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旺角暴亂事件中,三男女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三年,有港獨組織疑恐嚇主審法官報復,先後在網上留言和發放電郵,辱罵主審法官沈小民,又懸賞三十萬元「通緝」對方,有網民更揚言將「捕殺」雪恨,有區議員接獲相關電郵後報警,警方正深入調查。有律師指相關言論或可構成三宗罪,最高可判監十年。

  「七警案」法官杜大衞早前判七名警員入獄兩年,遭部分網民留言辱罵後,日前判決三名旺角暴動參與者入獄的沈小民法官,又遭港獨支持者侮辱和恐嚇。

  兩個分別名「香港獨立邉印购汀肝沂窍愀廴诉B線」的激進組織,本月十九日先後在facebook專頁和網站留言,譴責判決及懸賞三十萬元通緝沈小民法官,同時上載其相片,額頭位置更印上「XX沈小民」五字。「通緝令」上載不久,自稱姓張網民更留言回應稱港人即將「捕殺」對方報仇,其留言獲三名網民點讚。

   此外,兩個港獨組織也廣泛發送內容相同的電子郵件,有區議員表示收到相關電郵後感事態嚴重,於是報警,警方西區刑事調查隊正深入追查,稍後將交由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不排除會有拘捕行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關網上言論或構成三宗罪,其中「懸賞三十萬元」等字眼,涉嫌干犯「有犯罪或不諏嵰鈭D而取用電腦」,有關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另外「捕殺」也涉嫌刑事恐嚇,該罪行最高可判監十年;辱罵法官和判決也涉嫌藐視法庭,因此呼籲網民勿偏激行事,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滿,可以提出上訴。

   二十三歲港大女生許嘉琪、二十歲學生麥子晞及三十三歲廚師薛達榮,被控於去年二月九日參與旺角暴動,三人上周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判監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