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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活人殉葬看文明之路修远漫漫 zt
送交者:  2017年02月16日12:28:1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把人当手段的民族,决不是“人”的民族!活人殉葬从商朝开始,一直延续到明朝中叶才停止;近年来,活人成了殉葬死人的手段,这一陋习因经济发展反而变多,甚至出现专业人员和黑色利益链。中国文化的最大邪恶之处是没有“人是目的”的价值观,因此无法为建立普世的道德底线,从而使中国沉沦在弱肉强食的互害中。要知道什么是人,必须回到康德那里,人是目的,决不是手段!1930年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就疾呼:“中国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翻身?要等到人命贵于财富,人命贵于机器,人命贵于安乐,人命贵于名誉,人命贵于权位,人命贵于一切。只有等到那时,中国才站得起来!”

 

一,弱肉强食一旦成了恶习,政治制度也难以改变之

 

制度派把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视为共产制度的产物,是情绪化的反应。人的很多问题,不是政治制度能解决的。譬如说,戈尔巴乔夫在苏联禁酒,政治高压和制度惩罚都无用,俄罗斯人依旧酗酒。回教通过宗教教堂的管理,不仅成功地禁酒,而且还抵制了苏联输出的主义。又如:中国城市禁止鞭炮20年了,今年大年初一是没放,但到了正月十五前后,几乎天天照放不误。可见,一旦成为恶习,政治制度也无法消除之。王丹说,台湾社会相互骚扰不断,美国就很宁静。原因是美国警察乐意处理邻里纠纷,台湾的警察不管,汉人习惯了“忍”。

 

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是人权;弗里德里希在其所著的《超验正义》一书中写道:“整个西方宪政史始终不变的一个观念是:人类的个体具有最高的价值。”因此,西方的政治学理论一般都认为,个人才是目的,就是将人当人,尊重每个人的个性和自由。在西方,公权力必须接受信仰与理性的制约,即宗教与法律都有高于政治的地方。

 

但在中国,权力就是信仰本身。西方人有抗衡世俗权力的宗教,而中国人的世俗权力本身就是被顶礼膜拜的宗教。梁漱溟说家庭伦理是中国人的宗教,我们其实还可以说,世俗权力是中国人在家庭外部的宗教。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是王权。孔子认为,王权是至高无上的;“君权神授”,君主是全国人民的大家长,任何人都不得违抗。

 

《圣经》记载希律王为杀害耶稣,差人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两岁以下的男童都杀尽了。然而,最终耶稣没有像赵氏孤儿那样复仇,他为所有人做了“代罪的羔羊”,为害他的人祈求神的赦免和祝福。西方信仰耶稣,滥杀滥报复肯定会遭社会制裁。香港警察打学生有罪,因为香港运用的是基督教文明的英国习惯法。中国不信耶稣,警察打死雷洋无罪。随便杀人,随便杀人,畜生不如的中国随便杀人!

 

《三国志•魏志•荀彧传》记载:自董卓在京城叛乱以来,城中的百姓均向东疏散,大多停留在彭城一带。曹操率军来到这里,把数万男女杀死,投进泗水,致使泗水因此断流。曹操的杀父仇人陶谦率军驻扎武原,曹操不能前进,就带领部队从泗水南面攻占睢陵、夏丘等县,每到一处,均大肆屠戮,杀得鸡犬不留,城中看不到一个行人。

 

滥杀战俘。官渡之战的尾声,袁绍的8万士兵投降曹操,袁绍的其余人马逃散。对这8万降卒,曹操养不起,又怕他们骚乱,不放心,又不敢释放,怕他们又为袁绍所用,所以,干脆全部坑杀。后人评价说:杀得好!任何人在曹操的位置上,都会这么干!所以,中国人日益残暴,到张献忠那里,就发布七杀令,把四川人几乎全部。。

 

反贪就是“借头”的愚民术——牺牲小官以安民心,民太愚了。军队没有粮食了,士兵吃不饱,就闹起来了。曹操就把管粮的官叫到帐篷里,说我向你借一样东西,借什么东西?借你头用一用,就把他杀了,然后把他的头挂在账篷外面,说我们的粮食都是他贪污了。于是所有的士兵都安静下来了,把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到那个人身上,那个人已经死了,所以平息了军中的骚乱,维持了政局的稳定。

 

统治集团的利益压倒一切。当局对高干实行的是“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治疗”,甚至可以盗用健康人的器官、血液来维持他们的性命。而医院却乘机敲诈百姓的血汗钱,无钱的重病人只好惨死在医院外。

 

在中国,人成了政府谋利的手段。1991年起,中国允许美国公民收养中国儿童,至2014年,已有88,298名中国儿童被收养,女孩居多,很多都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残疾儿,而且美国人每收养一名孤儿都要向中国机构支付三万美金!出售儿童牟利,地球只此一家!

 

当今中国,乱象丛生,任何一个行业都是事故频生!司机不珍爱行人的生命,医生不珍爱病人的生命,骗钱的假治疗的事时常发生(如魏则西)。新世纪以来,杀人取骨成“冥婚”,买卖人体器官,买卖胎儿做婴儿汤,拐卖妇女儿童,拐卖残疾人做奴工……有的人贩子,把偷来的孩子弄残废了,然后逼他们去行乞,为他们赚钱,让这些失去父母的孩子早早走上通往坟墓的不归路。这种坟墓文明以及它所滋养的如鬼一样的中国人,全球绝无仅有!这是一个“人”的民族吗?不是,这是一个以人为手段的动物民族!一个崇拜动物“龙”的民族是难以摆脱动物的血腥气的!一个在教科书、在词典里把人定义为工具、定义为手段的政权,其民族早已经被教育得不知道什么叫人!

 

二,西方葬礼与中国冥婚

 

2013417日,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葬礼在伦敦的圣保罗大教堂举行。整个葬礼,气氛庄重而不凝重,所有的嘉宾盛装出席,谈笑风生。葬礼进行中当嘉宾回忆与撒切尔夫人交往的往事时,会场中传出一阵阵笑声。为什么撒切尔夫人葬礼上的气氛不是我们中国人常见的沉痛、哀伤,反而是轻松和喜乐呢?撒切尔夫人出生于基督信仰家庭,一家人都是基督徒。她在生前便安排好她葬礼细节,包括要读的经文,最重要的两段经文安排她的孙女和现任首相卡梅隆诵读。其中英国现任首相卡梅隆诵读的便是新约圣经《约翰福音》第十四章16节:“耶稣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基督教视死为“新生”,是从今生过渡到天国、从暂时过渡到永恒。孔子却说:“未知生,焉知死?”正是因为孔子的这种回避态度,造成了中国人恐惧死亡、缺少了对“死”的思考,中国人对待死亡的态度从未改变。从商王的人殉,到秦始皇的兵马俑,再到汉朝的金缕玉衣,直至清朝皇帝地宫中的珍宝,以至于当代人给先人扫墓时还要烧些纸制的别墅汽车……中国人自古便觉得存在着一个与现世对应的阴间,死亡便是从现世去到阴间,那么现世的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就可以带到阴间去继续享用。所以中国人活着时非常辛苦,难以放下对名利地位、功名财富的孜孜追求,因为要为自己死后打好基础。个别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只为了能给父母和自己修一座豪华的墓地。

 

道家提倡“齐生死”。齐生死就是对生的态度与对死者的态度是一致的,侍死如同侍生,对待死人像对待生人一样。不仅仅是烧香祭祀,更为严重的是,还会为死人娶亲嫁女,所谓冥婚就是“齐生死”的具体表现。中国人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与囫囵吞枣的含糊思维都与中国人“唯家唯大”的意识有关。中国人的根在家庭,家庭的根本在夫妻和谐,所以,阴阳(配合)就成了中国思维的出发点和文化的根源。阴(――)阳(-)是八卦的基本构成要素,也是中国人思维的基本元素。“一阴一阳谓之道”(《周易.易传》)。于是,“一夫一妻谓成家”就成了中国人包括死去的人的普遍性追求。

 

冥婚,即为已死之男女行结婚礼也,犹言冥配、幽婚、鬼婚、配骨,等。冥婚大致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嫁殇”与“娶殇”,即已有婚约的男女,男子亡故,女方抱主成亲;或女子身亡,男方迎柩归葬。二是“迁葬”,即殇男、殇女生前没有婚约,一方死后其家人恐死者在地下不安,便查访与其年纪相仿的未婚异性,托人说合成亲,合葬一处,尔后将女子的神主迎到男家。冥婚之俗在周代便已出现,《周礼.地官》“媒氏”条云:“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至宋,阴婚最为盛行,据康与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在明代、清代,冥婚习俗亦有相关记载。

 

庄子认为,生与死是相互转化的。一个生命的消失,就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因为万物由道而来,终需回归到道,万物的运作都是道在引导。原始人以为:灵魂可能为生者带来福祉,也可能带来凶煞。旧时人们有孤男孤女不得入祖坟的习俗,于是,男女未婚而亡便成为孤魂野鬼,而得不到祭祀,便会来危害人间。山西雁北地区即有”姒女”传说,未婚女子死亡后若不进行阴配,便会成为孤魂野鬼,数年后会变为恶鬼,纠缠未婚且体弱的年轻男子直至死亡,将其鬼魂带走。因此,中国人为了生者的利益,就搞起了冥婚制度。

 

钱穆认为中国人将生命的支撑点安放在生命之内,形成了一种现前享福的人生观。中国人往往将死亡悬置起来,缺乏对超验事物的关注与敬畏。死后世界不是神秘,阴间是阳间的延续、延伸。亡男亡女在阳间完婚,这种夫妻关系便能在阴间得以延续。在唐代冥婚习俗中,起棺合葬时宣读文告:“告汝甲乙,及姓新妇。汝既少年,未有婚对。祸出不图,各寝泉中,单居地室。今既二姓和好,礼媾冥婚。门骨同棺,魂魄共合。神识相配,何异生存?吉在今辰,迁就高坟。不仅如此,冥婚的婚仪和一般婚礼仪式也大致相同:需媒约之言,父母定婚约,且遵守诸如六礼等一套婚姻程序。在冥婚习俗中,巫术渗透十分明显,尤其体现在婚礼的仪式上。宋代人们在为殇男殇女合祭时,要“设二座相并,各立小幡长尺馀者于座后”来代表殇男殇女,其未奠也,二幡凝然直垂不动;奠毕……其相喜者,则二幡微动,以致相合;若一不喜者,幡不为动。”以此来探试双方对自己婚事满意与否。还有一种冥婚形式称作“迎茅娘”,即用捆扎的草人来模仿女性嫁给殇男。宋代甚至还有为冥婚男女在坟墓中设置私塾先生和奴婢习俗。《昨梦录》云:“又有虑男女年幼,或未闻教训,男即取先生已故者,书其姓名,生时以荐之,使受教。女即作冥器充保女,使婢之属。”

 

三,活人殉葬今又来

 

当代中国,竟还有这种现象发生,人死了,还要配阴婚,先是用女人的尸体,继而要用鲜活的女人。为了让自己死去的孩子体面,富裕人家竟然购买他人“活着的子女”殉葬。为了借冥婚卖尸体发财,一汤姓女子预谋杀人,竟然杀害一名12岁女学生,卖了两万多元。

 

2000年来,山西一些农村“冥婚”习俗愈演愈烈,导致尸骨买卖日趋猖獗。一些民众为配阴婚盗掘坟墓,甚至将去世几十年、上百年的尸骨挖出来,举行“冥婚”配对。配阴婚已出现黑色利益链,近年来因“配阴婚”而发生的恶性案件在西北并不罕见。

 

2007年河北一农民连杀6人卖尸配阴婚。2007年1月25日的《法制日报》刊登了陕西延川农民杨东艳杀活人卖女骨事件。该消息令人毛骨悚然。首先一大惊骇之处,是在2007年的中国,一个活人的市场价格没有一具尸体贵。消息称,“女子有点憨,不醒事理,她家里大人的意思,是想让杨东艳在陕北给娃找个婆家,只收2000元钱的彩礼。”2000元是“憨女子”的出厂价。后来,到山西省隰县,见着一个叫“老李”的,说好如有“女骨”,就16000元。这说明,活人价格比尸体要便宜14000元,活人只是尸首价的1/8。这样,杨东艳就杀死了“憨女子”。这可以和奴隶社会时期活人陪葬的野蛮相媲美。活人与尸首的这个价格比,无疑能够写入吉尼斯世界记,这个记录是21世纪中国人对人类社会的一大贡献。这是对人类尊严的巨大地讽刺!

 

延安警方人士透露,这类案件近期就查获了两起,实际数量还远不止。买卖女骨在那里已形成了一个“产业链”了!一年做这么几桩“生意”,来钱倒是很快。山西隰县李龙生专此谋生,所收女尸远不止延川这两具。延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正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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