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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任华为的背后,是不信任中共
送交者:  2019年04月04日10:07:4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华为的困境,是作为“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公司”这一二律背反命题发展到极致的体现。它终究是一家中国公司,在“国进民退”“私企退场论”时代,承担着中国私企走上世界舞台的“人设”,而且和所有中国企业一样头顶上悬着达摩克里斯之剑


  老高按:“华为可以在其生产的设备上安装后门,以便中共获取敏感信息,甚至能让北京切断另一个国家的通讯”……这类传闻甚嚣尘上,但迄今查无实据。华为包括创始人兼总裁任正非在内的高管,再三信誓旦旦,矢口否认:“中国政府永远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华为也永远不会听从这样的要求。”
  但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华为很委屈,为华为说话的人都很委屈。我认识华为的有一定级别的管理层人士,对美国和西方“无端猜疑”“扣屎盆子”相当愤慨。
  我们可以信任华为任正非等人说的是真话吗?
  这句话换一个问法:2016年,美国联邦调查局要苹果公司协助破解缴获的一个犯罪分子的iPhone手机的密码程序,苹果公司拒绝了。官司打到司法部、打到法院,苹果也没有让步。当时除了比尔·盖茨,大多数科技公司——甚至包括华为——都以各种方式支持苹果的立场。这样的事情,如果换成中国国安部与华为呢?国安部缴获了一个犯罪分子的华为手机,要华为协助破解其密码程序,你相信华为也会顶住压力,拒不服从吗?
  任正非等人对自己企业的表白“华为也永远不会听从这样的要求”,倒也罢了,或许他们说这些话的那个瞬间,真的是充满真诚的激情;但他说的前一句话让我大惑不解——“中国政府永远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任正非是一个超大型民营企业的老总,并非政府高官,更不是党政军大权一把抓的最高领导人,凭什么保证“中国政府”会做什么,“永远不会”做什么?中共最高领导人说话不算话还少吗?从七十年前开始执政以来,几乎对每一个社会阶层、社会群体,都有多次食言的不良记录,任正非就算本人真心相信中国政府“永远不会”(我对此存疑),但是别说外国人了,中国人会相信这个政府真有这样的credit吗?
  这就是关键:说到底,相信不相信华为并不重要,人们不相信的,是中共的体制:这个体制下政治权力与企业的关系,这个体制下党与法的关系……无一能让人放心。何况《国家情报法》第七条更明文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在这种情势下,中共还尽帮倒忙:越是政府出面来为华为走向世界排忧解难、铺路搭桥,越是让人觉得政府与华为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更升高各国的疑虑,觉得华为的后面大有名堂。就算过去华为没有让人们抓到顺从中共意旨的负面记录,在我看来,若政治权力与企业的关系、党与法的关系若没有根本改变,今后也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只是迟早而已。
  对华为的指天发誓,不,对中共的指天发誓,借用前些年中国一位发言人的名言反其意而用之:“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读到一个多月前《联合早报》龚克的文章,推荐给大家分享。


  华为的窘境根源仍在中国内政

  龚克,《联合早报》 2019年02月22日

  去年12月1日孟晚舟刚刚被捕之后,一些媒体分析认为,这一事件有其自身的推进节奏,和中美贸易战并无必然关联,但即便如此,两个月发展下来,时至今日恐怕两者之间已经难逃彼此缠绕的命运。尤其是当特朗普表态可以介入孟案,并且明确将此事同贸易战联系起来之后,这种原本或许只是时间巧合的“故事线”交叉,被人为地捻合在一起,而华为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大国逐鹿中的一枚棋子。
  然而在欧洲,“故事线”却没有同样的重合度,中欧关系没有中美关系那样具有鲜明的大国逐鹿色彩,也没有暗藏的“修昔底德陷阱”,虽然美国在台面下的推动作用不可小觑,但毕竟在台面之上,欧洲国家更多地是从自身安全角度出发,试图在让自己安心、让盟友放心和不耽误技术进步等多重因素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就通信技术(尤其5G)本身而言,中美也呈现出“两强争霸”的格局,领跑世界其他地区(包括欧洲),如果领军企业华为遭遇重挫,最大受益者无疑是思科等美国竞争对手,其次则是特朗普主导的中美贸易战进程,而欧洲处于最容易遭受“附带伤害”的位置。欧洲业内人士的评估称,如果欧洲放弃使用华为的5G设备,就有可能落后中国和美国一至两年时间。而一旦华为如美国所愿被排挤出局,欧洲要么可能面临美国供应商的强势要价,要么依赖爱立信、诺基亚等技术力量相对更加薄弱的公司,因此安全和成本同样难以掌控。
  在种种考量因素当中,目前最让欧洲人介怀的,便是华为身上所体现出的企业与政府关系问题。这种考量可从德国总理默克尔2月初访日时的表态看出:“我们需要和中国对话,来确保企业不会就这么简单地把数据交给政府使用。”默克尔认为,在数据保护问题上需要某些“防护措施”。
  同样在2月初,媒体公布了由华为常务董事、运营商BG总裁丁耘致英国下议院科技委员会的回函。信中再次为公司在英国的发展现状和前景做出全面辩护。其中,外界最关注的是华为一掷千金的大手笔,即将在今后五年内斥资20亿美元来“显著改进”自身软件工程实力,以便更好地应对更加复杂的安全环境。与此同时,华为也努力将身段放低,承认自家软件工程“仍有改善余地”。此举被外界广泛视为华为“花钱买放心”的示好举动。
  然而,这份回函中真正耐人寻味的地方,却是针对政府-企业关系的部分。也正是在这部分,华为的含混与无奈暴露无遗。
  此前引起外界广泛议论的中国《国家情报法》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国家对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
  这封信函要回答的第四个问题,便是政企关系:“华为在何种程度上会使用位于英国的软硬件或在英国收集的信息,被迫协助中国国家情报工作?”
  华为首先斩钉截铁地回应,公司“从未”也“永不”使用位于英国的软硬件或在英国及全球任何地方收集到的信息,来协助其他国家收集情报。其次,华为表示意识到外界针对《国家情报法》的关切,并在以下三点问题上澄清立场。

  其一、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此前(2018年12月10日)曾表态称,中国法律法规没有授权任何机构可以强迫企业安装“后门”,中国的《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情报法》《国家安全法》的相关条款,并没有授权中国政府机关在电信设施中安插后门、窃听设备或者间谍软件;
  二、华为重申,公司从未收到过此类(安插后门)要求,即便收到此类要求,公司也会“坚决拒绝”与之配合,信函中更声称:“华为是一家独立的公司”,永远不会损害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尤其是事关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
  三、华为声称,中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国法律没有规定一家公司应当为不配合上述要求而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司法实践中也没有类似先例,因此,如果华为收到此类要求并拒绝行动,公司不会承受刑罚。
  华为在信函中表示,针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答复,曾向中国的中伦律师事务所和英国的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 LLP)确认法律意见,但仔细研读华为援引的措辞,仍然可以发现有趣的微妙之处。
  首先,信函中援引的法律意见为,上述各部法律的相关条文“do not appear to empower PRC government authorities to...”,这同时涉及两个问题,一是appear的意思含混不清,当然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律师在法律问题上的严谨,另一方面,细品之下甚至不乏讽刺意味;二是法律人秉持着经典的法治思维,认为在行政法领域中应适用“法无明文规定,即不可为”的原则,但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中,行政部门尤其涉及安全、情报工作,往往僭越权限,“法无明文规定,即不禁止”,因此单纯说法律并未授权行事,绝不会构成对公权的阻力——只要回想铜锣湾书店案,这层逻辑便不难理解。
  其次,华为援引的法律意见中称,《国家情报法》的相关条款对中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及其雇员并没有域外效力,试图以此打消英国当局的疑虑。
  虽然从属地原则上来说,这一表态并没有错,但这一法律意见没有说清的是,在属人原则下,相关法律条款仍然约束在海外工作的中国籍华为员工,他们依然有义务“支持、协助和配合”中国当局的情报工作。同样以铜锣湾书店案为例,在23条并未立法、2015年《国家安全法》实施范围也并未延伸至香港(遑论外国)的情况下,当事人仍然在香港甚至泰国遭遇强力。

  华为是一家独立公司?

  无论是在华为回复英国下议院科技委员会的信函,还是此前12月15日任正非接受外媒采访,华为都声称自己是“一家独立的公司”(有趣的是,在两天之后的中国媒体采访中,任正非并未提及这一点)。然而对1949年后历史和时局略有所知的人都清楚,在中国大陆做一家“独立公司”,谈何容易?
  外界对华为的质疑,往往援引任正非早年的创业经历,例如他曾经是解放军铁道兵的工程师,而华为早年间的一份重要合同,也来自于为解放军建设通信系统。但这种历史渊源,很难用来证明今天的联系(如果的确存在的话),因此更有意义的质疑,毋宁针对当下与未来。而在这个维度上,华为也并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回答。
  在1月15日的外媒访谈中,面对美联社记者的提问“如果说中国的国安部找到华为一定要求为他们做一些事情,华为能做什么?华为将做什么?”任正非给出一种近乎戏谑的回应,规避了实质问题“我把公司卖给你(指国安部),如果你买不起的话,我就把公司关掉”,并声称,苹果是华为的榜样,而且宁可关闭公司,也不会被利益所驱使,而去做不应该做的事。
  之所以说是戏谑,是因为在中国,大凡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理想主义经营思路,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而强调“狼性”的华为,或许最该清楚,这世上有冷酷无情的狼、有趋利避害的狼,有狡诈多智的狼,但从没有高擎理想主义大旗、要率领整个狼群同归于尽的狼。
  在同一逻辑下,CNBC的记者曾追问,以苹果为榜样,是否意味着中国政府如果要求从华为的网络中抽取数据,华为也会提起上诉?而任正非这次则完全回避了问题,再次泛泛声称“我们绝不会做侵害客户利益的事情”。
  事实上,不仅欧美怀疑,甚至恐怕连中国人自己也会怀疑,在耳闻目睹一系列高校学生翻墙上网被约谈、网民翻墙发推被拘留、VPN运营商被捕等事件之后,中国互联网当然不是“法外之地”。
  此外,网络设备本身具有极高的技术门槛,但这一行业从来没有道德免疫与自净功能。事实上,近年来中国大陆屡见不鲜的华为步步紧逼、思科节节败退景象,背后正是辅之以同样逻辑,正如官媒义正词严的标题“美国思科路由器预置‘后门’意欲何为”。更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国产厂商力量尚且薄弱之际,思科也曾经扮演了截取数据交给中国官方的不光彩角色。只不过,如今当战场从中国转移到国际之时,这种受益者和受害者的角色发生了对调。
  归根到底,华为目前面临的困境,是它自身作为“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公司”这一二律背反命题发展到极致的体现。一方面,经历了1990年代以来的发展壮大,华为无疑是全球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深度参与者、5G时代的领军者,但同时,它终究是一家中国公司,不仅在“国进民退”“私企退场论”的时代,华为承担着中国“私企”走上世界舞台的“人设”,而且和所有中国企业一样,都不得不面临着头顶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政府很大程度上仍然保留着“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思维模式,予取予求,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皆不例外。这种发自内心的合法性焦虑、事关政权安全的危机感(《国家情报法》第七条便是例证),或许才是华为真正走向国际的最大敌人。
  作者是旅法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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