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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与比利时的法院的判决对社会的影响 zt
送交者:  2016年06月21日09:33:13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南京法院与比利时的法院的判决对社会的影响

(ZT)

 

2006年彭宇案: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伤后,彭宇冲上前去将她送到医院,并给予200元作为帮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为老人应得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认为,彭宇给老人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最著名的一句话问话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曾有人说,救人好比一场豪赌,赢了的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可能倾家荡产。四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会,潜伏于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还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他们之所以冷漠,实在是对事实人情做权衡之后的无奈抉择。可见今天社会的冷漠,本质上与法律有莫大关系。法律上,南京法院选择性的使用这种流氓做法----有罪推定!

彭宇案中,彭宇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无罪,但法律也根本无法证明彭宇有罪,在这时候,法院看似帮助了那位老人,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此次的有罪推定持续的在社会发酵,一定程度上,你能说当今社会道德沦丧、社会人们的自私冷漠不是是被政府被法律逼的!

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历史影响力的判决!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现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的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最后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宣言是这样陈述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的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中国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送她去医院?

比利时法官: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再加点儿料:

 

20061120日上午,本文主角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当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20071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6.36元。

据彭宇本人称,当时其在公共汽车站发现一名老太太跌倒,马上跑过去将其扶起并送其去医院检查。

据徐寿兰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并表示,“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

据目击证人陈二春先生称,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陈二春先生回忆称,当时整个过程很平和,他自己也上前帮忙,一起把徐老太扶到路边,徐老太神志清醒,还借了电话给她儿子和侄女打了电话,徐寿兰对他和彭宇连连感谢,还说“不会连累你们的”。但在第三次庭审上,陈二春先生的话被徐寿兰坚决否定。

20079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浩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并判断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对此案的结论是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並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20071015日下午,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朝在十七大江苏省分组讨论会上发表讲话,专门提到了彭宇案,以其为案例介绍江苏省“大调解”机制,作为其工作政绩的展现。

此讲话可视为省政府影响此案调解、审理结果的证据。同时标示着官方公开表示此案以庭外“和解”告结。

和解结果:和解结果并未对媒体公布,相关细节不得而知。据悉,该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1万余元,传言为第三方支付,但此传言未获官方确认。

事件最大的争议来自于一审法院的判定书,其判定大量的使用“常理”并不符合社会认识。

由于法官所用之“常理”具有法律效力,将强制性的修正社会原来的常理认知。 相关政府法律部门,也没有公开宣传一审常理不符合审理规则,表明杜绝此类常理 彭宇案使社会认知到,做好事可能遭遇被一审常理甚至被二审终审常理的巨大威胁。 自此,一审法官所用之常理在逐步成为新的社会规范,社会道德风气剧烈滑坡。

另外,次要争议来自民事诉讼是否可以无证据仅凭常理推断。 中国民事诉讼准则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而法院却在原告方未能提出有力证据的情况下,运用“自由心证”的逻辑推理分析判定彭宇应承担责任。

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报道,在当时彭宇向派出所索要当时的笔录时,派出所长称当时笔录丢失,但留有当时用手机拍摄的笔录照片。当彭宇本人发现照片Exif信息显示照片并非来自派出所所长本人的手机时,所长不得不承认其实照片是徐寿兰当警察的儿子提供的。

人民网四川视窗则认为,彭宇被判败诉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提醒“活雷锋”在见义勇为时要保护自己。

华商报报道则质疑彭宇与其证人的说辞,并提出“不要被道德的热情蒙蔽了我们的双眼”。

腾讯新闻评论说“所以,彭宇案中只有法律问题,没有道德问题。或者说,在法律问题没有搞清楚的时候谈论道德问题是非常危险的。”[

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而其中诸多有关判决中猫腻的传说也在网络飞快流传。有人通过网络强大的人肉搜索引擎发现徐老太的儿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处工作人员,更恐怖的是法院要求提供当时笔录的时候,笔录蒸发了,赶到现场提供证据的派出所在提供笔录的问题上出尔反尔,关于徐老太是专业碰瓷党的传言等等,而在其中网络言论几乎一致向着彭宇。

其中讨论最热烈的就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判决书关于彭宇撞倒徐老太的认定逻辑。最高法院在《证据规定》中,对民事案件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经四次审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并裁定彭宇补偿原告百分之四十的损失,即45876.36元。彭宇提起上诉。2008410日某报头版发表了题为《彭宇案喧嚣未尽唯有真相不可调解》的消息,文章说:最终经过二审,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就经济利益赔偿的部分,双方都做出了较大让步。事发一年多之后,喧嚣一时的彭宇案以和解告终。(据说彭宇承当10%的赔偿,即一万多元)

在彭宇案一审判决结束之时,此案唯一的证人陈二春说过这样一句话: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

2007南京徐老太事件宣判曾被媒体评为2007年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事件之一,而此案中法律道德的讨论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见义勇为”“出手相助曾一度被人们所质疑。

南京徐老太事件判决后,一篇题为《老翁摔倒在地,无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网站风传,激起网民的激烈讨论,短短四天时间,跟帖者超过两万。有网友表示,怕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不敢扶。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一件本该平常不过的生活小事为何会引发轩然大波……

八旬翁倒地 无人敢扶

时间:2009/9/19

地点:重庆南坪

现场:一老翁,80岁上下,摔在地上,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罪。

前些日子,曾经有人在火车站举着我是陌生人,不要搭理我的牌子告诫路人不要轻易学雷锋,他刚刚输掉了一场官司,就是因为学雷锋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而惹祸上身,还被判罚4.5万。那就是网友热议的南京徐老太事件

徐老太的判决生效不久,无独有偶,9198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也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大家看看图片: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步。

不是人心太冷漠,不是我们道德丧失,不是我们不想学雷锋,而是有前车之鉴,不敢学雷锋了。大家想一下,连法官都说,扶不起,那得冒倾家荡产的危险,我们学雷锋的积极性还能剩几分?其实我们都想学雷锋,担心的是官司上身。

有律师说,在扶老人前先拍照摄像或者让倒地者签字,录下声音留下证据,想想多么滑天下之大稽,在有些危急的时刻,老人的健康与生命危在旦夕,难道我们的拍照摄像录音签字设备就那么恰好是给倒地的人准备的吗?老人倒地都是偶然的,路人也都是偶然碰上的,我们普通人成天背个摄像机,除非脑子进水了。

还有人说,在扶起摔倒的老人之前,最好找几个路人作为见证,然后一起将老人送往医院,让医院也做个见证。呵呵,我笑的很无奈,万一只有你自己想学雷锋,偏偏路人没有响应者呢,毕竟因为做好事而惹上官司的事情不在少数。老人的生命很可能就在那找证据的过程中命丧黄泉。

当学雷锋到了这么麻烦的地步,到了必须有很多琐屑的程序化的东西做铺垫的时候,还有几个人愿意出面出头救人呢?

我自己就亲身经历过一场虚惊:一个醉酒者骑着电动车倒在路旁,呕吐不止,那时候正好下着雨,他倒地的时候我正好路过。所幸的是好几个人都在路旁,大家问他家人的电话,他醉的根本说不出话,也记不得家人的电话号码。我们从他口袋里掏出手机,找了一下电话簿,找到了估计和他认识的朋友或者家人,把电话打过去。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都不约而同担心一件事:万一家属认为是我们中的某人撞上的怎么办?所幸最后家属没有做负心人,因为她知道他爱喝酒。

如果我们所有人在做好事之前,首先想到的是那么复杂的一系列担心灾祸上身的问题,那我们的社会就无可救药,诚信不在了。

不是我不想扶,这世界很无奈!”

行人不敢施救武汉老人身亡

2010127日上午,一名六旬老人突然昏倒街头,众商户及行人不敢贸然施救,当民警和急救人员赶到时,老人已经身亡。

据目击者介绍,昨日上午10时许,一名年约六旬的爹爹走在武昌白沙洲长江村菜场路上,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俯躺地面一动不动。附近几家商户上前喊叫询问,但爹爹一言不发,没有任何反应。围观者越来越多,但人群中没人认识倒在地上的爹爹。

其间,有人打算给老人翻身查看情况,但很快被人以惹事上身难得说清楚给劝止了。约两小时后,见老人仍旧没有动静,路人拨打电话报警。110民警及120急救人员赶到后,发现老人已经身亡。

知情者介绍,身亡老人为外地人,孤身一人租住在长江村附近,倒地身亡可能是因疾病突发。目前,老人死亡原因仍在调查中。

83岁退休干部路边摔倒 在众人围观下猝死

20101229日,福州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旬老依伯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五六人,没人出手。就在两名女子试图将其搀扶起来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老人孤独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直到生命的终结。

徐老太辩护律师:结案后离职隐身

提及彭宇案,众人会想到彭宇案的当事人之一,彭宇的辩护律师高式东。

高式东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在为彭宇辩护之时,他在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因为彭宇案,也着实让年轻的高式东借助媒体火了一把。

在法院一审判决彭宇向伤者徐老太支付45876.6元后,有人曾对高式东的辩护能力提出质疑,并认为,事实清晰的案子最终输掉了官司

在彭宇案一审判决9个月之后的20087月,高式东从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到了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而之前,高式东曾在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执业达3年之久。高式东是自己选择跳槽还是因彭宇案被迫离开,曾一度引得外界猜想。而对于高本人,他在离职之后,曾将彭宇案作为他办理的有代表性的诉讼案件向外界推销

自从彭宇案之后,高在媒体面前显得很是低调,几乎不接受关于相关彭宇案的媒体采访。作为一个律师,他得吃饭,彭宇案审结之后,他是有压力的。一名南京当地媒体的朋友说,自从彭宇了官司,高式东这几年隐藏了,连律师事务所都换了,很少在媒体上公开露面。

记者925日电话联系上了高式东本人。高式东说,他当天在外地出差,国庆节之后才能返回南京,对于彭宇案他不想再提。而在之前,记者联系高式东时,高同样表示不会再提及彭宇案。而当记者问及如果将来济南女版彭宇案"的任何一方让其出面担任辩护律师,他是否可出面时,高式东笑称不会,不会再涉及第二次这样的案子

主审法官:调离法院去了街道办

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

就在众人期待彭宇上诉后能看到公正的终审判决时,20083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至此,为时1年多的彭宇案画上了结案句号。

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事后向本报记者称。

之前,记者联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谈及彭宇案时,一名法官向记者称,“(王浩)人调走了,我不清楚这事

925日,该法院一法官向记者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调离法院,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彭宇案,王浩不可能被调走。事实上,调到街道办的王浩并没有坐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

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的斜对面,这里离街道办的办公场所还有3公里之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看上去有些破落,以至于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

徐老太彭宇案后:多数南京人不愿再多事

孙宣宁,南京大件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因为天天和乘客在一起,因为跑的路途远,去的地方多,他说在彭宇案发生之前,如果路途遇上摔倒的老人或者妇女他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相救,可现在再遇上这类事件,他可能得犹豫了,犹豫的原因是他不想多事。在南京,在彭宇案后,和孙宣宁有着同样想法的并非孙宣宁一人,他说多数南京人都会这样想

彭宇案后,有公众认为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彭宇案,留给南京一个被公认的道理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多数人觉得在这个城市里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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