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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家狗与哈巴狗 zt
送交者:  2016年01月12日08:29:57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牧羊人

丧家狗及哈巴狗

这篇随想暨转帖是对艺萌转帖的阎连科的《在伟大的国度里,我活的像丧家之犬》一文的呼应。

闫的2011果然是黑暗和寒冷的:在英国拿了法学硕士的儿子因为听从闫“不必入党”的劝告而无法参加取得律师资格必备的国家司法考试;二十年构思二年写就的作品在国内被禁止出版;连自己的房子也因为碍了公路的事被拆毁了,在强大的拆迁队面前、“要用生命维护财产和尊严”的誓言像大战风车的堂吉柯德一般不堪一击。居所没有了,人自然也成了丧家之犬。

闫选择了家乡,父老乡亲特别是老母亲的慈爱让闫感受了一些阳光和温暖。最让人心碎的却是闫离家那一幕:


我该走了,亲人们都赶来与我道别。与以往一样,每逢这种场合,母亲都会掉眼泪。但直到最后一刻,她才开口。

“多和有权有势的人交朋友”,她在我耳边低诉。“别做让那些人反感的事。”

我走之后,哥哥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大过年的,我就没说给你听。要记住:别管是为了什么事,都别惹政府。”

我外甥陪着我到了最近的高速入口斜坡处。“我妈让我告诉你”,那孩子吞吞吐吐地说,“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别写太多了。如果一定要写,就写点夸政府和国家的。别越老越糊涂。”

我点了点头。

“告诉你姥姥、舅舅和妈妈:别担心我,我很好。我写的东西很好,我也应付的来。除了皱纹和白头发越来越多,没别的烦心事儿。”说完后,我开车离开。

一边开车,没来由地,眼泪倏然而至。我只是很想哭。是为我母亲、兄长、亲人们以及那些同样有了吃的就忘了尊严的陌生人们?还是为那些像我一样热爱权力与尊严却活得像丧家犬之人?我不知道。我只想大声哭泣。


读到这里,牧人欲哭无泪。在文后留言:

其实中国的文化人只有两条路:逃避顺从(像闫的父老乡亲劝说的)、被压制(像闫)被入罪(像刘晓波)。

绝大多数当然是顺从逃避”。 

后来看了几位为政府的做法叫好、得意洋洋地告诉阎连科们的唯一出路就是做范曾北岛(顺便说一下,牧人并不反感范曾北岛莫言们 - 在牧人看来他们差不多也是丧家狗,当然牧人更敬佩阎连科刘震云们),牧人又写了这样一段话:

Rephrase 牧人前面说过的: 在中国的文化人其实只有两种选择:丧家狗和哈巴狗。 ……。 闫不想做摇尾乞怜的哈巴狗、所以只能做丧家狗了”。 

写完之后突然感觉牧人不可能是第一个想到这两种选择的人,姑姑一下就发现了这篇文字。

文中提到诗人杜甫亦曾自比“丧家狗”,突然牧人想起诗人的茅屋也曾为秋风和顽童所破;历史直直是捉弄中国的文化人!

牧人并不同意佐罗飞燕的全部观点,譬如说“丧家狗是胸怀大志的,同时也是清高的”;在牧人看来,跟尊严相比,这些并不重要。但是作者的结尾却跟阎连科殊途同归:

如果让我在“丧家犬”和“哈巴狗”之间选择的话,我愿意做“丧家犬”。至少我还有精神家园


佐罗飞燕 《宁为丧家犬不做哈巴狗

在我博客第一篇文章《我看自己》短文中说:一直以来我认为人居于世,就好比两种动物——猴和狗。属猴的人经常上窜下跳,逗他人开心;狗则是听人使唤,为人做事!仔细想来,还是属狗的居多!或为“丧家犬”或“为哈巴狗”!

    “丧家犬”一词至迟于春秋时就在中国的平民百姓中作为贬义词口嘴相传,相传“丧家犬”这一词最先是用来形容儒家圣人孔子的。《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郭东门。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

    “丧家之犬”这一贬义的比喻,一语中的,说“中”了孔子当时“适郑”(来到郑国)时惶惶然、凄凄然的内心世界。当时孔子四处碰壁,满腹经纶却不为各国国君所用,确有“丧家犬”的怅然若失之感。细想之下发现这一比喻至少还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这狗现在无家可归,二是它曾经也有过家,或因为家破人亡,或因为不再为主人喜欢被赶出家门!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没有沦为腹中餐,保全了姓名,已是万幸!很多文人都以狗自居,因为在他们看来,狗至少是忠诚的,忠于自己的主人,更忠于自己的思想。作为有独立人格的文人,这是非常重要的!不少文人变以以“丧家狗”、“走狗”自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调侃中不乏幽默。唐代大诗人杜甫曾作《将适吴楚留别章使君》诗一首,内中四句云:

  “昔如纵壑鱼,今如丧家狗。既无游方恋,行止复何有。”

  诗中杜甫自比为“丧家狗”,那是他经历了安史之乱后,不能北返长安,惟有南适(到)吴、楚,离开蜀都时惶惶然有丧家之感的真实写照。清代文学家、书画家、“扬州八怪”之一的郑燮——郑板桥(1693—1760年),他的诗、书、画堪称三绝,名气很大,性格豪爽,狂放不羁。因为他独独折服明代才子、也是诗书画三绝的徐渭——徐文长(1521—1593年)。徐文长号清藤道士。郑板桥对这位多才多艺、冠绝一时的天才艺术家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刻了一枚图章,叫做“青藤门下走狗”,用来盖在自己的书画作品上,以表达自己对这位艺术大师的尊崇和仰慕。才子服才子,狂士敬狂士,郑板桥不仅师法徐渭,潜心学习,而且居然甘当他的“走狗”。此处的“走狗”一词,已不再是“供人役使、助人作恶”的惯常贬义,而只剩下郑板桥对徐渭甘拜下风、追随其后的虚怀若谷与虔诚景仰之意了。

    单个的文人自诩为“犬”、“狗”一是对当时处境的自嘲,更多的是表现一种忠于自己崇尚的人,自己崇尚事业的愿望。比如说,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为实现自己的执政抱负是何等的执着,何等的坚定!即便沦落到像一只丧家犬的境况他也在所不辞。对比一下而今,好规章、好口号、好理念、好报告之多,足以比孔老二这样一位郁郁不得志的文人所留下言论要多数以亿万倍,可是我们不少“公仆”做的和实际执行的又是怎样呢?难道人们捍卫和执行好信条的思想境界居然还赶不上两千多年前为实现自己抱负而奔走呼叫的一条“丧家犬”?

    读《论语》我们可以看出,“丧家狗”一般是胸怀大志的,常有豪言壮语,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同时“丧家犬”也是清高的,虽然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但他又强调“无友不如己者”!他瞧不起凡夫俗子,孔子鼓吹“唯上知(智)与下愚不移”,结果被老百姓则反唇相讥,把他比作“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寄生虫。北大教授李零称孔子是一个“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丧家狗,我看是比较贴切的。一条坚持自己的理想,忠于自己的思想并不畏艰难险阻为之奋斗的“犬”比那些为了讨好主人低三下四,出卖自己灵魂的“哈巴狗”强多了!

    哈巴狗又称"巴儿狗",原产于中国,400多年前由荷兰海员传入欧洲。目前已遍布世界各地。哈巴狗身材矮小,面、鼻扁平,眼大而突出,短颈,尾巴卷曲举起,毛色异常美丽,有银杏色、杏色、黑色和淡黄褐色。体重大约6至8公斤,身高35公分。由于它性情温和,有感情,喜欢与人作伴,所以特别受到妇女的钟爱。现在常用来比喻一些因为媚事权贵讨生活而放弃人格的败类!正如有人形容说:狗,真是十二属相中最忠诚勇敢的动物,它易养,忠诚,乖巧,警醒,勇敢,责任,灵敏,矫健。但狗中也有败类,如哈巴狗和落水狗的名声就不很好,借狗喻人,寓意深刻。我们好好的做人,清清白白,忠忠诚诚,象做好狗一样的作个好人,不要一昧的作哈巴狗和落水狗!

    “哈巴狗”有两种,一种是善于卖乖的哈巴狗,诗云:认亲迓客衔衣拽,追蜂扑蝶态娇憨,倘人如此,鞍前马后不离左右,万岁不离口语录不离手,其实是一无是处。有个笑话说,某人养了一只哈巴狗,很讨人欢心。一天主人不在家,有一小偷登门拜访,哈巴狗不仅没有看家护院,反而热情地接待了小偷,并把小偷送出家门!可见其除去善于卖乖外一无是处!第二种,为了讨好权贵,谋得好处,对上唯唯诺诺比官老爷他乖儿子也亲热,置人格、品行于不顾。如若不幸自家做了落水狗,变不免被人痛打,甚至迎来杀身之祸,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遗臭万年的下场!

    熊召政先生在《君子与小人》一文中说:文人无行,若仅仅只是行为放浪,言语不检,倒也罢了,若放弃操守,又作用于政治,便会把政坛搞得乌烟瘴气。明朝有一个名叫张彩的大理寺评事,居然当街给太监刘瑾下跪伏地不起。连刘瑾自己也感到好奇。因为明朝有规矩,内官的级别再高,资历再老,外廷官员也不得向他磕头行跪拜大礼。刘瑾感到惊讶,变下轿问张彩:“你不知道朝廷的规矩吗?怎敢向我磕头?”张彩回答:“我不是以外廷官员的身份对老公公磕头,而是以儿子的身份对老子磕头。如老公公不弃,小人就认你做干爹。”张彩的无耻博得刘瑾的欢心,他真的就认下这干儿子。两年后,区区六品官的张彩就骤升为正二品的吏部尚书,成为天下文官之首。无独有偶,大约一百年后,到了熹宗,魏忠贤篡掌国柄,进士出身的崔呈秀也以 这种方式卖身投靠,最终也当上了吏部尚书。

  随着刘瑾与魏忠贤的倒台,张彩与崔呈秀也都被判了死罪。可见“哈巴狗”不仅让人瞧不起,下场也非常悲惨!当然也有做了一辈子狗终老的!

    古代的文人如此,当代中国的文人怎么样呢?郭沫若?不,他已经死了!葉匡政在《洪峰在替所有中国作家乞讨?》中说:哪一个中国作家不在乞讨?有的向现今的文学体制乞讨,从怀揣文学梦想的人,变成了文学的官僚与奴才,像一群丧失了灵魂的太監,吆喝著主子的意图,并为得到这样的权利骄傲;有的在向市场乞讨討,紧跟在专门阉割作家灵魂的出版社与书商的身后,成了一只搖尾乞怜的哈巴狗!最后他说:我真的不想再例例了,我为这样一個可怜的群体,而感到悲哀。

    其实感到悲哀的不只他一人,很多热爱关心中国文学,想了解中国文化的人都感到悲哀。我感说,如果中国的文人群体丧失独立人格的话,不要说诺贝尔文学奖拿不到,更不用说“学而优则仕”了。最后等多成为没有灵魂、没有思想的畅销书作家。

     如果让我在“丧家犬”和“哈巴狗”之间选择的话,我愿意做“丧家犬”至少我还有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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