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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没有放之世界皆正确的政治制度
送交者:  2016年11月12日06:11:02 于 [世界游戏论坛] 发送悄悄话

福山:没有放之世界皆正确的政治制度

作者:弗朗西斯·福山

来源:环球时报

来源日期:2015年04月23日

本站发布:2015年04月24日

点击率:1960次


  我更愿意用“民主问责”而不是“民主”


  首先,我想建立一个概念性的框架,来了解各个社会的政治制度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差异,以及它们在未来的发展。在我看来,现代政治秩序有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即国家能力、法治和民主问责。


  社会学家马基雅维利将国家定义为合法地垄断或独占一定领土内的权力。这个定义至今依然很有用,因为它确定了国家与其他社会机构的区别。在这一定义中,最重要的是权力,国家即力量,合法地产生、利用权力来执行法律,保护国民免于遭受来自国内外的暴力,提供公共产品,如基础设施、卫生、教育和其他社会中的人民所需要的服务。因此,国家便是产生并利用权力的能力。




  第二是法治。我想,在英语中,rule of law(法治、依法治国)与rule by law(以法治国)之间存在根本的差别。以法治国是让法律成为君主命令的代表,君主制定法律,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这与现代政治理论之一的法治存在差别,法治意味着君主本人也遵守法律。君王也可以是最有权力的政治人物,即国家元首、总统、国王、帝王、总理,如果他们不受法律所制,这便不是法治。政治权力受到限制,这是法律的最基本定义。法律从根本上来说是对权力的限制,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法治要求国家是要在监督下运行。国家是要使用权力,而法治从根本上来说则是要限制权力,确保国家使用权力,并使其符合整体国民的利益。



  现代政治秩序的第三个部分是问责,在英语中我更愿意用民主问责而不是民主。民主关系到一定的程序,如选举出统治者,但这些程序的目的是要确保政府应为全体人民负责,而不是一部分掌管政府的精英。选举等程序只是机制,确保实质性的问责。即使在没有选举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实现部分的问责。


  国家能力、法治和民主问责三要素的某种平衡造就成功的政治体系


  这三部分之间需要某种平衡。在我看来,一个成功的、机能正常的政治体系必须达到某种平衡。一方面,你必须使一个国家、一个政治体系有权力做事情。另一方面,如果国家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运转,就将出现独裁或暴政,这将会破坏公民的自由与生活。因此,在我看来,政治体系必须达到某种程序的平衡。权力必须受到两个制度的制约,一个是法治,一个是某种形式的民主问责。


  你可能会在一个或两个方向上脱离平衡。如果只有国家,而没有限制的制度,你就只会有独裁。另一方面,如果只有限制,而没有国家,就会出现像叙利亚或利比亚这样的状况,或完全分裂、无政府状态,每个人都会手拿AK-47,组成武装集团,占领财产和土地,很明显,人们的生命便会受到影响。但也有其他政治体系,有一定程度上的国家状态,但却很有限。我认为这是当今世界一些国家贫困、欠发达的最重要原因,它们无法、没有能力提供最为基本的公共必需品或发展。纵观全世界,尼日利亚、马里、也门、叙利亚、伊拉克等国家出现的暴力,许多都源于国家的崩溃,或者国家的软弱,无法提供基本的公共安全。




  从各个国家的实践来看,国家能力、法治和民主问责之间又是相互独立的。这三个要素之间的组合也可以不同,有的是有国家而没有法治和民主问责,有的是有民主问责而没有国家和法治,等等。这三个要素应该彼此平衡,但并不彼此支持,而是处于冲突状态,比如很多国家有强势的法治和强势的民主问责,太多的制衡,以致国家衰弱。因此,将它们放在一起考虑时便会变得尤为复杂。


  在我看来,中国目前拥有高度发达、现代的国家,实际上中华文明早于欧洲2000年形成了类似的现代国家,但法治和民主问责却欠发达。与之相比,美国则是在政治制度光谱的另一端,有着强大的限制机制,宪法和民主选举,但国家在某些方面却软弱,提供某些公共服务产品的能力比较弱。中国和美国的国家能力、民主问责和法治之间的平衡是不同的。


  说中国是集权国家的人,缺乏对中国历史的了解


  如果从历史角度来探讨中国政府的起源,我认为,中国是第一个发展出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现代国家的地方。韦伯认为,与现代国家相反的便是世袭制国家,即精英群体统治国家或拥有国家。这就是为什么叫世袭制,国家就像是来自父亲的礼物,国王或女王可以将整个省作为公主的嫁妆。现在,没有一个国家敢于公开说国王拥有这个国家,但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却有这个趋势,即统治阶层正在不断地获取私人经济利益,这种情况存在于尼日利亚或其他富含石油的国家。很小部分的精英利用国家作为工具,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收入。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便会出现高度的腐败。


  我认为,第一个发展出不是世袭制而是现代国家的是中国。现代国家管理客观地对待国民,你与国家的关系不取决于你是否是负责掌管这个国家的人的朋友或亲戚。韦伯认为,现代国家是官僚化的、中央集权的,官僚根据能力选拔,即根据他们对技术的掌握程度,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有严格区分,并因此而反对政治腐败的出现。中国从未实施过这样理想化的政府,但至少在中国历史上,与之相类似的政府出现得很早。它的出现与当时发生的战争有关系。著名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认为,现代国家形成的主要驱动力是战争。蒂利观察早期现代欧洲国家形成的历史以后提出国家创造了战争、战争创造了国家。


  这在古代中国两个重要时期,即春秋战国时期就显现出来。春秋时期持续了294年,中国不同的政治联盟之间打了1200多场战争。而在战国时期的255年间,各个国家之间打了468场战争。在这500年历史中,只有89年没有发生主要国家之间的战争。如同早期现代欧洲,这种军事竞争事实上成为现代机构形成的推动因素。为了支持战争,就逐渐发展出了官僚体系。最早是收税,然后是收集资源来支持战争,支持战场上的士兵。在某种方式上,这同样让普通老百姓有了权力,必须发展出某种统一的、分等级的、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体制。这种体制是在战国末期出现的。这一段的中国古代历史也帮助中国产生了尊重律法的文化。国家建设、国家共同文化的发展,即现在伊拉克等许多发展中国家仍在努力建设的国家身份认同,中国早在古代就已经建立起来。


  大约两三千年前出现的中国现代国家,西方学者未必足够意识到了这个成就,如韦伯便说中国是一个集权国家。原因在于西方的学者缺乏对中国历史的了解,而且西方所看的中国历史都是19世纪晚清社会,当时中国的一些社会制度正在衰落。他们不了解中国文化的核心历史经历。但如果你对比中国和马克斯·韦伯列出的现代社会具有的特征,你会发现,中国基本上都符合那些特征。因此,我认为,中国远比西方更早实现了某种程度上的现代国家制度。而另一个原因就是早期的这种政治的现代性,并没有伴随工业革命的出现,所以19世纪的那些社会学家认为政治的现代性和经济的现代性要连在一起,而中国当时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他们就不认为中国有现代的政治制度。


  我的方法不是历史决定论


  如果多谈对比,如我所讲过的,中国和美国处在我所绘制的政治制度光谱的相反两端,体现在以下几点:


  在中国的国家发展中,权力的平衡向国家倾斜。我想,从“文化大革命”结束到今天,中国发生最重要的变化是逐渐普及的法治,也就是政府的决策越来越多是由官僚体系提出规定来制定,并不是随意提出的规定,这也见于中国高层的决策制定。


  美国是这样的,我们的平衡倾向于对政府权力根深蒂固的极度不信任。美国诞生于反英国君主和英国议会的革命中,所以开国国父们建立了一套宪政体系,划分权力,加以比德国、瑞典、丹麦和英国更多的制约和平衡。这些国家法律秉承民主,但没有像美国宪法体系一样多的制度制约。


  而现在的问题是,由于美国社会内部意见分化,许多意见相左但组织有序的利益集团利用宪法体系中的制衡使得政府施政受阻,比如通过预算或通过多数支持的法案十分困难。比美国运行更好的民主国家模式,或民主政治体制,我想会选择像德国、丹麦、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北欧国家那样的议会制,避免总统和议会由不同政党把持,这就是美国政府近年来诸多问题的原因。


  但这也说明,政治的发展永远是进行时,每种制度都需要演变,没有一种是放之世界都正确的制度,因为世界变化很快,国内国际形势都如此。政治体制也需要演变。因此,我不会对中国或美国做关于未来的预测,但我希望提供一种框架来思考为什么国与国不同,造成这种不同的历史原因又是什么。


  很多人指责我的方法是历史决定论,因为我指出不同社会在历史上长期的发展倾向,进而误以为我认为历史上中国是中央集权,以后也依然如此,或者美国设有许多制约与平衡,就一定造成分裂,无法决断。我认为这都是不对的,政治制度在演变,重要的是社会在演变。构成体制演变的基础是充满变化的社会,社会中有不断涌现的群体,有中产阶级,有不同的理想诉求,这点在中国和世界许多国家都能找到,有因为全球化和科技等方面带来的变革,这些都促使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有适应力和能力去演变。


  ▲(本文是作者在清华大学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研究中心十周年系列学术讲座——国家治理与公司治理上的发言,由伊文翻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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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 用户名:冯梦云发表于:2015-04-27 00:06:03
中国制度与中国崛起

中国崛起引起了政界的争论。最早见于邓小平平反平乱时期的“关于真理标准”的争论,得出了党大于毛泽东的结论。
接着1991年来临之时,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发表了四篇署名“皇甫平”的评论文章,掀起了一场所谓“姓社与姓资”的争论,得出了邓小平发展市场经济合法的结论。
两次争论其实都是关于中国制度与崛起的关系的讨论。
马克思提出社会制度受生产的制约。
1990年12月底,邓小平在上海一次讲话中指出,不要把市场和计划当作区分两种社会制度的标志,社会主义也要搞市场经济。他再一次提出不要一讲市场经济就认为是资本主义,一讲计划经济就认为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
市场和计划都只是一种经济手段。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只是利益集团的政治手段。
他还讲到开放的意识要更强一些,有的人不把外资企业当作民族企业,歧视他们,那是不对的。世界经济的发展都是相互融合、相互融通的。如果不搞市场,连一点信息都得不到,又怎么能够发展经济呢?这就是“猫论”的原理。
邓小平的理念是清晰的,中共不仅要坚持领导权而且要发展市场经济。中国的改革是推翻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决定经济的观念的实践。也是用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否定市场经济决定政治的理念。坚持毛泽东党大于一切的思想。并非是共产主义第一的马克思主义。
这就是中国驰名天下的“政治与经济”的实用主义双轨制。可以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资本化表述。列宁定义为“过渡期”。中国定义为改革开放。
“姓社姓资”的争论。讨论的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践问题。第一次是暴力斗争还是民运,第二次是领导权,第三次是制度与经济。毛泽东用暴力斗争夺得领导权。邓小平用领导权开放市场经济,中共的政治目标都达到了。却没有实现惠民的承诺。
由此可知,中国的社会制度并不惠民。或者说,中国的社会制度不为或不全为人民服务。必须政改才能进步。
福山认为,政治的多变使社会制度多变。他认为“社会的制度只受政治的制约”,而不受经济的制约。他推翻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与邓小平理论比较相近,都是实用主义。区别在福山承认反对党,中国不承认。
中国的实践与福山的理论证明,马克思的经济史实讲出了真实资本主义的市埸实践,但是,马克思的“社会制度受生产制约”的社会学却是一个“真实的谎言”。
由此可以否定以下结论:
1,否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互为因果关系。由此可以肯定国营经济和计划经济不能代表生产力。它们代表“福利和军事”生产。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劳动。不属于市场经济。
2,否定精神与物资互为因果关系。由此可以肯定道德不能政治,科学不能经济。政治和经济可以双轨制。真正决定真理的不是科学、政治和经济,而是道德伦理。
3,马克思主义是用政治和经济手段去实现一种共产的道德约束。定性为宗教社会学一点不过份。
总结,中国崛起与中国制度没有关系。中国的双轨制是奇迹,无法复制。习近平很可能是双轨制的终结者,因为他正迈向国际多党的民主法治。
而这一改变,不是经济动机而是政治目的!至少增加了日美的信任和消除一党为大的猖獗。
支持2反对1
[2] 用户名:乔桥发表于:2015-04-30 10:35:18
  4月21日,福山来华讲“国家治理”,提出了“法治、民主问责和国家能力三者平衡才是一个恰当政体”的分析框架和结论。
  福山认为,法治的根本在于限制权力,只有主权在法律的治理之下才能成其为法治。民主问责是政府必须响应所有人的利益和要求,而不是单单指向统治者。然后这样的国家又具备治理能力,那么这是一个恰当的政体。福山说:“法治体系和民主体系约束国家,否则就是暴君或极权体制。”当然他也认为如果没有国家治理能力,比如像利比亚、尼日利亚等国就会出现无政府主义、暴力横行。
  根据这个分析框架,福山把中国和美国归于两个不同类型的国家。他认为:“中国有着高度发达的国家机器,民主法治发展却很欠缺。而美国则有强大的权力限制机构,但在提供基本服务上是软弱的。”
  福山认为中国的国家文化早在先秦时期就建立起来了,其中军事的竞争创造了“现代政府机构”,春秋战国时不同国家之间的战争首先需要征税和官僚体系来支持,并需要价值规则作为选择官员的标准。而在其他文明中有着很强大的法治传统,由在政府之外的法官、宗教界等实施法律,不是国家执行。这些人并不是国王任命的,他们是自我任命,所以能对权力进行限制。比如欧洲基督教的教皇独立于国王,11世纪教皇和君主激烈冲突,12世纪时天主教有任命教皇和神父的权力,复兴了古罗马的体系。
  “欧洲的绝对权力没有发展到中国这样的程度,欧洲在君权之前就存在法律体系的约束,比如城堡不能被君主打击,教会和商业以及自治城市都有法律保护,而中国的皇帝能独立地控制一切,包括贵族、官僚和平民。”福山讲到“如果没有财产权、合同的法律保护,就没有工业化和商贸的发达,而欧洲的自治城市就像孵化器。”
  福山说,英国等普通法系国家的每个法庭的法官根据需要和特点来执法,而中国则是君主用官僚来治国,就是以法治国。这与1871年现代德国体系相似,但德国君主建立的法律体系是保护财产权的,中国绝对的皇权没有制约。
  到了“文革”之后,中国政府宣称通过官僚体系发布一系列规则,而不是根据个人好恶来做决定。中国的权力行使得到规范,当然这取决于权力多大程度上受制约。
  相比而言,美国对政府权力极度不信任,美国制定了制衡权力的宪法体系,比其他国家的规定要多。这种制衡出现了政府间的僵局,比如国会很难通过预算。“我觉得北欧的议会体系比美国好。”福山说:“美国国会领袖和政府首脑党派之争导致困境。”
  最后,福山否认自己是一个历史决定论者,“相关的政治体系会随着环境因素变化,我们要相信未来制度演化的能力和灵活性。”
  演讲结束之后,福山接受了现场听众的提问,关于中国的政治转型,福山认为:“中国由一党主导很难转为多党制,但有国际经验,比如墨西哥、土耳其、台湾都实现了转型,日本也一定程度上发生了。这需要更多组织和实践的经验,如果太快的话,是不可能的。”关于党内民主,福山回应,党内竞争是更可能的政治竞争来源,不少党内的人士下放到地方积累经验,可能会更好。关于中国的治理模式,福山认为中国王朝到现在有延续性,现在的方式仍然是自上而下的。中国需要底层信息反馈上来,而这种信息流动如果没有机制是不可能解决的。
  法兰西斯·福山(FrancisFukuyama)生于1952年10月27日,日裔美籍学者。哈佛大学政治学博士,现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保罗·尼采高级国际问题研究院、舒华兹讲座、国际政治经济学教授,曾师从塞缪尔·亨廷顿。曾任美国国务院思想库“政策企划局”副局长。著有《历史之终结与最后一人》、《后人类未来──基因工程的人性浩劫》、《跨越断层──人性与社会秩序重建》、《信任》、《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他的第一本著作《历史之终结与最后一人》让他一举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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