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1953年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会见与中国存在着领土纠纷的印度政府代表团时,第一次正式向国际社会提出的。具体内容为: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互不侵犯
互不干涉内政
平等互利
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