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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走两个亿,回国装可怜? zt
送交者:  2015年03月24日09:16:10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陶舜

  卷走两亿在美国当屌丝?

  上周,外逃返国贪官王国强所写的《关于我在美国生活的自述》红了,文章最初刊登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这是一篇来自贪官群体的“奇(葩)文”,有几句话勾人注意:“合租屋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房客人高马大,声大如钟,少有修养,看到我爱人时就目露淫光,实在是让人惊恐。我爱人整天惊恐不安,我整日也设想和准备着发生不测。”呵呵,他的“爱人”颜值究竟有多高呢,真好奇。且短短数句,一幅“万恶的美国”画像跃然纸上,王国强同志,你是一个“爱国好画家”!

  王国强,这个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还写道:“在美这两年零八个月我们没有到过美国的城市转一转,都是在远郊苟且偷生。都说美国是天堂,现在我才知道,中国才是自己真正的家。如果在入监和我那段美国偷生的处境两者必选其一,我宁肯入监。”

  纳尼?宁可入监,也不要美国,要回中国这个自己的家?啧啧!这拳拳爱国之心,会把纪委的领导同志感动哭吗?

  当然不会。

  且看其为何离中国而去,又为何毅然弃美国而归?

  媒体报道,2012年四、五月间,王国强卷款2亿多元离境,辗转跑至美国,他存在受贿嫌疑,是在纪委即将对其“双规”之际,以考察为名离境,具体牵涉内容除巨额腐败外,还有生活作风问题。过去毛泽东为刘胡兰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我给王国强题个词吧:“贪的巨大,跑的飞快!”

  既已成功逃往美国,王国强为什么要回来?众所周知,当前中国外逃经济类嫌犯大多集中在三大目的国——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这三个国家至今尚未和中国签署双边引渡协定,中国执法机构在这些国家进行追逃时,很难采取对口引渡的方法走“阳关道”,一般只能规劝、告诫。也就是说,假如王国强不自首,短期内也没有什么危险的。

  而这,正好给了王国强和纪检部门讨价还价的一个机会。

  从王国强面对央视镜头所作的一段报告来看(对,是报告!穿夹克便装的报告!跟薛蛮子等大V穿囚服的忏悔,那逼格不一样的),王国强显然自认为是在戴罪立功了。

  央视记录下了他向组织呈上自首书的画面:“今年以来呢,适逢党和国家开展专项活动,出台了有关的政策,那么我在党和国家政策的感召下,应该勇敢地面对,主动地回国自首。”末了,他还不忘给国家点赞:“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瞧,这官腔打的!官腔中也有信息量:有关的政策。具体是什么样的政策吸引了我们的外逃贪官毅然抛弃美国的自由生活,甘愿回国接受法律制裁,我很好奇。王国强同志,请继续往下说说。

  在节目中,我看他气色不错,不像没吃没喝的样子,言语中熟稔的官腔也不像贪官忏悔录,倒像是在开一个贪官事迹报告会,谈起自己的贪腐劣迹来,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喏,要么是一个脸皮够厚的人,要么就是一个久经考验的好演员,表演已经内化为生活方式了,连自首感言都能自带微笑模式、演出一种大家耳熟能详的“胜利”感了。

  我不得不承认,看完央视的采访,顿时脑海中不争气地浮现出了——钱学森等老一辈知识分子学成归来、报效祖国滴画面,忽然间对央视和王国强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王国强案件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直接督办的重点案件,也是中美双方共同确定的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不过,假如有关部门寄望于通过王国强的“表演”对外逃贪官有所震慑、对未逃贪官进行警示的话,效果可能并不明显。至少在网上,绝大多数网民把他当作了一个笑话,王国强在央视的忏悔不仅没能赢利喝彩,反而收获了更多鄙夷。没有几个人相信贪官卷走了巨资,只是在美国当屌丝,我虽然读书少,但脑还没有残啊。

  欧美各国怎么打外逃老虎?

  所以都该出戏了,有的网民早就想让他醒醒了:看他那神气样,真想抽他两个大嘴巴!而我想问的是:既然在美国生活得那么苦,那两亿现在还剩多少?带回来了吗?把人弄回来固然重要,但把钱追回来也是同样重要的——人是跟着钱走的,追寻钱路,对海外追贪来说,可能是条一步将死的捷径。

  我看网上有人担心会不会因其自首大大减轻处罚,这应该是多虑了,我们现在是依法治国,反腐也一直是在法治框架下进行的,对王国强的法律责任一定会依法追究的。何况,王国强在2012年已经被辽宁省纪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俗称“双开”),早已不是党的人了。

  不过我很想问问大家:对于王国强这种从海外返国接受法律制裁、忏悔录都能唱成庆功会的贪官,应不应该在双开之后继续开除国籍?

  上一篇“中国一周”专栏文章《反腐尺度纵深大突破》提到,反腐已从老老虎延伸到了死老虎。如今看来,对于外逃老虎和海归老虎,在法治框架下仍然应该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反腐策略。

  真想看到中国贪官的末日,就应该主动出击,多向外逃目的国施压。为什么我们很少听说美国贪官逃往中国或什么国抓不到的情况呢?

  2010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个“霸道”法案——《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这一法案直接让瑞士等避税天堂面临着极大压力。法案要求,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向政府申报;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会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美国将会对其总收入征收30%惩罚性税收。

  2012年,美国政府对瑞士最古老的私人银行威格林银行提出了税务诉讼。2013年1月威格林银行承认,曾协助美国公民在海外持有的12亿美元资产逃税,并向美国政府支付了5790万美元罚款,随后这家有着270年历史的银行被迫关闭。

  在美国的攻势之下,德国、英国等饱受逃税之苦的欧洲国家也一改往日对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的放任,开始不断对瑞士方面采取行动。多重压力之下,瑞士终于屈服,放弃了有数百年传统的保密制度。

  如果中国也能展开如此强势的攻势,不仅外逃贪官及资金有望被追回,在国际公共事务上,亦可顺势增加话语权。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务部、公安部、审计署、中国社科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在不同时间发布的外逃贪官数量和涉案金额总计有九种版本。综合这些说法,外逃贪官数量在4000~18000人之间,涉案金额在400亿~8000亿人民币之间。形成对比的是,成绩单很可怜,自1998年至2008年4月,中国检察机关在国内外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成功抓获了潜逃国外的贪官300多人。”

  美国及欧洲经验已经展示了一个可行的海外追贪机制,亦即通过立法和国际诉讼,对涉嫌藏纳非法资金的瑞士银行等机构,进行强力施压。中国的外逃贪官及其卷走资金的宏观数据,勾勒出了海外追贪的现实。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制度建设和战略战术上,中国的海外反腐法案似乎也该提上议事日程了——这应该比贪官的央视报告会更奏效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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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一樣,差別只在抓與被抓。  /无内容 - amlink 03/24/15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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