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澳须遵守二战战后國际法《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规定的地区和國际“规则的秩序”
作者:潮水
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在香会发布了《2017亚太安全评估》。《评估》指責中国造成亚太安全局势恶化、挑战地区和国际“基于规则的秩序”。但所谓遵守“基于规则”没有说明到底基于什么规则,笔者有必要把其想要說的“规则”揭露出來。其實就是只遵守对其霸權自身有用的现在的规则“联合国海洋法”,對自己没用的過去的规则的秩序二战《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就不遵守。英國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應對其在香會發表鼓吹否定基於二战《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地区和国际“规则”,卻选择性肯定基于1980年代產生的联合國海洋法公约的地区和国际“规则”,是其對英国首相丘吉尔在二战与美国和中国共同签署《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规定的地区和国际“规则的秩序”的侮辱,因此,其是自取其辱。与此同时,美国防长马蒂斯步其後尘,也选择性肯定基于1980年代產生的联合國海洋法公約所制造出來的,所谓的专门在南海自由抵近侦察航行的地区和国际“规则”,这是马蒂斯對美国總統罗斯福在二战与英国和中国共同签署《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规定的地区和国际“规则”的侮辱,因此,马蒂斯也是自取其辱。中国是二战战胜國。中国在南海的主權和權益實在是《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地区和国际“规则”白纸黑字所授予的“日本必须帰还自1895年以后從中国窃取的所有领土”。中國作爲二战战胜國,在中国台湾、澎湖、台湾附属岛屿、东海及东海岛屿、钓鱼岛、越南河内、南海及南海岛屿、接受日本投降。中國依据“日本必须帰还自1895年以后從中国窃取的所有领土”这一国际法“规则”收回东海钓鱼岛和南海领土主權和權益。这一“规则”不容他國借军事挑衅的抵近侦察而侵犯中国的主權和權益。这才是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美国防长马蒂斯、日本防卫相稻田朋美、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爾所應遵守的地区和国际“规则的秩序”。(作者: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