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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满遗对孙中山革命的污蔑
送交者:  2017年10月22日12:41:4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一,反孙派在网上微信圈疯狂鼓吹:满清的预备立宪最好,孙中山的革命打断这一进程,是千古罪人!

    满遗昊说:大清的海关交给英国人去管理,海关就成了大清最廉洁高效的部门。租界交给洋人去管理,租界就变成了蛮荒地方的文明窗口。港岛交给英国人去管理,鸟不拉屎的地方就变成了东方明珠。辛亥革命后,大清江山交给汉人去管理,结果,满人被杀的人头滚滚,不得已改名换姓。小皇帝被赶出紫禁城不算,大清的祖坟还给刨了。向使当年老佛爷说到做到,真的“宁赠友邦,勿予家奴”。把大清江山分包给友邦,则中华处处都香港,大清皇室也可以永传千古且高枕无忧。

    昊老弟:你们满人当年侵占中国,杀了数千万汉人,把朱明皇族杀得一个不留。辛亥革命时期,仅仅杀了少数反抗的满人,你就不满。按照历史的惯性,应把满人。,就没有今天的满遗吵吵嚷嚷了。孙中山鼓吹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使人们没有大量地滥杀无辜,你应该感谢孙中山,可是你却恩将仇报,真是不知好歹!  

    满遗昊说:孙炮当之无愧“百年灾难总祸根”。首先,晚清制定了九年宪政路线图这不假吧?后来面对汹汹民意并一再让步,把九年立宪缩短为六年直至三年立宪这也是真的吧?其次,在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傻子也知道只有立宪才能保皇室长治久安,慈禧不傻吧?……在权力结构上,除了皇帝是满人外,满汉官员已彻底平等……可惜啊可惜,汉人精英骨子里的民粹主义不时发作,宁做汉人暴政的奴才,不做满清立宪的国民,一个两千年的腹动待产的宪政婴儿,就这么被活活流产了。……孙蒋颠覆宪政之罪,百死莫辞。……孙炮后来的南京称总,二次革命、护法运动、东征北伐无一不是强盗行径。

    昊老弟:满清宪政不是在“满州国”日满平等地开花结果了吗?那只能怪斯大林,与孙中山不相干!只怪你家老佛爷搞什么联俄抗日,干脆早点投降日本,也就没有后来的义和团和辛亥革命了。

    二,满遗彭炜君说:“革命是用生灵涂炭的代价获取少数人的利益。”

    试问:美国革命“获取的是少数人的利益”吗?既然是“少数人的利益”,为什么绝大多数美国人起来打击英国军队?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1989罗马尼亚人起来革命打倒齐氏,也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新世纪初期的突尼斯、利比亚革命也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

    没有武力为后盾,任何大事情都干不成!戊戌变法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光绪皇帝无任何武力支撑!明治维新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日本的西南诸侯以战争打倒了幕府,迎接明治天皇掌管实权,然后宣布维新。美国人为什么不放弃枪支,就是要用暴力自卫!

    满遗的意思是:奴民们,革命只能实现“少数人的利益”。所以,你们就安分守己地等待老佛爷的后人发善心赏赐你们立宪的阳光吧!

    三,昊说“文选与武选”的对立,真无知

    圣乐师昊以披褐怀玉的老子自况,自称自己为圣,真有点狂妄无知。他说:广义上的选举分两种,一种是文选、一种是武选。文选就是用选票去选举;武选就是用刀枪去选举。用选票选举的国家是文明国家;用刀枪选举的国家是野蛮国家。选票虽然也可能选出希特勒来,那只是个案。刀枪选出的无一例外,都是强盗。选票选出来的是服务于国民的;刀枪选出来的是来奴役国民的。选票选出的不听话,国民可随时让其下台;刀枪选出的,百姓不听话可随时让百姓消失。别说你还没明白武选是什么意思,孙蒋式上台就是武选的结果。

    这段话貌似有理。其实是无知。民主绝不似文质彬彬的象棋围棋赛,而似具有野性的足球赛或者橄榄球赛。历史的规律是:民主是以暴力为基础的。

    在西方历史上,士兵身份或公民权利紧密联系在一起。公民共和国同时也是战士共和国。古典城邦实行民兵制度,没有常备军。公民们平时务农、经商、做工,战时应征从军。公民作战所需马匹、甲胄、剑盾等武器,干粮给养、随从和奴隶等,都需自己准备,平时作好这些准备是公民义务的一部分。外邦人和奴隶在战争中承担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冲锋陷阵的总是公民。行军中奴隶为主人背负武器干粮,伺候主人起居,但战时是主人披挂上阵。按照梭伦立法的规定,所有职官和主要武器装备都来自于小康以上的家庭,即“五百斛”级或“双牛”级或“骑士”级的阶层,第四级是没有被选举权的。赤贫的人被认为是和女人、外邦人、奴隶、儿童等一样,无法承担公民的责任去当兵,因为公民的首要职责是保卫国家,而赤贫的人连武器都无法装备,连自己都保卫不了,何论保卫国家。

    一般说来,当军队以骑兵为主时,政治上往往是贵族制或寡头制,因为装备一个骑兵或重装步兵的费用是相当昂贵的,只有少数贵族才养得起马,充当骑兵;当军制改为以密集型重装步兵为主体后,富裕平民就跻身于军队主力,城邦政治权力的基础也相应地扩大,贵族制便让位于温和的民主制;在海军成为城邦主要军事力量的时候,大量下层平民在海军中充当水手,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政治地位也相应提高,这导致平民民主政体的建立;最后,在城邦衰落的时代,轻装步兵出现在战场,受到专门训练的职业军人取代了公民兵。公民不再服兵役,同时也失去了政治权利。于是,帝制取代了民主共和制度。这就是古代西方的政体循环。

    中世纪欧洲各国无常备军,打仗是临时召集军队,参军的主要是贵族骑士,平民一般不参加军队。西方人打仗时军队规模很小;诸侯间的交战一般就几百上千人的规模,骑士间的交战往往通过个人间的决斗来解决。所以,因战争造成的死亡比中国小得多。欧洲人吃牛羊肉,肉易腐化,所以不能养大规模的军队。欧洲打仗,往往赶着牛羊去打仗,这样战争的规模就小,死得人当然就少。不可能象中国的韩信搞“多多益善”,搞人海战术打击对手。

    1066年9月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北欧海盗的后代)率领7000人的军队渡海侵入英国,一个月就完成了对英国的征服。威廉集团的后代们经过600年的武斗、文斗——大先章、废国王杀国王、最终在1688年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度。

    大家可能知道,海盗集团是近代最早建立民主制度。最著名海盗民主性质的法规是《罗伯茨船规》,它是由号称“黑色准男爵”的大海盗、基督教徒巴沙洛缪•罗伯茨在1719年至1722年间制定的,实行了真正的平等。海盗劫获所得,个人额度最高者和最低者之间仅为2:1;区别不大。其中第一条规定:每个船员都有权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它反映了海盗生活的民主内容:任何人在处理具体事件时都拥有表决权;拥有平等的对任何时段所新取得的货物的支配权和享用权;在发生财物短缺的情况下,为了群体的利益而由众人做出表决。这比我们崇拜的美国宪法早了70年。

    这说明海盗民主的特点:1集团生活。2暴力团伙,没有贪生怕死之辈,3人人勇敢,人人权利大致平等。没有这3个特点的农民和游牧民就不可能产生民主机制。

    被海盗打劫的对象:散兵游勇或者贪生怕死之辈。海盗的成果:抢来的财务,抢来的贪生怕死之辈做奴隶。这类海盗民主存在于古代地中海地区,从而催生了古希腊民主制度。古希腊民族正是具有海盗特色的民族。荷马史诗讴歌的希腊人征服特洛伊的故事,显然是海盗性质战争。在《伊里亚特》叙述的特洛伊战争中,有“万民之王”之称的阿伽门农在做出决定之前,需要事先与众“巴赛勒斯”及贵族开会协商,这就是“协商民主”,事后还要召开全军大会,由战士们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这就是“人民民主”。只有经过这套程序,阿加门农的最高决策才获得承认。这套民主制度,说明民主是以暴力为基础的。

    当希腊人失去了海盗们的勇敢精神后,后起罗马人又兴起了这套制度。罗马人衰弱后,后起的北欧日耳曼人发扬光大这套民主制度。这套民主制度的精髓就是先在内部即自己人圈子中建立自由平等、分权制衡的制度体系,然后逐步推广。这套体系是勇敢者的游戏规则,是以信仰为基础的强者爱护弱者的制度体系。而专子制度恰恰相反,是在自己人圈子中建立等级森严、极权垄断的制度体系,然后不断外推扩展。专子体系是强者愚弄弱者的游戏而且不讲法治规则,是以行尸走肉的刍狗为基础的。

四,驳斥满遗对孙中山的污蔑  

    1.满遗说孙中山是两党党父是污蔑历史。

    只要到红安七里坪,那是张国涛当年的军队驻地,只有列宁像,列宁小学,列宁号飞机,列宁印刷厂,他们纸币的头像也是列宁。红安的纪念设施没有提到孙中山的名字。

    孙中山绝不是一党制的始作俑者。马克思才是苏式一党制的祖父,“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思想已经在恩格斯的《论权威》中确立。国民党的一党制并无“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思想。国民党在早期是多领袖的——孙中山、黄兴、宋教仁。宋教仁的领袖之位是孙中山、黄兴让给宋教仁的。1912年8月25日下午,六党在北京合并为国民党,选举党魁:投票结果是:孙文获1130票,黄兴1079票,宋教仁989票,王宠惠985票,贡桑诺尔布389票。孙中山如果是权力狂,当时完全可以不转让党权,他的理事长是选举出来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绝对充足。以后,孙中山到死的时候也没有指定接班人、封“黑心”啊!现在国民党完全是竞争党魁啊,这和苏式的指定党魁有天壤之别!

    三民主义实质就是权力为公(天下为公)的为人民服务的主义。而服务方法是多样的,所以,国民党有多个主义而不是“一个主义”。

    2.满遗污蔑孙文勾结苏俄颠覆了中华民国合法政府!

    第一,苏俄在联孙之前,早已借吴佩孚稽查队,渗透北方(1921年的“1大”和1923年初的“京汉大罢工”都发生在北洋管辖圈);借陈炯明养成所,渗透南方(陈炯明专门邀请陈独秀到广东任职,不是渗透是什么?著名农民领袖彭湃就是炯明培养扶持的)!

    第二,北洋内部军阀混战,国会贿选,已是非法状态,且中华民国危在旦夕,孙文不得已接受俄援,其性质与凯末尔、罗斯福、丘吉尔联俄容共,和华盛顿接受法国援军类似。后来也证明了,若无此举,便无法立足两广,无法北伐统一,更无法赢得抗日胜利。满清的老佛爷联俄抗日把俄国的铁路引到东北,孙中山接受俄援却成了滔天大罪。

    第三,《孙越宣言》前提更是苏维埃制度不得行于中国,不得染指主权,也为制约苏俄而北上议和,最后在北京去世。

    3.满遗说:袁世凯和宋教仁关系很好,袁世凯没有必要杀宋。

    1964年台湾著名历史学家吴相湘在他的《宋教仁传》中就明确指出了宋教仁当时正密谋推举黎元洪为正式大总统,取代袁世凯(这部书是研究宋教仁的开山之作,是研究宋教仁必引用的重要作品)。

    请注意:宋案发生时袁世凯只是临时大总统,一直要等到1913年10月10日后,他才被参众两院选举为正式大总统。如果宋教仁当选内阁总理,利用国民党在两院的优势在正式大总统选举中向袁世凯发难的话,对袁世凯的威胁很大。章炳麟在其《自订年谱》中承认,袁世凯因大权在握,日渐恣肆,宋教仁、黄兴等国民党元老曾在国会选举前夕与他商议以黎元洪代袁氏,宋教仁当场表示“已与黎公成言”。黎元洪当时是共和党的党魁,而共和党和国民党加起来在当时的国会两院中是超过了半数许多的。

    通过暗杀宋教仁,袁世凯有力的震慑了黎元洪。贪生怕死的黎元洪在1913年4月6日声明:“深机默运智深勇忱,洪不如袁项城;明测事机襟怀恬广,洪不如孙中山;艰苦卓绝一意,洪不如黄善化(兴)”,所以坚决“率江汉子弟维持南服,拥护中央……倘若少数议员垂爱个人贻误全局,在元洪为损友,在民国为罪人”。

    黎元洪失去宋教仁的支持,彻底放弃上位想法,拱手让出对共和党的领导权,其实黎的共和党才是进步党的主体,但黎后来只当了个名誉理事长,党务交给了梁启超,他就是怕袁世凯暗杀而解除了自己党职!从而让袁完全控制了共和统一民主三党,组建了亲袁的进步党。如果没有刺宋,黎元洪会继续观望,亲袁的进步党不会出现(宋教仁死时只有共和党,没有进步党,进步党是宋死后两个月才成立的)。

    可见,宋教仁在大选胜利后并不想和袁世凯合作。他对袁世凯的态度非常强硬,他反对袁世凯当选正式大总统的计划也不可能被袁接受。谁敢说宋教仁进京赴任对袁世凯没有直接威胁?袁世凯本人对自己能否当上大总统并不自信,在后来的正式大总统选举中,尽管黎元洪已经表态不会和他争位,但他依然派遣大量便衣军警以“公民团”的名义包围国会,不让议员吃东西,强迫议员选他。即便这样,也是选了很多轮才选了他。如果他有足够的信心,何必用此卑劣的手段?一个如此不自信的老袁,当他听到宋教仁正在拉黎元洪合作的时候,他对宋教仁动杀机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4.杀宋教仁就是为了建立世袭独裁王朝

    由于孙中山视袁世凯为好人,对袁世凯是采取一种近乎于谄媚的姿态。以张振武、方维案为例,袁世凯已极其恶劣的态度,绕开司法机关,直接用军令公开将此二人杀害,引起舆论大哗,可孙中山却为袁世凯开脱说:袁世凯处理“张振武一案,实迫于黎(黎元洪)之急电,不能不照办。”再以国民党总部干事于德坤被害案为例,他被刘显世残忍杀害后,国民党理事长孙中山极为愤慨,特致电大总统袁世凯与时任贵州都督的滇军将领唐继尧,强烈要求彻查于德坤被杀一案,严惩主谋“黔军务司长刘显世”,以“维持法律之大公”……然而此举犹如与虎谋皮,毫无作用。因为袁世凯当时正努力拉拢唐继尧,刘显世是唐继尧的亲信。孙中山选择了忍让,没有继续追究。

    孙中山的软弱态度无疑助长了袁世凯的专制气焰。既然公开杀国民党,你都选择退让,对我百般讨好。若采用暗杀手段,无法找到确凿证据,国民党就会更加退让!胆子大了的袁世凯自然会有跃跃一试的勇气。暗杀了想把自己从总统宝座拉下马、妄图架空自己而且有着极强议会斗争能力的宋教仁,一旦孙文又如张振武、于德坤案中那样软弱,不就是轻松扫除了自己独裁路上的一大障碍吗?毕竟袁世凯亲口承认过:自己只怕宋教仁,而且袁世凯有过逼退同盟会唐绍仪总理的“成功经验”,面对其他国民党人,袁世凯无疑更有把握应对。

    《余世存:民国首任总理的人格意义》说:唐绍仪总理认为“孙中山的思想、袁世凯的实力”是中国统一的发展基础。1912年6月初,直隶省议会选举王芝祥为直隶都督,袁世凯不予承认,并抛开总理附署权,公布另任命令。唐绍仪见《临时约法》已遭到破坏,“彻悟袁之种种行为,存心欺骗民党”。唐绍仪的反应是,宣布辞职。看来孙中山对袁世凯退让连唐绍仪都不如。1913年袁世凯暗杀宋教仁后,唐绍仪予以强烈谴责。刺杀宋教仁就是毁灭喜欢搞竞选的人,没有了竞选,自然为世袭帝制奠定了民意基础!

    杀宋教仁的目的就是让国民党明白想要和平接手政权是不可能的。要想主政,必须在军事上优胜而且能“拿人头来换”才有可能。如果国民党在这一事件的刺激下迅速起兵,那么,袁世凯就正好利用自己优越的军力将他们灭掉。如果对手不上当,坚持法理解决呢?那么袁世凯在军事上的威逼会继续加码。这样做有两大好处,如果你还不反,那么北洋的军事优势将更加扩大,将来解决更容易;如果国民党忍不住反了,那也实现了袁世凯所要求的目的。

    从这个思路去考察袁世凯刺宋的动机,再将它与历史事实作对比的话,一切在宋案和二次革命期间让人迷惑不解的问题都可以澄清。

    事实上,在国民党选举获胜之际,袁世凯就有了对国民党动武的打算。1913年3月间,河南都督张镇芳致函段祺瑞,建议用兵。他说:“窃谓刻下大局虽在外患,尤在内忧。上海欢迎国会团闻已解散,而意存破坏,可虑者甚多:如迁都也,宪法也,用人之同意也,省长之民选也,政党之内阁也,地方之分权也,假公济私,争名夺利,但知运动,不顾危亡。开会前途,可以逆料,非武力解决,恐不能息此风潮”。段复函表示:“至于党派竞争,不顾大局,非武力震慑不可,自当密为筹备”(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政府陆军部档案》)。于此可见,面对选举获胜的国民党,不想放弃权力的袁世凯北洋集团实际已经决定为了维护既得权力而即使运用武力也在所不惜了。

    宋案发生后被迅速破获,从中搜索到的证据直指北京。很多人疑惑:这样的大案袁世凯为什么要选应桂馨在上海干?败露之后会牵出北京方面啊!其实,这就是袁世凯所要求的效果。宋案线索牵涉到北京又怎样?最多牵涉到洪述祖,能从法律上证明洪述祖受谁指使吗?不能,人证、物证都没有。所以,此案如果选择法律解决的话,根本无法抓到主谋。它却给袁世凯的对手们以心理上的震慑,不与我合作者,就得灭亡!民国人民的命就顺生逆亡得奴命!

    面对如此困局,选择武力解决对国民党一点好处都没有。既然宋死了,孙还是当然的国民党领袖;既然选举胜了,又何必为了宋一人而放弃执政的成果呢?孙如果想执政,让国会选他作大总统也可,何必要造反?所以,黄兴、陈其美等国民党要人均反对起兵反袁,认为“民国既已成立,法律非无效果”。但这些均建立在《临时约法》能起作用的前提下,而在武夫当国的时代,孙早就看出法律是无用的,逾往后推,国民党的军事形势将更不利,选举的胜势转化为执政的可能胜也会越小。这正是孙高于其同辈之处。

    孙在当时的国民党内缺乏一言九鼎的权威,他的多次起兵要求均被黄兴等人否决。而虽然国民党选择了和平,但袁世凯的威逼却日紧一日:让陆军总长段祺瑞代替赵秉均组阁,这实际等于成立一个战时内阁;强行签订善后大借款,取得了战争经费;拉拢黎元洪,通过进步党大造利于袁世凯的舆论。1913年5月15日袁取消黄兴陆军的上将资格。5月21日,袁对梁士诒、段芝贵、曾彝进等说:“现在看透孙、黄除捣乱外无本领……彼等若敢另行组织政府,我即敢举兵征伐之。”秘书长梁士诒觉得话说得太绝,嘱曾彝进“以个人资格往告国民党人”。袁不以为然,对曾说:“就说是袁慰亭说的,我当负责任。”这等于是直接向国民党宣战。而国民党面对这样的侮辱,还是希望和平解决。汪精卫、蔡元培于6月2日向袁世凯提出的和平条件是:国民党方面,顾全大局,选举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宋案让赵秉钧出庭对质的主张自然消灭,罪名到洪述祖为止。而袁世凯还是断然拒绝了这样的要求。可见,宋案之后,国民党曾作了最大的努力来维持和平,但终于在袁世凯的逼迫之下不得走上了战争之路。袁收买了海军,进占了九江、上海制造局等要地,最后悍然免去国民党三督。挑起内乱,李烈钧一周后才自卫抗暴,白朗亦农民起义,这就是自然法,即“争取权利的权利”。至此,国民党高层意见才统一,终于决定起兵,但袁世凯的准备已经非常充分,国民党仓促起兵也随之仓促失败,反而给了袁世凯惩办国民党的借口。

    随着二次革命的失败,袁世凯的消灭国民党消灭国会的罪恶目的可谓全部实现。袁世凯真正统一了中国。后来的军阀混战源于北洋集团分裂内战,这能怪孙中山吗?完全不能,只能怪袁世凯称帝大搞三宫六院,引起了下属分裂而走向内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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