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奪嫡和曹家的敗落(1) 當然,真正吸引人的,需要我們給予極大注意的,是曹家的榮華富貴並未持久, 康熙朝達到頂峰,雍正上台以後便急轉直下,終於被抄家沒產,落了個“家亡人散 各奔騰”的悲慘局面。 曹寅是康熙五十一年病故的,曹寅死後,子曹顒繼任江寧織造。但曹顒短命, 在織造任上不到三年便去世了。康熙對此也感到很痛惜,傳旨道:“曹顒系朕眼看 自幼長成,此子甚可惜,朕所使用之包衣子嗣中,尚無一人如他者。看起來生長的 也魁梧,拿起筆來也能寫作,是個文武全才之人。他在織造上很謹慎,朕對他曾寄 予很大的希望。”②《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25 頁,中華書局1975年版。 曹顒是曹寅的獨子,為了保全曹家,康熙命從曹荃的諸子中過繼一個給曹寅,並說 要“找到能奉養曹顒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②。根據曹寅的妻兄李煦的建議,選 中了曹荃的第四子曹,於是又由曹繼任江寧織造。種種跡象表明,曹的才幹遠遜於 曹璽和曹寅,和曹顒也不能同日而語,因此康熙似不甚喜歡,但還是加以關照和愛 護康熙五十七年在曹賴請安折上的一條硃批寫道:“朕安。爾雖無知小孩,但所關 非細,念爾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雖不管地方之事,亦可以所聞大小事,照爾 父密密奏聞,是與非朕自有洞鑒。就是笑話也罷,叫老主子笑笑也好。”見《關於 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49 至150 頁。。曹寅織造任上留下了幾十萬兩的大虧 空,別人攻訐,康熙卻回護說:“曹寅、李煦用銀之處甚多,朕知其中情由。”參 見《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36 頁。什麼“情由”? 還不是四次接駕造成 的! 《紅樓夢》中李嬤嬤說的:“還有如今現在江南的甄家,噯喲喲,好勢派! 獨 他家接駕四次,若不是我們親眼看見,告訴誰誰也不信的。別講銀子成了土泥,憑 是世上所有的,沒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過可惜’四個字竟顧不得了。”這肯定 是曹雪芹的“史筆”。這種“拿着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的事情,皇帝本人 是要負一定責任的,所以康熙說他知道“其中情由”,並幾次恩准李煦代管鹽差參 見《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18 頁、119 頁、144 頁、145 頁。,幫助曹 顒和曹補完虧空。但曹就任織造僅七年,康熙帝就駕崩了,曹家失去了榮華富貴的保 護傘,處境陡然大變。 曹家是否陷入了康熙末年諸皇子爭奪儲位的鬥爭,以及在這場曠日持久的皇室 鬧劇中曹家表現出什麼傾向和態度,可以姑且不論,雍正上台後明顯地厭惡曹,進 而一步步加以整治,則是確定無疑的。 雍正元年,曹進灑金箋紙三百張、乳金宮絹四十張、灑金絹六十張、湖筆四百 枝、錦扇一百柄,雍正未予理睬③④⑤分別見《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56 至157 頁、158 頁、161 頁、162 頁、163 頁、164 頁、165 頁。。雍正二年正月, 曹提出保證,織造補庫請求分三年帶完,雍正批道:“只要心口相應。若果能如此, 大造化人了! ”③簡直聲色俱厲,與康熙從前對曹家的批示適成鮮明對照。四月, 大將軍年羹堯征羅卜藏丹金告捷,曹表奏,恭賀聖功,無非是幾句祝賀勝利的話, 雍正卻加批說:“此篇奏表,文擬甚有趣,簡而備,誠而切,是個大通家作的。” 充滿了挖苦和諷刺。雍正二年閏四月二十六日,因售人參事,雍正又責怪曹等: “人參在南省售賣,價錢為何如此賤? 早年售價如何? 著問內行府總管。”④內務 府總管來保報告後,雍正又傳旨說:“人參在京時人皆爭購,南省價貴,且系彼等 取去後陸續售出者,理應比此地多得價銀。看來反而比此地少者,顯有隱瞞情形。” ⑤五月初六日,曹奏報江南發生蝗災,因連降大雨,災情已基本緩解。然而雍正批 道:“蝗蝻聞得還有,地方官為甚麼不下力撲滅? 二麥雖收,秋禾更要緊。據實奏, 凡事有一點欺隱作用,是你自己尋罪,不與朕相干。”分別見《關於江寧織造曹家 檔案史料》第156 至157 頁、158 頁、161 頁、162 頁、163 頁、164 頁、165 頁。 始而吹毛求疵,接着殺機畢露,很快就要整治曹了。五月十三日,又查出庫存之紗 有變色之事”,雍正更加不滿,不久,便指派怡親王傳奏了曹。為此,雍正下了一 條“特諭”: 你是奉旨交與怡親王傳奏你的事的,諸事聽王子教導而行。你若自己不為非, 諸事王子照看得你來;你若作不法,憑誰不能與你作福。不要亂跑門路,瞎費心思 力量買禍受。除怡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托累自己。為甚麼不揀省事有益的做, 做費事有害的事? 因你們向來混帳風俗慣了,恐人指稱朕意撞你,若不懂不解,錯 會朕意,故特諭你。若有人恐嚇詐你,不妨你就求問怡親王,況王子甚疼憐你,所 以朕將你交於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亂一點,壞朕名聲,朕就要重重處分,王子也 救你不下了。見《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65 頁。 可以想見,曹聽到這條“特諭”,恐怕早已嚇得魂飛魄散了。雍正簡直是破口 大罵,直接指斥曹家“向來混帳風俗慣了”。不妨掂量一下這句話的分量——豈止 是斥罵曹,連曹顒、曹寅乃至曹璽,可能還有曹家的親戚如李煦等,都包括在內了。 李煦是雍正元年正月初十被革職抄家的,距曹被傳奏只一年多,兩案是否有牽 連,大可懷疑。從雍正的“特諭”看,似乎有人曾對曹施以“恐嚇”,因此由怡親 王將曹控制起來,以免有走漏風聲、串通口供之類事情發生。研究者有的認為這次 傳奏是出於對曹的保護,看來不是。而且與虧空也沒有直接關係,因為“特諭”中 隻字未提虧空一事,通篇都是指斥和警告,所以我懷疑與李煦或別的什麼案件有關。 也許怡親王允祥對曹真有一定顧惜,傳奏的結果沒有導致雍正立即採取行動,但曹 的危險處境並沒有絲毫改善,雍正仍舊在步步緊逼。
雍正奪嫡和曹家的敗落(2) 雍正三年,內務府奏請停止曹等承造馬鞍、撒袋、刀等物之飾件,改由廣儲司 依原樣鑄造銅飾件。雍正批示說:“此議甚好,應依議。”《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 案史料》第171 至第172 頁。雍正四年三月,突然發現庫存的綢過薄而絲又嫌生, 新織造的緞也粗糙而分量輕,於是雍正傳旨讓內務府總管查奏,特別指示要查清楚 “系何處織造所進”。核查的結果,“自雍正元年以來送進之新綢,秤量挑選”, 分量輕薄和絲生的有二百九十六匹;寧、蘇、杭三處織造所送新緞,蘇州織造上用 緞一百十三匹、官緞五十六匹,曹送的上用緞二十八匹、官緞三十匹,都存在“粗 糙輕薄”的問題,“比早年織進者已大為不如”。內務府這份報告特別強調,所送 綢緞發生質量問題,是“自雍正元年以來”,這不分明是說曹等有意和新皇帝作對 嗎? 結果曹等除照數賠補外,各處以罰俸一年《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74 至175 頁、177 頁。。雍正四年十一月,曹等賠補的綢緞已經送到,雍正特別提出 :“曹現在此地,著將曹所交綢緞內輕薄者,完全加細挑出交伊織賠。倘內務府總 管及庫上官員徇情,不加細查出,仍將輕薄綢緞存庫,若經朕查出後,則將內務府 總管及庫上官員決不輕輕放過也。”《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74 至175 頁、177 頁。這條旨意是相當厲害的,等於命令內務府一定要找出曹的破綻來,否 則就一起論罪。 雍正五年閏三月,奏事員外郎又傳出旨意:“朕穿的石青褂落色,此緞系何處 織造? 是何員、太監挑選? 庫內許多緞匹,如何挑選落色緞匹做褂? 現在庫內所有 緞匹,若皆落色,即是織造官員織得不好,倘庫內緞匹有不落色者,便是挑選緞匹 人等,有人挑選落色緞匹,陷害織造官員,亦未可定。將此交與內務府總管等嚴查。” ③④《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1 頁、182 頁、180 頁。看來雍正是揪住 織造不放了,一會嫌綢薄絲生,一會說緞匹落色,宗宗件件都和曹有關。經過“嚴 查”果然發現:“做皇上服用褂面,俱用江寧織造送之石青緞匹。”而且庫存的所 有這些緞匹,“俱皆落色”。就是說,這次事故與挑選緞匹的人無關,主要是“織 造官員織得不好”,因此責任全部在曹。結果曹又被處以罰俸一年③。五年五月, 雍正命令曹送緞匹來京。本來這一年應該由當時的蘇州織造高斌送,但雍正叫他不 必來,點名讓曹送。④十二月,就發生了山東巡撫塞楞額告發曹在送龍衣途中勒索 驛站。雍正立即傳旨說:“朕屢降諭旨,不許欽差官員、人役騷擾驛遞,今三處織 造差人進京,俱於勘合之外,多加夫馬,苟索繁費,苦累驛站,甚屬可惡! ”並表 彰了山東巡撫“不瞻徇”的精神,肯定塞楞額告得好《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 》第182 至183 頁。。這裡似乎有一處暗筆:雍正說:“三處織造差人進京”,實 際上他完全知道這次進京的只有曹,其一步步整治曹的用心昭然若揭。 1983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工作人員從清代檔案中,發現了一件雍正七年 的刑部致內務府的移會,其中寫道:“今於雍正七年五月初七日,准總管內務府咨 稱:原任江寧織造、員外郎曹,系包衣佐領下人,准正白旗滿洲都統咨查到府。查 曹因騷擾驛站獲罪,現今枷號。”見《歷史檔案》雜誌1983年第1 期。這說明山東 巡撫塞楞額不僅告中了,而且在內務府和吏部嚴審之後,擬定了處置曹的辦法,這 就是予以枷號,並追回騷擾驛站侵貪的銀兩。雍正批准塞楞額的奏報是在雍正五年 十二月初四。十二月十五日,便由隋赫德接替了曹的江寧織造職務,理由是“曹審 案未結”《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4 頁。。十二月二十四日,查封了曹 的家產。不過,在做出這樣處置時,並沒有涉及騷擾驛站問題,而是說:“江寧織 造曹,行為不端,織造款項虧空甚多。朕屢次施恩寬限,令其賠補。伊倘感激朕成 全之恩,理應盡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圖報,反而將家中財物暗移他處,企圖隱 蔽,有違朕恩,甚屬可惡。”《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5 頁。因此決定 叫江南總督范時繹固封曹家財產,立即嚴拿重要家人。又把虧空和轉移財物作為抄 家的理由了。其實,所有這些統統是藉口,騷擾驛站最多也只是一條導火線,真正 的原因還是雍正沒有把曹視作心腹,李煦整治之後,必然要處置曹。這從上面按年 月引述的一條條材料中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不只對曹如此,江南的三處織造,雍正都不信任,所以才幾次三番地在供奉的 綢、緞、飾物上大做文章。在查封曹家產之前,已於雍正元年籍沒了曹寅的內兄李 煦的家產,並由胡鳳翬繼李煦為蘇州織造②③④參見周汝昌《紅樓夢新證》( 下) 第583 頁、621 頁至第624 頁、611 頁、617 頁。。雍正四年開始興阿、塞即允禩、 允禟之獄;五年,查出李煦曾於康熙五十二年買蘇州女子送給允禩,是為交結允禩, 遂定為“奸黨”,流往打牲烏拉②。雍正四年,新任蘇州織造胡鳳暈亦獲罪,舉家 自縊,高斌繼任蘇州織造③。也是在這一年,曹家的另一門親戚——曹寅的女婿平 郡王納爾蘇,被革退圈禁④。兩淮鹽政過去由曹寅和李煦兩家輪流兼管,雍正上台 後委派噶爾泰為兩淮巡鹽。這位得寵的新巡鹽於雍正五年正月密奏曹:“訪得曹年 少無才,遇事畏縮,織造事務交與管家丁漢臣料理。臣在京見過數次,人亦平常。” 雍正加批道,“原不成器,豈止平常而已!”見《雍正硃批諭旨》,轉引自《紅樓 夢新證》( 下) 第613 頁。態度極其嚴厲明朗,確如周汝昌先生所說:“雍正對曹 家之久懷忌心矣! ”《紅樓夢新證》( 下) 第613 頁。因此,曹的被籍沒家產,主 要還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而不是具體的經濟問題。
曹被抄家原因之我見 紅學界對曹被抄家的原因的探討,過去主要有兩種意見:一是政治牽連說,一 是經濟罪案說。前者以周汝昌為代表,從 1953 年的初版《紅樓夢新證》到1976年 增訂再版,始終力主此說,而且不斷補充一些新材料。國內的許多《紅樓夢》研究 者,過去大都傾向於周汝昌先生的意見。趙岡在《紅樓夢新探》裡,也認為這是一 個複雜的案件,不只是追補虧空的問題,“此外可能還有其他牽連”②趙岡、陳鍾 毅:《紅樓夢新探》上篇第33頁、34頁。。他從雍正把曹的田產房屋人口一併賞給 新任織造隋赫德一事推斷:“曹之罷官被抄,獲罪重心,已不再是虧空。”②堅持 經濟罪案說最力的是黃進德先生,他近年連續發表《曹雪芹家敗落原因新探》、《 再論曹雪芹家被抄原因》吳新雷、黃進德:《曹雪芹江南家世考》第159 頁至188 頁、第221 頁至259 頁,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等文章,論證“曹雪芹家敗落 的真正原因在於經濟上的侵挪帑銀”,而不是在政治上與其他案件有何牽連。 筆 者認為,這種觀點無法與雍正上台後對曹採取的基本態度及一系列做法相吻合,因 而說服力是很微弱的,遠不如政治牽連說證據充分,尤其缺乏政治牽連說所具有的 歷史感。在封建統治之下,經濟上的貪刮侵挪固然可以獲罪,但在處理時,常常摻 入經濟以外的因素,具體地說,就是統治集團的政治利害的考慮。同是經濟上有侵 挪行為,整治不整治,從輕整治還是從重整治,不同的人,結果大為不同。實際上, 自雍正四年以後,已決定對虧空帑項的官員實行正法,不再去搜查宦囊家產。雍正 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的一條諭旨說: 夫此等侵帑殃民之人,若不明正國法,終於無所畏懼。今化悔三年,不為不久, 倘仍然侵蝕,恣意妄為,不惟國法難宥,情理亦斷斷不容。自雍正四年以後,凡遇 虧空,其實系侵欺者,實行正法無赦。《上諭內閣》,雍正三年二月,第15頁。 雍正五年正月十九日的諭旨又說: 上年已令九卿酌定條例,向後倘有侵欺虧空之員,則按所定之例治罪,有應正 法者即照例正法。其搜查宦囊家產並追寄於寄放宗族親黨之處不必行矣。自此諭下 之日,俱著停止。《上諭內閣》,雍正五年正月,第15頁。 曹是雍正五年十二月被籍沒家產的,全部田產、房屋、人口都賞給了隋赫德, 如系因“侵欺虧空”所致,則分明與雍正五年正月十九日的規定不符。據《故宮周 刊》第八十四期所刊的隋赫德奏摺稱,僅雍正五年這一年,曹就虧空“上用、官用 緞紗並戶部緞匹等項銀三萬一千兩”《故宮周刊》第八十四期,隋赫德奏摺。,如 按新例治罪,就不是籍沒的問題了。張書才先生在《新發現的曹獲罪檔案史料考析 》載《紅樓夢研究集刊》第二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一文中,引用了上面 的兩條諭旨,正確地指出:“雍正帝將曹革職抄沒,主要的不是虧空帑項。”那麼 原因是什麼呢? 張書才先生提出了第三種意見,即騷擾驛站說。為了驗證此說是否合理,我們 不妨復按一下時間。山來巡撫塞楞額奏報曹騷擾驛站,雍正加批,是在雍正五年十 二月初四日;曹的被抄家是在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中間只隔二十天。而這時曹尚 在北京接受審理,至雍正六年六月才審理完畢,處以曹賠銀四百四十三兩二錢,並 枷號催追。試想,一個案子剛剛審理,還沒有任何結果,就匆忙抄家了,以常情而 論,是不可能的。何況,達到怎樣的程度才算騷擾驛站,伸縮性也是很大的。曹是 在屢遭雍正斥罵,被傳奏,個人處境十分險惡的情勢下進京送龍衣的,他未嘗不知 道就中的利害關係,他有幾個腦袋,膽敢在這個時候做騷擾驛站的事? 焉知不是塞 楞額看出了雍正欲整治曹的意向,所以才投主子所好,落井下石,乘機進讒? 這從 塞楞額告發之後,雍正立即表彰塞楞額“深知朕心,實為可嘉”《關於江寧織造曹 家檔案史料》第183 頁。的舉動中,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而雍正五年兩淮巡鹽奏 報曹的為人,用的是“訪得曹”《雍正硃批諭旨》,見《紅樓夢新證》( 下) 第613 頁。如何如何,這“訪得”二字豈是隨意用的? 如不是雍正授意,哪個臣僚能夠這 樣奏報? 康熙四十八年曹寅幾次奏報熊賜履的情況,都是玄燁授的意,所以奏摺中 有“探得”、“細探得”字樣參見《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74頁至76頁。。 種種跡象表明,雍正欲整治曹家是久蓄此意的,抄家前已有所布置,只不過正當阿、 塞、年、隆大獄方興之際,沒有立即動手,採取了引而不發、小刀慢割的方法,這 對曹家的打擊和震懾反而更加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