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公安部决定从4月1日起组织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昨天下午,中国警方首次从希腊成功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胡某回国,为今后中国与欧洲各国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提供了成功借鉴。
据悉,2013年4月底,浙江衢州百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与家人前往塞浦路斯后一直未归,并将非法集资4000余万元和银行贷款400万元卷走,公安机关随即对其上网追逃。
此后,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依法对胡某某批准逮捕。去年10月,经前期深入工作,在公安部积极协调下,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11月23日,胡某某在希腊雅典机场被当地警方依法扣留。公安部立即启动引渡程序,通过办案单位提供的充足证据和法律依据,希腊法院最终裁决同意将其引渡回国。
公安部猎狐境外工作组将胡某押解回杭。
据了解,中国与希腊尚未签订引渡条约,中国警方及时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并向希腊警方提供引渡请求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成功与希腊进行了个案引渡合作,为今后中国与欧洲各国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提供了成功借鉴。此次希腊批准向我国引渡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也体现了国际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坚决态度,必将有力震慑外逃犯罪嫌疑人。
此次专项行动,浙江省公安机关既狠抓自身管辖案件的境外逃犯,又重视配合纪检、检察机关抓腐败案件的外逃人员。并主动对接会商纪委、检察等单位,双方确定专人,落实对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的一体化缉捕措施,做到同部署、同措施、同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国际追逃追赃长效机制。
据了解,公安部3月31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部署会,根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公安部决定从4月1日起组织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
据悉,从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80名。公安部强调,要进一步总结和固化“猎狐2014”专项行动成功经验,全面提升缉捕工作水平,要在完善“一人一档”、“一案一策”的基础上,深挖发现逃犯行踪,千方百计掌握逃犯准确动向,强化调查取证、完善证据支撑,不断夯实缉捕行动的执法基础,并通过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地钳制逃犯的境外活动能力、挤压其生存空间。要主动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协商,建立、巩固并不断拓展合作渠道。要强化实战思维,对于涉及境外缉捕的事项,做到专人专办、特事特办,确保高效。
据介绍,“猎狐2015”专项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的“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部将积极会同中央组织部、最高法、最高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等专项行动。
据了解,“猎狐2015”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是压存量、控增量、追逃追赃并重,要坚持缉捕、劝返两手都要硬,适时在重点国家开展集中缉捕,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的感召作用开展劝返工作;坚持追逃、追赃两手都要狠,尽最大努力收缴外流的赃款赃物;坚持专项行动和基础建设两手都要抓,注重机制建设和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工作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
此前,3月28日下午,按照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我外交部和驻老挝使馆大力支持下,公安部派出的联合缉捕工作组将潜逃老挝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成功押解回国,取得了反腐败囯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记者/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