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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學術造假進監獄,中國呢?
送交者: x-file 2017月04月23日21:22:34 於 [世界遊戲論壇]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這僅僅是醫學界的,估計隨之而來是其他學科的 x-file 於 2017-04-23 21:19:34

美國學術造假進監獄,中國呢?

 近日,一名旅美韓國科研人員因偽造實驗數據,被美國聯邦法院判刑57月,3年監外監視,罰款720萬美元。僅因學術造假就導致牢獄之災,刑罰還如此之重。消息一出,便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國內不少網友更表達不解:至於嗎?

因學術造假遭受重罰,這位科學家並不是孤例

58歲的韓東杓58歲的韓東杓

只是將人血加入兔血,韓東杓不僅丟掉工作、學術生涯盡毀,還鋃鐺入獄

這名科學家是愛荷華州立大學前助理生物醫學教授韓東杓(Dong-Pyou Han)。2008年,其研究小組發現兔子體內產生艾滋病病毒抗體,被學術界認為是重大成果,也因此獲得美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1000萬美元研究經費。2013年1月,另外一個實驗室證明兔子血清中所含抗體為人類抗體。學校立即啟動調查,確認韓東杓將人體免疫球蛋白G注入兔子血清偽造實驗數據。韓東杓被校方辭退。美國負責調查NIH基金學術不端的科研誠信辦公室,更禁止他在未來三年接收聯邦基金資助。

對於學術不端行為,美國《聯邦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政策》規定了三種行政處罰方式,其中最重的是終止資助、禁止申請國家課題項目。換言之,韓東杓所受懲處是研究誠信辦公室對普通造假騙資金行為所給予的最重處理。然而,事情還未結束。

2014年6月,韓東杓因偽造研究數據、提交不實報告以獲得政府資助等聯邦項重罪被起訴,最終獲刑57月,罰款720萬美元,出獄後還要接受3年的管制。“艾滋病疫苗有很大的社會需求,韓利用這種期盼心理以欺詐手段浪費了數以百萬計美元的納稅人資金,他必須坐牢,以儆效尤。”檢察官尼古拉斯·克林菲爾德接受採訪時說。

在很多國家,出現了這樣的事情,後果常常十分嚴重

因為學術造假就遭遇牢獄之災確實比較罕見。但韓東杓案並非孤例。2006年,美國伯靈頓市佛蒙特大學醫學院的副教授艾里克·波赫爾曼,因申請NIH基金使用了虛假數據,被伯靈頓地方法庭判刑1年零1天;2009年,科隆檢察機關公布了德國近100名涉嫌學術造假的教授名單,指控他們為不合格學生獲得博士學位提供方便,最後,眾多教授被判處3年半有期徒刑;而最被大家熟知的則是韓國黃禹錫幹細胞造假事件。“韓國克隆之父”黃禹錫不但被解除了教授職務,還因欺詐、挪用公款罪以及違反《生命倫理法》等,被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緩期兩年執行。

即使沒有鋃鐺入獄,在歐美日韓諸國,出現了學術不端這樣的事情,後果也十分嚴重。在機構上,會遭致警告、降級、撤職、解約等處罰;在學術上,會被取消博士學位、取消教授資格,各大基金會、學術期刊和出版社的大門也會對他們關閉;在政府行政上,會被禁止項目申請、取消政府頒發的各種榮譽。

中國有很多更為嚴重的學術造假,處罰卻往往輕描淡寫

中國學術造假屢禁不止,英出版商撤造假論文中九成半屬中國學者

在各國,學術造假的事件都不少見。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2012年10月1日發表了有關論文撤銷的研究報告,因造假或者被懷疑造假而撤銷下來的論文所占的比例相當於1975年的十倍。但相比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中國的學術造假現象確實非常嚴重。

史上最牛連環抄襲門:檀某等97年發表的論文,十幾年遭到16個單位25人抄襲,抄襲率多超90%。據《中國青年報》史上最牛連環抄襲門:檀某等97年發表的論文,十幾年遭到16個單位25人抄襲,抄襲率多超90%。據《中國青年報》

論文收集網站arXiv具有文本檢測功能,在其1991年至2012年共收集的75萬篇涉及數學、物理、計算機等領域的論文中,6372名中國作者中有688人被標記抄襲,比例超過10%,而註冊作者數最多的美國,26052名作者中涉嫌抄襲的比例為4.7%,同為工業發達國家的德國則為3.2%。今年4月,英國大型學術醫療科學文獻出版商現代生物出版公司(BioMed Central,BMC)撤銷了43篇論文,其中41篇來自中國。該公司解釋,這些論文出現“偽造同行評審的痕跡”,並暗示問題只是冰山一角。

即使是中國國內的數據,同樣不容樂觀。2010年,中國科技部曾組織對科研造假行為進行調查,根據《自然》雜誌,在調查涉及的中國6家頂級研究機構的6000多名科研人員中,大約1/3承認有過剽竊、造假行為。而中國國情研究會調研員董協良調查則發現,每年網上揭露的國內學術造假事件大約有100起。由武漢大學進行的調查更估計,中國買賣論文等造假行為的市場在2009年就達到近10億元人民幣。

處罰卻一直輕描淡寫,作假者鮮有被紀律處分,更不用說到法制層面

2011年,加拿大蒙特利爾心臟病研究所藥學系華裔教授王志國,在兩篇公開發表的論文中用以說明數據的圖片合成錯誤(論文其餘部分包括結論準確無誤,實驗結果也可重現),被研究所認定違背科研倫理標準及身為研究者的職責,免去其研究者身份,並關閉其實驗室。相關機構也永久取消其資助資格。而在中國,王志國仍兼職哈爾濱醫科大學藥學院心血管藥物研究所所長,同時還在中組部公布的第四批“千人計劃”名單內。

近年來,"千人計劃"造假作弊的醜聞被頻頻曝出近年來,"千人計劃"造假作弊的醜聞被頻頻曝出

同樣的行為,在國外被供職單位免職,也永久失去了受贊助的資格。而在中國,不僅沒有制裁,還仍然名利雙收。事實上,對學術造假,中國的處罰一直就是輕描淡寫。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紀檢監察審計監督局副局長陳越披露,從1999年到2010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共立案調查學術不端案件204件,即每年二十件,其背後有多少造假事件沒有被報上來立案?如前文所述,根據中國國情研究會調研員的統計,每年光網上揭露的國內學術造假事件就大約有100起。

再看處罰力度,在204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共立案調查學術不端案件中,受處罰的共有318人次,其中終止撤銷項目的有100人次,69人次受到書面批評,58人次受到內部通報批評,19人次受到國家自然基金委“最嚴重的處罰”——通報批評,也就是網上公布。鮮有被紀律處分,更不用說到法制層面。

即使處分,往往也是只打小蒼蠅不打老虎

2007年,上海交大博士生王海鵬照抄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林本利論文一事被爆出。剽竊所得的論文更獲刊登於國際期刊《IEEE》,兩篇論文不單題目相同,內容近乎一模一樣。事件揭發後,抄襲的博士生王海鵬遭上海交大嚴懲,但論文第二作者、導師教授田澎只輕判兩年內不可教導研究生,仍擔任上海交大管理學院執行院長。

在國際學術界,一旦一篇論文被證實有造假、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所有的作者都必須共同承擔責任。哪怕是名牌大學校長、諾貝爾獎獲得者,都將斷然引咎辭職。但在中國,顯然並不如此,不管是浙江大學李連達院士課題組所發表的論文存在造假和一稿多投等學術不端行為,還是東南大學校長、中國工程院院士顧冠群師生論文剽竊國外論文事件,所有的造假論文若存共同署名者,最終責任都會被推給“第一作者”,那些有行政職務、學術頭銜的的第二作者,都只會被輕判再輕判。

當然,即使是“位高權重”者自己一人的論文,他們也會安然無恙。2009年12月19日,國際學術期刊《晶體學報》官方網站刊發社論,承認來自中國井岡山大學兩位教師的論文被證明是偽造的,決定撤銷。十日之後,井岡山大學即宣布對造假教師開除公職黨籍。時隔三個月,《晶體學報》再次撤銷來自井岡山大學的造假論文,化學化工學院副院長隋岩共有七篇,生命科學學院院長蕭宜兩篇,化學化工學院院長方小牛五篇,但對於他們,校方一直沒有給予處罰。

對於嚴重泛濫的學術造假,應該學習國外嚴懲

科研機構處理學術造假者輕描淡寫,確有其原因在。學術造假在不少人看來,是純粹的道德問題,處理也只能內部處理。而科研單位與造假者本來就是利益共同體,一旦出現學術造假的醜聞,造假者所在的科研院所也會被搞得灰頭土臉,在名譽上有很大的損失;因此,一些科研機構也有意讓學術造假醜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學術造假是非常惡劣的行為,必須予以嚴厲的制裁。從禁止學術造假泛濫的角度,更是如此,很明顯,無論是成果鑑定還是項目申請,若能僥倖造假成功,獲得的將是大把的科研經費和榮譽頭銜,而事情敗露後的“從輕發落”,無疑又讓學術造假者無“後顧之憂”。當對案例沒有進行恰當的處理,就釋放了一個非常錯誤的信號,毫無疑問會助長了學術造假的蔓延。

而對學術造假建立嚴厲的懲罰機制,在相當程度上遏制了學術造假行為。可以學習歐美等發達國家,學者一旦被認定存在學術造假行為,就會受到供職單位、學界、政府和整個社會的懲戒,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並且情節嚴重的還要動用刑法。

此外,對學術造假行為的預防、分類、認定應有一套完善的制度與程序。當然,最重要是,完善職稱評定製度,畢竟,它才是國內學術造假的根源。職稱不同,待遇不同,而評職稱依靠論文數量,如此一來,學術造假頻頻發生就不奇怪了。

現今高校的職稱評價體系之中,尤以發表SCI(美國《科學引文索引》的英文簡稱)論文數量為主要的硬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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