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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都要为他人干的缺德事买单
送交者:  2017年10月09日11:52:2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千万别觉得那些恶心人的行为、那些缺德占便宜的行径,伤害不到你我,就和你我没有关系——不是那样子的。作恶成本很高,比如其中“信任”被透支后几乎无法还原。别人欠下的债,需要我们共同去还,我们每个人都要为“作恶成本”埋单

  老高按:“自作自受”“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酿苦酒自己喝”“自作孽不可活”“朝天吐唾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类成语俗话一大堆,从小灌进我们耳朵。但是,我渐渐发现:这样圆满的故事,多出现在“三言二拍”《聊斋》之类话本、民间戏曲唱词中,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现象却正相反:犯下劣行的人往往扬长而去,恶果却往往落到其他风马牛不相及的无辜者头上,这些无辜者,或者是肇事者所属的以种族、年龄、性别、职业、经济条件划分的群体(例如:中国人、年轻人、打工仔、穷人等等),或者甚至就是所有人。
  如果真是杀人越货、触碰法网涉及刑律了,被司法当局认真看待、投入成本,或许还能寻出作案者本人,别人不至于为他背黑锅;但是我这里说的是更普遍、更广泛的情况:他或她干的,都只属“一地鸡毛”的琐屑小事——在公共场合或自己家中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上了厕所不冲水,在公共建筑上乱刻乱涂,随众参加哄抢,在自助餐厅极尽丑态,滥用美国无条件退货的规定……等等。
  上小学时,老师曾谆谆教诲:“你干了坏事,人家不认识你姓甚名谁,只说是‘中国人’干的。你看,你就败坏了中国人的形象……”云云。但这种说教,对于不在乎什么“中国人形象”的人来说,完全是对牛弹琴。只要不被当场抓住罚款,他们信奉的是“我走后哪怕洪水滔天”。
  记得大前年与妹妹去瑞士雪山少女峰,一个观景厅内的柱子上,高悬用英文和中文写的告示:“请勿抽烟”。一位40多岁的华人却靠在柱子上吞烟吐雾。我妹妹上去对他说:“你没看见这个牌子吗?请不要在这里抽烟!”他狠狠瞪了我们一眼,那一眼颇有“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之意,悻悻走开了。我妹妹后来告诉我:他在这里抽烟看来是不关我的事,但他这样的人给管理人员、给本地民众造成的恶劣印象,最终却要我们这些守规矩的华人买单!他这样的人一多,人家看我们的眼神也就不一样。
  我又想起,有一年探亲回武汉,在刚刚宣布免费的汉口中山公园,我看到一个小男孩骑上一个女孩雕塑,又亲又抱,父母就在旁边为他嬉笑拍照。我对那个男孩说:你上三年级还是四年级?认识这“不要攀爬”几个字吗?老少几人一起怒视我。
  我很早以前就悟出这个道理:在公共领域,从领袖到平民,必须做到“一人做事一人当”,每个人都拥有公民的权利,也都为自己所说的任何话、所做的任何事负责,这才能有效地杜绝许多社会负面现象。许多人,大多数人,正是清楚自己的行为是不可能遭受追究的,才为所欲为。要让每个人向天吐唾沫,都落到他自己(或者包括其家人亲属)脸上,他才会不再向天吐唾沫!
  这在现实中当然是行不通的,连刑法都有追诉期呢!总不能因为某人少不经事在长城上刻了字,到他年过古稀时查清了寄上一张10元罚单吧?那么,这种众人为一人劣行买单的现象,看来还将持续下去。我们作为普通公民,能做的,应该做的,只能是发现这样的行为后,不是将之看成“闲事”,而是认识到他这种行为,与我息息相关,我也将是买单、承担后果者,于是挺身而出制止。
  读到署名为“慧超”在微信上传播的一篇文章《前人作孽,后人遭殃:你我都要支付的“作恶成本”》,说的就是这个非常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他写得透彻,值得供大家分享、深思。
  上面我说的“挺身而出”,在现实中也未必行得通——也有个“行善成本”问题啊!要权衡投入产出,如果法律、当局不给力呢?我妹妹在瑞士出面制止抽烟行为,或许还能得到众人的支持、管理部门的支持,而那位抽烟的中国人在当地毕竟是孤立的,万一发生争执,正义者能够占上风;但是我在武汉的公园制止孩子乱爬乱攀就难说了,说不定就招来一顿臭揍,甚至还会被治安部门认定是我“滋事”!
  顺便说一句:在我昨天的博客文章之后一位署名为“马甲”的网友写道:
  “每个真正想探究‘正义’话题的人,想必都避不开美国学者罗尔斯吧”——这句话实在可笑。……难道没有读过这本书(指罗尔斯《正义论》——老高按)的人就不配谈正义了?实在是可笑到了幼稚甚至荒唐的境界!
  马甲的话很精彩。我确实是“可笑到了幼稚甚至荒唐的境界”,确实太低估了网友的智商和水平。难道没有读过《论语》就不配谈孔孟儒家?没有读过《圣经》就不配谈基督教?没有读过《矛盾论》就不配谈毛泽东哲学思想?……


  前人作孽,后人遭殃:你我都要支付的“作恶成本”

  慧超,微信-思维补丁

  (一)

  “保衣服还是保人?”
  这显然是近日在医护圈子里最为流行的一句“玩笑话”了。
  在当下这个时代,人们面对很多悲剧和无奈,常常通过自嘲和戏谑来缓解自己的心理压力。这句“玩笑话”的典故来源一点也不好笑。
  事情源于一场成功的抢救,一位患者在工作时突然昏迷,被送到医院抢救。在抢救的过程中,医护人员为争取时间,直接用剪刀将患者的衣裤剪开了。因为措施得当抢救及时,这位患者脱离了生命危险。
  不过,成功的抢救迎来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尾:患者的父亲找到医院,称医生抢救时不但把儿子的衣裤剪坏了,还把短裤里的500元现金、身份证等财物弄丢了,要求医院赔偿1500元,并报警。
  根据后来媒体的曝光,医院最终同意赔偿1000元。然后,当天参与抢救这位患者的几名医护人员,共同出钱凑了1000块,给了患者的父亲。
  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社会告诉你:大兄弟,救人一命可不能把人家衣服弄坏了啊!
  当然我是一枚理性的作者,不想过多的煽动情绪。其实,抛却感性层面,你要认真地讲道理的话,医院也有做得不当的地方,衣服固然当剪,但是将患者的其他随身财物也弄丢,的确有欠缺的地方。
  不过,从个人层面,我还是挺难接受患者家属这样的行为的——索要丢失钱财和身份证尚可理解,要求赔偿剪坏的衣物,简直是对自己儿子生命的一种侮辱!
  在我看来,一场争分夺秒的抢救,医护人员应该将所有的精力放在抢救病人生命这件事上,除此之外,其他倒可以“马虎”一些。否则,如果医护人员面对一个重病的患者,还要先清点一下财物,考虑如何不破坏患者衣物再抢救,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更重要的是,这类患者家属的“荒谬”要求,其实无形中增加了其他患者抢救时的“成本”。比如,这件事情之后,网上就有人曝光,已经有医院新增了一份“保衣服还是保人”的同意书,这真是又荒谬又魔幻又无奈!
  想象一下,下一次你突然昏迷性命垂危,恰好身边没有亲人朋友,恰好当天穿了名牌衣服,比如几千块的T恤或者上万块的牛仔裤,医生一看,只能默默把剪刀放下,暂缓抢救,一切等家属到了之后,确定保人而不是保衣服并签字之后,才能开始抢救……
  你可能早就嗝屁了!
  你觉得该怪医生么?但是,医生也有自己的苦衷啊,毕竟,剪坏衣服要赔钱啊。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存在于社会中的“作恶成本”,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更不得不支付的“作恶成本”。

  (二)

  “大伙儿的便宜,都让那些缺德鬼儿给占没了!”
  这是我姥姥对“作恶成本”的一句很中肯的评价。我的姥姥今年90了,她是个大字不识的小脚老太太,她当然不知道什么叫“作恶成本”,但是却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恶人做的缺德事,常常需要所有好人去给他擦屁股,去支付恶人欠下的账。
  “作恶成本”常常需要他人乃至整个社会来支付——更直观的例子就来自于我的老家。
  如今,农村土地政策逐渐放开,土地流转在农村逐渐成了规模。我姥家的村子也是一样,几年前,就有老板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承包下来,几千亩几千亩地包下来,种植经济作物。
  这本是一件双赢的好事情,开200多万G65的老板不可能自己去种地,还是需要本地的农民去种。这样农民除了把土地出租的租金收益之外,还能在家门口赚一份工钱。除此之外,承包的老板还承诺,地里的农作物,无论是玉米大豆还是蔬菜瓜果,本地农民购买都可以给远低于市场价的“最低价”。
  这一方面是因为卖给当地农民不需要长途运输、仓储人力等额外成本,一方面承包者也希望借此福利来讨好一下当地农民。
  可惜,承包者对农民的认识还是太理想化了。很快就有农民发现,向承包者购买粮食蔬菜固然是比市场上便宜,但毕竟还是要钱的,不如偷,一分钱不花。
  既然他偷得,我干嘛还要花钱去买?一下子,这股风气就成燎原之势。农民们不仅偷粮食、偷蔬菜、偷水果,连农场里的化肥、农药和农用工具也会“顺回家”,反正“公家的东西不拿白不拿”。
  承包者很快就发现了,他们雇佣了更多的“守夜人”,斥巨资给几千亩地都装上了铁丝网,也报过警,甚至动用关系让警车开着喇叭来村里“宣传巡逻”,希望震慑一下偷盗者,但很快就发现,这一切都没什么用。
  那么大片地,几个村子连在一起,怕是有上万亩,无论找多少人去看护,人总是还是要睡觉的,安了摄像头,没两天电线就能让人剪掉……
  结果,承包者一气之下,将所有的土地都种上了速生林。
  这一下农民们傻了眼,不仅没有了“免费”的粮食可以偷,连“日常工作”也丢了,因为速生林根本不需要农民日常去打理,不用除草不用浇水,栽上树苗几年都不用管。
  也不用担心偷盗,承德的农村满山都是树,这东西除了砍掉当柴火烧之外,农民们想不出它还能有什么用,自然就不去偷了。
  速生林的经济效益远远低于种植玉米、大豆和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但是,这是理想社会和理想模式下的账本,因为种植经济作物还必须将“作恶成本”考虑进去。而如果将“作恶成本”考虑进去的话,速生林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不用再担心偷盗,不用雇佣数量庞大“守夜人”去巡逻,甚至连摄像头都不再装了。
  对于承包者而言,速生林的利润虽然不如经济作物,但由于管理成本和人员成本直线下降,反而是速生林更赚钱一些。
  结果就是,承包者丧失了更高的经济收益,而农民也损失了农忙时的“工作”和丰收后远低于市场价的粮食。
  本身是一件“双赢”的事情,结果到最后,由于“作恶成本”的存在,变成了承包者和本地农民的“双输”。

  (三)

  “一颗老鼠屎,坏了满锅汤”。
  对于作恶者本人,“作恶成本”常常很低,甚至在其背后的潜在“收益”下,可以忽略。但是对于其他人,对于后来者,对于整个社会而言,需要支付的成本却极为庞大。
  比如前些日子,有个姑娘在微博上曝光了这么一件事:
  姑娘说,半年前一位朋友父母赴日旅游,期间其父突发心脏病,后经抢救无生命危险。治疗费用折合人民币60万元,考虑到家庭情况,医院同意他回国后分期付款。如今,这位当事人却以“父亲已去世,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欠款。
  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后,还有很多网友一听说是“事发日本”,反而为赖账者叫好。他们不会想到,如果有天自己也去日本旅游,突发疾病,面对中国籍的病患,日本的医院如果因为前车之鉴,而采取区别对待,误了卿卿性命怎么办?
  其实,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就有一位在日本做翻译的中国人写下了这样的微博:
  前人作孽,后人遭殃。
  前人透支,后人还账。
  我想这样的例子真的数不胜数,有多少中国人出国曾经感觉自己被区别对待过?你自己文明出游遵纪守法,连当地风俗都很尊重,却依然被人像对“蝗虫”一样警惕、提醒和防范。
  委屈吗?你当然委屈。但人家也没办法啊,人家吃过亏啊,还不止一次啊!谁让你那些欠钱不还还没素质的同胞比你早来一步呢?
  你自己素质高,但你没法左右你的同胞里有素质极低的人,他们每一次作孽,你别以为是没有成本的,作恶的成本很高,比如其中的“信任”被透支后几乎无法还原。
  令人遗憾的是,他们作恶的成本,占尽的便宜,却需要由后来人,由你和我去“埋单”。
  这就是“作恶成本”,千万别觉得那些恶心人的行为,那些缺德占便宜的行径,和你没关系。千万不要觉得某些“恶行”伤害不到你,就和你没有关系——不是那样子的。
  别人欠下的债,需要我们共同去还,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为“作恶成本”埋单。


  高看(每日一图,与文无关。十月图片主题:秋韵)

04家旁.JPG

  后院树木好像一蓬蓬火的喷泉,炽热灼人,孩子们似乎都怕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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