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习近平登基初期就提出了依宪治国的口号,但是落实的怎么样?不多说,只看宪法当中的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一条非常简短,也非常明确。最近两会期间,中宣部对媒体严格控制,不许报道这个,不许评论那个,已经严重违宪,按照一个正常国家的运作,刘云山必须辞职谢罪,甚至可以取缔中宣部。 中宣部是神马东东?中宣部全称是中共中央宣传部,也就是说,它只是一个政党机构,不是政府,更不是执法部门,也就是说,按照中国的法律,它没有权力立法和执法,因此他也没有权力规定谁可以报道什么不可以报道什么。言论自由既然是宪法的规定,任何行为与此相悖的就是违宪。没错,中宣部有言论自由,但是其他任何中国公民也都有言论自由,除了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之外,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这一条刑事判决是否也有违宪之嫌,且放在一边。既然中国公民都有言论自由,中宣部用它的言论自由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就是违宪,非常明确。 同理,央视等媒体有权宣扬“绝对忠诚”,别人也有权质疑这是否合理合法,别人可以辩论,但是无权干涉。不能只许你们放火,不许别人点灯。 所以,要么中宣部撤销,要么中宣部放弃强迫别人必须说什么不许说什么的权力,就这么简单的逻辑。习近平,有没有这个胆量借此放倒刘云山?量他没这个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