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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讨论的小结:走出鲁迅,迎接胡适 zt
送交者:  2015年10月06日07:20:4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德孤

有好几天了吧,万维网络上讨论鲁迅,争论非常激烈,许多都是我的朋友,观点有时非常对立,尖锐,但是基本上都还是理性,偏激的比较少,相互尊重吧。

 

我自己也一连写了几篇,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我不主张用过去阶级斗争的方法去打倒鲁迅。但是却主张把过去树起的鲁迅大旗给砍了,让鲁迅回归到他原本的面目。我完全不否认鲁迅文学上的成就,但是对于鲁迅的那种居高临下的看人看事看社会则相当的不以为然。他批判了所谓的国民性的劣根性,可是他自己却恰恰是国民之一,而且也具有相当多的劣根性。他早期倾向于自由主义,到了晚年左倾,甚至投入专制主义的怀抱。他性格上的那种偏激,狭隘,得理不让人,没理也不让人,等等,以及他与毛泽东的惺惺相惜,等等,等等。

 

我本人没有经历过鲁迅时代,那个社会被鲁迅批得一钱不值。但是呢,在念书的时候读过一些鲁迅的文字,特别引用下面这篇短文《一件小事》。当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件真实的故事。如果是真实的故事的话,那我看鲁迅经历的时代,社会道德,社会风气,要比现在好多了。那时他还能遇到那样一个车夫。现在呢?开车撞伤了人,不把车倒过来再碾一下索性把人碾死,就已经不错了。呵呵。而《一件小事》文里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写作者自己,要是的话,那倒是和今天中国社会的人的丑陋非常之相像呢,呵呵。

 

看了这《一件小事》,我在想,要是鲁迅活到现在,这个社会,不知道要如何的骂呢,经过他所提倡的国民性改造,结果如何,不知道鲁迅会怎么想。

 

与胡适相比,我并不完全否定鲁迅,但是我更欣赏胡适。在我看来,胡适才是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是个启蒙家。而陈独秀,鲁迅,在我看来,更像个居高临下的中国传统教育家。中国教育,自古以来,就是重培养,轻启蒙。所谓的培养,就是说教,就是灌输,包括鲁迅的骂。而启蒙,在我看来,则是个性的解放,是人性的解放,是思想的解放,是让人思考,而不是把自己思考的东西灌进被启蒙者的脑袋里。

 

胡适是个启蒙家,二三十年代,就发表过《人权论集》,他个性也没有那么极端,是个可以妥协的,可以宽容的人。胡适对自由主义的政治涵义做过一个比较完整的叙述:“总结起来,自由主义的第一个意义是自由,第二个意义是民主,第三个意义是容忍--容忍反对党,第四个意义是和平的渐进改革。

 

胡适对中国的国民性也是有批评的,但是与鲁迅相比,却要温和的多,比如说,他说过这样的话东方文明的最大特色是知足。西洋的近代文明的最大特色是不知足。知足的东方人自安于简陋的生活,故不求物质享受的提高;自安于愚昧,自安于不识不知,故不注意真理的发现与技艺器械的发明;自安于现成的环境与命运,故不想征服自然,只求乐天安命,不想改革制度,只图安分守己,不想革命,只做顺民。

 

在我看来,胡适与鲁迅相比,中国人一般更喜欢鲁迅,因为鲁迅言辞犀利,很对中国人的胃口,而胡适的温和与宽容,正是一般中国人所缺少的。

 

在万维网,我看到我的不少朋友主张自由主义,主张普世价值,但是骨子里还是比较喜欢鲁迅的那一套,那种极端,那种犀利,那种偏执。

 

鲁迅与胡适都是过去的人物,在上个世纪,鲁迅被吹捧为文化圣人,而胡适被毛泽东骂为臭狗屎。很显然,今天的人们,已经不再那么迷信鲁迅了,对胡适的了解也更多了。

 

我个人觉得,我们应该走出鲁迅,对国民性,不能一味的骂。骂并不能解决问题。相反,我们应该学习胡适,为中国的出路寻找办法,包括唤醒中国民众,学习胡适,做一个自由主义者,做一个人性的启蒙者。我们不要太自以为是,不要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人,而要尊重不同的看法,要学会让人发言,让人思考。

 

我在本文后面,转载一篇李慎之的文字《回归五四,学习民主——李慎之谈鲁迅、胡适和启蒙的信》,李慎之是共产党内的右派,是党内的自由主义学者。我本人并不完全认同李慎之的观点。但是把他的文字转载给读者,让大家一起欣赏。

 

写关于鲁迅的文字,已经写了好几篇了。这一篇算是个总结吧。谢谢各位读者。

 

德孤

 

 

一件小事

鲁迅

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倘要我寻出这些事的影响来说,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老实说,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却于我有意义,将我从坏脾气里拖开,使我至今忘记不得。

这是民国六年的冬天,大北风刮得正猛,我因为生计关系,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几乎遇不见人,好容易才雇定了一辆人力车,教他拉到S门去。不一会,北风小了,路上浮尘早已刮净,剩下一条洁白的大道来,车夫也跑得更快。刚近S门,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个女人,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伊从马路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已经让开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没有上扣,微风吹着,向外展开,所以终于兜着车把。幸而车夫早有点停步,否则伊定要栽一个大斤斗,跌到头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车夫便也立住脚。我料定这老女人并没有伤,又没有别人看见,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误了我的路。

我便对他说,“没有什么的。走你的罢!”

车夫毫不理会,——或者并没有听到,——却放下车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来,搀着臂膊立定,问伊说:

“你怎么啦?”

“我摔坏了。”

我想,我眼见你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这真可憎恶。车夫多事,也正是自讨苦吃,现在你自己想法去。

车夫听了这老女人的话,却毫不踌躇,仍然搀着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诧异,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驻所,大风之后,外面也不见人。这车夫扶着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门走去。

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我的活力这时大约有些凝滞了,坐着没有动,也没有想,直到看见分驻所里走出一个巡警,才下了车。

巡警走近我说,“你自己雇车罢,他不能拉你了。”

我没有思索的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元,交给巡警,说,“请你给他……”

风全住了,路上还很静。我走着,一面想,几乎怕敢想到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这事到了现在,还是时时记起。我因此也时时煞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几年来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曰诗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

 

 

回归五四,学习民主——李慎之谈鲁迅、胡适和启蒙的

 

舒芜同志:

承赠《回归五四》。其中《论主观》等文章都还是五十多年前看过的,现在不过是略略一翻,重温旧梦而已,倒是把你十万字的《后序》细细看了一遍。你我年龄相若,才大我一岁,虽然经历并不一样,但是都是从那个年月、那个环境中走过来的,因此很足以使我借以对自己的一生作一番回忆与反思。

去年春初,为纪念五四,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做《回归五四  重新启蒙》。现在你的书的题目就叫《回归五四》,可见我们的思想很相似。但是我们自以为尊五四,却都已经是“五四”以后出生的人,到懂事的时候,起码已距五四(一九一九年)十年以上了。我们了解五四,接近“五四”,其实都是通过文学,尤其是通过鲁迅而认识“五四”的。从《后序》中,我发现你我启蒙的时间也差不多,都是在初中时从读《狂人日记》、《阿Q正传》开始的。你提到的《大众哲学》,我是在一九三五年暑假由初一升初二的时候由初一的级任老师(一个地下党员)给我读了的。读过这些书,我也就自以为是启蒙了。你特别尊重鲁迅,我也是特别爱敬鲁迅。这一点,自己从来没有变化过,不过看了你在一九九八年写《回归五四·后序》强调“尊五四,尤尊鲁迅”,六十年不变初衷这一点却不知道触动了我的哪一根神经,竟引起了我的一番思考,而思考的结果竟与你六十年不变的结论有所不同。

当然,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尤其是因为去年是“五四”八十周年,我也读了一些“五四”的文献资料,结果发现鲁迅还不能代表“五四”的全部(比如陈独秀就说“五四”运动只能由蔡元培、胡适和他自己三人负责),能够比较全面地表达和代表“五四”精神的,毋宁还是胡适。

“五四”精神就是由陈独秀首先提出的德先生和赛先生,也就是民主和科学。现在,有人认为“五四”精神可以一言以蔽之曰“个性解放”。个性解放当然是民主,甚至也是科学的始基,但是“个性解放”,能代表“五四”的全部吗?

你说:路翎的一句“需要个性解放”是促使你写《论主观》的动力。那是一九四三年冬天的事。不到半年,你的文章完成了。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不久以后,毛泽东一九四五年四月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就说:“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所以,从字面上说,路翎的见解和你的文章和伟大领袖的最高指示并无什么不同。而且,你还感到,自从《论联合政府》发表以后,“一个大的意志贯串了中国”……这才真正是主观作用的大发扬;相形之下,《论主观》所主张所呼唤的似乎是比较小一些空一些弱一些的东西,究竟有没有很大的意义?”不能不说,你真是足够敏感,敏感到了几年以后与党的关系的症结所在。不过你与胡风等人把《论主观》这样的文章看成是在白区“帮助党整风”,可是百分之百地会错意了。整风运动正是为这个“大的意志”确立无可挑战的统治地位而发动的,且不说它在革命运动中本来有所继承(如反AB团),实际上也是建国以后历次运动,从反胡风,反右派到“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承先启后的样板。

这个,你在白区是不会知道的。但是,我在抗战胜利后就到了延安,常常听到与你辩论过的胡乔木同志(他是我的上级,当时还没有恢复以“胡”为姓)的教诲:“共产党员不要好争论。你的意见那样多,毛主席怎么能从心所欲地进行指挥?”

所以说到底,这个“大的意志”的不断发展,最后,与你上高中时所极为反感的“军训要义”本质上并无多大不同。那个军训教官说话是不太文明,其实你真要反他一下,他也不见得真的敢枪毙了你?

因此,如果说“个性解放”是“五四”精神的话,那么这个“个性解放”应当是争取中国人人都能做到的“个性解放”。那样,才有可能避免伟大领袖从心所欲的“个性解放”压杀我们这些凡人的“个性解放”的惨剧。在这方面,先进国家经过几百年的经验教训是总结出了一整套的行为规范的。只有树立并且遵行这些规范,人们才有可能走近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所说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这些规范就是“五四”所确立的“民主”。在我看来,不管鲁迅对自由的渴望何等强烈,争自由的战斗何等勇猛,但是对这套规范的认识和理解是很不够的。在中国这样专制主义传统牢不可破的国家里,要认识、理解这样的规范并不容易,更不用说加以倡导了。

“五四”运动的总司令,在中国第一个提出民主与科学的口号的陈独秀就居然是走过一段“亲手扼杀‘五四’的民主启蒙”的道路以后经过多年的反思才觉悟到(可惜那时鲁迅已经死了):

民主主义是自从人类发生政治组织,以至政治消灭之间,各时代(希腊、罗马、近代以至将来)多数阶级的人民,反抗少数特权之旗帜。“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陈独秀《我的根本意见》,一九四O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在同年九月《给西流的信》中,陈独秀还列举了他认为的民主政治的几个必要条件:“(一)议会由选举产生。(二)无法院命令不能捕人杀人。(三)政府的反对党派公开存在。(四)思想言论出版自由。(五)罢工本身非犯罪行为。”此外,他还说“所谓无产阶级独裁,根本没有这样东西…只能是领袖独裁。”

当然,陈独秀并不是政治学或法学专家,也不是宪法学的专家,他的话也许说得还不够完备,比如说:民主不但是少数服从多数,而且多数必须尊重少数;行政、立法、司法的权力必须分立,相互制约;统治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没有任何个人或集团可以居于法律之上;原告不能做审判官等等。尤其是二次大战结束五十五年以来,关于作为民主的基石的“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又有了不小的发展。联合国还以国际道义的权威通过了许多有约束力的文件。但是刊布陈独秀这些最后言论的胡适,已经说它们是“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上稀有的重要文献”,他说:“在‘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这十三个字的短短一句话里,独秀抓住了近代民主政治制度的生死关头。”

一九五七年,我作为右派被揪出来批判(当时叫“辩论’,所以以后对“犯错误”的人有“轻则批判,重则辩论”的说法,这也是不可忘记的一条掌故。)领导上为了“练兵”,特意给参与批判的革命群众每人发了一本列宁在一九一八年写的《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当然也发给了我一本,好让我“照照镜子”。说实在的,我本来对无论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都说不上有什么深刻的认识,只因为毛主席一九五六年说过“我们实际上实行的是训政”,第二年又号召“鸣放”,因而由衷地拥护。(不但拥护“鸣放”,而且拥护前八年的专政,因为我相信“不经秋肃临天下,那得春温上笔端”,以为毛主席在实行“必要的专政”,亦即训政之后,马上要“还政于民”,要实行民主了。)不料排山倒海的连续揭发批判表明,我原来向往的都是叛徒考茨基所宣扬的资产阶级的“纯粹民主”,或曰“形式民主”,而我们实行的已经都是无产阶级的“实质民主”了。而“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列宁的原话,黑体也是列宁的)。我理屈词穷,尤其是加上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恐惧,只有“磕头如捣蒜”,服罪认输,乖乖地被逐出人民内部,再不敢“乱说乱动”而规规矩矩地接受改造了。我是又过了十几年,直到“文化大革命”中,才慢慢体会到原来实质民主必须有形式民主作保证,两者只要是真干而不是假干,就不应该,也不可能有任何差别。

前两年读了陈独秀在一九四二年逝世前的言论,我更是恍然大悟,根本没有什么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的不同,也没有什么旧民主与新民主的不同,民主就是民主。

人类经过二十世纪这一百年的历史经验,经验了从法西斯到法东斯各式各样社会改造的理论。现在也已经可以明白什么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其实都只是在极其狭窄而短暂的“时空条”中存在,只有极相对的意义,归根结底,人就是人。而鲁迅在写《呐喊》、《彷徨》的时代本来就是这样认识的,只是到后来才有所改变。

所以,如果你提出的“回归五四”是指重新进行“民主启蒙”的意思,那么至少是应当本着“五四”的精神,按照陈独秀晚年的觉悟,把在世界上已有共识的,已经制度化的“民主”的观念来在中国进行启蒙。其实即使在八十年前,这套观念在世界上已经不能算新的了。照陈独秀的说法,它已经是“几千万民众流血斗争了五六百年才实现了的”。

对我们来说,遗憾的是,懂得这一套,而且宣传这一套的,竟没有什么左派,这个工作在中国大多是非左派们做的,虽然做的力度极小,因之劳而无功。至于我们这些左派,则正如你一九四六年在《鲁迅的中国与鲁迅的道路》中所说的,其实只懂得“战斗”,而战斗的目标则是实现已经在苏联实现了的共产主义。

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真可说是独步千古。他的文学感染力之强是无可比拟的。还记得我初读《纪念刘和珍君》,《写于深夜里》······这样的文章的时候,中人若电击,看了一遍之后,马上要看第二遍,第三遍,不多几遍之后(仗着年青时记忆力好),仿佛就能背诵了。至于像《野草》这样的散文诗,在我看来简直不是人间笔墨。一九四五年下半年,我在四川一个中学当教员。十月十九日晚上,主持了一个鲁迅逝世九周年纪念会,寒风习习,夜静如死,烛光摇曳,几个学生朗诵鲁迅作品的片断,一方面是啜泣之声微若可闻,一方面是肝肠断裂怒火中烧。鲁迅的著作永远是对我心灵的启示与激励,甚至在被划为右派以后,我居然还荒唐到自以为是“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年青的一代去宽阔光明的地方。”

在这样的心情支配下,我六十年来一直爱戴崇敬鲁迅。对胡适的感情是完全无法与之相比的。

在我心目中,胡适当然“也是个人物”,但是他软弱,易妥协,同鲁迅比起来,“不像一个战士”,而且显得“浅薄”······这些“胡不如鲁”的印象本来也一直存在在心里。直到看见《新文学史料》上你的《回归五四》说,你做中学生时就定下的“支点”——“尊五四,尤尊鲁迅”,六十年后依然不变。这一点却刺激了我,经过一番思索,我的思想居然倒转了过来,认为就对启蒙精神的理解而言,鲁迅未必如胡适。

什么是启蒙?启蒙就是以理性的光芒照亮专制主义与蒙昧主义的黑暗。综合先进国家的经验,启蒙应当有破与立两方面的意义。我现在的体会,大而言之,鲁迅主要的是“破”传统的战士。他自称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的人”,主张“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在这可诅咒的地方击退这可诅咒的时代!”胡适则除了在五四运动初期也狠狠地“破”了一下以后,精力就主要转到“立”的上面去了。因此,鲁迅倾心革命,胡适钟情改良。对我们这些血气方刚的青年而言,两者的吸引力(也就是我们眼中的“深刻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正因为如此,才有徐懋庸的名言:“人谁不爱鲁迅?”

当然,正如鲁迅自己所说“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鲁迅在对传统和现实几乎完全绝望之后,也有“立”的一面,那就是他因为创造社的攻击而学得的新思潮,又因为冯雪峰与瞿秋白的介绍而向往的新世界。

鲁迅和胡适的身世背景,其实可以说是差不多的,他们在近代史上初露头角的时候更是如此。他们最大的不同也许在于:鲁迅是明治维新后建立了极不成熟的“民主制度”的日本留学生,他在那里接受的现代化思想天然是有残缺的,后来又接受了半西方半东方的俄国的社会革命思想。而胡适则是在被马克思称作“天生的现代国家”的美国的留学生,又一贯关心政治和法律,因此他天然地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

对我这样的人来说,认清这一点竟要花半个世纪的时间!

你的《后序》中,我最不能理解的,是你说“鲁迅的《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乃是中国近代启蒙思想的最高峰,不仅非当时的权威梁启超、严复所可及,也超越了后来‘五四’时期的主将陈独秀、胡适”的话。我也是推崇这两篇文章的,但是按照我现在对“启蒙”的标准看,却远不到你所说的程度。因了你的推崇,又拿来再看了一遍。然而除了比过去更加觉得其文字的晦涩冗杂,佶屈聱牙而外(可能是他还没有摆脱章太炎的影响,还没有接受胡适关于文学革命的主张而改写白话文的缘故),无非就是要求个性解放而已,比起陈独秀晚年的觉悟,比起胡适一贯提倡的民主、法治、自由主义,在我看来还要差得多了。

请看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中说的话:

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何等简练干脆!何等明白晓畅!

其实,中国是一个“后发外生”的“被现代化”国家,从一八四O年被打开国门,只能算是惊梦,到甲午(一八九四)海战失败,朝野失色。一八九五年严复给中国的病症下了断案:西方与中国的所以有富强与贫弱的差别就在“自由不自由异耳”,才有了启蒙的要求。又到一九一九年的“五四”,中国才算是有了一场真正的启蒙运动。中国的民族要求并不是要建立“无比美妙”的乌托邦,也不是要建立洪秀全式的“小天堂”,而只是要赶上先进国家,实现现代化。胡适提出的目标,我们在二十世纪没有能达到,如果能在二十一世纪达到,就可以谢天谢地了。

在三十年代中期我自以为“启蒙”了。大概十年以后,我才知道,我所接受的启蒙,是共产党人陈伯达、艾思奇、何干之所发起的“新启蒙”,是比五四的“资产阶级启蒙”高得多的“马克思主义启蒙”,而马克思主义则是“全人类智慧的最高结晶”。我自己曾经长期以此而自鸣得意,好像从少年时代起俨然就是一个革命家的样子。其实我哪里分得清什么旧启蒙与新启蒙,只是蒙蒙胧胧地觉得要反封建,反传统,要自由,要民主,尤其要共产主义而已,只是到被划为右派以后才渐渐悟到这两种启蒙是不一样的,甚至是对立的。以后又过了很多年,年纪已近七十了,才进而又悟到归根结底只有一种启蒙,也就是“五四”的启蒙,西方几百年前就开始的古典的启蒙。这两年,社会上又有所谓“超越五四”之说,反正我是认定了,在“五四”定下的建立像样的“民主”和在多数民众中确立“科学”精神的目标实现以前,凡说“超越”的都无非是蒙汗药。

抗战前后的所谓新启蒙,照它的原意就是对旧启蒙的超越,实际上则是对“五四”的“民主”与“科学”启蒙精神的偏离。起初也许只是差以毫厘,逐渐就谬以千里了。我们这—代人就是被这个新启蒙引导着走了大半辈子所谓“超越五四”的道路,实际上则是偏离“五四”的道路,早已走到南墙,碰得头破血流了。我们有义务告诉后人:停步,退回去,回到“五四”,重新起步。

鲁迅的悲剧,其实也就是超越“五四”的悲剧。被他认为“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瞿秋白在一九三二年写道:“在共产主义革命以后,已经没有什么‘五四未竟之业’了。”又说:“我们即将迈出的一步与五四无关”。这难道还不能理解为“超越五四”吗?

二十世纪下半期,鲁迅和胡适在中国大陆的命运,真是一在天之上,一在地之下。胡适在一九五四年就成为全国全民大批判的对象,可以说成了毛主席所说的“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而鲁迅则不但被封为圣人,而且到“文化大革命”中成了唯一能与马恩列斯毛并列而绝对碰不得的人物。

这种命运当然不能由他们自己负责,但是也不能说与本人一点关系都没有。胡适一贯主张自由主义,反对共产主义,当然不能见容于新中国。鲁迅则不但从未公开以“理论的形式”提出其个人主义的主张,而且越到晚年越倾向于你所说的伊里奇和约瑟夫,相信苏联的宣传甚至出面驳斥那里发生了大饥荒的报道。他在和从郭沫若、周扬到杨村人这样一些人战斗的时候,他自认为是同导师们的思想是一致的,就同胡凤自认为同毛泽东思想一致一样。

鲁迅的被利用是对他的极大侮辱。现在有研究者说:“可以证实的是鲁迅后来似乎接受了组织的领导”。既然说“似乎”,我看就还不能“证实”。不过我确实怀疑他受到了冯雪峰和瞿秋白的“误导”。说误导,是因为鲁迅晚年的思想倾向,分析到最后,同他的基本品格,即张扬个人的品格,不可能是一致的,而他的基本品格又是不可能根本改变的。不过,你我这样年龄段的人,六十年后回头看,又不能不说确实也受过鲁迅的某些误导。

鲁迅的最大幸运是只活了五十六岁,如果他能活到我们这个年纪,他的遭遇会怎么样,他的表现又会怎么样?这是每一个知道,尤其是敬爱鲁迅的人无不关心的问题。你熟识的乔冠华在一九六二年,胡乔木在一九八二年都曾对我说过“鲁迅若在,难免不当右派”的话。然而鲁迅不是一般人,而是特大的人物,他的命运,既要看权力者的政策和策略,也要看他自己的选择。我只能说,他在中国的威望比高尔基更大,性格也比高尔基更刚烈,下场恐怕只会比高尔基更惨。有意思的是,胡适在海外看到大陆“清算胡风”的时候,评论说“鲁迅若不死,也会砍头的。”胡适毕竟是了解鲁迅的,他们俩后来虽然倾向有所不同,但是,分析到最后,本质上都是中国最最珍爱自由的人。

在中国,对鲁迅的研究,六十年来一直是显学,然而他被别人涂的油彩太多了。他自己晚年的政治倾向也增加了几分暧昧。到现在除了可以肯定他“任个人而排众数”,“尊个性而张精神”这一点外,作为一个文学家的无与伦比的感染力,其美学价值还很少被真正发掘出来。胡适是一个启蒙思想家,他虽然写过半部中国哲学史,却并不很高明,实际上只是开了一代风气,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个开山的人”。他的真正价值还是在他毕生挂怀,一贯坚持的中国的民主、法治、宪政上。他独特的贡献是中国文化传统中很少的宽容精神。他一再强调“宽容”为民主的第一要义。他的名言:“做学问要于不疑处有疑,做人要于有疑处不疑”,确实可以师表人伦。与之相反,鲁迅则从认为“费厄泼赖应当缓行”,到主张“打落水狗”,到临终遗言:“一个都不宽恕”。不管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有多么充分的理由,然而以立言大体而言,我们只能说一句“不免为先生盛德之累”。史沫特莱曾称鲁迅是“中国的伏尔泰”。伏尔泰的名言“我完全反对你说的一切,但是我坚决保卫你发言的权利”,已成为现代民主的原理,全球伦理的准则,而这在号称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以及鲁迅的著述中却是找不到的。

就对青年的关怀与爱护而言,鲁迅与胡适都是现代人的模范,可谓无分轩轾,不过鲁迅似乎更近乎慈母,胡适似乎更近乎严父。一个世纪过去,尘埃落定,鲁迅的弟子大多如昙花一现;而胡适的弟子,则遵守他“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的教导,还有不少人留下了若干我称之为“可超而不可越”,亦即可以胜过但是不能绕过的业绩,为中国的现代化垒下了一块一块的基石。

一九三七年,胡适在给翁文灏的信中说“兴学五十年,至今无一个权威政治学者,无一个大法官,无一个法理学家,无一个思想家,岂不可焦虑?……”其实以后二十年,中国在这些方面还略有进步,又以后的三十年才是一片狼藉。这二十年似乎渐渐有一点“江南草长”的模样了,然而还没有“杂花生树”的景观。近年留学生出国的虽然不少,却很少有朝这方面努力的。这种情况,离胡适的要求,也是中国现代化的要求还远。近几年来,我才觉悟到公民教育对中国的重要性,然而在政治学家、法学家被消灭净尽这么多年之后,到哪里去找能给中学生写教科书的人呢?百年回首,走胡适代表的方向,道路不可能不是迂远的,然而也只有耐着性子走下去,毕竟这是全人类迟早都要走的必由之路。

应该说:胡适关心的面要比鲁迅为宽。四十年代末,当他出任北大校长时,曾向当局提出把一批研究原子物理的年青科学家,如钱三强、吴健雄、张文裕等罗致到北大来,集中研究原子科学。当时他提出的九个人“皆极全国之选”。如果他的计划得以实施,则中国在这方面的发展,或者不致落在苏联之后,而且还可以避免像苏联的尖端科学研究集中在军事方面那样偏枯畸形的弊病。胡适不但在人文学者中,而且在自然科学家中都是深得学生爱戴的大宗师。

另外,上面说了这么多话,其实只是为了一个目的:落实“回归五四”,因为只有“回归五四”才是中国真正走上现代化之路的起点。以中国传统包袱如此之大、之重,要确立民主的制度,民主的精神,民主的习惯,是要不断地学,不断地习,不断地“学而时习之”的。比“五四”先贤还早的又一位伟大的启蒙者孙中山,为了教中国人学习民主,特意在一九一七年写的《建国方略》中辟有专章,讲述议事规则,想以此教会中国人懂得如何开会,名之为《民权初步》。孙中山还在其序言中特别申明:“此书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学之公式,非浏览诵读之书,乃习练演试之书也。”其精神至可感佩。六十多年前我们上小学的时候,还是认真“学而时习之”的。近五十年来,因为整个社会的忽视,已经被大家忘怀了。到现在,严格地说,中国人还是连会都不会开。前几年,在一个规格极高的会议上,有一位地位显要的老知识分子突然悄悄地问我:“这么重要的提案,连附议都没有,怎么就能付诸表决了呢?”传统还是压杀了启蒙。

民主启蒙的任务的艰巨不但可以从启蒙八十年以来,中国民主仍未有成就这一点上看出来,而且可以从“五四”的导师陈独秀、胡适、鲁迅等人都曾走过弯路这一点上看出来。其实,“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西方的启蒙先贤、理论大师们,照中国人的观点来看,往往有不少失德败行的地方。但是他们一是不怕揭露或被揭露,二是他们的有价值的思想总是能得到承认而汇合进入新新不已的传统中去,终至成为今天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这才是人类在民主中不断进步的真正体现。

然而论世不易,知人更难。我的学力实在不足以比较鲁迅与胡适,只是心中虚悬了一个问题:尼采与杰弗逊,到底谁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更大呢?也不知道是不是比拟不伦。

我们都是快八十的人了,能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我们不幸而历尽坎坷,吃了自己曾经十分宝爱的“理想”的苦头,然而幸而又能活到还能反思,或许可以做个明白人的机会,因此我认为我们的反思必须到位。这样,不用说什么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历史那样的大话;至少自己可以心安理得一些。

一得之愚,未必有当,不敢自秘,敬请指教。

此致

敬礼!
 
李慎之
 
200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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