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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同一条船上,我们不在同一辆车上
送交者:  2018年11月18日11:58:06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正义论》作者罗尔斯说:只有让切蛋糕的人最后拿蛋糕,才能保证蛋糕切得最公平。如果蛋糕切得不公平,他一定拿到最小的蛋糕,自己就是受害者。但我们社会制定规则的人却在规则之外,一切灾难均与他们无关,必然导致规则无法公平公正


  老高按:前天在微信群偶然读到署名为张凯律师的文章《我们不在一辆车上》,温和而又犀利,扎准了穴位,点出了目前中国社会灾祸频发的深层病灶何在。虽然我并非基督徒,而他这篇文章末尾,表示了对人类自己走出困境的绝望,“人类的历史告诉我们:人类无法自己从‘幽暗之地’走到‘流奶与蜜之地’……愿上帝祝福中国”,这一点让我未必认同,但我感到此文说出了我自己的内心感受。
  从这篇文章开头又得知,他此前还写过一篇文章《我们都在一条船上》,于是在网上搜寻,找到了近四个月前的这一篇。果然如他所说,“一度走红互联网”,转载的地方还真不少,可能我们万维有热血朋友也转载过?
  这里,我将这位作者四个月前后的两篇文章放在一起推荐,格外有趣,更发人深省。
  第一篇文章,“我们都在一条船上”,苦口婆心,循循善诱,期望让人们(包括官家、有司)体认到:我们都属于“命运共同体”,虽然有“不同的梦想”,却还在“同一个世界”。作者以“疫苗事件”为切入点,反复阐明:为了您自己的利益,您也应该关注我们共同乘坐的这条船的安危。您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对那些关注大船命运的人说风凉话,须知厄运也有可能落到您自己头上啊!
  而“我们不在一辆车上”,相形之下,态度更为冷峻。文章指出了:中国这么多社会灾祸,祸根在于:决定民众命运的人,与民众并“不在一辆车上”,民众遇到的灾祸,与他们无关。
  如果说第一篇文章,律师作者毕竟还充满希望,还对一再封杀他的文章、不让他通过“年检”(中国律师要“年检”!最该“年检”甚至“月检”的,难道不是那些官员?)导致他不能执业等等等这样一些打击尽量平心静气,调侃说“既然大家都在一艘船上,谁认识局长,帮我和他聊聊。把这么优秀的律师逼成一个靠文章打赏的人,实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短短四个月过去,第二篇文章,字里行间渗透的就是“绝望”二字。
  是不是就此“绝望”,可能有不同看法。但是对官员与民众“不在一辆车上”,我也有了越来越多的感受。记得2013年马云演说:“这次北京的雾霾,我特别高兴,我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因为特权阶级他们有特权的水,这次没有特级的空气了,他们回到家同样会面临老婆孩子的指责。”但最近我接触了很多国内来的学者、媒体人,他们告诉我,特权阶级也有了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避免吸进雾霾——他们与民众“不在一辆车上”!自己能够不吸雾霾了,他对百姓吸进雾霾,能感同身受,争分夺秒去解决吗?
  

  都在一条船上

  张凯律师,中国数字时代

  2010年春天,我和十几位律师、记者一起研讨山西毒疫苗事件。
  我把研讨会记录放在我的博客里,第二天,文章被删,为了表示抗议,我把这个事记录在了博客里。
  之后,律师和记者分头行动,一系列维权过程我都写在博客里,但文章很快被外星人劫持了。
  那一年,我见了很多当事人,他们的孩子在打完疫苗之后,有的忽然抽搐,有的死了……。
  但是,人的生病和死亡可能有很多种原因,他们只能说明在时间上有先后关系,但是谁能说清楚是否存在实质因果关系呢?
  很多部门就是这么搪塞他们的。
  疫苗的保存要求在2–8度,当时有证据表明:很多疫苗直接在高温下保存和运输。
  高温下的疫苗只是无效,还是变质为有毒物质?谁都说不清。
  当时毒疫苗事件发生在山西,八年后的今天,疫苗受害主要在山东。
  这一东一西,惹动了人们的愤怒。
  山西疫苗事件距今天已经八年时间了,这八年,我经历了人生各种起落和变故。
  就像坐在一艘大船里,自己完全无力左右命运,只能跟着大船起起落落。
  然而,我们何尝不都在一艘大船里,看起来船决定着我们的命运。

002.jpg

  还好破洞在那边!(图片来自网络)

  事实是:船里的每一个人,决定着船的命运。

  1

  我的同学今天给我留言,让我写写毒疫苗的文章,因为他的孩子打了报道的问题疫苗,他不知道这疫苗进入孩子的血液里会发生什么。
  我还记得他嘲讽我:不懂得赚钱,每天总是关心自己改变不了的事情,闲的蛋疼。
  我的同学就很会赚钱,平时不问西东,念叨着什么岁月静好。八年前山西毒疫苗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似乎也不需要知道。山东的事终于轮到他了。
  他也真的急了,一下午给我发来好多这个事件的文章,问我是不是真的。
  我说:“不传谣,不信谣”。这正是他曾经发给我的微信。
  2009年,我帮助毒奶粉受害者。
  2010年帮助毒疫苗家庭。
  我的这位同学说:你什么都改变不了,倒是把自己搭进去了。识时务者为俊杰。
  他说的是真的,而且他也是俊杰。所以,我不为自己辩护。
  2009年,我代理毒奶粉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诉,法院不立案。
  2010年,毒疫苗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不立案。受害人就到卫生部抗议,最后被拘留了,于是行政诉讼,我拿着他们的诉状到法院,依然不立案。我和法官吵起来,最后被轰出去了,这事发生在北京的一个法院。
  行政拘留不算太重的处罚,最多十五天。但据说有人因此被判刑,理由是:寻衅滋事,刑期两年。
  确实,我什么也没有改变。
  我常常感觉到:这样的处境,律师是最没用的,有时候,我们只是给当事人带来一些心灵的安慰而已。
  今天网上才传出消息:过去管奶粉的领导,并没有卸任,现在管疫苗了。
  网友质问:管不好奶粉的人,能管好疫苗吗?
  疫苗问题没有解决,管疫苗的人也没有解决,但提问题的人都被解决了。
  当年披露山西毒疫苗的记者王克勤被报社下岗,总编包月阳被免职。还有当年的那些律师,我都不想多说了。
  最近读哈耶克,这位先知般的思想家,指出了人类通往奴役的路,他说:“观念的转变和人类意志的力量,塑造了今天的世界”。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今天的中国的样子,就是中国人观念塑造的,中国人普遍有什么样的想法,就有什么样的中国。
  换句话说,中国人,有什么样的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疫苗。
  我那位同学的想法,基本是国人的普遍想法。
  平时我懒得理他,他也懒得理我,同一个世界,不同的梦想。
  而这次,这位同学或许才意识到,我们是在同一条船上。不仅仅我与这位同学,这次大富豪刘强东与八年前那些衣服都穿不整齐的农民,也站在了同一条船上。
  平时我的这位同学一门心思赚钱,哪里管什么洪水滔天。但这次他发现了船在漏水,可能自己也会溺水,总应该想想怎么把船修好吧?
  况且他平时很“爱国”,微信朋友圈几乎没有“负面”信息,最近又在朋友圈里转发“人报”文章,吆喝着要和美国把贸易战打到底,说什么:美国亡我之心不死。
  这位同学最后发信说:“要好好赚钱,让儿子移民”。
  我回复:“真怂”。

  2

  一个大胆的假设:
  如果2010年,那些做报道的记者、律师不是被打压,而是得到荣誉。
  如果那年的的疫苗事件,责任官员得到惩处,法院大胆的开庭审理,受害人得到高额赔偿。
  如果那些自发组织起来的NGO组织,可以自由的发挥他们的功效。
  那今天会怎么样呢?
  不用太聪明也会知道:会产生更杰出的记者、律师、官员……
  法官会充满荣誉感,他们会骄傲的说:八年前那个案子是我判的……
  NGO组织会自豪的把八年前他们的功绩写在自己的宣传册里,对来访的人夸耀自己在疫苗事件中所做的贡献……
  但,这一切都只是假设。
  如果把我的这些假设翻译成政治或法律词汇,就是:新闻自由、司法独立、主权在民……
  这些已经被历史无数次的验证过的价值,难道我们还需要别出心裁,另辟新道吗?
  问题疫苗难道真的只是疫苗问题吗?

  3

  爱国青年说:“任何国家都有问题。”
  是的,他们说的没错,但解决问题的方式却大不相同。
  八年前,我们把毒疫苗的帖子删干净了,以为疫苗问题解决了。
  但问题疫苗只是换了一个省。而且,这或许只是刚刚开始。
  《南方都市报》刊发的调查报告《疫苗之殇》中披露,中国是世界疫苗事故最多、最惨的国家,每年至少都会有超过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或死或残。
  美国也曾经有过疫苗危机,大家都争着要往美国这艘船上跳,看看他们是怎么对待船客呢?
  几年前,美国麻州一家药厂出现违规,导致全国脑炎爆发,76人死亡,该厂负责人被控二级谋杀,药厂倒闭,赔偿2亿美金。
  1988年,美国通过《国家疫苗伤害补偿程序》。确立了为接种疫苗造成伤害的无过错补偿制度,受害人无需诉讼就可获得初步赔偿。
  我们得到赔偿的概率有多大呢?
  这要解释什么是无过错补偿。简单的说:双方举证方式不同。
  2013年湖南广东四川有4名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后死亡。家属向医院提出索赔,院方称:尚不能确定死因与疫苗有关。也就是说:家属需要证明孩子的死是疫苗导致的。
  想想,这样的证明有多难?孩子打了疫苗,孩子也死了,但这可以证明是疫苗导致的吗?不可以。
  医院会说:孩子中午还吃饭了呢?你怎么知道不是吃饭死的?医生可以拿出一大堆病例说明:吃饭也是可以死人的。
  你是一个几年才会接种一次疫苗的人,你的诉讼对手是精通疫苗医学的机构。你怎么可能讲过他?
  你当然可以申请鉴定,但是疫苗有多假,鉴定就可以有多假。
  美国确定的的无过错补偿责任正好相反,上面的案子为例,按照美国的法律,院方需要证明:孩子的死与疫苗没有关系,如果院方不能证明,就要赔偿。
  依据上述的美国法律,也是先行赔付。先赔钱,然后再打官司,一般而言,孩子疫苗后,只要不是明显的意外死亡或其他疾病导致死亡,都会推定为疫苗导致。
  而赔偿的数额呢?
  在山西毒疫苗事件中,唯一获得法院立案的尚彩玲,打了三年官司,最终和疫苗厂家达成和解协议:厂家补偿十万元,尚彩玲放弃诉讼和上访权利。
  从1988年至2000年法案实施12年间,全美有1500多人得到11亿多美元的基金救济。平均每人约500万人民币。
  从数字来看,我们孩子比美国孩子疫苗致残、致死的数额多出十多倍。而赔偿,我们比美国少十几倍。
  看了这样的数字,不知道那些整日喊着:“厉害了,我的国”的人会怎么想。

  4

  不能再写下去了,再写一下就又变成“别有用心”的人了。但希望这篇文章不要被删,谁家没个孩子,谁能避免被狗咬一口呢?
  当年为疫苗受害者呼吁的律师,现在多半已经不干这事了。他们在哪里,自行谷歌吧。
  我回到了北京,北京司法局还没有给我年检,所以不能执业,既然大家都在一艘船上,谁认识局长,帮我和他聊聊。把这么优秀的律师逼成一个靠文章打赏的人,实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8年7月23日


  我们不在一辆车上

  张凯律师,时事评论

  我的文章《我们都在一条船上》,一度走红互联网,于是,重庆公交车的事情发生后,我收到很多人给我留言,督促我快再写一篇:“我们都在一辆车上”。
  还没等我动笔,题目“我们都在一辆车上”的文章,在互联网上就出现了好几篇。
  然而,如果真的认为:“我们都在一辆车上”,就显然是很傻很天真。
  中国几乎所有的问题,归其原因,恰恰在于:“我们不在一辆车上”。

  01

  避免重庆公交车事件发生,实际很容易,不用专业学习,就可以找到很多方案。
  比如:司机区域增加防护设施;引进更科学的报站系统;甚至公交车内设计的更好看、更舒适,都会减少人们的焦虑。
  但是,中国几十年的公交车,几乎没有改变。
  原因很简单:有权决定这些事的人,根本就不坐公交车。
  我们抱怨:我们用世界上最贵的汽油,但我们什么都改变不了。可以决定油价的人,都坐专车,不会自己掏钱加油。
  我们抱怨:医药费太贵,但我们也什么都改变不了。决定医药费的人,都是公费医疗,不会自己掏钱治病。
  管疫苗的,不打国产疫苗。
  管奶粉的,不喝国产奶粉。
  ……
  我们不在一辆车上,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02

  于是,我们制度的改变,往往需要付出血的代价。
  孙志刚(之死),改变了收容遣送制度;
  结石宝宝,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出台。
  然而,更多时候,就算是有血的教训,也依然不会有太大的改观。
  决定整个社会规则的人,都在规则之外。
  既然不在一辆车上,谁管在你车里是死是活?
  司机、乘客、以及那个发飙的中年妇女,看上去是他们彼此厮杀,但事实上,他们又都是受害者。
  这只是中国底层社会相恨相杀,并最终同归于尽的江湖世界。
  庙堂之上,根本没有他们的世界与生死。
  他们的死亡,甚至也无法成为制度革新的祭物。
  有人批判乘客的冷漠,但是,挤过公交的人都知道,这种冲突太平常了,公车上的彼此辱骂、甚至殴打,怎么能指望其他乘客制止?
  那样或许只会有更大的冲突。甚至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而被抓起来。
  有人批判发飙的中年妇女。自己坐错了站,却拉一车人陪葬。
  但是,这种撒泼我们早就习空见惯。只是这次她不幸,车正好在桥上。
  仔细想想那个撒泼的妇女,甚至她就是我们每一个人,我们小心谨慎地活着,却总是过不好这一生。
  吃饭需要防止各种毒,上网需要防止各种骗,孩子从幼儿园就要防止各种欺负,稍有不慎,我们就掉到坑里。
  最近,几个官员都抑郁自杀,更何况是社会最底层的中年妇女?
  或许,这只是中年妇女被无数次碾压后的一次情绪失控而已。
  谁又敢保证,下一个发飙的不是我们自己?
  有人批评公交司机不专业。
  但是单手抗暴是美国特种兵的素质。公交车司机平均工资是3000多,一天一百多,这大概连有些阶层的猫粮都不够。
  司机的工资仅仅可以糊口而已,你指望他有李小龙的真功夫?
  此事件中,很多人引用伏尔泰的名言: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但是,如果雪花根本没有力量决定自己下降的方向,没有能力左右自己的命运,其实,每一片雪花都是无辜的。
  中国的实景是:决定公交车里命运的人都不在公交车上。
  公交车里的人,甚至连牢骚都不可以有,只能默默承受。而一旦出现一点小问题,就可能立刻引爆,然后相恨相杀。
  中国社会如今已经变成:走路的不顾骑车的;骑车的不管开车的;坐公交的不理开轿车的;开轿车仇恨开跑车的……。
  大家不在一辆车上,所以可以冷面相对。
  韩寒十年前写的文章:《来,带你到长安街掉个头》,他的朋友开着奥迪A8,不挂车牌,可以在长安街上掉个头,因为车窗上贴着“京安”“人民大会堂XXX”“政协XXX”等牌子。
  十年过去了,普通的车有了限行,每周总有一天,连北京城都不能进。
  但是,那些曾经可以在长安街上掉头的车,依然可以掉头,甚至普通人都看不到他们在掉头。
  大家不仅不在一辆车上,甚至都不在一条路上。

  03

  制定社会规则的人,不在规则之内,必然导致规则无法做到公平公正。
  《正义论》的作者罗尔斯认为:只有让切蛋糕的人最后去拿蛋糕,才能保证蛋糕切得最公平。
  原因是:切蛋糕的人在自己的分配规则之内,如果蛋糕切得不公平,自己拿到的一定是最小的蛋糕,自己就是受害者。
  而我们社会制定规则的人,却在规则之外。一切灾难,均与他们无关。
  可以决定公车内规则的人,一辈子可能都不会坐公车,他怎么可能为公车制定好的规则呢?
  十几年前,我是一个闯荡京城的屌丝,每天需要在公交上一个多小时上下班,深刻体悟挤公交的劳苦。
  公交车上,大声呵斥、彼此怒目,甚至皮肤都要粘在一起。
  带着女朋友挤公交车,我费尽全力为她撑出的一点空间,那一点点的尊严,在停车与启动中,随时被侵占。
  那种痛苦的经历不仅仅是肉体,而是你感觉自己如同蚂蚁一样,随时被碾压,随时被掏空。
  在拥挤中,你感受到的是一种生命的绝望。
  美国保守主义思想家拉塞尔·柯克认为:如果社会成员处于精神上的失序状态,那么共同体的外在秩序也无法持久。
  重庆公交车的失序,恰恰就是车里人精神失序的外在表达。
  绝望,正是精神的高度失序。
  “绝望”也是最能表达重庆公交车落水事件的关键词。
  发飙的妇女因为绝望,殴打决定一车人安全的司机。
  司机因为绝望,拼命地左转,哪怕左边是悬崖。
  乘客因为绝望,冷漠地看着这一切。
  看似偶然的事件,实际是车里所有的人,用同归于尽来表达绝望,我甚至认为:这是一次集体的自杀行动。
  发飙的妇女、愁苦的司机、冷漠的乘客,这是中国底层社会,对于绝望最真实又最惨烈的表达。
  如果找不到出路,这将会是中国未来社会的预演。

  04

  鲁迅先生,曾经提出铁屋子理论:在铁屋子里,很多人熟睡,你叫醒一些人,然而,如果铁屋子人无法出去,你只是增加了他们的痛苦。但是,如果几个人起来,谁说没有毁坏铁屋子的希望呢?
  同样,当更多的人看到了绝望,或许也正是希望所在。
  人类怎样才能克服自己的软弱和毁灭性的冲动?
  这也是以色列人在《出埃及记》中同样面临的难题。
  灵魂失序,必然让我们居住在“幽暗之地”。正如《约伯记》所说:“是死因混沌之地,那里的光好像幽暗”。
  人类的历史告诉我们:人类无法自己从“幽暗之地”走到“流奶与蜜之地”。
  唯有找到真光才可以得到真自由。
  制度的革新,如同犹太旧约的律法,它虽然可以指向光明,却无法成为生命的救赎。心灵的自由,才可以迈向迦南。
  我们需要走出不公平制度的禁锢,但我们更需要走出绝望,找到灵魂的秩序,重建倒塌的帐幕。
  那样,这片土地就有福了。
  愿上帝祝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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