命”。
1967年10月,黄永胜伙同广州部队政治委员刘兴元等提出对中共广东地下党进行“审查”,并组织了专门班子,诬陷中共广东地下党“招降纳叛”,混进一批“叛徒”、“特务”、“间谍”,制造了“广东地下党”冤案,使七千一百多人遭到诬陷、迫害,林锵云等八十五人被迫害致死。
(三十二)林彪反革命集团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制造了大批冤案,使八万多人遭到诬陷、迫害,一千一百六十九人被迫害致死。
黄永胜伙同刘兴元从1967年5月至1970年11月,在广州部队制造“反革命集团”冤案,诬陷副司令员文年生等“夺权搞政变”,株连七百多名干部,文年生等被迫害致死。
吴法宪伙同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王飞、参谋长梁璞诬陷、迫害空军大批干部、群众。吴法宪说:“你不斗倒他,再反扑过来,就要杀我们的头。”吴法宪诬陷空军的一批领导干部“搞地下活动”,要“夺权”,要“政变”。吴法宪直接诬陷、迫害的有一百七十四人,顾前、刘善本被迫害致死。
李作鹏伙同王宏坤、张秀川诬陷、迫害海军大批干部、群众。1968年1月李作鹏提出专案工作是“共产党打国民党”,同年10月又说要“猛打、猛冲、猛追”。李作鹏直接诬陷、迫害的有一百二十人,雷永通等三人被迫害致死。
邱会作伙同总后勤部副部长陈庞等在总后勤部私设监狱,刑讯逼供。邱会作说要“狠斗”、“狠审”、“狠专”,使大批干部、群众遭到诬陷、迫害。被邱会作直接诬陷、迫害的有四百六十二人,申茂兴、王述臣等八人被迫害致死。
(三十三)1966年12月28日,张春桥为了镇压上海“工人赤卫队”群众组织,夺取上海市党政领导权,从北京打电话给他的妻子李文静,说:“胜利果实不能被赤卫队夺去,要告诉造反派不能置之不理。”李文静把张春桥的电话告诉徐景贤,徐景贤传达了张春桥的电话。在张春桥等的指使下,王洪文伙同打砸抢罪犯耿金章,组织指挥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攻打“工人赤卫队”,伤残九十一人,制造了康平路武斗事件。
1967年8月4日,王洪文策划、指挥了围攻“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群众组织的武斗事件,关押、打伤六百五十人。事后,张春桥称赞王洪文是“我们的司令”、“上海工人阶级的领袖”。
(三十四)1967年5月,张春桥、姚文元在济南支持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王效禹镇压群众。张春桥对王效禹说:“你有力量,我就支持你。”王效禹随即在5月7日制造了省革命委员会大院武斗事件,拘捕关押三百八十八人。事后,张春桥、姚文元又一次表示支持,祝贺“打了一个胜仗!”
(三十五)1966年10月,江青勾结叶群,指使江腾蛟搜查上海文艺界人士的家。叶群让吴法宪把江腾蛟找来北京,对江腾蛟说:“江青同志有一封信落在郑君里、顾而已他们手里,现在究竟在谁手里不清楚,你可以组织些人搜查一下郑君里、顾而已、赵丹、童芷苓等五个人的家,凡是书信、日记本、笔记本之类的东西都拿来”,“要绝对保密”。江腾蛟回上海后,组织四十多人,冒充红卫兵,于10月9日凌晨,搜查了赵丹、郑君里、童芷苓、陈鲤庭和顾而已的家。江腾蛟将搜得的东西分两次送北京叶群住处。1967年1月,在江青亲自监视下,谢富治、叶群动手将搜查来的有关江青的信件、照片等烧毁。
(三十六)1967年,张春桥在上海指挥反革命特务组织“游雪涛小组”(代号“二四四”),专门从事跟踪盯梢、绑架、抄家、监禁、秘密刑讯和搜集情报等法西斯特务活动。从1967年11月至1968年3月,这个特务组织为张春桥搜集、编造诬陷中共中央华东局九十七名领导干部的材料,绘制了《华东局黑线人物关系图》,并编写了三百期《扫雷简报》和《动态》,提供了一百多万字的情报材料,制造冤案,诬陷、迫害干部、群众一百八十三人。1967年冬和1968年春,这个特务组织派人去江苏、浙江等地活动,诬陷华东地区党政军领导干部在“长江以南搞一个地下武装”,“密谋兵变”。1967年10月26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少庸向游雪涛传达张春桥的话,说:“要当心,你们去搞人家的特务活动,人家也会搞你们的特务活动的。”1968年11月30日,这个特务组织在给张春桥的《一年工作总结》中写道,他们是“在一条特殊的战线上战斗”,“这一年来,大量的工作是同敌人进行隐蔽的斗争”,“从中央到地方直接间接地摸了不少老虎屁股”。张春桥在这份总结上亲笔批道:“谢谢同志们。”
(三十七)1974年至1976年,江青、张春桥和姚文元指使迟群、谢静宜利用在清华大学的活动据点,同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些部门和上海、辽宁等地的江青反革命集团帮派体系骨干秘密串连,互通情报,并搜集一些省委领导干部的讲话记录和省委文件,编写《走资派还在走》、《情况反映》等诬陷党政军领导干部的材料。
(三十八)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帮派体系骨干的指挥、煽动下,冤狱遍于全国。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等各界的大批干部、群众和大批归国华侨遭受诬陷、迫害,致残、致死。
各民主党派领导人遭到诬陷、迫害的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副主席邓宝珊,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副主席高崇民、吴晗,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副主任委员孙起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副主席车向忱,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席团委员周谷城,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潘菽。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的中央常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大批受到诬陷、迫害,黄绍竑、梅龚彬、楚溪春、高崇民、刘清扬、潘光旦、刘王立明、刘念义、王性尧、唐巽泽、许崇清、李平心、陈麟瑞、郑天保、王家楫、刘锡瑛、张玺、王天强等被迫害致死。
文艺界,仅文化部及其直属单位受诬陷、迫害的就有二千六百多人。著名作家、艺术家老舍、赵树理、周信芳、盖叫天、潘天寿、应云卫、郑君里、孙维世等被迫害致死。
教育界,仅教育部所属单位和十七个省、市,受诬陷、迫害的干部、教师就有十四万二千多人。著名教授熊庆来、翦伯赞、何思敬、王守融、顾毓珍、李广田、饶毓泰、刘盼遂、马特等被迫害致死。
科学技术界,仅中国科学院直属单位、第七机械工业部两个研究院和十七个省、市,受诬陷、迫害的科学技术人员就有五万三千多人。著名地球物理学家赵九章、冶金学家叶渚沛、理论物理学家张宗燧、昆虫学家刘崇乐、植物分类学家陈焕镛、冶金陶瓷学家周仁等被迫害致死。
卫生界,仅卫生部直属十四个高等医学院、校六百七十四名教授、副教授中,受诬陷、迫害的就有五百多人。著名病理学家胡正详、药理学家张昌绍、胸外科专家计苏华、针灸专家陆瘦燕、中医叶熙春、李重人等被迫害致死。
体育界,大批干部和教练员、运动员遭受诬陷、迫害。优秀教练员傅其芳、容国团、姜永宁被迫害致死。
全国劳动模范大批遭到诬陷、迫害。著名劳动模范孟泰、时传祥等被迫害致死。
归国华侨、侨眷,仅十九个省、市被诬陷、迫害的就有一万三千多人,二百八十一人被迫害致死。方方、许立、黄洁、陈序经、黄钦书、陈曼云等侨务界著名人士被迫害致死。
全国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村社队和城镇街道的干部、群众,被诬陷为“叛徒”、“特务”、“反革命”、“走资派爪牙”等,遭受迫害的难以数计。
三、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
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用“和平过渡的办法”篡党篡国失败后,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
(三十九)1969年10月,林彪指使吴法宪任命林彪的儿子林立果为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10月18日,吴法宪将林立果、王飞和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周宇驰等召集在一起,对他们说:“空军的一切都要向立果同志汇报,都可以由立果同志调动、指挥。”私自把空军的指挥大权交给了林立果。周宇驰、王飞等先后在空军党委常委办公会议上和机关作了传达。林立果伙同周宇驰、王飞等组成“调研小组”。1970年5月2日晚,林彪接见林立果、周宇驰、王飞和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处长刘沛丰等,林彪问:谁是你们的头?5月3日,周宇驰、王飞等开会向林彪表忠心,并共推林立果为“头”。1970年10月,林立果为头的“调研小组”组成为“联合舰队”,叶群为周宇驰、王飞等规定了人名代号。“联合舰队”是林彪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骨干力量。
从1970年到1971年9月13日,在林立果、周宇驰的指使下,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胡萍、七三四一部队政治委员王维国、广州民航局政治委员米家农和广州部队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同舟等,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建立秘密据点。林立果等利用这些据点进行联络,私藏枪支、弹药、电台、窃听器以及党和国家的机密文件。
(四十)1970年9月以后,林彪加紧了反革命武装政变的准备。1971年2月,林彪、叶群和林立果在苏州密谋后,派林立果到上海,召集“联合舰队”的主要成员周宇驰、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处长于新野以及七三四一部队政治部副处长李伟信,从3月21日至24日制订了反革命武装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分析了形势,规定了实施要点、口号和策略,提出“军事上先发制人”,阴谋利用“上层集会一网打尽”或“利用特种手段如轰炸、543(注:一种导弹代号)、车祸、暗杀、绑架、城市游击小分队”,发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夺取全国政权”或制造“割据局面”,并阴谋“借苏力量钳制国内外各种力量”。
1971年3月31日,林立果根据《“571工程”纪要》建立“指挥班子”的计划,在上海召集江腾蛟、王维国、七三五○部队政治委员陈励耘和南京部队空军副司令员周建平秘密开会,指定南京以周建平为“头”,上海以王维国为“头”,杭州以陈励耘为“头”,江腾蛟“进行三点联系,配合、协同作战”。
1971年3月,米家农在林立果的指使下,在广州组织“战斗小分队”,要队员向林彪、林立果宣誓效忠,并制定了联络密语、暗号。
1971年4月,林立果指使王维国,在上海成立了为反革命武装政变服务的“教导队”,进行捕俘、格斗、使用各种轻型武器、驾驶车辆等特种训练。
(四十一)1971年9月5日晚,周宇驰、于新野打电话给顾同舟,探听到毛泽东主席在长沙同一些负责人谈话的内容,当即密报林立果、叶群,顾同舟并书面报告叶群。6日,李作鹏在武汉得到武汉部队政治委员刘丰关于毛泽东主席在武汉同一些负责人谈话内容的密报,当天返回北京,分别告诉黄永胜、邱会作,黄永胜连夜打电话告诉在北戴河的叶群。林彪、叶群接到顾同舟、黄永胜的密报后,下决心采取行动杀害毛泽东主席。9月7日,林立果向“联合舰队”下达了一级战备的命令。9月8日,林彪下达了武装政变手令:“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办”。9月8日,林立果从北戴河带来了叶群给黄永胜的密封亲启件,让王飞送给黄永胜。9月10日上午,王飞将密封亲启件送黄永胜。9月10日,黄永胜同叶群频繁联系,五次通电话,最长的两次分别达九十分钟和一百三十五分钟。同日,刘沛丰从北戴河带回林彪写给黄永胜的信,信中说:“永胜同志:很惦念你,望任何时候都要乐观,保护身体,有事时可与王飞同志面洽。”此信由林立果、周宇驰交给王飞,要王飞必要时送给黄永胜。9月8日至11日,林立果、周宇驰先后在空军学院和西郊机场的秘密据点,分别向刘沛丰、江腾蛟、王飞、李伟信和空军司令部作战部部长鲁珉、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刘世英、秘书程洪珍、○一九○部队政治委员关光烈等传达林彪的武装政变手令,具体策划部署杀害毛泽东主席,并指派江腾蛟为上海地区第一线指挥,密谋用火焰喷射器、四○火箭筒打毛泽东主席乘坐的火车;用炸药炸苏州附近的硕放铁路桥;派飞机炸火车;炸毁专列在上海停车点附近的油库,乘混乱之机杀害毛泽东主席;或由王维国乘毛泽东主席接见时动手。
林彪、叶群同时还为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和叛国外逃作准备,1971年9月10日指使周宇驰等从空军司令部索取了东北、华北、西北地区雷达兵部署图,可作导航用的我周围国家电台频率表,北京至乌兰巴托、伊尔库茨克航线图和机场位置、呼号、频率表,广州、福州地区机场资料。
(四十二)1971年9月11日晚,王维国打电话向林立果、周宇驰密报,毛泽东主席已离开上海回北京。林彪、叶群获悉杀害毛泽东主席的计划破产,阴谋带领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和邱会作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分裂国家,策划“如果要动武,就联合苏联,实行南北夹击”。9月12日,林立果、周宇驰分别向江腾蛟、王飞、于新野、胡萍和空军司令部情报部副处长王永奎等布置南逃。胡萍等安排了南逃广州的飞机八架,派256号专机送林立果去山海关,并把这架飞机供在北戴河的林彪、叶群和林立果使用。王飞、于新野和空军司令部情报部部长贺德全等拟定了南逃人员名单,研究了分工和具体行动计划。当晚十时许,周恩来总理追查256号专机去山海关的情况,命令该机立即返京。胡萍一面谎报去山海关是飞行训练,并伪称飞机发动机有故障,拒不执行命令;一面给周宇驰通风报信。
1971年9月12日深夜,林彪、叶群和林立果接到关于周恩来总理追查飞机的密报,即与刘沛丰等到山海关机场仓皇登上飞机,不等副驾驶员、领航员、通讯报务员上机,飞机航行灯也没有开,就命令飞机起动滑行,于9月13日零点三十二分强行起飞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机毁人亡。
1971年9月13日三点十五分,周宇驰、于新野和李伟信携带所窃取的大批国家机密文件和大量美钞,在北京沙河机场劫持3685号直升飞机外逃。驾驶员陈修文发觉后,采取措施回飞到北京市怀柔县,降落时陈修文被周宇驰杀害。
(四十三)林彪叛逃前,周恩来总理决定,256号专机必须有周恩来、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四个人一起下命令才能飞行”。但李作鹏给海军山海关机场场站下达的命令篡改为“四个首长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才放飞”,并说:“谁来指示要报告我。要负责任”。9月13日零点二十分,256号专机准备起飞、尚未发动时,场站领导人打电话请示李作鹏:飞机强行起飞怎么办?李作鹏不采取任何阻止起飞的措施,竟推托说:“可直接报告请示总理”,以拖延时间,使林彪得以乘机外逃。事后,李作鹏又涂改电话报告记录,掩盖罪行。
(四十四)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国外逃,黄永胜、吴法宪、邱会作等为了掩盖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分别销毁了他们与林彪、叶群等来往的信件、材料以及笔记本、照片等罪证。
四、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以上海为基地,抓武装力量,在他们面临覆灭之际,策动武装叛乱。
(四十五)1967年7月,张春桥在他审定的一份报告中提出“以枪杆子保卫笔杆子革命”,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1973年9月,王洪文对王秀珍说:“要建立全国民兵总指挥部,由我亲自来抓。”1974年3月,王洪文再次对王秀珍说:“军队不能领导民兵,民兵的指挥权要掌握在(上海)市委手里。”1975年1月和8月,王洪文在北京和上海,多次对马天水、徐景贤和王秀珍说:“我最担心的是军队不在我们手里。”王洪文还说:“要警惕修正主义上台”,
“要准备打游击”。1976年2月,王洪文说:“上海民兵是我和春桥搞起来的”,“我是抓住不放的,你们可给我抓好”,“部队靠不大住”。
(四十六)1976年5月7日,姚文元在北京同上海写作组成员陈冀德谈话时说:“文化大革命是暴力,天安门广场事件是暴力,将来的斗争也还是暴力解决问题。”陈冀德回上海后,向马天水、徐景贤等人作了传达。8月,姚文元亲自修改审定上海写作组在《红旗》杂志发表的《加强工人民兵建设》一文中,提出这支民兵武装力量“要同党内资产阶级”进行斗争,为暴力镇压和武装叛乱进行舆论准备。
(四十七)1976年8月,南京部队司令员丁盛到上海,在延安饭店和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作了半夜密谈。丁盛说:“我最不放心的是六四五三部队”,“这个部队我根本调不动”,“这个部队的几个师,就摆在无锡、苏州到上海这一线,我很担心”,“你们要有所准备”。马天水立即检查对民兵发枪情况。随后突击发枪七万四千二百二十支、炮三百门、各种弹药一千多万发,为发动武装叛乱作了具体准备。9月21日,张春桥在北京单独接见徐景贤,听取了丁盛到上海与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密谈和上海突击发枪的情况汇报。张春桥对徐景贤说:“要谨慎小心,要注意阶级斗争的动向。”9月23日,王洪文在电话中对王秀珍说:“要提高警惕,斗争并未结束,党内资产阶级他们是不会甘心失败的,总有人会抬出邓小平的。”
(四十八)1976年10月6日,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帮”被粉碎。10月8日,徐景贤、王秀珍派全国总工会筹备组负责人金祖敏的秘书缪文金到北京刺探消息,规定了联络暗号。当晚,缪文金伙同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祝家耀,打电话给中共上海市委警卫处政治委员康宁一转王秀珍,用“我娘心肌梗塞”的暗语通报了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发生了最严重情况。随后祝家耀又打电话给康宁一,要他转告王秀珍:“人员集中了,锁起来了,不能动了。”徐景贤、王秀珍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实行紧急动员,决定“要干”,“拉出民兵来,打一个礼拜不行,打五天、三天也好,让全世界都知道”。徐景贤当即下达手令,调集和部署民兵三万三千五百名,组织了武装叛乱指挥班子,并设立了两个秘密指挥点,准备武装叛乱,责成上海报社、电台在宣传上进行配合。上海警备区副政治委员李彬山和上海市民兵指挥部负责人施尚英、钟定栋等,研究了武装叛乱的初步方案,并经王秀珍同意。上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薛干青、徐成虎制定了公安局的行动方案。10月9日,施尚英召集十个区、五个直属民兵师负责人开会,命令兵力集中,人车配套,枪弹配套,动用各种枪炮二万七千余件,调集车辆二百二十五辆,集中大量物资和食品,在江南造船厂、中国纺织机械厂的指挥所和各区民兵指挥部架设了十五部电台,沟通了联系。钟定栋进一步制定了“捍一”、“方二”武装叛乱的作战方案,他们决定从上海外围到市中心设置三道“控制圈”,部署对上海首脑机关、车站、码头、机场、港口、浦江隧道、桥梁和其他交通要道的控制,规定了口令和暗语。10月12日,准备发表“告全市、全国人民书”,拟定了二十一条反革命标语。10月12日晚,王少庸、朱永嘉和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工交组负责人黄涛、陈阿大等又开会进一步策划停产罢工,游行示威,控制报社、电台,封锁中央发布的消息,准备切断电网,用钢锭堵塞机场跑道,沉船堵塞吴淞口,提出“还我江青”、“还我春桥”、“还我文元”、“还我洪文”的反革命口号,要“决一死战”。
综合上述犯罪事实,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诬陷、迫害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总书记及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迫害、镇压广大干部、群众,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策动武装叛乱,证明他们是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为目的的反革命集团。他们所犯的严重罪行都有大量确凿的证据。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遭受诬陷、迫害和遭受株连的广大干部和群众,以及一度被蒙蔽、欺骗的干部、群众,都是他们罪行的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关于适用法律的规定,本厅确认,下列十名主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犯有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反革命杀人、伤人罪,反革命诬告陷害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厅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江青,女,六十七岁,山东省诸城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在押。
被告人张春桥,男,六十三岁,山东省巨野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在押。
被告人姚文元,男,四十九岁,浙江省诸暨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在押。
被告人王洪文,男,四十五岁,吉林省长春市人。逮捕前任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副主席,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在押。
被告人陈伯达,男,七十六岁,福建省惠安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在押。
被告人黄永胜,男,七十岁,湖北省咸宁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在押。
被告人吴法宪,男,六十五岁,江西省永丰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在押。
被告人李作鹏,男,六十六岁,江西省吉安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海军第一政治委员。在押。
被告人邱会作,男,六十六岁,江西省兴国县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在押。
被告人江腾蛟,男,六十一岁,湖北省红安县人。逮捕前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部队空军政治委员。在押。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林彪、康生、谢富治、叶群、林立果、周宇驰已经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其他人犯另行处理。
此 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兼特别检察厅厅长
黄火青
198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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