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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在开车路上看到一个倒卧者 zt
送交者:  2017年06月10日07:32:58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我赞成“见死不救”列入刑法;但从法律上认定“见死不救”,很难。我们对这位女子被撞被碾压感到巨大震动,感到悲愤交加,是因为我们看到了全过程监控视频。但是,如果是在开车路上,突然看到一个不知起因的卧者呢?我应怎么办?


  老高按:前几天网上和社交媒体上风传这样一个视频:一位年轻女子被车撞倒后、尽管看到的人很多,但车来车往,却没人停下救援,致使她再次被碾压……
  随后,河南驻马店公安局发布通报证实,4月21日,当地一名女子在斑马线过马路时被出租车撞飞后,又遭一辆小轿车二次碾压后死亡。经过被监控摄像拍下,从被撞到二次碾压的1分钟内,10余辆途经车辆和约20名经过的行人,无一人上前施救。
  人心都是肉长的,一个处在青春年华的生命竟这样猝然中断,看到这样的视频、听到这样的消息,谁不是受到巨大震动,悲愤交加?!进而很快就有人从各个角度和层面议论纷纷,道德、人性、政治……德国之声发出一篇报道,题目就是:《“见死不救”入罪,中国在等待什么?》。这篇报道,介绍了从2001年——也就是十六年前——以来的争论:“见死不救是不是犯法?”
  德国之声的报道写道:
  中国《刑法》中并没有与“见死不救”相应的罪名。涉及“不履行救助义务”,法律只规定了特定身份与特定职务的人,在别人危难的情况下有救助义务。例如警察、检察人员、医务人员,根据其职业法规有救死扶伤的义务。200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有32名人大代表共同提出议案,倡议刑法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从那时以来,法律界对见死不救的行为是诉诸法律,还是归于道德整合的讨论一直很激烈。反对者认为见死不救是一个道德问题,不属于法律强制管辖的范畴。而且这一犯罪的界限确定起来难度较大,如果打击面过宽或过窄,既达不到法律的社会效益,又不利于司法实践。
  “入刑”的支持者提出,临危相救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把救助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是合理和可行的。严重违法道德的行为有必要通过法律来惩戒,这有利于减少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灰色地带。此外,对于“见死不救罪”,许多国家已有长期的立法实践。例如,德国《刑法》第323条规定:“遇到事故,险情或紧急情况,可以施救但拒绝施救者--尤其是在不会给本人来带危险以及不会与其它重要责任构成冲突时,可处于一年以下监禁或罚款。”这就是所谓的“见死不救罪”(Unterlassene Hilfeleistung)。
  法律也规定,实施救助行为的前提是,救助他人对自己或者第三人并无危险。这就意味着施救者不应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在有危险的情况下,首先考虑自己和第三者的安危没有错。在挺身“与歹徒搏斗”或“勇救落水者”之外,其他风险较小的间接救助方式 - 例如向其他人求援、报警等也都属于及时的援救行为。
  这篇报道还援引德国科隆大学退休法学教授、中国问题专家霍伊泽教授2011年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所说,中国到了应该引入“见危不救罪”的时候了。“虽然一个民族的道德水平不能通过法律来提高,但至少能够以此来制裁不道德的行为。”
  就我个人来说,理论上说,我赞成“见死不救”入罪——法治手段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治手段是万万不能的。不过,从实践中看,我承认,用法律来惩办“见死不救”,很难。
  为什么难?难在过路者很难了解事件的起因,很难判断他是“见死不救”。
  我曾经扪心自问:假如我正开车时看到路旁有一倒卧者,我是否立即停车救助?
  我们对这位女子被撞被碾压感到巨大震动,感到悲愤交加,是因为我们看到了监控视频,了解了全过程。但是,如果没有看到这段视频,而就是在路上突然看到一个卧者,根本不知其起因呢?
  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但我一位朋友曾经遇到过。他没有停车,就这么过去了。他后来回忆说,我不知道倒卧者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躺在那里。
  是的,这有很多种可能:喝醉了?发病了?被撞了?想自杀?佯装倒卧打算袭击无辜者(甚至可能持枪)?精神病患可能有攻击性?诱人上钩者?拍电影?……而当时他不可能想这么多,说时迟那时快,就这么开过去,装没看清,这是实情,也是对自己最安全的行为。
  我很难谴责这位朋友。那还是没有手机的年代,那个地方对他来说也很陌生,他很难去找到一个付费电话,讲清在何处有个倒卧者。但是这件事,还是让他长久未能忘怀:假如那是一位心脏病突发者,生死就在几分钟之间呢?
  今天读到社会学家孙立平的一篇文章,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了这个问题,我感到对我很有启发。转发在这里,以期引起更多、更深的思索,能够超越一般的谴责人们的道德冷漠,超越一般的对当权者的政治抨击。


  关于那个女孩,关于那次碾压

  孙立平,孙立平社会观察

Verkehrsunfälle in Bulgarien (BGNES)
  女子被撞,遭二次碾压身亡。
  前天几乎所有我所在的微信群中,都在转发那个视频,都在议论这件事情。有谴责,有分析。
  看了这个视频后,我也在想,如果我在现场,我会怎么做?
  首先想到的是,把伤者扶上自己的车,送到医院里?老实说,我也不敢,而且我也扶不动。
  有朋友说,可以把她移到路边,然后打电话。实事求是地说,一个是如果她伤重,我可能也移不动。还有一个,我也怕担责任。更何况,这也不是科学的做法。
  我最后想出的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她的前面,放上警示牌,然后去拦截通行的车辆,并打电话报警。
  说老实话,也许是我天性愚钝,我想到这个办法的时候,还真的用了点时间。但我这里想说的,不是我的愚钝问题,我要说的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教育的缺陷。
  我为什么想了一会才想好自己应该怎么做?是我们的教育中没有人教给我们这些。我们的教育,教给人们的都是大道理,大词儿:爱国、爱社会主义、警惕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等等。在一个具体的情况下,特别是比较危急的时候,如何对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具体的做法是什么?怎么才能在不损害自己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帮助别人?没有人教给我们这些。
  当然,我不否认这当中的冷漠,甚至我也同意,冷漠成了我们社会的一种痼疾。这种冷漠来自哪里?2009年的时候,我曾经提出过一个概念,叫“社会溃败”。这种社会溃败的表现之一,就是人与人关系的恶化。从小到大的教育中,我说的并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甚至主要不是学校教育,教给人们的不是信任,不是友爱,而是怀疑,是警惕,是厌恶,是攻击,是斗争。这一点,你从社交媒体上人们言论的攻击性,就可以看到这一点。
  更进一步说,这种冷漠更深层的原因,是现实的教育。一位朋友说:在面对这样的一位受害者的时候,也许你会想象,她是打你孩子的老师,是卖你有毒食品的老板,是判了你冤案的法官。当然,在当时的情境中,人们不会想得这么具体,但这样的思维定势会形成一种潜意识的积累。恻隐之心来自同类意识,我们都是人,都是同一种动物,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无论是我们的教育也好,还是现实的教训也好,都在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增加人们之间的隔阂。由此形成的,就是一个冷漠的,甚至是互害的社会。
  说到这里,不禁让人想到这个讨论的本身。这件事情出来后,人们反响强烈,有谴责,有分析,这本来是正常的现象,是一个社会应当有的正常反应。但即便是在这样的讨论中,也隐隐约约感受到某种攻击性。有人刻意强调这件事情的地域性,一言不合,又变成了地域攻击。有人又对谴责和义愤进行指责,说,面对这样的事情,很多人只是进行道德和人性上的谴责,这种谴责是肤浅的,应当深究制度层面的原因。顺便,又把”浅薄的人们“奚落一顿。
  进行深入分析完全是必要的,分析的道理我也是完全赞成的,尤其作为一个社会学者,我更加知道深层社会原因的重要。但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对简单的谴责和义愤进行指责。我赞成深刻,但不赞成频频地用自己的深刻和高度指责别人。
  深入分析者,您说的都对,但也得承认简单表达愤怒者存在的价值。难道社会对丑恶现象失去基于感情表达的愤怒,只落下孤零零的深入分析,才好吗?更何况有些所谓的深入分析,也不过是重复了很多人都已经说过了无数遍的意思而已。
  我知道,我后边这两段话是有点走题。之所以扯到这里,其实也是有感而发。我们这个社会太多的斗争了,太缺乏善意了,人们之间太多的攻击性了。就是在主张进步的人们当中,也是斗斗斗。
  在一个社会里,人是多种多样的,见识不同,忙闲不同,角色不同,自我定位不同。在对一件公共事务表态的时候,人们的方式自然也不同。有激烈的,有和缓的;有直截了当的,有隐晦曲折的;有简略的,有详尽的;有简单表态的,有深入分析的。其实都是正当的,也都是为社会所需要的。所有这一切构成的合力,才能推进社会的进步。

  2012年3月26日在顺德举办的“中国·广东社会管理创新论坛”上演讲节录:

  去年年底我连着两次到广东来,当时正赶上“小悦悦”事件,全省在反思“小悦悦”事件。我也是比较爱说话的人,我就多说了两句话。
  我说小悦悦事件是值得反思的,但如果就是反思说人们为什么这么冷漠,这就反思错了。
  确实,从摄像头看,当时18个人经过她的身边,没有一个人伸一把手。但如果你就反思这18个人为什么这么冷漠,我觉得反思错了。
  为什么?我不相信这18个人都是冷漠的。我不相信这18个人在经过小悦悦身边的时候都是无动于衷,都是视而不见,我根本不相信这一点。我反倒相信这18个人当中至少有一部分人内心里是有一种挣扎的,有一种思想斗争的:我伸不伸这把手。挣扎和斗争的结果是他没伸这把手。
  为什么?多少年来,经验教训告诉人们,如果你伸出了这把手,说不定会惹上麻烦,甚至惹上大麻烦。说得难听一点,如果被轧的不是小悦悦,如果是一条狗,说不定这18个人中都有可能有人会伸一把手,但是被轧的是人,他不敢。这说明什么问题?如果他就是视而不见,无动于衷,这你可以说是一个个人的问题,道德的问题,但如果他经过一番挣扎,他没伸一把手,他不不敢伸这把手,这就不是一个个人道德的问题,是社会出了问题。
  为什么在这个社会当中人们伸一把手帮帮别人,就会弄出大麻烦?我觉得这件事情真正去年反思的不是我们道德的问题,是我们社会的问题,是我们社会的机制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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