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黑木崖
    
 · 九阳全新免清洗型豆浆机 全美最低
 
这篇文章很详细地描述了普惠PT6C-67C如何改软件军用的
送交者: 生人 2016月04月02日23:38:00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武直-10或将换装涡轴-16 升级到“阿帕奇”水平 zt eastwest 于 2016-04-02 20:22:53

美国软件是如何最终装备在中国攻击直升机上的(一)


译自:Ars Tecnica,作者:Sean Gallagher

 

当西方的公司愿意卖给你所需要的技术时何必去盗取或偷窃呢?

 

http://img.my.csdn.net/uploads/201209/26/1348609700_8263.jpg

在美国引擎控制软件帮助下开发的直十攻击直升机

 

2002年,联合技术公司(UTC)迎来了它史上利润最丰厚的一年。UTC的各个部门,所属业务从直升机制造商西科尔斯基到世界领先的电梯制造,安装以及维护商奥的斯,从2001年278亿美元的销售额中获得了19亿美元的净收入。UTC的飞机发动机部门普惠也已准备好从防务合同中获得数十亿美元,普惠公司为洛克希德马丁的F-22猛禽,F-35联合打击战斗机项目以及波音的C-17全球霸王III货运飞机提供引擎。

 

不过他们仍有机会赚取更多的钱。最有希望的机会之一来自普惠的加拿大分部,他们计划打开一个全新的市场 - 中国。计划包含很大的风险,其一是该项目在秘密中进行,另外他们的合作伙伴有剖析剽窃技术的坏名声。

 

而且此计划碰巧是违法的。

 

普惠加拿大(PWC)希望帮助中国国有的航空工业集团开发直十 - 中国的首款中型攻击直升机,相当于美国陆军的AH-64阿帕奇。尽管项目在军民两用直升机的伪装下进行,至少PWC的市场和出口部门的一些人清楚地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在2000年8月的一封电子邮件中,一位PWC的市场部雇员这样描述同中航集团和中国航空科技进出口公司之间的谈判,根据上周美国司法部发布的文件:“关于在武直十上使用PWC引擎的讨论进展顺利。从与会人员来看,很明显这是一个严肃的项目并且时间表很紧。”

 

“我认为PWC的管理层在该项目上有一个明确的立场很重要,”他补充到。“除去出口管制上法律方面的考虑,如果美国政府对UTC施压,PWC/UTC该如何回应?如果PWC/UTC在出口限制不存在法律基础但却迫于压力的情况下在晚些时候退出项目的话,PWC将在中国彻底失掉信誉。”

 

中航集团告诉PWC的代表他们在开发自己的发动机但是遇到了延误,他们正在寻找一家发动机提供商来加速直十项目的进展。中国人说长期的目标是用西方发动机来装备直十的民用版本(这将给PWC创造巨大的机会),而在军用版本上使用中航集团自己开发的发动机。如果PWC想参与到民用直升机项目上来,就必须帮助开发军用版本。考虑到数十亿的潜在回报和中国增长中的直升机市场,PWC的管理层认为这个项目值得冒险。

 

但是最后PWC被欺骗了。从来就不曾有直十的民用版本,中国人选择了更大的设计并且重新开放了竞争,这打破了同PWC的排他协议。在项目中,PWC还转让了电子引擎控制软件的敏感技术,它的潜在影响远远超过中国发展首款“世界级”的攻击直升机。

 

PWC参与直十项目的结果之一是中国获得了可能加速他们自己的先进喷气推进系统开发的技术。简氏的军用飞机资深分析师Mark Bobbi在同Ars的采访中说:PWC交到中航集团手中的软件“可以被修改后用在其他的喷气引擎中”。“理论上,他们可以使用这些软件来为歼十隐形战机开发新的燃油控制系统以提高引擎效率。”

 

被巨额利润诱惑的管理者们太过频繁的进行类似的赌博。每年都有主要的跨国技术和航天公司或疏忽,或托词,或故意地出售被美国法律限制的技术给那些被禁止接受它们的国家。尽管一些公司努力符合美国国际军火交易条例,其它的公司似乎接受偶尔的罚款并把它们看作进行利润丰厚买卖的一部分代价。

 

失去控制的出口

 

美国很多的军事威力取决于技术 - 那些用纳税人数以亿计的金钱开发出来的技术。对潜在对手保护这些技术是困难的,尤其是当这些技术被发射到空中或者坠落在敌人境内的时候。去年12月被伊朗捕获的隐形无人机和在去年5月消灭本.拉登行动中被巴基斯坦发现的特种作战直升机就是范例。

 

中国最大限度的利用了这些机会。在1989年后,国会明确禁止任何军事技术出口到中国。因此中国的军队和国有企业利用各种方式去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比如去年露面的歼20隐形战斗机原型机似乎就利用了从1999年在塞尔维亚被击落的F-117中的技术。中国的情报部门必然会检查消灭本.拉登行动中海豹突击队乘坐的隐形直升机。中国还被指控为获得技术秘密进行的广泛的工业间谍和对美国防务合同商的网络攻击。

 

但是并不总是需要如此激烈的手段 - 有时美国公司会告诉中国现成的技术。(像弗拉德米尔.列宁曾经说的“资本家会卖给我们绞死他们的绳索。”不同的是中国人现在也变成资本家了。)中国的科技企业学会了如何让主要的技术公司卖给可以让他们反向工程,复制或者直接窃取的部件,问问思科和美国半导体就知道了。

 

政府很久以来就试图阻止技术公司同黑名单上的国家贸易。但这些公司很久以来也同样试图绕过这些限制。

 

例如, ITT拥有百分之二十五的Focke-Wulfe,是在二战期间向纳粹空军提供飞机的德国飞机制造商。ITT还拥有另一家向纳粹国防军提供无线电的公司。在1983和1984年,东芝向前苏联出售了价值1700万美元的数控铣床,使得苏联海军可以为他们的潜艇制造低噪音推进器来对抗美国的SOSUS水下声纳追踪系统。专家估计这项技术造成美国军队价值300亿美元的损失。

 

虽然ITT获得了对遭到盟国轰炸的Focke-Wulfe工厂的赔偿,冷战时期的政治家们对东芝可没那么友好。两名高管被捕并且公司被禁止同前苏维埃阵营贸易一年,这是日本对违规交易最严厉的处罚(在当时,同苏维埃国家的贸易占东芝高科技机器业务的百分之十二)。同时美国军方多年禁止东芝参与竞争政府项目。

 

尽管如此,许多国家仍然愿意冒险向苏维埃国家以及后来的中国出售技术。正如Wako Koeki贸易公司驻莫斯科首席代表Hitori Kumagai对东芝违规交易监管员所说,“苏联的业务美味但危险。非法的机器含有利润。”

 

由于中国的经济力量,在同中国打交道时这些利润变得甚至更大。

 

在直十这件事上,PWC的出口主管们被合法业务的无竞争承诺所诱惑而做出了对规则看上去很小的改变。

当然,它是民用的!

 

事情最初是从2000年意大利直升机制造商奥古斯塔把PWC带到中国人的谈判桌开始的。

 

在九十年代晚些时候,奥古斯塔公司同欧洲防务与太空公司合作为中航集团开发一款新的直升机,叫做中国中型直升机(CMH)。奥古斯塔当时已经与PWC有业务往来,他们在AB139型民用直升机中使用PWC的PT6C-67C涡轴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因此奥古斯塔同意让PWC加入这笔交易。

 

中方告诉PWC说CMH将是多款直升机的一个“通用平台”,包括军用的攻击机和民用的运输机。他们没有提供民用版的时间表,中方正在寻求方法以加速Z-10攻击直升机的研发进程,而无需等到他们自己的发动机制造商赶上进度。因此,既然Z-10的很多技术都来自奥古斯塔,而奥古斯塔已经熟悉PT6C-67C型发动机的性能,中航集团希望在他们自己的发动机成功以前PWC能为试验机提供发动机。

 

PWC的PT6C-67C型发动机在世界范围的民用直升机中都有使用。作为加拿大的一家公司,它并不在美国出口监管之下。因此PWC认为在Z-10项目的开发上使用他们的发动机没有问题,只要所有人都认为这笔买卖是“两用”项目而不是攻击机。

 

http://img.my.csdn.net/uploads/201209/27/1348687989_6531.png

PT6C-67C型涡轮发动机

 

PWC需要绕过的主要问题是控制引擎的软件。同多数现代涡轮发动机一样,PT6C需要电子引擎控制(EEC)软件才能正常工作。EEC基于空气密度,发动机内压力和飞行员的数字阀门控制等参数调节燃料向引擎的流动和输出功率等等。PWC之前出售给奥古斯塔的发动机使用的硬件和软件控制模块来自UTC的航空软件部门Hamilton Sundstrand-一家在康涅狄格州的美国公司。

 

虽然把软件作为发动机的一部分出口给意大利制造商不成问题,但对中国就不一样了。要使控制模块同攻击直升机上的其他部分协同工作就必须要对模块作出修改。这将技术性地使控制软件受到美国出口禁令的管制。

 

加拿大外交与国际贸易部(DFAIT)最初对整个交易表示怀疑。2000年9月,PWC在申请许可证的过程中对项目作了掩饰,他们声称一架军用直升机将会首先在开发过程中使用他们的发动机,忽略了这架飞机实际是攻击型直升机的细节。DFAIT的官员表达了对发动机中使用的技术的担忧,但表示只有该飞机最初的版本是非民用的才需要获得出口许可。根据内部文件,加拿大官员“非常想知道这架飞机是否是攻击机”。

 

这对项目时间表的进展造成了一个阻碍。当PWC告知中方总经理关于许可证的问题时,中方提供了一个办法“如果需要,中方愿意提供民用版直升机的相关信息”。一个月之后,中方发来了一个新型号Z-10C的介绍,这是一款重6吨用于观光,运输,搜救和其他民用用途的直升机。

 

在当时,即使PWC市场部的人员也很怀疑这份文件出现的时间点。公司内部有关于这份文件真假的忧虑——这会不会是为了获得“两用”发动机的出口许可的计谋?

 

在2000年11月13日的一封电子邮件中,PWC的亚洲市场经理谈到“突然出现的”民用版直升机“显示或许它是为了获得出口许可拼凑出来的。”不过他说这给了PWC需要的伪装——“现在提出民用直升机项目…真实的或者虚构的…都给PWC坚持民用版的排他协议提供了机会。”

 

第二天,PWC向DFAIT发出了另一封申请信指出这是一个民用项目。这次他们拿到了许可。但是随着项目的进行,PWC依然对美国政府对该项目的反应感到担心。2001年9月,在中航以及中航进出口签署了10台用于研发的PTC6C发动机的合同9个月之后,一个PWC的经理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警告到:

 

请注意附属的(粗体)美国对中国政府在军用飞机方面的制裁。我们必须非常小心我们正在和中方进行的直升机项目不被看做军用项目。由于这些制裁,我们需要谨慎对待Z-10C项目。如果首航的是攻击机,美国政府就可能找我们的麻烦。另外,我们也可能有加拿大政府方面的问题,因为我们告诉过他们这是个民用项目并且军用版本会使用中国自己的WZ-9型发动机。

 

因此当PWC在2002年1月向Hamilton Sundstrand发出采购用于开发CMH的软件订单时,他们告诉Hamilton Sundstrand的代表这些软件将用于中国民用直升机。他们从未提到潜在的军事用途。

 

在2002和2003年,十部“用于研发”的发动机运往中国。两部被用在地面测试中,六部备安装在三架Z-10飞行验证机上(另外两部用作备件)。Hamilton Sundstrand的员工——在不知道他们正为中国攻击直升机开发软件的情况下——在两年的时间里向PWC提供了12个不同版本的软件。在本地测试后,其中六个版本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被送到中国安装在发动机控制模块的硬件上。

难以解决的问题

 

阻止在美国开发出来的先进技术落入潜在敌人手中有一系列的困难。最简单的一条就是美国执政当局的所及范围——一旦某项技术离开美国进入客户所在的“被批准”的国家便没有办法确定它不流入第三国。虽然美国及其盟国可能有比较接近的出口法律,但是法律的执行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鉴别某种技术是否属于“武器”的范畴也是一个难题。如此多的产品依赖于通用的技术以至于没有办法搞清楚多少是受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限制的。

 

在大型航空企业中,有效的监管有时是缺失的。或许最戏剧性的案例发生在1996年,当时Loral空间通信公司“错误地将受限制的导弹技术信息发给了中国人”。这起事件在调查载有Loral制造的通信卫星的长征火箭坠毁原因过程中被发现。这项技术对中国提高他们的导弹系统包括洲际弹道导弹很有帮助,而且可能加速了中国自己的空间项目。Loral被罚款1400万美元并且必须花费600万美元改善对ITAR的符合性管理...但是它也获准继续同中国政府合作。

 

2006年波音公司也遭遇了“通用性”技术的问题并被美国国务院以违反ITAR而起诉。原因是2000年到2003年间波音向中国和其他国家出售装有陀螺仪芯片的商用喷气飞机。公司被罚款1500万美元,美国国务院对波音实行了额外的监督措施因为这已经是它1998年以来第四次违规了。

 

不是只有大型航空公司才被抓到向受制裁国家出售先进技术。举例来说,网络安全公司Blue Coat的硬件流入了叙利亚被用来监视互联网并追踪国内的不同政见者。Blue Coat的高级副总裁Steve Daheb对华尔街日报在叙利亚发现的13部该公司的安全设备原本是寄给迪拜的供货商的,客户是伊拉克通讯部。美国国务院仍然在调查此案。

 

另外的十个座位在哪?”

 

2003年3月,随着中国的直升机项目向前发展,PWC的工程师也从蒙特利尔飞到中国去帮助首飞前的地面测试工作。3月15号,他们得以第一次看到原型机。他们之前被管理层告知这是一架12座的运输直升机。他们走进机棚时看到的是装有两部PWC发动机的双座飞机,座位一高一矮,分别是给武器操作员和驾驶员的。机上也装有武器系统模型。

 

一位加拿大工程师吃惊的问到:“另外的十个座位在那里?”PWC的项目主管以笑回应。另一个工程师向中国人问飞机的设计,他们礼貌地解释道预算被削减因此只能开发一型攻击直升机。

 

当这些工程师回到蒙特利尔,他们向PWC的亚洲区总经理和出口部门经理等人汇报。跟据一位当时出席会议的工程师说,经理们仍然觉得只要引擎主要用在民用机型上项目就可以继续进行下去。他们对设计表示吃惊但没有叫停项目。此后PWC的工程师又去了几次中国帮助Z-10的工作。

 

对项目组来说已经很明显需要做些掩饰了。PWC的出口经理给加拿大外贸部发了一封信件说到“在最初的许可申请上面我们曾告知你们会有民用和军用两个开发项目并且他们大体上会同时进行。”

 

出口部经理写道,但是中方为军用版直升机开发的引擎遇到了延误,这使得他们考虑将PT6C-67C发动机先用在军用版上。并且军用项目的进度远远超过了民用项目,在地面测试中已经使用了PWC的引擎。“首飞定于4月底之前而且将是双座军用版而不是民用版。”

 

无需担心的是出口部经理继续写道,中方向PWC保证民用版正在继续开发中并且PWC的引擎只会在过渡期间有限的用于军用版批量生产中。由于同中国进行军用项目合作的敏感性,出口部经理向加拿大外贸部问到现在向中方再出口100台发动机否需要许可。

 

PWC的出口部经理同时将邮件抄送给了在华盛顿的UTC政府业务人员。但是这些信息从未发给Hamilton Sundstrand。一周之后,Hamilton Sundstrand的软件工程师将EEC软件的最终版本发给了PWC,后者很快将它们转发给了中方,很明显现在他们(PWC)违反了美国法律。

 

Hamilton Sundstrand的某些人一定有怀疑他们在为什么种类的直升机编写代码。在Hamilton Sundstrand软件管理会议的记录上有关于“PWC正遇到出口管制方面的麻烦”的讨论。大概与此同时,PWC正在加拿大寻找其他的软件来源。

 

2004年1月28号,Hamilton Sundstrand的出口小组向PWC索要“最终使用”声明。这要求PWC明确说明软件用来做什么。PWC的出口经理向亚洲区经理和其他执行官发出这封邮件:

 

“Hamilton Sundstrand要求我们提供Z-10项目的'最终使用'。他们将用它来确定是否有任何违反美国再出口方面的问题。你们能否给我一份Z-10项目的最终使用声明…我预计这不会是最后一次类似的要求因为美国供货商变得越来越了解出口和再出口方面的问题。”

 

一周之后,PWC做出回复,指出Z-10军用直升机将是首先使用他们发动机和软件的机型:

 

基于当前的活动,军用版直升机看起来将领先开发进程。民用版项目仍在进行但认证日期还没有公布…由于首先应用于军用版,任何源自美国且不同于其他民用认证发动机的部件都将受到美国ITAR的管制,并且需要国务院的出口许可以使Hamilton Sundstrand向PWC以及PWC向中国运送做为备件或直接用在发动机上的部件。我们认为美国不会为出口到中国的任何军用部件发放许可证。我们要求Hamilton Sundstrand首先把这些部件发给美国以外的供货商,因为我们不能冒险提供军事用途的部件而同时无法取得美国对中国的出口许可。

 

拿到这份证明,Hamilton Sundstrand无法合法地继续该项目了(并且他们确实停止了该项目的工作)。但是这份文件没有发到母公司管理层,项目在没有Hamilton Sundstrand的参与下继续进行。PWC无法短时间内找到一家加拿大的EEC供货商,因为那意味着同样替换掉EEC硬件并且从头做起。自那时起,PWC接手了代码方面的工作,他们修改了Hamilton Sundstrand已经提供的代码并在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间向中方运送了4份他们自己的Hamilton Sundstrand软件补丁。

 

与此同时,PWC管理层告诉UTC的人一切进展顺利。

"重大突破"

 

美国司法部文件显示,在2004年5月向UTC高级执行官的一次关于在中国正在进行的项目的简报会议中,PWC的高官们称这个项目对公司来说是一次“重大突破”。

 

报告没有将Z-10称为攻击直升机,而是将它描述为通用直升机平台的“双座军用版”,并且首先达到了飞行测试标准。报告承认“由于其军事用途,确实存在出口管制方面的风险”,但是PWC高层认为这些风险已经通过“获得必须的出口许可证以及适当地挑选引擎部件提供商”得以解决。

 

不过明显有人对风险控制的程度表示了疑虑。几天之后,根据法庭文件,来自PWC的简报文件落到了普惠负责政府业务开发的副总裁办公桌上。公司记录显示这应该是David Manke。在阅览完文件之后,他给普惠法律部门处理出口管制的两位最高阶律师发了电子邮件:

 

附件是给UTC高级管理层即将展开的中国之行的简报(6月22-26日)。请注意对PT6状况的描述,尤其是Z-10c。我可以说“双座型”就是攻击直升机的暗语。我相信PWC有加拿大政府方面所需的批准文件,但是,事情存在变得棘手的可能性。我却定UTC的高管们希望确定我们有全部的政府批件。你们了解这个项目吗?有何意见?

 

这封邮件引起了一连串的在UTC法律部们和PWC之间的信件往来,内容都是关于发往中国的发动机内所用技术的来源地。在6月3号的一封邮件中,PWC出口经理向UTC律师确定在发往中国的用于生产型的发动机中不会有源自美国的EEC软件。但是他没有提及这些软件已经用在试验机上了。Manke和参与项目的PWC主管们之间的多次会议似乎后来消逝了这些顾虑。

 

这些问题再次浮上水面是一年之后了。2005年5月,当UTC高层准备于中方的会面时,他们收到了一份Z-10项目简报。但是这次UTC的出口专家们给Hamilton Sundstrand发了封电子邮件。高级管理层“需要明白PWC向中方Z-10军用攻击直升机提供引擎是怎么一回事。我知道之前已经讨论过此事,但是我们需要来自Hamilton的细节:Hamilton向PWC提供了哪些用在这些直升机上的部件与技术?…它们是在何种授权下出口给加拿大的?”

 

PWC的出口经理再一次被拖进了讨论。他声称用在项目中的引擎是“使用加方技术开发的”并且EEC软件是加方编写的。不过几次询问之后,一名PWC出口项目主管(在邮件回复的注脚中)承认一些已经发送给中方用于试验的引擎含有Hamilton开发的EEC硬件及软件。

 

PWC和Hamilton在这时都没有向美国国政府报告技术泄漏——Z-10项目再一次得以向前发展。

 

被占便宜

 

2006年,同中方的合同开始走样。随着Z-10项目几近完成,中方改变了所谓的民用直升机的游戏规则并开始同PWC重新协商排他协议。“CMH”直升机的设计发生了变化,现在改名叫Z-15并且比Z-10重了接近一吨。因此Z-10上面进行完的开发工作不能直接应用在Z-15上。PWC现在不得不同法国的发动机生产商Turbomeca重新竞争。

 

http://img.my.csdn.net/uploads/201209/29/1348865971_9362.jpg

2009年巴黎航展上的欧洲直升机EC175,这是中国人哈尔滨Z-15中型直升机的基础

 

2006年6月7日,PWC向加拿大政府发出了一封信件。他们报告说:“民用项目的最新变化”引出了关于PWC的发动机究竟能否用在Z-10民用版上的问题。“'通用平台'的概念被偷换了。”这意味着PWC被剥夺了在民用Z-10上的潜在利益,“我们希望你们了解这些进展。”PWC现在申请使用同样的发动机争取Z-15项目的许可。

 

仍然没有人报告对美国出口法律的违反。但是随着Z-10项目的变味,PWC之外的一个调查开始提出对这个项目的质疑——调查不是来自政府方面而是来自一个机构投资人。2006年2月,一个没有透漏名字的非政府组织给UTC的投资人关系部门发出一封电子邮件,当时UTC正在准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实际上,邮件表示除非UTC明确告知Z-10项目的内容,否则该组织将建议它的客户们抛售UTC的股票。

 

来自这家NGO的质询引起2006年4月的一次由UTC,Hamilton,普惠,PWC的律师以及一队UTC的出口,许可和经济制裁办公室共同参加的会议。这次会议之后又有更多的会议和内部调查。最终在5月8号的会上达成共识:是时候该告诉美国国务院武器贸易管制局我们搞砸了。

 

不过当UTC将事情告诉美国国务院时,公司的代表们说他们直到2004年才知道中方在开发一种攻击直升机,之后他们采取了“迅速的补救措施”。

 

又过了4年后,随着国务院调查的深入,这家公司才愿意承认Hamilton在执行那些措施时发生了疏忽。终于,在2010年7月对国务院有一次质询的回复中,UTC承认Hamilton夸大了他们补救行动的程度,并且为了让事情看起来没那么严重而向国务院撒了谎。

 

代价

 

这次招供导致国务院发起全面的调查并且让司法部也加入进来。6月28日,在同司法部协商推迟起诉之后,UTC的律师们承认公司违反了美国法律。

 

在认罪书中,UTC的律师们承认公司违反了向中国禁运武器令以及其他国际贸易法规。UTC同意支付2070万美元的罚金(两倍于卖给中国10台发动机加上零备件及技术支持工作的所得),1400万美元“推迟起诉的金钱惩罚”。UTC并且同意向国务院支付5500万美元民事赔偿,其中2000万被暂停付款。要保住这2000万,UTC必须整顿公司内的法规符合程序直到国务院满意为止。

 

同其他公司违反类似出口禁令的罚单比起来,UTC的7500万(或者5500万)罚款是相当多的。不过和这家公司在中国继续进行着的买卖比起来这不过是九牛一毛。这甚至没能打扰到他们的持股人。

 

在这起新闻曝光之后,这家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涨了。

 

全文完

0%(0)
0%(0)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
实用资讯
北美最大最全的折扣机票网站
美国名厂保健品一级代理,花旗参,维他命,鱼油,卵磷脂,30天退货保证.买百免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