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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萨谈我们历史上十个榜样的真相
送交者:  2012年09月30日06:51:28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老萨谈我们历史上十个榜样的真相 [原创 2012-9-29 21: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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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为萨沙原创,如果转载请务必注明
中国的榜样和偶像和国外有很大的不同,国外的所谓英雄,并不是完美的人,往往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而中国的偶像则是高大全,甚至连结婚和女朋友都不应该有,最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开始我党主要扶持活着的英雄,但这些人并不可靠,有一部分很快腐化或者叛变,于是转为立已经去世的人作为榜样,因为死了无法自己转变。

我们的口号就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解放军的宣传更厉害: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

由于各个历史宣传的需要,我们立了很多个榜样,其中一些榜样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老萨并非没事找事,也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榜样,只是提出一些疑问,供大家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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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王二小—并不存在

 

我们对于王二小一向解释为:王二小,生于1929年,牺牲于1942年,河北省涞源县上庄村人。在日军的一次扫荡中,年仅13岁的王二小为了掩护乡亲,将日军带到八路军的埋伏地,自己却英勇牺牲。在当地事后修建了所谓王小二的陵墓,遗憾的是,王二小并不存在。

 

如下:

王二小的故事来自于《歌唱二小放牛郎》,作词家方冰,作曲家李劫夫。

方冰是老一辈的作家、诗人,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他和我国著名作曲家李劫夫曾一起在华北敌后打过游击。那时,两人睡在一个铺炕上,吃在一个锅里,一个作 词,一个谱曲,彼此配合得十分默契。反扫荡后的一天,他俩坐在房东门前的石台上,谈起了在反扫荡中的感受。方冰说,咱们打游击这一带的几个村庄里,出现了 不少可爱的孩子,他们整天吃不饱、穿不暖,饿着肚子给部队和老百姓送信带路做了许多工作,有的甚至牺牲了生命,都是一些抗日小英雄,我们应该写首歌歌颂他 们,让人们传颂他们,永远记住他们。劫夫说,那好哇!我也有这个想法。来,你马上就写,我马上就谱。两个人一拍即合。

 

方冰很快就找来一个麻杆儿,在一头缠 上钢笔尖,蘸着红药水,不到两个小时,就写出了《歌唱二小放牛郎》的歌词。劫夫接过来,顺手就往上填音符,不大会儿曲就谱出来了。拿到军区文工团去试唱, 一下子就唱响了。很快,不论是解放区还是敌占区,《歌唱二小放牛郎》传开了。   

 

谈到这首歌的创作过程,方冰曾说,在我的脑子中,当时并没有一个真名实姓叫“王二小”的孩子,而是有不少叫“二小”的。所谓“二小”就是指当地的那些 孩子。至于为什么要写放牛的“二小”,是因为在反扫荡中,冀中的老百姓为了对付敌人,保护自己,发明了一种消息树,如果消息树立在山头上,就说明没有敌 人,如果消息树倒了,就说明有敌情,得赶快转移。而看护和掌管消息树的,一般都由放牧的孩子来担任,这些“二小”一边看护牛羊,一边看守消息树。至于歌中 的“二小”为什么姓王,那只是随便选的,王姓比较通俗、普遍。

 

庆祝抗战胜利50周年时,华北某县筹划给“王二小”立碑,方冰听说后急了,“怎么能这样搞呢?‘王二小’和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不一样,他是我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是无数少年英雄的化身,没有一个指定的人,我不主张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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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刘胡兰---不怕死的女英雄,但敌人杀他是为了报复

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1947年1月12日),原名刘富兰,中国国共内战期间的一个中共预备党员,被国军阎锡山部队执行死刑(用铡刀斩首),死后被中共追认其党员身份。

 

我们官方的记载,并非杜撰。1945年9月9日,国军阎锡山部依仗优势兵力夺占了文水县城,但广大农村仍在我党我军手中。当时我党的主要任务是反奸反霸,减租减息,回赎土地,发动群众参军参 战,支援前线。刘胡兰参加了县妇训班学习,又担任了村妇联会主任。她积极动员妇女做军鞋、送公粮,组织妇女担架队,抢救伤员,给部队送慰问品,办冬学,斗 争地主等,忙得不可开交。

1946年下半年,阎锡山调集近万人的兵力对晋中地区进行了扫荡,情况开始恶化。这年年末,由于我晋绥吕梁八分区主力部队,奉调解放晋西南大宁、吉县等阎军势力薄弱的地区,文水、太谷、交城等县只剩下县大队、区武工队等,阎军暂时处于优势。

1946年12月5日,阎军72师215团1营在大象镇扎下据点,在云周西村挑选了死心塌地为他们效劳的石佩怀担任村长。石佩怀猖狂地叫嚣:“八路军不行了,把你们家的人叫回来投降吧!”

根据形势的变化,县委决定已经公开身份的县、区、村党员干部分批撤退转移上山,只留县大队、区武工队、农村秘密党员坚持平川斗争。组织决定刘胡兰也转移上山,而刘胡兰却不顾个人安危,主动要求留在村里坚持斗争。

 

为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刘胡兰与村里的党员找到我方政府的徐光远县长,要求惩处敌人委任的村长石佩怀。1946年12月21日,太阳刚落山,区长陈德照带领区武工队直奔云周西村,安排好警戒,走到约定地点。刘胡兰对陈德照说:“我已经侦察好了,今天下午石佩怀刚从大象镇开会回来,正在家。”陈即带武工队到石佩怀家门口,命令队员吴万金、孟如意持枪进去把石佩怀押出来,到村外就地处决。

为了报复村里的锄奸行动,阎军和复仇队共组织了三次袭击,刘胡兰牺牲是在敌人的第三次袭击之际。陈湘平说:“敌人前两次报复行动主要是抢东西、烧房子和抓人。”但是阎军仍然觉得没有达到目的,第三次到村里反扑。

 

刘胡兰纪念馆,阎军72师师长艾子谦给215团1营关于第三次袭击的指令很具体,这也是敌军杀害刘胡兰的主要证据之一——

  二一五团一营:

  报告悉,该营此次开展工作进行松懈,做法太软,云周西既有坏分子在活动,为何不积极设法铲除,致使村长遭到杀害,显其该营警惕不高,做法 不够。今后做法要硬,去掉书生习气,勿存妇人之仁,速将陈德照、刘胡兰等扣获归案法办,一则为石村长报仇,二则便利今后开展工作,借慰死者,以利将来。此 令。艾子谦,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一月十一日。

 

据村里人回忆,1947年1月11日深夜,区长陈德照带武工队回村接刘胡兰,因刘胡兰提出有事要处理,就约定1月12日一早,武工队接她护送到西山根据 地。但就在1947年1月12日拂晓,阎军72师215团1营开始第三次袭击,突然包围了云周西村,刘胡兰为了保护乡亲们英勇就义。此后,晋中战役打响, 文水得以解放。从这一史实可以看出,刘胡兰是在文水解放前夕壮烈牺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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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江姐---牢里的女英雄,但没被钉过竹签,也没有绣红旗

 

红岩小说是立足于实际写的,但里面有很多虚构。主要如下:

1.       出卖江姐的并非什么小角色甫志高,而是重庆市委书记

在小说《红岩》中,正是因为书店店员甫志高的叛变,才导致江姐不幸被捕。而在真实历史上,江竹筠的入狱,是因为临近解放前,重庆地下党市委书记刘国定和副书记冉益智的相继被捕叛变。刘国定后来竟然还靠出卖有功当上了军统中校。冉益智在被捕前给党内同志的印象是“经常表现出革命的坚定”,却在被捕的第一天就叛变了。

解放前夕,重庆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冉益智叛变,供出大批共产党员,连徐远举都听得瞠目结舌。他还“现身说法”劝说下川东地委书记涂孝文叛变,使江竹筠、李青林、雷震等数十名中共党员被捕!

 

2.       江姐和丈夫彭咏梧结婚时候,丈夫其实已经有妻子,江姐还将孩子给原配抚养

 

彭咏梧在与江竹筠(江姐)相识、相恋之前,在老家已于重庆云阳县的妻子谭政烈结婚八年,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名叫彭炳忠。

江姐儿子彭云说,1946年4月,妈妈在成都生 下了我。1947年10月,母亲给谭妈妈(谭正伦)写了一封信,这封信不但将一切和盘托出,还嘱谭妈妈尽快来重庆照顾我。那是我的两个妈妈唯一的一次通 信,但她们从来没有见过面。

彭云说。1948年2月,谭正伦冒着白色恐怖的威胁来到了重庆,从江姐的战友手中接过一岁零十个月的小彭云。

 从1948年2月接过彭云到解放前的将近两年时间里,谭正伦带着彭云躲过一次又一次劫难,使敌人抓捕彭云、威迫江姐就范的阴谋没有得逞。

刚解放的时候,彭云大概三岁多,当时谭正伦还不知道彭咏梧和江姐都已经牺牲,抱着一线希望带着小彭云到处寻找他们的下落。“当时重庆成立了几个‘脱险同志登记处’,谭妈妈背着我一个挨一个找都没有找到。后来得知母亲在十天前已经被杀害在歌乐山‘中美合作所集中营’这个噩耗,谭妈妈又背着我到埋有被杀害的烈士的地方去找,不久后我们又得知,父亲早在一年前就牺牲了。”

 

3.       江姐被捕以后没有钉过竹签,也没有绣红旗

江姐被捕以后没有被钉过竹签,当时也没有这种刑罚,他受到的是类似于古代那种夹手指的刑法。
特务用编成一排的竹筷子夹她的手指,想撬开她的嘴。江竹筠疼得晕过去3次。敌人很阴毒,为了
避免她再次昏死,他们一点点加劲,很疼但又不会疼晕过去。

 在《红岩》中,江姐狱中绣红旗的情节生动细致,也很感人。笔者去重庆旅游,重访渣滓洞和红岩魂纪念馆,却从布展的史料中意外地发现,狱中绣红旗者不是江姐,而是《红岩》的作者罗广斌及其难友。

    讲解员指着那件绣得不怎么规整的红旗原件解释说,重庆临近解放时,都

听到解放军的隆隆炮声了,罗广斌向难友们倡议,绣一面五星红旗迎接解放。于是,他把自己的红被面撕开,几个人偷偷地绣成了这面旗子。那时,他们还不知旗子上的五星怎么摆,所以才绣成这个样子。

 

4.       江姐被杀跟美国人没关系,只是死于美国人培养的国民党特务之手

中美合作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和美国军事情报机构合作建立的战时跨国情报机构,其目的是中美之间加强军事情报的合作,共同打击日本。

实际上,中美合作所的历史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而结束,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从未参与过国共争端。

红岩之所以这样写,是为了当时在国内宣传反美思想而已。

 

不过,在白公馆和渣滓洞里对中共政治犯进行刑讯的一些军统人员,确实是由中美合作所培养出来的。

 

5.       江姐的唯一的儿子在美国

江姐和彭咏梧唯一的儿子彭云定居美国,现在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分校计算机系担任终身教授。

烈士遗孤”光环下长大彭云从小就在母亲江姐的光环中长大,与彭云中学同窗六载的卢晓蓉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回忆了中 学时代的彭云和这位烈士遗孤享受的“特殊待遇”:“中学时代的彭云从外表上看,除了脑袋特别大(因为这个原因,小时候江姐的战友们都戏称他为‘小老虎’) 和戴着一副‘缺腿’的眼镜(掉了一根眼镜腿,他一直用棉线代替套在耳朵上)以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然而我们这个班却因为有了他而与众不同。不仅学校对我 们倍加关爱,为我们选派优秀教师,创造尽可能好的学习条件,而且市里对我们也另眼相看,有什么重要活动常会邀请我们参加。只要彭云在公众场合亮相,必然会 造成轰动效应……来自全国乃至其他国家的信件雪片般飞来,平均每天都有好几十封,多的时候有一两百封……”

 

谈到这些细节,如今的彭云一笑置之,“应该是真的吧,但后来经历的事多了,很多新的记忆都把旧的淹没了。”但有 一件事情彭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到渣滓洞举行纪念活动,不知怎么被认出来我就是江姐的儿子,‘牢房’楼上楼下顿时被挤得水泄不通。为了安全起见,班上一 位男同学赶紧换上我的衣服和眼镜和我‘调包’,我们才成功‘突围’。”

 

记者:您在国外的时候会时常想起自己的特殊身份吗?周围的人是否知道? 

彭云:经常会想到,因为那是我血脉中的一部分,我怎么能忘呢。周围的同事和学生们也都知道,因为这个事情是没办法保密的,但大家很少当面和我谈论这个事情。

记者:那您会经常想着是否回国吗?

  彭云:总在想该不该回去。也曾经努力过,但想不好回国做什么,似乎找不到着力点。原来想做出大东西就回来,但还没等做出来就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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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董存瑞—拍摄他的电影导演,临死前的质疑

 

董存瑞(1929年-1948年5月25日),河北省怀来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32师96团2营6连6班班长,1948年在国共内战时期在河北省隆化县的隆化战斗中舍身炸碉堡而死亡

 

大众电影:〈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

 

1954年的一天,中央电影局副局长陈荒煤把郭维叫了去,递给他一个电影剧本,郑重地说:“这个戏给很多导演都碰了钉子,交给你拍吧!怎么改都行,但是有 一条,咱不署名。”郭维有点疑惑地接过剧本,上面赫然三个大字:董存瑞。这个人的名字郭维以前隐约听说过,是解放战争时期英勇献身的大英雄。可为什么别人 都不拍,偏偏落到自己的头上呢?

 

董存瑞的故事,先前确有许多导演接触过。他们大都认为,主人公是个过于理想化的英雄人物,反而不好出戏,因此纷纷婉言推辞。而郭维凭借先前的处女作《智取华山》一炮成名,观众反响颇佳,上级踌躇之际,自然想到了他。

郭维对自己的电影创作不是没有遗憾,先前的《智取华山》,挺牛的片子——国外获奖,首长肯定, 观众踊跃——可“群戏”这一题材的限制还是在郭维的心中落下了病根,他明白所谓“英雄群像”,其实也就是“没有典型”。而董存瑞其人其事,真正留下的线索 并不太多,反倒给了郭维很大的创作空间,使他可以较为自由地勾勒心中所理解的英雄形象。

 

在真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谁也没有亲眼 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 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经年的战争岁月,为国捐躯的壮烈事迹何止千万!董存瑞无疑只是其中伟大却又平凡的一 例。

 

导演郭维目前已经行将就木,一般认为他此时说话来是临死前的告白。因为如果他现在不说,死了以后就没人知道这件事了。

 

当然,董存瑞的家人和战友们有不同的看法,此时也在上诉,认为郭维是在胡说,并且还告中国电影家协会甚至央视。

不过,董存瑞的战友们对此的描述也有很大不同。就比如董牺牲前喊得口号,有人说是:为了新中国的胜利,冲啊。有人则说:董存瑞只喊了一举,危险,快卧倒,快卧倒。还有人则说:董存瑞是先喊卧倒,然后喊为了新中国的胜利。

 

同时,中国电影家协会因《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一文,将北京铁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该文刊登在铁血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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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黄继光---胸口是堵不住机枪的

 

黄继光(1931年1月8日-1952年10月19日),原名黄际广,生于四川省中江县,中国人民志愿军第45师135团9连的营讯员。1952年10月19日在朝鲜上甘岭地区597.9高地牺牲。

 

1952年10月19日,根据战地目击者的描述,黄继光在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进攻部队受到机枪巢火力压制的时候负责爆破任务,他投掷了一枚手雷但是未能完成任务。最终他用身体挡住了2支机枪枪口使得后续部队能够攻下高地。

 

老萨对枪支有些了解,美军在朝鲜战争中使用的轻机枪一般是M1919轻机枪,或者M1918A2轻机枪。这两种机枪威力都相当惊人,以M1918A2为例,他可以轻松击穿10毫米的钢板,人体根本无法挡住这种机枪的射击。而M1919轻机枪威力稍逊,但也仅仅相差一丁点而已。

 

如果一个人去扑上去挡住枪眼,在近距离的轻机枪射击下,必然出现两个情况。一是子弹会毫不费力的穿透人体,导致堵抢眼着在几秒钟内死亡。二是强大的机枪子弹射入人体后,出来时候会是超过大号鸡蛋或者小号梨子这样的伤口,人体在这种冲击下必然会仰面摔倒,无法继续站立。就算极为侥幸的不摔倒,能够继续堵在上面,在轻机枪连续射击下,遗体在短时间内就会碎裂,无法起到堵住枪眼的作用。

 

所以说,黄继光堵枪眼本身是很伟大的,但黄堵抢眼以后肯定在短时间内牺牲,而且遗体也会被击倒,实际并无法起到掩护战友的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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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 邱少云---烈火烧到身上时候究竟是否活着

 

邱少云(1926年-1952年10月11日),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烈士,四川省铜梁县(现重庆市铜梁县)人。1948年被川军抓壮丁当了国军,1949年12月所在部队投降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在朝鲜战争中阵亡,时年26岁。牺牲前为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后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52年10月11日夜,邱少云所在部队在朝鲜平康以南铁原东北平康联合国军前哨阵地391高地执行战斗任务。邱少云及其战友500余人在敌阵地前沿的草丛中潜伏。12日12时左右,美军向邱少云潜伏地发射燃烧弹,其中一发落在他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到他身上,但邱少云为了不暴露部队埋伏的地点,他忍受着剧痛,坚持不动,虽然邱少云身后就是一条水沟,纹丝不动,直到牺牲。

 

邱少云的疑点有很多,第一,邱少云身上着火,弹药为什么不会爆炸。第二,邱少云距离美军仅仅60米,他四面的草很快都烧光了,而自己却被少了30多分钟,这么久的时间美军为什么不怀疑。第三,到底有没有这个水沟。第四,也是所有的关键所在,烈火烧到一个活人,单凭意志力能否不动。

 

第一很容易解释,根据邱少云的排长曾纪有回忆,当时邱少云并没有带武器,只拿着把大钳子,他的任务不是冲锋杀敌,而是扫除铁丝网障碍。

第二,这显然无法解释,即使黑夜中,人体烧火和草木着火还是容易区分的,况且草木着火事件如此之短,人体燃烧事件如此之长,美军又是高度警惕。

第三,根本没有水沟,还是排长曾纪有回忆:……我就埋伏在他(邱少云)身后5米的右方,看得清清楚楚。……我们在半山腰,哪来水沟,有水沟,在那么冷的冬天也没有水。

第四,无数试验可以证明,即使人体在被深度麻醉的情况下,被烈火烧到以后也会有自然的反应,比如剧烈抖动,颤抖,甚至弹跳。如果是一个清醒的人,人体被燃烧确实属于十级疼痛,而且这种疼痛也是根本忍受不了的,会出现各种痉挛现象。

 

所以,邱少云烈士很可能被燃烧弹击中时候,已经光荣牺牲,所以烈火烧到他身上的时候,他自然没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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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 王成--向我开炮的原型,实际是被美军俘虏了

著名经典革命电影《英雄儿女》中塑造的经典英雄形象,他一个人坚守阵地,在最后一刻要求我方炮兵向他开炮,以消灭敌人。
“为了胜利,向我开炮!”电影《英雄儿女》中志愿军战士王成的这句豪言在60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振聋发聩。

1952年初,朝鲜战争期间,中国作家巴金受曹禺、丁玲之托参加全国文联组织的赴朝创作组。1961年,巴金发表两万多字的小说《团圆》,描写一对在战场上重逢的父女。当时的文化部副部长的夏衍责成长春电影制片厂将它改编成电影。

王成的原型是蒋庆泉老人。

1953年4月,陆军23军67师201团步行机员蒋庆泉及战友,在朝鲜石岘洞北山遭到强敌围攻。绝境中,他向步话机高喊“向我的碉堡顶开炮!”。
激烈的战斗中,和他联系的是陆洪坤。只听见蒋庆泉不停的用步话机报告敌人位置,指挥炮兵打击敌人。他“ 200米、100米、50米、20米,直接向我的碉堡顶上开炮!什么也不用管了,快开炮吧!”最后的声音是“炸到我了!共产党万岁!”以后就没有消息了。
但蒋庆泉的回忆却完全不同,他只是说他喊了开炮,但实际上后方没有开炮。
在儿子蒋利的记忆中,父亲唯一一次主动提起打仗的事,还是在40年前。那次,蒋庆泉从村里带回了一张泛黄的报纸,指着里面一篇描写志愿军攻打石岘洞北山的文章对儿子说:“这场仗爹打过。”

蒋利当晚就赶回锦州,向父亲提出了这个疑问。

“喊了又怎么样,他们没有开炮啊!”蒋庆泉沉默许久,说出了这样一句让蒋利觉得“没头没尾”的话。随后,老汉开始浑身发抖,却再不发一言。


蒋庆泉的事迹被陆洪坤和谷德泰写成报道《顽强的声音——记步话机员蒋庆泉》,部队也准备为他请功。然而,几天后,来命令,停止一切宣传。蒋庆泉没有死,因为负伤无法抵抗,成美军俘虏。当时,蒋庆泉宁可死也不愿意当俘虏。可是,身上到处是伤,一点劲也没有,无法抵抗。当时规定,被俘人员不得宣传。 

洪炉根据未能发表的《顽强的声音》,以于树昌为主角另写了一篇《向我开炮》。

与洪炉相熟的总政文化部编剧毛烽,在创作电影《英雄儿女》时用“向我开炮”的情节突出了本是配角的王成,并根据另一位烈士杨根思的事迹设计了王成手持爆破筒扑向敌人的壮烈结局。

蒋庆泉的结果还算不错,回国已经仅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幸运地保留了党籍和军籍,随后以革命军人的身份退伍。
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默默生活在辽西平原的乡村里,生活比较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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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 雷锋—是个好人,也是个乐于助人的人,但一部分事迹属于虚构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中国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今望城区雷锋镇)人。

雷锋原名“雷正兴”,乳名叫“庚伢子”(长沙话),直到他到鞍山钢铁厂(鞍钢)工作前才改名为“雷锋”。

1956年初期,雷锋在该乡政府当任通信员,后被转移到望城县委作公务员,也是雷锋第一次被评为工作模范,是个小干部。

1957年2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曾经参加过沩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钢的建设,并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是个工人。

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并加入中国共产党,被分配到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曾被选为抚顺市人大代表,是个军人

1962年8月15日,雷锋在辽宁省抚顺市,在路面指挥战友的军车倒车期间,遭晒衣服被子用的方木杆子击中头部,导致颅骨损伤及脑机能障碍殉职,年仅22岁。[25]在部队两年又八个月里,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和多次受部队嘉奖。

 

对于雷锋的质疑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       雷锋遗物中颇多很时髦的东西,他如何能够捐款那么多?

根据雷锋宣传资料记载:庆祝抚顺市望花区人民公社成立,他送去200元;辽阳地区遭受洪水之灾,他寄去100元;战友小周的父亲病重,他寄去10元;一位妇女车 票和钱丢失,他为这位妇女买了车票。他只在部队2年8个月,当时部队津贴最高每月只8元,就算他拿最高津贴标准,合计收入只有256元,仅他的一小部分事迹就已经支出三百多元。

 

2001年还报道过雷锋在抚顺某储蓄所存款100元,雷锋捐款加存款有400元左右,收支显然已经严重不均衡了。

另外雷锋留下的遗物中可以看到,雷锋有手表、皮箱、毛料衣服等当时罕 见的奢侈品,包括当时在天安门前照的相,似乎消费很超前,钱从哪里来的?

雷锋没有父母,做公务员时,转正以后月薪只有30多元,成为工人以后月薪不过40多元。

而他只当了1年公务员,3年工人,出去日常开销实际剩不下多少钱。

 

1958年,雷锋响应支援工业建设的号召,从湖南望城团山湖农场来到鞍山钢铁厂。雷锋到鞍钢后,仍然保持着在团山湖农场时朴素的本色。许 多年轻伙伴都换了整整齐齐的衣服上街看电影、逛公园,有时还去舞厅跳舞。雷锋没有好衣服,到哪也是一套油渍麻花的工作服。

 

有人对他说:“这是大城市,比不 得你团山湖了。你这身打扮,多叫人笑话!”于是,他取出平时积攒下来的钱,先后买了皮箱、皮夹克、皮鞋、毛衣、毛料裤和英纳格手表等,并且在穿上新衣裤后 还特地到照相馆照了一张相片。

 

 

沈阳军区雷锋纪念馆陈列有雷锋曾戴过的瑞士名表“英纳格”,工作人员说,新增加的这幅照片上雷锋戴的就是这块手表。
那个时代的普通百姓,如果能够拥有一块上海产的“上海牌、宝石花牌”手表,不亚于现在拥有一辆家庭轿车!更何况雷锋一出手购置的就是世界名表。 

 

1959年春节前的一个休息日,雷锋来鞍钢后第一次进城,就为自己添置了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把自己装扮一新。
其中天津公私合营华光皮件厂出品的“光荣花”牌皮夹克,定价竟然高达44元人民币!别说50年代,就算到了90年代初,皮夹克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都是奢侈品。
毛料裤在当年往往是普通百姓为结婚而添置的行头;至于皮鞋,对那个年头来讲同样是奢侈品。

 

80年代前,中国妇女的美容护肤产品基本就是蛤蜊油,雷锋非但不甘落后于妇女同志,更使用的是名牌雪花膏,牌子是大名鼎鼎的“友谊牌”。 当年“友谊牌”的知名度,不亚于现在的欧莱雅和SK-II。

 

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拍照留影,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都是一件奢侈事。 
  
可雷锋在其短短的一生中,仅仅有案可查的照片就高达三百多张!而且他对于拍照留影是很讲究的,擅长使用各种道具:手握一卷图纸啦、把白衬衫领子翻到外衣领口外啦、胸口插一支钢笔啦、时髦拎包啦、摩托车啦......。 

 

对于自己形象,雷锋也很重视。一张照片上,那时圆圆脸的雷锋在自己的额头留下了长长的流海,显得很时尚,带帽子的时候,为了不把流海被帽子压得变型,他总是要把帽檐翘得高高的。非常惹眼。

 

 

可以看到,雷锋是个很正常的小伙子,他喜欢漂亮,爱时髦,也不惜花钱。根据他的遗物计算,他的收入出去吃饭以外,基本都换成了这些东西和那100元积蓄,他不可能还有钱去做这些善事,当然,拿个几块钱做善事还是可能的。

 

 

2.       雷锋为什么有那么多被证实为摆造型的照片

 

后来又大量照片可以证明,这并不是雷锋在当时拍摄的,而是事后拍摄的。

比如雷锋学习毛主席语录这一仗,根据影子可以判断,当时正是中午烈日当头的时候,居然竟然借来个手电筒,光天化日之下摆出“熄灯后,在被子里学习毛选”的摆拍造型!

 

至于扶老太太那张,后来被老太太的儿子证明,也是后来拍摄的。老太太之前没有见过雷锋,也不知道拍照是为什么。

这是一张许多人所熟知的照片:雷锋左手拎着一个大包袱,右手搀扶着一位手拄拐杖的老太太,一位小姑娘牵着老太太的衣角站在一旁。在雷锋 画册上,对这张照片的注释是:“1960年,雷锋因公出差回来,在沈阳车站发现一位老大娘拄着拐棍,背着包袱走路很吃力,雷锋上前接过包袱把大娘护送到抚 顺,当大娘的全家向雷锋道谢时,雷锋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自从这张照片发表以来,很少有人怀疑这张照片的真实性。然而,事实却是,这张照片跟历史开了一个善意的玩笑。记者在采访大连《新商报》副总编辑王盛波时,他说:“这张照片上的老太太就是我奶奶,而在拍这张照片之前,雷锋根本没护送过我奶奶回抚顺。”

 

王盛波第一次见到这张照片是在上世纪70年代初,照片刊登在一本画册上。后来,他在抚顺伯父家也看到了这张照片,只不过这张照片被放得很大。 伯父对他说:“照片上的老太太是你奶奶。不过,并不像画册上说的,雷锋没送过你奶奶回家,这张照片是后来补拍的。”“后来,这张照片的秘密我也只跟几位好 朋友说过,”王盛波说:“那时,雷锋已经成了全国人民的偶像,人人都在学雷锋。在那个背景下,这样的消息是不能公之于众的。”

现在谈起40多年前的那段往事,王盛波的记忆依然清晰。王盛波回忆说:“雷锋生前所在部队驻地在抚顺市望花区,而我伯父一家当年也居住 在望花区新民街一带。1957年,我爷爷、奶奶从山东龙口老家到关外看儿子,来到抚顺我伯父家。伯父在附近为我爷爷、奶奶租了一间屋子,离雷锋所在部队的 营地很近。1960年的一天,我爷爷、奶奶在街上走着,迎面走来两个穿军装的人。后来他们才知道,两个人中一个是雷锋,另一个是一位新闻干事。”

  “雷锋发现我奶奶与他曾从沈阳护送到抚顺看望儿子的老大娘很像,就主动与我奶奶攀谈起来。他问起我奶奶家里的情况,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等等。

 事隔不久,雷锋和那位新闻干事一路打听找到了奶奶住的小院。那位新闻干事围着我奶奶问这问那,不时地往本上记着什么。

  雷锋也没闲着,帮着给我奶奶家挑水、扫院子。临走时,那位新闻干事拿出相机问我奶奶:‘老人家,你跟雷锋照张相好吗?’奶奶高兴地 答应了。这时,那位新闻干事看到邻居苏姓家中的小姑娘正在院子里玩耍,就忙喊:‘小妹妹,过来,一块儿照个相。’摆好姿式正要按快门,那位新闻干事好像又 想起了什么,跟我奶奶说:‘老人家,你家里有没有包袱,拿来用一下。’”

  就这样,这个后来为许多人所熟知的照片,瞬间定格了下来。

关于这些照片,曾为雷锋拍过许多照片的摄影师张峻曾对媒体说过:“没办法,当时的历史条件就是那样,那时候想抓拍也抓拍不起啊,胶卷都很珍贵。当时大张旗鼓地宣传雷锋同志的模范事迹,是于1960年11月26日在沈阳军区《前进报》上发表《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张峻、赵志华、佟希文、李健羽集体采写)文章后揭开序幕的。全军掀起学习高潮后,沈阳军区工程兵党委作出了决定由政治部和雷锋生前所在的工兵10团共同筹办《雷锋同志先进事迹巡回展览》,并于1962年2月初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了筹备展览的班子。共抽调了6个人,由我和季增负责展览图片的补拍。

领导指定由我草拟出一份补拍雷锋照片具体内容的提纲。这个拍摄提纲是以雷锋于1960年9月荣获“节约标兵”称号和事迹报告《解放 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以及雷锋《忆苦思甜》报告、他本人的口述和日记等有关资料为依据拟定的。拍摄提纲领导批准后,于2月10日指派季增趁回团 过春节之机,抓紧节前、节后的时间完成补拍任务。

 

照片冲洗放大出来后,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满意的,当然,不能说全部合格,主要问题是:有些照片摆布的痕迹太明显,给人以虚假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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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雷锋是做了很多好事,但是并非完全不留名

毫无疑问,雷锋确实是个好心人,也乐于助人,但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帮助人以后,也喜欢人家感激他。

 

事实证明雷锋做很多好事,还是留名的,比如:雷锋1961年2月15日,给抚顺市望花区工农人民公社祝贺信;1959年12月13日,雷锋致姑嫂城公社领导的信;1960 年8月28日,雷锋致辽阳市委的信;1961年1月18日,告诉看见一堆漏掉的水泥,带回装进节约箱;1961年2月16日,雷锋写慰问信给抚顺市西部医 院的全体休养员;60年6月初帮助一个老太太,请老太太吃饭,给老太太买车票。所有这些好事后面都留下7343部队15分队战士雷锋的名字。

 

4. 雷锋本职工作做的不好

大家都知道,雷锋从参军到牺牲短短2年多时间内,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和多次受部队嘉奖。但如此多的荣誉,为什么雷锋牺牲时还仅仅是一个班长。主要是因为他自己的业务水平太低。

后来王良太主任在回忆文章中道出了究竟:1961年5月,团长吴海山同韩万金政委把类雷锋立为典型,并且提为副班长,6月升调任班长,本来还要继续提拔。

但在1961年工兵10团换了新的行政领导后,有人反 映雷锋驾驶技术不好,耗油多,还损坏了汽车零件。这些战友对继续提拔雷锋不满,有人直接说:别人提拔都是根据业务能力,为什么他例外。难道做的好事多就能被提拔吗?

这些人曾几次三番要将雷锋调离运输连。韩万金政委为此专门派人调查了解情况,据理批驳 了他们对雷锋的指责。尽管如此,这一时期还是使培养雷锋的工作抵消了力量,受到干扰。1962年8月,我们党委研究,决定调吴海山重新回工兵10团 任团长。我同吴海山同志作了一次细谈,鼓励他再次同韩万金同志合作,团结好一班人,把雷锋的旗帜举高。他对雷锋是有感情的,意识到自己责任的重大——可惜 就在他到任不久,雷锋同志就不幸牺牲了。

沈阳军区赖传珠政委在“雷锋烈士事迹展览室”里对王良太的谈话,实际上是对军区工程兵领导的批评。

 

王良太主任当场做了检讨:都是我们的思想太保守,跟不上形势的要求,我们在四五月份,催过团里两次,让赶快把提升雷锋的报告送上来,但团里党委成员 思想不统一,有的成员说:雷锋连个班长都当不好,怎么能“越锅台上炕”一下子提升为连的副指导员?所以在团党委会上就是通不过。后来吴海山调回团里,才把 提升雷锋的报告报上来,军区工程兵政治部还没来得及下任命状,雷锋就牺牲了……

 

 

5.雷锋日志和说法中很多矛盾

一次突然下雨,工地上散放着7200袋水泥,他先说自己和二十多个小伙子,用雨布和芦席盖,避免国家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但一年后又说成是"把自己的棉衣、被子拿去盖"。

报道说,雷锋的牙刷使用了七八个月了,毛都掉了一半了,还舍不得丢掉。(仅七八个月毛就掉了一半,部队用的是伪劣产品?)雷锋当兵不到一 年,居然毛巾就出了个大窟窿,还继续使用(部队的毛巾是统一摆放的,允许雷锋把大窟窿毛巾挂在营房?)雷锋穿过的袜子,补了一层又一层,最后,完全改样 了,还舍不得丢 (傻瓜才一层又一层补袜子,真的节约,可以拆掉旧补丁再补新补丁。)他用的部队的搪瓷脸盆、漱口杯,上面的搪瓷几乎全掉光了,也舍不得买新的(雷锋入伍一 共两年零八个月,这么短时间,搪瓷怎么会掉光?)

雷锋做报告说,自己去团里去开会,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小孩,衣服很单薄,脱下自己的棉裤,送给了他。可是,部队军纪不允许把武器、被服送给老百姓,而且,当时的棉裤是裤面和裤里加棉花缝在一起的,没有罩裤。难道雷锋穿着衬裤光着大腿到团里开会?

雷锋在自己的报告中说:一个严寒的冬天,雷锋等战士睡在一个简陋营房里。半夜,雷锋发现炉子座板把地板烧坏了,立刻,从外面打来水,把炉 子浇灭了,又把地板上火浇灭了,把窗户、门都打开了,屋里变得非常冷。又到外面找来小木头柴,把炉子重新点燃。可是,简陋营房怎么会铺地板?炉子座板是隔 绝煤炭的热辐射,防止地板被烤焦,能把地板烧坏?雷锋半夜里那么大动作,他的战友居然一个都没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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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 赖宁—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小英雄

 

老萨有个同事是四川雅安人,去过石棉。据他说,石棉很多人直截了当的说赖宁形象是包装出来的,本人就是个很淘气的孩子,救火也是假的。他的父亲还是当地一个局长,官衔不小。当然,这不能说就是真的,可能是道听途说而已,不能当真。

 

这个尚且不谈,目前主要质疑还是两点。

一是赖宁进入火场,救火的目的是为了扑火还是为了被表扬,对于这点有很多质疑。当时的报道中有明确记载:上山扑火,当时是县里的传统。那时候,小学生去扑火,林业局会派人到学校,学校会在大会上表扬。赖宁小学时曾经被表扬过多次。有人认为,赖宁他们几个少年上山救火是为了表扬,这对于孩子们来说很正常。显然,没有人认为这么大的山林大火,仅靠几个孩子拿着树枝可以扑灭。

当时的大火已经很可怕,即使专业消防团队也很难扑灭。据与他一起救火的王海和周伟等同学回忆,他们是在山上碰到赖宁的,他正在挥动松枝奋力灭火。那天的火势极其凶猛,火焰高达二、三十米,火速每秒达十米,几乎象火龙一样腾跃挺进着。  在现场指挥救火的副县长凌伯伯,看到天色已晚,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强行命令用汽车将在场的学生、妇女和老年人全部送下山。

 

1988年3月13日,石棉县海子山突然发生山林火灾,为了扑灭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他主动加入了扑火队伍,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后遇难。

 

期间,他们其实已经离开火场,如果就这样离开,不会有人任何问题,关键他们在中途跳车了。根据一直跟着赖宁的同学周伟回忆:扑了几个小时后,县里开始组织学生下山。周伟和赖宁还有另外一名同学都上了车,赖宁来得早,有些疲惫。后来停车时,他们看到下山的地方有条火线又烧起来了。赖宁提议边灭火边下山,三个人跳下了车(一说不止三人,是好几个人)。

后来的事情在周伟的脑海里有些模糊了。风向一转,火冲他们卷过来。火光一闪,他只记得绝望和恐惧,“就像这次地震”。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滚下了山,而赖宁,被火裹住,没有逃出来。当防火队员们再次把周伟和王海推上汽车时,却没有找到赖宁。防火队员们一边救火一边寻找着,最终找到了赖宁被烧焦的遗体。

而大火在发现赖宁遗体前已经被扑灭了,3500余亩森林保住了,县电视卫星转播台和石油公司油库都平安无事了,显然,消防人员还是完全有把握灭火成功的。 那么赖宁这样牺牲的意义,有多大?虽然这样讲对赖宁不太公平,但他的牺牲显然没有太大意义。

 

研究历史有个著名的说法,叫做孤证不取。也就是只有单方面的证据,没有侧面支持的证据不能作为历史的真相。显然,当事人是三个或者不止三个,赖宁已经去世,而另一个同学王海却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没有任何证词。而其他同学也没有任何回忆!

那么,如果单凭周伟一个人的回忆,甚至是模糊的回忆来作为定型的证据,这就是不可取的,也是草率的。

大家也许不知道,警察办案最怕的就是两个凶手,一个死了,一个被捉这种情况。因为其中一个已经死了,所谓死无对证,这个被捉的可以任何编两人之间的事情,甚至可以把所谓责任推给已经死去的那个人。

即使这样,周伟的对赖宁的回忆,也不是很好。

后来和赖宁一起救过火的周伟说,他很少看关于赖宁的报道,觉得那种集中和拔高,让他们感觉不像自己的同学了,“太正了,太完整了”。他尤其记得当时宣传赖宁时 说,他用太阳光在木板上烧了“春蚕到死丝方尽”这句诗。在周伟看来,大家都会这样烧着玩,诗可能是随便选了一句。但赖宁死后,这句诗似乎就别有意味了。

当初也有一些其他的同学觉得奇怪,和大家一起朝夕相处的人,突然成了英雄,会觉得很不适应。提到赖宁,有人会说,“好调皮哦,又爱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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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赖宁的行为不值得鼓励

对于这点,包括国家在内也是没有异议的。

国务院于1988年1月16日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在赖宁牺牲后的第二天开始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新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认为,抢险是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另外,学校也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对于儿女是否应该向赖宁一样勇于牺牲自己去救火,父母们投票的结果是超过九成人认为不应该。至于世界所有闻名国家的观点也是类似,让没有保护自己安全能力的未成年人去做这种事情,不但极容易造成伤亡,更是违背人类基本道德和良知的,再说彻底点,就是反人类,反人性和反社会的。

 

1989年初,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少工委看到赖宁的消息后,认为赖宁品学兼优,为保护国家财产英勇牺牲,安排人赴当地考察。作家孙云晓承担了这个任务。

孙云晓创造了赖宁这个形象,用他的话来说:创作这部作品是为了实现我的一个梦,淋漓尽致地表现一个中国男孩子的世界,一个充满雄性气息的世界,一个具有高气质、高追求的世界。

孙云晓也由此一炮而红,成为著名作家。

但有意思的是,在百度关于孙云晓的介绍中,几乎完全没有提到赖宁这两个字,显然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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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血染的风采,非议不断

徐良,男,1985年毕业于西安音乐学院,同年参军,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战斗英雄。 1986年5月2日晚,在云南老山前线战斗中毙伤3名越军后,被越军击中股动脉,被迫截肢。1987年11月,徐良回到家。负伤不久,新华社对外发布消息,参军大学生徐良英勇负伤;5月19日,《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报道“战地百灵血溅老山”;接着国内各大媒体纷纷报道;198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徐良由妻子推着轮椅隆重登场。
这一年,《血染的风采:徐良的抉择》和《血染的风采:一等功臣徐良的人生启示录》两本书同时出版;他主演的《血染的风采》开播,他因此获得“中国十佳电视演员”的称号。在此期间,他做了500多场报告,在人民大会堂就做过4次,最多时一天4场,每场2个小时;每次从外面做报告回来,都有数个记者在家守候;社会各界写给他的信,加在一起有五六万封。

可以看到,徐良是建国以后,极少的活着的英雄。但也就因为这个活着,导致他之后的所作所为都和英雄挂钩。
徐良说当年的自己“是个被社会惯坏的孩子”,“像个小丑”。 “那时候谁的话我都听不进去,任何场合我都生怕人们忽视我的存在;现在,我最怕别人认出我来。如果有年轻人问我的腿
怎么啦?一般都回答是车祸撞的。”波折的生活,留给徐良的是什么呢?“20年前,是遗憾、肉麻;10年前,是幼稚、可笑;
5年前,很充实;而现在,我成熟了。”吐了一个烟圈,徐良说。

1987年12月18日,上海文化艺术报刊登赵伟昌撰写的《索价三千元带来的震荡》,文章称:当一家新闻单位邀请一位以动人的
歌声博得群众尊敬、爱戴的老山英模参加上海金秋文艺晚会时,这位英模人物开价3000元,少一分也不行;尽管报社同志一再
解释,鉴于经费等各种因素酌情付给报酬,但他始终没有改口。 随即,《北京晚报》、《报刊文摘》作了转载,《淄博日报》、《文汇报》、《新观察》及香港《百姓》杂志相继进行讨论。
一时间,关于“英雄”索取高价出场费的行为是否恰当的讨论铺天盖地。 1988年1月26日,交涉未果后,他以文章严重失实、名誉受到损害、造成极大压力和痛苦为由向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官司一审、二审,最终,徐良胜诉。最终徐良胜诉,他表示:“因为我拿出了支票。我记得当时是3场体育馆的演出一共
1200块钱,每场400块。”但是,“影响已难以挽回”。此后,他几乎不再到外地演出。

1997年7月,和几位朋友到娱乐场所吃饭,徐良在外面打电话,“朋友在里面因为小姐问题和人发生了冲突”,行动不便的徐良便“喊来几个朋友”,想让他们带自己离开(貌似带他离开一个人就行了吧,需要几个人嘛?)。不曾想,这几个朋友也参与了打斗,致对方一人死亡。徐良参与打架、致人死亡的消息不胫而走。其中一篇文章称:徐良在北京某舞厅与他人发生磨擦,导致激烈争吵,后有动手现象。腿有残疾的徐良一看自己打不过对方,遂叫来几个(据说是徐的熟人),让他们帮助自己。叫来的人于是大打出手,其中一人将对方打成重伤,被殴者最终因为伤势过重死亡。

徐良说:“那不是实际情况。我为什么没说话,很简单,这事出来第二天我就失去自由了。”徐良被关押了一年。他说:“1998年恢复自由后,我完全可以找这 些报纸再说清楚,我为什么没说?我在被关押这一年里反思了自己。当时的情况是:一个电台编辑请我,吃完饭转到一个歌舞厅唱歌,实际上那天我有事,老在外面 打电话,到了十一二点时,只剩下我、那个音乐编辑和他一个朋友三个人。这时他们就叫了个女孩陪唱歌,后来他们说要走。我们走时歌舞厅出来一群人,当中有陪 他们唱歌的那个女孩,还有一群小伙子,骂骂咧咧说什么今天不给五百不行。电台编辑被拽出去打。他那个朋友去劝,也被那帮人围着打。那天特巧,我打电话时跟 几个朋友说好让他们来接我去另一个地方。这时我赶紧打电话问朋友们走到哪儿了,我说:快来吧!这儿打架了。结果我这些朋友到了,就问刚才你们谁打人了,有 个喝多的就说:打人怎么着!结果他们上来就打,这个喝酒不太清醒的人当时就倒下了。
尽管“自己连骂一句都没有”、法律后来也证明自己没任何过错,但是作为现役军人,他还是被部队关了一年多禁闭,在此期间
,和妻子陈燕协议离婚。
“屋内住了三四个战士,门口几十个士兵轮流看守,不知是怕我逃走还是怕我想不开。”徐良说,那段时间,想死的心都有了,
在总政治部拘留所“绝食了六天六夜”。
经此一事,徐良彻底进入“霜冻期”,在公开媒体上销声匿迹。但非议并没有停止。 
被部队关禁闭一年多后,徐良常年呆在北京,中间短暂南下过广东,呆了大半年,不适应,2001年左右又回到北京。之后,他从事过多种工作:帮人开过夜总会,红火一时,但不到两年倒闭了;到房地产公司给朋友帮忙,却又被人“忽悠”了。

后来,朋友搞钼矿生意,徐良帮点忙,刚开始弄,生意做得如何他没有细讲,只是说干好了,想把小儿子移民到加拿大去——1998年和前妻离婚后,2000年徐良又结婚并有了孩子。徐良在北京天通苑小区花1000多元租了间房子,并请了位保姆。

徐良的现状也不太好,他自己说:
“不干点别的,活不下去啊。”徐良说。他在北京天通苑小区花1000多元租了间房子,并请了位保姆,“算下来每个月没5000
元过不下去”。 “我现在每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其中包括全年8900多元的腿钱。参军20多年,住房公积金累积下来也只有8万多,在北京挖
个洞都不够!”怕记者不明白“腿钱”的意思,他又特意解释了一下:“就是伤残费,以前每年96元,逐渐涨到目前这个数。”
20年过去了,徐良说那条被锯的腿还是有后遗症。“创面留下许多神经瘤,有时候睡着睡着,就突然疼得跳起来。”“我生活
不规律,经常成夜成夜不睡觉,都在和朋友聊天,朋友特别多。”怕记者误解,他又补充了一句,“不光是以前的战友,各行
各业的都有。”几年前,徐良学会了上网,但也仅限于用Q Q聊天、浏览网页,而且“打字速度特别慢,是‘一指禅’功夫”。 5月的北京,天气并不怎么热,发福的徐良没走几步已经汗水淋漓,看得出,他身子很虚。记者想搀扶他一下,被拒绝了。
“我自己能行。”语气里似乎有些不悦,“像男人一样活着”是他的常用语。 他是开着一辆POLO过来的,拐杖放在旁边。POLO是为老婆买的,他以前开过一辆听说是朋友送的宝马。

徐良喜欢车是出了名的。“在老山前线临战训练时,就曾偷开军车溜出去,为此,受过警告处分。负伤后,有一次,又驾车从
北京开到甘肃酒泉,后来还曾独自把车从广州开到北京。”“有一次,我开着一辆没挂牌的车在西安市溜达,被交警查到了:
没挂牌你不知道哇?!我打趣:我不把这个当车,当轮椅了。看我是个残疾人,交警最后没法,只得放了。”提起自己的恶作
剧,徐良又坏笑了,有些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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