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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二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一百六十九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一十二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出席了会议。华国锋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在全会前,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为全会作了充分准备。
全会决定,鉴于中央在二中全会以来的工作进展顺利,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已经基本上胜利完成,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应该从一九七九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讨论了国际形势和外交工作,认为党和政府的对外政策是正确的,成功的。全会讨论了加快农业生产问题和一九七九、一九八○两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并原则上通过了相应的文件。全会审查和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会决定在党的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加强民主,明确党的思想路线,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和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增选陈云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三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考虑到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的生活的实际变化和目前党的工作的迫切需要,决定采取临时措施,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九同志为中央委员,将来提请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对这一增补手续予以追认。全会选举陈云同志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邓颖超同志为第二书记,胡耀邦同志为第三书记,黄克诚同志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等同志为副书记,并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和委员。
全会认为,这次会议和会议以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在两个会议的整个过程中,大家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增强了团结。会议真正实现了毛泽东同志所提倡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全会决定,一定要把这种风气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去。
(一)
全会对于中央在二中全会以来十个月的工作表示满意。全国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政治大革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国民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恢复和发展;全国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国外交政策得到了重大进展。所有这一切,都为全党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准备了良好条件。
全会指出,我国在发展国际反霸统一战线、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成就。我国领导人今年内对朝鲜、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柬埔寨、伊朗、缅甸、尼泊尔、菲律宾、孟加拉、日本、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一系列国家的访问,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谈判的完成,为亚洲和世界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战争危险仍然严重存在,我们必须加强国防,随时准备击退来自任何方面的侵略者。全会认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的面前。全会欢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祖国建设的事业继续作出积极贡献。
毛泽东同志早在建国初期,特别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就再三指示全党,要把工作中心转到经济方面和技术革命方面来。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领导我们党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后来被林彪、“四人帮”打断了,破坏了。此外,由于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缺乏经验,工作指导上发生了一些缺点和错误,也妨碍了党的工作中心转变的完成。现在,全国范围内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已经基本上胜利完成,虽然少数地区和部门的运动比较落后,还需要一段时间来抓紧进行,不能一刀切,但是就整体来说,实行全党工作中心转变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所提出的决策,现在就应当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对于实现国民经济三年、八年规划和二十三年设想,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巩固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党所提出的新时期的总任务,反映了历史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能否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能否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在生产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显著地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这是全国人民最为关心的大事,对于世界的和平和进步事业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我们国内现在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我们决不能放松同他们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但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决不允许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界限,决不允许损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全会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且立即动员起来,鼓足干劲,群策群力,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进行新的长征。
(二)
为了迎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会议回顾了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会议认为,毛泽东同志一九五六年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经验的《论十大关系》报告中提出的基本方针,既是经济规律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政治安定的重要保证,仍然保持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实践证明,保持必要的社会政治安定,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我们的国民经济就高速度地、稳定地向前发展,反之,国民经济就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倒退。现在,我们实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恢复和坚持了长时期行之有效的各项经济政策,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因此,我国经济建设必将重新高速度地、稳定地向前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
全会讨论和原则同意一九七九、一九八○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建议国务院在修改后提交明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会议认为,这个计划安排是积极的可行的。会议指出,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步子很快,一九七八年的工农业总产值和财政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必须看到,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国民经济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大的比例失调状况没有完全改变过来,生产、建设、流通、分配中的一些混乱现象没有完全消除,城乡人民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妥善解决。我们必须在这几年中认真地逐步地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到综合平衡,以便为迅速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基本建设必须积极地而又量力地循序进行,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不可一拥而上,造成窝工和浪费。
会议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应该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之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减少会议公文,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实行考核、奖惩、升降等制度。采取这些措施,才能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会议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
全会认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因为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些年来受了严重的破坏,目前就整体来说还十分薄弱。只有大力恢复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坚决地、完整地执行农林牧副渔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才能不断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全会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经济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帐目公开。会议认为,在今后一个较长时间内,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五年“一定五年”的基础上不变,绝对不许购过头粮。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全会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一九七九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百分之二十,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百分之五十,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年降低百分之十到十五,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以后,一定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众生活必需的其他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会议还讨论了加强农业科学教育、制定发展农林牧业的区域规划、建立现代化的农林牧渔业基地、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等重要问题,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全会指出,城乡人民的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同时,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必须把有关的情况经常告诉人民,并在人民和青年中继续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同志必须以身作则。
(三)
会议认真地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会议认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变,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向前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个现代化努力,是非常必要的。
会议指出:一九七五年,邓小平同志受毛泽东同志委托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各方面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是满意的。邓小平同志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一道,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对“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四人帮”硬把一九七五年的政治路线和工作成就说成是所谓“右倾翻案风”,这个颠倒了的历史必须重新颠倒过来。会议指出: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的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以天安门事件为中心的全国亿万人民沉痛悼念周恩来同志、愤怒声讨“四人帮”的伟大革命群众运动,为我们党粉碎“四人帮”奠定了群众基础。全会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
会议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肯定了他们对党和人民的贡献。会议指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在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结束以后,这个任务还要坚决抓紧完成。会议一致认为,采取这些步骤,正是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的表现,正是高举毛主席旗帜的表现。
会议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会议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需要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资产阶级派性和无政府主义必须坚决反对。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强调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使党的统一领导和各个生产组织的有效指挥建立在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在人民内部的思想政治生活中,只能实行民主方法,不能采取压制、打击手段。要重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各级领导要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对不正确的意见进行适当的解释说服。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四)
会议对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毛泽东同志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即坚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会议一致认为,只有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我们党才能顺利地实现工作中心的转变,才能正确解决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正确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两年来,通过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纠正了被他们颠倒的许多思想理论是非。但是,现在还有不少同志不敢大胆地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这种状态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全会要求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要继续打破林彪、“四人帮”的精神枷锁,同时要坚决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官僚主义、赏罚不明现象和小生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以利于人人解放思想,“开动机器”。
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
会议着重指出:毛泽东同志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立下的伟大功勋是不可磨灭的。如果没有他的卓越领导,没有毛泽东思想,中国革命有极大的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胜利,那样中国人民就还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之下,我们党就还在黑暗中苦斗。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对于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始终坚持一分为二的科学态度。要求一个革命领袖没有缺点、错误,那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符合毛泽东同志历来对自己的评价。党中央在理论战线上的崇高任务,就是领导、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历史地、科学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
全会认为,对于文化大革命,也应当历史地、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去看待它。毛泽东同志发动这样一场大革命,主要是鉴于苏联变修,从反修防修出发的。至于实际过程中发生的缺点、错误,适当的时候作为经验教训加以总结,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认识,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匆忙地进行。这既不影响我们实事求是地解决历史上的一切遗留问题,更不影响我们集中力量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一当前最伟大的历史任务。
(五)
根据党的历史的经验教训,全会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
华国锋同志在会上着重强调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他提议:全国报刊宣传和文艺作品要多歌颂工农兵群众,多歌颂党和老一辈革命家,少宣传个人。全会完全同意并高度评价华国锋同志的提议,认为这是党内民主生活健全化的重要标志。全会重申了毛泽东同志的一贯主张,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要叫官衔;任何负责党员包括中央领导同志的个人意见,不要叫“指示”。会议指出,一定要保障党员在党内对上级领导直至中央常委提出批评性意见的权利,一切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做法应该坚决纠正。
会议认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全体党员和党的干部,人人遵守党的纪律,是恢复党和国家正常政治生活的起码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守党纪。对于违犯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
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同志为首的由一百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保障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
全会指出,通过粉碎“四人帮”两年来的努力,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有了极大的加强,觉悟有了极大的提高。华国锋同志关于“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和“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号召,已经深入人心。只要全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既勇于创造新的经验,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充分调查研究,实行精心指导,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就一定能够加快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任何困难都不能阻止党和人民的胜利前进。
明年是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三十周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全军指战员和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各党派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我们在明年把工作中心转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取得应有的成就,将是对建国三十周年的最好献礼。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团结在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为根本改变我国的落后面貌,把我国建成现代化的伟大社会主义强国而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